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
作者有话要说: 强大的求生欲让我不得不剧透一下下,下章就见面……
第三十七章
苏夕走后, 梁逸的生活好像没发生太大变化。
该逃课逃课, 该打架打架。
只是, 他变得更不爱说话了。甚至, 到了惜字如金的程度。
有时, 别人不得不跟他说话的时候,等来的不是他的漠视就是一顿揍。
打那以后,所有人都形成了一个默契, 就是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苏夕的名字。
浑浑噩噩的混到高中毕业,梁逸没听梁老爷子的意见去美国上大学, 而是去了B市。
那里是梁老爷子的故土,那边还有梁家很多旁系亲戚,想到梁逸去那边也有个照应, 他就由着他去了。
梁逸知道苏夕在哪儿,也知道她生活得还算平静,就没去打扰她,有时太过想她,就悄悄去看看她, 看几眼就走。
梁逸从未这般克制过,也从未这样等过一个人。而他之所以没去找她, 是因为他知道现在还不能给她一个安稳的家, 还不能为她遮风挡雨。
那一年,十九岁的生日,梁逸是一个人过的,没有蛋糕, 也没有蜡烛,他只在心里许了一个愿望,那就是——
快点长大,赚钱娶她。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苏夕一边上大学,一边照顾母亲,一直到把李慧澜送走,她也快毕业了。
李慧澜是在一个冬日的凌晨走的,神态十分安详,就跟睡着了一样,只是,这次是永眠。
照顾她的这几年,苏夕已经做好了随时失去她的准备,可是随着她的合眼,苏夕还是哭得一塌糊涂。
那个一跟她生气,就讽刺她是个吉祥物的妈妈,在弥留之际,还是没放过刻薄她的机会——
“你就是个吉祥物,一辈子给你爸爸冲喜的吉祥物……我当年生下你并非自愿,所以你不欠我的,我走以后,不要想我,也别送花给我……”
时隔四年多,苏夕和老苏回到了北城,送李慧澜最后一程。
那天阳光很大,苏夕站在墓碑前,有好几次,都被刺眼的光灼伤了眼睛。
临走前,她对照片里的李慧澜说:“你活着这些年,我好像一直在跟你唱反调,临了你走了,这个毛病我也改不掉了。你不是不让我想你吗?我偏不,我就要日日想夜夜想,每时每刻都想你,不是不让我送花么?我偏送,什么花都送,你生气没用的,实在不行,来世你做我女儿,我做你妈妈,仗着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使劲在我心尖儿上撒野,好好的报复我一次,行不行?”
“苏夕,别说了,让你妈妈好好歇着吧。”老苏的眼睛湿了,拖着苏夕胳膊,就把她拽走了。
“以后爸爸保护你。”
“不,是我来保护爸爸。”
因为李慧澜的病,老苏颓了很多年,甚至把偌大的家业都弃之不顾了,为了苏夕,他决心重头再来一次。
苏夕大学时读的医科,还有半年就毕业了,这次回北城不仅是为了料理李慧澜的后事,也是为了去医院实习。
她在仁爱医院的血液科,主要的诊疗对象都是些儿童。
作为实习医生里的佼佼者,她很快就转正了。
白大褂,蓝色口罩,几乎成了她的标配。
真正做了医生以后,苏夕才知道,原来这世间的不幸千千万万,每个人的遭遇虽各不相同,但是归途都是一把尘土。
能支撑一个人活下去的,不过就是一口气。
也就是“希望”这两个字。
她对生活的希望不大,或者说,是被这些年所经历的悲苦磨没了,她知道这种绝望感,所以她会尽全力给那帮孩子带来一点希望。
比如,她昨天就帮十三号床的家属实现了一个愿望,就是让他们的儿子熬过九岁生日。
还有,十七床的病人,才十六岁,洁白如玉般的小女孩儿,血液却像毒汁一样,蔓延至她的每一根血管,医院已经给她下了病危通知,可是苏夕死活没放弃她,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稳住了她的病情。尽管,她还会死。
苏夕渐渐在仁爱医院有了名气,许多省外的病患家属纷纷慕名而来,点名要她救自己的孩子。他们把苏夕称作天使,甚至,把苏夕的一些工作照偷偷拍下来,传到了网上。
一时间,苏夕凭借清纯的脸蛋儿,敬业的工作态度,成了“网红医生”。
有关她的帖子,她的照片,一时间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苏夕对此不堪其扰,整天整夜泡在医院里,甚至都不敢出去逛街了。
*
梁逸近来很忙,或者说,他这些年就没停下来过,大学时忙着学习,毕业后忙着工作,一直到忙成了众人口中的“梁总”,他还是没能抽空喘口气。
徐飞宇就不同了,他还和从前一样,每天忙着泡妞儿,做他的“夜店小王子”。
直到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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