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今儿宴上有不少女孩子坐陪,坐在秦晋之身边的是前段时间,巴黎时装周,走了不少国际大牌秀的新晋超模。
主宾频频向他敬酒,仿若他才是主宾!
满桌的美味佳肴,阮耳并没有食欲,倒是一旁的齐主任一直给阮耳添酒,不免有些小的肢体接触,虽是不经意地,阮耳也知道齐主任是带了些心思的。
阮耳看向对面的秦晋之,他今日西装革履的样子,不同于那日,突然想起了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第2章 第一次见面
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在广州,年三十夜晚,他一身黑色运动装,阿迪达斯限量版的球鞋,当时就觉得是一位大学生,跟今日一本正经,端正有礼的样子相差甚远,阮耳今日突然觉得,他特会装,典型的商人,绝对属于扮猪吃老虎,吃人不吐骨头的类型。
阮耳突然笑了,这一笑落进了秦晋之眼里。
秦晋之看着对面的人儿,北京的冬天特别寒冷,但室内有暖气,她脱了外套,一身黑色的小礼服,胸前露隐隐的事业线,起伏不大,许是还小,瘦小又青涩,有些撑不起这这件小礼服,想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但她肤白,尤其是在黑色的礼服承托下,皮肤仿若羊脂白玉般。
看来她还是适合穿运动装,秦晋之也笑了,还笑的特别明显。
。 对面的阮耳顺着他的目光,往自己胸前看了眼,耳根瞬间就红了,他却笑得更加灿烂了。
胸前虽然平了点,也不是没有。
流氓!有什么好笑的 !阮耳瞪了他一眼,视线立马转移。
阮耳跟秦晋之并不熟悉,算得上是陌生人,严格来说应该是饭友,离上次见面,刚好十五天。
广州这个城市其实跟北京挺像的,都是外来人口居多,年三十的夜晚,地铁里人寥寥无几,这城市像一座空城,外来人口都回老家过年了,本地包租婆,都出国游玩了,阮耳第一次跟秦晋之相遇,就是在三号线的地铁上,地铁站台没几个人等候,清闲安静,难得不用人挤人地铁里。
地铁行史过来,阮耳走进车厢,这节车厢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秦晋之,当时他就坐在阮耳对面,手里拿着一本书,认真的看着,阮耳瞄了眼书名,是她很喜欢的一个网络女作家,白金级大神很是神秘,没有人见过作者的真面目,这个作者写了很多有名的刑侦推理的小说。
但他手里拿的是一本言情小说,从封面来看应该是精装纪念版的,作者在微博推广过这本书,这本书写得是作者跟她先生相爱的故事,他看得很认真,只是阮耳觉得,他应该西装革履的样子,他比较适合看财经杂志,而不是言情小说,在他座位右边有台哈苏的相机。
他微微低着头,不长不短的碎发搭在额前,从阮耳的角度,可以看到他的侧脸,堪称完美,他有些偏白,鼻梁高挺,第一次看见男生睫毛这么长,唇轻轻抿着,他突然轻轻转了转脖子,阮耳心立马虚地收回目光。
过了两站他就下了,刚好地铁门在他那左侧打开,他合上书起身走了,忘记了一旁的相机,地铁关门的警报声作响,阮耳看了看那台相机,起身拿起相机追了下去。
这一站是市中心,出口众多,阮耳追出来不见那道身影,阮耳不知道为什么,直接追去了A出口,果真看见了他的背影,阮耳出声叫住了他。
“喂!你的相机忘记拿了。”阮耳上前,为了追他,阮耳小跑了一段,微微喘着气,阮耳把相机递到他面前。
他并没有接过,而是打量了她一眼。
“拿着啊!挺重的。”阮耳提醒。
秦晋之拿过,却笑了:“其实,这台相机我不要了,里面都是我前女友的照片。”
笑那么耀眼干嘛!
阮耳回神,无语了,真是有钱人的玩法,这么好的相机随便就不要了,就因为有前女友的照片,你不会把照片删除了,这牌子的的相机得好几十万,早知道占为己有,阮耳鄙视自己,好邪恶的想法!
秦晋之看她懊恼的小样子,觉得好笑:“骗你的!谢谢你!”里面就只是些非洲大草原上的野生动物。
阮耳回答:“哦!不用谢!”
秦晋之觉得她反射弧有些长,呆萌呆萌的。
“对了,请问你知道这个地址吗?”秦晋之掏出手机给阮耳看了看地址。
这个地方离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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