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
不管是疯狂地翻资料,还是斟酌古代故事的每一句用词,因为一个词而纠结一个下午,很多时候自己都感觉快要逼疯了。
偶尔也会问自己:你不就是写个小黄文么?又不能出版,也不能改编影视,甚至不敢跟家人朋友说,就赚那么一点点稿费,肉文作者么,卡文就写肉啊,订阅还会高,管什么剧情和逻辑?管什么错别字和标占。
。
然而,最终还是过不了自己这关。
每部作品都是作者的孩子,总想把这个孩子打扮得完美无缺,再让他去接受别人的掌如果自己都觉得哪里不好,又怎么对得住当初孕育他的心血昵?
当萧尘陌、谢清璎名字打出来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是另外一个平行空间里真实的人了,而作为他们故事的记录者,我也该完成自己的使命。
好在用心努力之后的结果是好的,至少对于我来说,我写出了最终心底浮光掠影的那个故事。
这本书我写了很多剧情,尝试写一个不完美但很深情的男主角,小陌陌相比梁医生,他很多时候是幼稚的,不可理喻的,但是,又因为这些小缺点,他又显得很真实,很可爰,在后来主动承认错误和改过之后,也就更加让清璎和看官们动容。
而作为女主角的清璎,在全文中,她其实是最幸福的人。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爰她的家人,疼她的皇上,未来,还有两个孝顺她的儿子,和一个如同小棉袄般的公主。
小陌陌原本是不幸的,但他最大的幸运,就是遇上了清璎。
之前群里大家看到清璎快成亲时,都心疼小陌陌,说我对他不好,现在相信我真是他亲妈了吧?嘻嘻。
作为作者,写文最大的幸福,是和读者们的互动,以及描述出完美、幸福的故事,让你们去微笑、向往。
生活本苦,希望在阅读我的文时,你们可以露出甜蜜的笑。
书书
〒2。17年7月2日中午
沈彬没有想到会遇上谢清璎。
这曰,因为沁梅园举办一年一度的赏花大会,各府衙都放了半天假,他便与一干同僚相约来赏花。
行了一大半,几位好友被凉亭中的歌舞所吸引,便不肯再走了。
他看了片刻,觉得不过尔尔,遂独自漫步花
海。
走了不多时,便见不远处一对主仆在赏一株梅树。
应是不认得品种,因为他见那小姐正盯着树干寻找木牌。
他于是出声道:“此乃洒金梅,又名跳枝梅,因一株树上常出现两种花色而著称。”
倒也并非卖弄,不过是随口一句话罢了。
然而,待那身批雪白狐裘,着藕色襦裙的女子回过身,沈彬才发现,原来是她。
是谢清璎。
曾经差点便成为他妻子,如今己被册为皇后的女子。
她不认得他,不然,也不会落落大方地道
谢。
而他却认得。
早在许多年前,他随娘亲去谢府吃一对龙凤胎的满月酒时,便见过她。
不仅见过,还抱过。
彼时,她不过是个小小的婴儿。
长得漂亮极了,一双眸子又黑又亮。
也不怕生,被他抱起来,笑得香甜。第二次见面,是两年前某一日在翰林院,他有事前往,曾经远远瞥过她一眼。
明明她身着男装,可是不知为何,他一眼便认出她来。
只因她的笑容,与幼年时一模一样。虽有些奇怪她为何要扮作男子,不过,想必是有其隐衷的,他也未曾对旁人吐露过半句。
再之后,便是谢府和沈府忽然间的议亲,他爹娘都在他面前说谢家的小姐有多么好,长得明丽,性子也讨喜,他淡淡听着,便也应了。总归是要娶妻生子的,娶了她也不错,起码是个极有灵气的,不至于相看两厌。
却未曾料到后来的事,她与当今皇上早有旧情,牵牵绊绊。
谢府来退亲时,他爹娘心中皆不太舒坦,但他却不觉有什么,含笑着收回了聘礼。
两人站在梅树下,不过说了两句话,便被另一头落水的人惊动。
他幼年曾失足溺水,后来,便学了泳技。
那落水的女子看起来年岁不大,一身衣物皆是上品,应当出身富贵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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