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三个人,比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天差地别。
天赐的国土尚未被人觊觎,天赐百年大庆之时,煜州可以算得上九州之内,最为繁华之地,比起皇城也没逊色多少,只是风光不同。
那时的卓城白天黑夜里满街都是人,欢意茶楼的大堂内,一楼说书先生坐镇,闲散没事儿的老板姓便坐在里头喝茶听故事,二楼名人雅士居多,选个喜欢的雅间,无需看见,听着闫先生唱书,咿呀小曲儿也很动听。
那些风光,早就随着物换星移,化为乌有。
今日午间的最后一碗粥都派出去了之后,伙计终于得以松一口气,为了给这些难民派粥,他们自己都顾不上吃饭。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加上如今天冷,他就一直在二楼坐着,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几年前一摔,胯骨摔坏了之后,这些年阴雨天里还阵阵作痛,故而他路都少走了。
谢尽欢的桌面上放着的是几日前收到的信,秦鹿写给他的,早些时候战事屡屡受挫,败退到煜州的时候,秦鹿便多次写信让他北上,去南都城避避,谢尽欢那时婉拒了,这回信上写的,不是让他去,而是他们来。
按照时间来算,这两天应该就要到了。
谢尽欢不想走,是因为他在卓城的欢意茶楼住了大半辈子,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想法,反正都要死,他不想死得太累,说不定再等两年,异国还没攻下煜州,他就没了呢。
伙计忙了半天,这才将自己要吃的饭菜端上桌,门前就走来了个男人,男人怀中抱着个大约两岁左右的小孩儿,话还说不全,两个人都很落魄,小孩儿将手塞在嘴里,吃得满嘴的口水。
那男人见门口的粥摊已经被撤了,满眼失望,伙计瞧他衣衫褴褛,放下筷子问了句:“你有事?”
男人看了眼已经没了底的粥锅,吞咽口水,不必开口,伙计也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道:“你还是晚间再来吧,后厨没有多余的粥了。”
二楼谢尽欢听见这话,扬着声音道:“匀他点儿,我们自个儿不是还有吃的吗?”
伙计听见这话,有些不满,但还是给那男人盛饭去了。
他们忙了一整日都没能吃上一口热饭,就算是善心,也要分时宜,现下留在卓城的难民每日剧增,每天派发出去的粮食也在增加,好些都是游手好闲,自己穿得破烂,还要过来讨饭的。
伙计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做好事,也有烦人的一天。
将饭盛好,伙计也没夹菜,把碗递给了对方之后,那男人抱着孩子跪下,连连道谢,伙计道:“谢我没用,还是谢我家掌柜的吧,我们茶楼自己的米缸都见底了,等城中米商全都搬走,我们想施粥也没法子的。”
说完这话,伙计便转身要走,才背过身去,他就听见踏过茶楼门口的哒哒马蹄声,紧接着马车停在门边儿,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女子笑着道了句:“多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伙计听见这声回头看去,便见身穿绿袄的秦鹿正站在马车旁,扶着马车里的人下来,眼睛却是看着他这边,方才的话也是对他说的。
伙计一见秦鹿,眼眸瞬间亮了,一改方才与那讨饭的男人说话的态度,反而堆着笑,恭敬地问了句:“秦姑娘怎么来了?”
梁妄下了马车,身上披着一件纯白的兔毛披风,看上去蓬松柔软得很。
伙计见了两人,连忙朝楼上喊:“掌柜的!梁公子与秦姑娘来了!”
坐在二楼窗边的谢尽欢将窗户推开了点儿,朝下看去,正好见到秦鹿抬起头来看的脸。秦鹿没变,还是那副十几岁少女的模样,梁妄这几年身体养好了,脸色与气色看上去也好了许多,只是谢尽欢不敢照镜子,以前在这两人面前,他就是个小毛孩儿,现如今已经垂垂老矣,到暮年了。
谢尽欢笑道:“瞧见了,别喊。”
而后又说:“请恕谢尽欢不能行礼,前两天这处下了雨,我的腿毛病犯了站不起来。”
秦鹿调侃他说:“一把年纪了就坐着,我家主人不会介意的。”她转而又看向梁妄:“不介意哦?王爷。”
梁妄挑眉:“话都让你说了,本王还能说什么?”
秦鹿拉着梁妄的手说:“那你听我的就是了,先进屋吧,外面风大,挺冷的。”
两人一道进入欢意茶楼,越过那讨饭的男人身边时,男人怀中的小孩儿恐怕是看见梁妄好看,沾满口水的手突然抓了梁妄的披风一把,一个略微黑漆漆湿漉漉的小手印印在了绒白的披风上。
男人见状,吓得一惊,端着碗站也不是跪也不是,连忙道歉:“哎呀!哎呀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弄脏了您的衣裳,对不住啊公子!这可怎么是好……”
梁妄向来喜洁,衣服上脏了一点儿都受不了,眼下被小孩儿抓了个巴掌印,自然是忍受不了的,那小孩儿还非要往梁妄的身上扑,张开一双手,嘴里呜呜呀呀不清不楚地说着话。
男人连忙将孩子抱好,哎了一声:“你别乱动!千万别再弄脏公子的衣裳了!”
梁妄朝一大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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