瞧着姚娘不着调,但其实她的医术极好。
“是不是当时差点活不过来?”姚娘二话不说捉住了唐瑛的手腕把脉:“也就……半年之内的事儿吧?”
唐瑛都要给这位竖大拇指了:“您老神了!”
姚娘凑近了她脸上细瞧:“瞧瞧这孩子,细皮嫩肉的,我瞧着都心疼,真想搂在怀里好生疼一疼。”这本是她一贯的腔调,但不知为何,听在傅琛耳中又是另一番滋味。
哪知道她夸到一半,瞧见唐瑛小巧圆润的耳垂,忽然大惊失色:“天哪,你怎么没扎耳朵眼儿?”
唐瑛的手腕被她捉着,另外一只手摸摸自己的耳垂,天真的回答:“没有耳朵眼儿挺好的,还省了买耳坠的钱。”
姚娘就像看到了截朽木一般,伸出纤长白嫩的手指在她额头点了一下:“你个小丫头懂什么?女人怎可不好打扮?”她不由分说拉着唐瑛就要走:“跟姚姑姑走,姑姑给你扎耳朵眼儿。”
唐瑛好像听到了恐怖故事里的鬼怪现身,一把挣脱姚娘的手就要逃窜:“不行,好好的您扎它干嘛啊?”她从小由亲爹带大,唐尧从来也没觉得耳朵上扎个眼儿就漂亮,甚至还很是自得:“我唐尧的闺女,哪里用得着扎个耳朵眼讨男人欢心?”
唐大帅坚定认为所有以毁坏身体为目标而妆点修饰自己的行为,都是媚男行为,不值得提倡,也不知是他出于爱女儿,还是本身性格使然。
总之,唐瑛从小到大就没受到过什么拘束,凡事加诸于女儿家身上的规矩教条以及各种不得不学习的生存技能在他这里都不必学。
做唐大帅的女儿,只负责快快乐乐长大就好。
☆、第三十三章
有的人,天生一把倔骨头, 不容易改变。
姚娘发现, 傅琛护着的女娃就长着一根倔骨头, 一根脊椎骨支棱着细瘦伶仃的手脚,身上没几两肉, 跑起来贼快, 被扎耳朵眼吓的转眼就不见了影子。
她天生爱美, 尤其会收拾,再狼狈的女娃到她手里也保管能收拾出几分讨喜的模样, 更何况这小女娃潜力巨大,才打个照面她就已经在脑海里勾勒出了她打扮出来的模样。
姚娘不走了, 她回身往傅琛的廨房里一坐:“既然傅指挥使借调我们姐俩,那我们也不能闲坐充数,打今儿起我就搬到凤部来, 傅大人让人给我打扫出一间房,要有床有镜,最好还要有柜子,我总不能人过来衣服不过来吧……”
春娘纵然早就习惯了她的反复无常,也被她这神来一笔给吓到了:“你在内狱横行也就算了,跑来凤部长住也不怕影响他们公干?”
反正内狱的犯人没有人权,她手底下的人都有点认命, 习惯了姚娘时不时抽风的突发奇想, 在自家一亩三分地拔苗锄花都不要紧, 可别祸害人家小年轻傅琛, 没见这小子一把年纪还没成亲吗?
万一让他误以为女人都这么可怕,不敢成亲咋办?
“还是回去住吧,早晚点个卯就好。你一向懒散,肯定不能适应凤部。”春娘努力拯救未婚青年傅琛对女人的认知,两部协理案子,她与傅琛接触最多,有时候不免想到,如果自己早年成婚生个闺女,挑个女婿也喜欢傅琛这样的罢?
姚娘抱着椅背不撒手:“博山炉要铜器不要陶器,房里要准备琴瑟棋谱,绣墩坐垫要用蜀锦的,地上最好铺厚厚的长毛毯子,光着脚走上去也不凉,长毛还要没过脚面……”
傅琛被她这一长串要求砸的头有点晕,听姚娘这架势不像借调,倒像是搬家,摊开来写能拉出一长溜,普通人家嫁女儿备嫁妆都没她这么齐全的。
他本来想着,凤部与凰部相距不远,都在同一个衙署里共事,几步路的功夫,但姚娘打定了主意要在凤部扎根,也不好赶人:“您老宽坐,我吩咐人去准备。”唤来杂役,按她说的去置办房间,他收拾收拾桌上公文:“没别的事儿我先走了。”
姚娘笑盈盈招手:“明天见。”等傅琛走到门口又追加了一句:“明天带小女娃过来扎耳朵眼啊。”
傅琛:“……”您老可是够执著。
单身二十多年的傅大人理解不了姚娘对于美的执著,他记得雷骁跟唐瑛约好了下值去挑马,在司署门口遇见两人,好像早就约好了一般,若无其事的说:“走吧。”
雷骁内心抓狂,很想申明一番:大人,我只约了张姑娘啊!
但他开口有赶人的嫌疑,刚被报复性的下放岭南公干,再做出得罪傅大人的话,说不定一年半载都见不到自家媳妇,耽误开枝散叶的重任,只能默默咽下到嘴的疑问。
唐瑛还当傅琛做上官一向走亲民路线,跟她亲爹似的一把年纪还跟营房里的兵打成一片,同吃大锅饭,高兴起来跟年轻小伙子们过几招,指点一下他们的箭术,故而兴致不错,沿途见到新鲜事儿也要多问几句。
傅琛与她并排骑马同行,街道上人来人往,他寻常养成了谨言慎行的习惯,但面对乡下土包子式的发问,居然也有问必答,竟也是种新奇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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