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了,我还以为这小子怂,赖账了,没成想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记得。”
黎初的确忘了,十年前的事了,被庄凡这么一提,黎初倒是有了点印象。
高中时候的应川蛮混的,成天盘算的都是怎么在外头树立威名的事,一心要混出校园版的古惑仔江湖。平心而论,如果他在一中或者二中,也只剩下拿课本垫桌子的份了,却偏偏他念的四中。
四中,收的都是些书不会念,却能把架打出名堂的学生,临学校不远又有片酒吧,最是能闹事的场所。应川平时在学校之间横着走就算了,千不该万不该惹上社会上的混混,那才是真的蹲过大牢,跑过江湖的人。
事情纷扰的开端,黎初依稀还记得是在酒吧里,有个混子欺负四中的女生,应川没忍心,出来说了两句,卸了对方的面子,当时两人不对盘就要在酒吧动手,还是酒吧老板出来说和,那混子才捺下火来,和应川另外约了时间和地点。
都是一条街上的酒吧,彼此之间没有秘密,三传两传,传到“?”来,庄凡还把这当作笑话讲给黎初听。
“你们学生不知道,但黑/社会这种东西还真是存在的,你想想看,社会如果真的干净,不仅这毒/品没地进来,那高利贷也没人收啊。”
“应川惹得那个混子,我熟,当初一起念得职高,人特狠,从初中开始蹲少管所,也没管住,进去前还能给兄弟带话,说等过两个月,哥出来带你去削他。死性不改的痞子。”
“学校里混得再好,也就是个学生,一团学生气,捏在手里,还不够人搓手的。”
最后,庄凡慢慢地捻着手里的香烟,道:“就这一架,应川不卸个手,回不去的。”
黎初瞪着眼睛问道:“他就不怕把他告了?”
庄凡道:“从小蹲到大,又不是杀人,不偿命,他也不怕,隔三岔五回去一趟就当是探亲了。”
这话,当时把黎初吓得够呛的。
第9章 09
那混子的底细,应川知道,但架都已经应下了,为了颜面,没有回绝的道理,更何况,应川向来觉得自己的拳头够硬,并不胆怯。
黎初费了点心思,特意等到学校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去逮应川。四中门前的道路每到下课的点总会摆卖夜宵的小摊,应川拖着自行车在前头走着,黎初手里拎着一袋刚炸好的鸡排跟在后头。
应川知道她的来意,闷声不吭地在前面走着,只留给黎初一个瘦瘦高高的背影。黎初见他不说话,也只是沉默地跟了一路,两人之间安安静静的,只有踢踏的脚步声和车轱辘转的声音。
一直走到小区门口,应川才摆好自行车,放下脚刹,转身看着黎初。
“行了,你回学校去吧。”
黎初把那袋还热乎的鸡排塞到应川的手里,道:“你先吃点宵夜。”
应川看了眼包装袋,还是接了过去,但没有打开。
黎初道:“这件事没有得商量,我已经很庄凡说过了,他答应帮你出面说和,别和我逞英雄气概,面子不是在这种时候挣的。”
应川把鸡排扔在车篮里,踢开了脚刹,转身要走,黎初快走两步拉住了他的手。
“别让人提心吊胆的,我不舍得看你被人卸掉一条胳膊。”
之前已经与应川动之以理很久了,都没有成功地说服他,这回黎初是准备要过来晓之以情的,只是她不大懂得究竟该如何走怀柔路线,即使是如此,仍旧一想不出温柔的话,二也不知道该如何用柔和的语气说出,从始至终都是硬邦邦的。
应川那时已经比黎初高出半个头了,他低下头看着黎初,半晌,才道:“行。”
后来,便是如约定的那样,由庄凡出面组局调和,两人拼了顿酒,交换了几条香烟就算抿了恩怨。而对这件事,庄凡不提,应川也没再说起,黎初倒不知道他们还有其他的约定。
庄凡和黎初解释:“当初应川就直接和我说了,我帮忙,他只承我的情,和你没关系,所以这酒,他迟早要请我喝的。”顿了顿,又道,“他现在在休息解酒,要见他一面吗?”
黎初摇了摇头,道:“算了。”
对于黎初和应川的事,包括当年应川不告而别的搬家,庄凡多少还是知道些的,听黎初说不愿见一面,自然意会过来,并不勉强,只道:“柠檬水随便喝,账挂在我这儿就成,我去招待别的客人了。”
黎初点了点头,庄凡走了两步,又很快回来,这回便没有如之前般爽快,反而停顿了一回才道:“有时间来我家玩玩,我女儿会很喜欢你的。”
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16
同类推荐:
悖论H( 续更)、
熟人作案、
和竹马睡了以后(H)、
脱下老师的裤子(师生H)、
一言不合就扑倒、
钢铁森林、
发情[校园 忠犬]、
余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