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生三子的却什么好话都没得到,岂不是脸都丢一里地外去了?
再加上征讨袁术在即,曹昂、曹铄、曹榛都跟着援军往兖州来。他们年长,与曹家的二公一起度过了早年颠沛流离的时光,感情深厚不是后面几个奶娃娃可相比的。
你看,刘夫人一脉的孩子立足稳固,环夫人一脉的孩子早慧喜人,只有卞夫人一脉的,在对比之下显得乏善可陈了。
这才是驱使卞夫人将曹丕从辽东召来的原因。必须刷存在感,曹丕比曹彰聪明太多了,在曹植的资质还没有显露之前,曹丕是最让卞夫人骄傲的孩子。
“我知道到了鄄城,阿丕身边的自己人就会全部被主母打发回来,但那又怎样?”卞夫人在给娘家兄弟的信中说,“养在夫人膝下,才是对阿丕好。只有养在夫人膝下,他才能出门结交夏侯家和丁家的表兄弟;只有养在夫人膝下,他才能进学宫拜谒仲华公;也只有养在夫人膝下,他才和别的兄弟姊妹是一样的,将来不会形单影只。从前中原动乱,我冒着必死的决心随郎君奔赴兖州,只好托你们照顾阿丕;但如今局势不同了,你们继续将他留在辽东,是真为了他好,还是有自己的企图呢?我们是依靠歌舞俚曲谋生的人家,一不懂打仗,二不懂诗书,是最不该托大的。”
严格来说,卞夫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没有恶意,走的也是正路。但盘绕在曹操子嗣头上名为争夺的阴云,还是渐渐显露出了灰黑色的面容。
这朵时隐时现的阴云,将在之后的几十年里,持续影响着曹家势力之下的每一个人。而最先感知到它的到来的,就是曹四代和曹四代的朋友们。
比如周瑜。
“曹丕公子若是得了辽东主的青眼,与阿昂来说,是不是也是‘甚好甚好’?”晚饭过后,找了个空旷处,周少年单刀直入,尖锐地问道。
曹昂一怔。
“若是继承辽东,进,是继承兖、青的筹码,退,是海外安逸之地。百利而无一害。内宅妇人都看明白的道理,我不信你不知道。”周瑜目光炯炯,额头上都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其实他说这话已经是越过雷池,有怂恿曹昂争夺家产的嫌疑了。曹昂完全能以此为由和他绝交。但无论是从孙策的婚事还是三年的同窗情谊上出发,他们江东流浪小分队,都已经进了曹昂的队伍。
“公瑾。”曹昂坐地上抬起头,“我是真觉得阿丕好,他像他生母,都很聪明。”
周瑜气得拔剑斩了一片杂草:“你比伯符还不让人省心。”他收剑入鞘,半蹲到曹昂身边,恶狠狠地压着声音:“我是拿你当朋友,能不能有句真话?”
曹昂这才收了脸上憨厚的笑容,肃容敛神,朝周瑜拜了拜。“阿丕很聪明,八月能言,一岁能诵,三岁学诗,四岁学射,五岁上马。我从前也嫉妒过,也一度觉得,只有在学堂更用功些,待人接物更小心谨慎些,服侍长辈更勤勉些,才能将阿丕比下去,将来才能护住阿姊和阿铄。但这是不对的。”
他站起来,面向田野。“杨柳飞絮漫天,未必能成树林;游鱼产子千万,尚有灭种之险。我如今十七岁,正是建立功业、守卫家国的时候,怎么可以和幼弟比赛在长辈跟前撒娇呢?”
“公瑾,母亲曾给我写信说,父亲和二叔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就是远离家乡四处闯荡,没有三叔在祖父跟前得宠。如今兖州的这些人,是被父亲和二叔的功业压得毫无志气了,才会执着于窝里斗,玩弄语言上的功夫自鸣得意,叫我不必学他们。”
周瑜悚然,连忙朝鄄城的方向拜了拜:“从前是我小看了阿昂,也慢待了丁夫人。等到了鄄城,阿昂取字加冠,可以引我去拜见长辈吗?”
正式结交,成通家之好,从此休戚与共,守望相助。
曹昂露出了他招牌式的憨笑:“跟周郎做挚友,甚好甚好。”
第152章 小聚
鄄城高大的青灰色城墙下,是绵延的油菜花田。此时盛花期已过,放眼望去是一片金色和绿色夹杂着的斑驳地毯,而农夫带着镰刀从田中走过,将为数不多的黄色收割而去。更有那连菜带籽一起收的,在广袤的平原上制造出一片片裸露的褐色土地。
割完油菜的田再种小麦已经赶不上趟了,但播种黍米正值季节。不过这一片区域属试验田,今年是要种红薯的。去年城墙根下要种油菜的时候,遭到兖州父老联合抵制,最后还是曹操本人出面作保,这才让鄄城用上了植物油;但到了今年试种红薯的命令传达各村的时候,便是无人出面,也没听到反抗的声音。
无他,尝到甜头了。
而身穿官服的陈宫,就带人站在被割了一半的油菜花田旁,手里拿着把羽毛扇死命扇自己。
南岛系的基层官员不断往中原渗透,带来了令人目眩的新制度和新技术。这必然让兖州世家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作为世家在曹营里的牵头人,陈宫自然也在想办法不让自己被边缘化。
迎接大公子好啊。汉帝死了,曹操再征袁术的时候非要带上辽东来的大公子,这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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