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抗她仰慕的眼神。我享受这种骄傲,私底下查资料,然后白天和她分享我广阔的见识。
直到菲什的出现,粉碎我的骄傲,她看见我跪在地下狼狈的样子,我该杀了她吗?我让她跑,去找法科尔内报信,真不可思议,我只在乎我自己,何时在意过别人的死活?
后来维克多来了,他赶走了菲什那个贱/人。桃乐丝以为我很失落,就坐在我的身边,我需要她的安慰吗?为了活下来我放弃很多,尊严算什么?现在的苟且是为了以后受人尊重,她也太小瞧我的意志力了。
母亲说我以后一定会成为大人物,我不仅要证明给母亲看,也要证明给她看。
后来我做到了,马罗尼死了,菲什也死了,法科尔内被我赶出哥谭,我是哥谭之王。这本该是我翻脸的时候,可见她要知道真相,我突然又慌了,我像对待别人一样恶狠狠的威胁她,她不仅不害怕,还用背包打了我。
开什么玩笑?我刚刚才当上哥谭之王!
我本来想我要杀掉她,可我的嘴巴已经先我的精神做出承诺去挽留她。我以为她恨死我了,结果她又让我意外了。她不仅不生气,还真的留下来成为我的助手。我杀人,她鼓掌,对我而言,这真是一段梦幻的生活。
她是我的朋友,对吧?
我爱上了我的朋友,我意识到那是真爱,我必须得到她。她太过于美丽,身边总是帅哥环绕,那该死的学校总是有男生想要追求她,我逐个处理,他们大多数都会知难而退,少部分叫嚷真爱的在切掉手指后也会乖乖闭嘴。
我觉得我比她身边那些幼稚的小男生好多了,我可以给她权势,给她钱,给她想要的一切,那些毛头小子能给她什么?
可后来我的妈妈被杀,我倒台了,我以为她会离开我,却没想到她要和我同甘共苦。回想我给她的一切,突然那些东西变得很可笑,什么名利,什么财富,到最后留下她的不是那些,而是感情。
她爱我吗?不爱吧,但她依赖我。
我进入了阿卡姆疯人院,我本想出来就告诉她我喜欢她,可是我被洗脑了。现在回想起洗脑后的那段生活,我依然觉得很荒谬。她不喜欢我被洗脑后的样子,并试图唤醒我,她和我同床共枕,可那时的我就是个蠢货,竟然没有去抱她。
幸好最后我醒了,我很庆幸我能醒过来,父亲的死让我意识到珍惜眼前的重要性,无论是何种结局,我都得告诉她我喜欢她。
她只是简单犹豫后,便答应了我。
这一刻,我像是身处天堂。
自那以后我们经历过很多磨难,可我反反复复都是想着初见时,她看向天桥下面的眼神,惊讶,怜悯又带着胆怯。
那时,我以为的天使,如今已在我的身边安眠。
求而得之,我一生无憾。
答案(番外)
我是一人世界的酒,是众人的世界的分割线,我形单影只,空空如也,我一人住在巨大的屋子里,你主动打开门,我便会消失。
我是什么?
爱德:
从小到大,我都比同龄的孩子要聪明,我可以解开任何迷题,没有什么可以难住我,因此我获得了很多表扬。长大后,我依然喜欢谜语,可是我发现,身边的人不再像幼年时老师那样给于我表扬。
什么时候我的骄傲变成耻辱?因为谜语,我渐渐的变成了他人口中古怪的人。为什么没有人愿意陪我玩?我好寂寞。
我一直喜欢我的同事克里斯汀,可她总是刻意忽略我,忽略我暗示的谜语,忽略我送她的小礼物。她只要稍微看看我,就会明白我有多爱她,可她从不看我。
桃乐丝是个喜欢自作聪明的小姑娘,她第一次来GCPD我就注意到她了。我上前问她谜语,她和其他人一样不喜欢谜语,却又比其他人有礼貌。
挺有意思的女孩,我没想到她会和哥谭市首屈一指的罪犯做朋友。企鹅人这个称号我在GCPD经常听到,他似乎和戈登警官很友好,可戈登警官又不那么认为。
哦对了,我真的不怎么喜欢哈维和我说话的语气,他很粗鲁,还喜欢喝酒,明明他就是个傻瓜,偏偏他又把我当傻瓜,讨厌。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太软弱了,克里斯汀的男朋友都很强势,有些还是坏人,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坏人,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我打电话问桃乐丝,电话那边我好像听到男人的声音,我还没追到克里斯汀,桃乐丝竟然已经谈男朋友了。
哼!
我问她关于爱情的事情,她说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罪犯有什么魅力?那些都是社会人渣,女人真难懂,想了解女人比证明哥德巴赫猜想还要难。
不过,我仔细观察克里斯汀,发现她可能真的有这种偏好,她的新男友实在是太坏了,我得去提醒她。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最终演变成为我杀了那个混蛋,我不后悔,我得冷静下来把尸体处理掉。或许我真的有犯罪天赋,我瞒住了所有人,我看着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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