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后背披着黑色长毛,额前有两个黄色小点的大型犬种,吃得多,脾气凶,并不适合养在咸阳城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个可贵的优点——记性好。
起码,是比小雨生好。
这种草原上奔跑狩猎的犬种,能记住几十里的路程,能轻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时候,於单就会把狗链子的另一头,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记不住路,狗总会带他回家的。
瞧着小雨生和新来的狗子亲密地滚在一起,笑得一脸满足。於单长叹一声,很是心疼。
“被人说是遛狗的富家子,总好过被人骂是傻子吧。”
阿娇很喜欢家里的这个新成员,因为黑背小狗在夜里好像隐身一样,她给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乡下的邻居,家里养了条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羡慕死了。小时候的她眼馋了好久,可是陈家连人都快养不起了,哪里有剩饭能养狗?
傍晚,阿娇敲着狗子吃饭的陶盆,引得狗子连带着小雨生,都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夜生,夜生过来,娘给你准备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馋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来,吃得喷香。小雨生见着小伙伴的吃相,他也馋了,伸着小手,想要在狗饭里捞肉吃。
多了只小狗后,小雨生的记忆力有了进步,他的脑袋里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变成了:亲爹、亲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饭饭啦!”阿娇见儿子的傻样,无良地大笑起来。
於单看到这一幕,老泪纵横,不忍直视。有了个傻儿子还不够?现在又多了个狗儿子。
夜生是一条聪明的小狗,阿娇给它做了个精致的小书包,穿过夜生的两只前腿,让它背在背上。阿娇在包包里放上些铜钱,教了几个月,终于教会了它上街用钱换东西的道理。
当小雨生再大点的时候,他拒绝了要跟着他的仆人们,喜欢和夜生一起单独上街。每逢见着卖吃食的小摊,闻着浓郁诱人的香味,馋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动了。
这时候,夜生会用流着口水的大嘴,拱几下摊贩的大腿,再扭头,往背上的小书包看。然后,摊贩会解开夜生的小书包,按照吃食的价格,取出相应的几枚铜钱,再将书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递给小雨生。
“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尝尝!”
小雨生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臭豆腐,闻着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脏,把臭豆腐递过去,想让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摆着尾巴,开心地嚎叫起来,惹得行人纷纷侧目。小主人最好了,总是给它东西吃,它也最喜欢小主人。它大嘴一张,一口气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满嘴的调料酱汁,有点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声地控诉身边的狗子:“我还没吃呢,你怎么可以吃那么多!”
小雨生含着泪,用小手绢给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绪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的记性实在是太差。擦完之后,他看了看依旧是空着的小碗和干干净净的狗子,以为自己单独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满意地点了点头,摸了摸狗头:“哦,我已经吃完啦。夜生,我们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阳的余晖下,高高兴兴地走上回家的路。
这样的情况,在咸阳城里,三天两头就可以见到一回。
咸阳的小吃摊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馋,特别喜欢买零嘴。他们和夜生交易的心态,也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变成了后来的热烈欢迎。
要问摊贩们有没有贪心地多拿银钱?
这还真没有。
那涉安侯是谁?以前是匈奴人的太子啊!匈奴人杀人如麻不讲理,你平白惹他,他捅你两刀,那是眼都不眨啊。他们这些平民老百姓,惹不起,惹不起。
至于说惹得起的贵族?
梁王嬴启八岁的小儿子,有次看上了夜生这只聪明的草原獒,带着两个同龄小书童,想要夺狗。六岁的小雨生毫不畏惧,不断出拳还击,小腿还向对方踢去。两刻钟后,他和夜生一人一狗,硬是打得对方三人哇哇大哭,回家找爹去。
“你让我去找陛下论理?你还嫌脸面没丢够?”
梁王嬴启看着抱着小儿子哭诉的小妾,气得眼皮子直跳。一群大孩子抢小孩子的东西,那就算了,居然还抢不过来?
一群八岁的大秦小孩打不过一个六岁的匈奴崽子?
丢脸至极!
从那时起,小雨生在咸阳算是一战成名。比他身份低的,自然不敢惹他,比他尊贵的,更不敢惹他了。於单为此还挺乐的,虽然儿子脑子不行,但是这股勇武之气,不愧是他的好儿子!
这时,站在冰淇淋小哥的木车前,小雨生对外界的传闻浑然不觉。他吃着奶香浓郁的冰淇淋,笑得十分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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