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打开化妆盒仔细补妆,一边没好气地说,“余警官,我必须提醒你,以后不准叫我小新了,我又不姓新!”
余梁双肩一耸,哂然一笑。
小新本名姚笔,二十出头年纪,爱笑,很好打交道。虽然她对警察这个职业不感冒,但是挺爱交朋友,尤其余梁这样既帅气又风趣的男子。
余梁见到她,不是叫她“蜡笔小新”,就是“小新”,几次想直喊本名来着,却怎么也改不了口。
“得,不叫你小新,那叫你小笔,总行了吧。”
“一个意思嘛……”
“嘿嘿嘿——”
余梁继续把玩手机,坐等程乐现身。
程乐是余梁的高中同学,和余梁同龄,更巧的是,两人生日只相隔一天。余梁至今记得,两年前夜店的一次偶遇,让他们分别十年之后再重逢。
“喂,哥们儿,你踩我脚了!”
那是难得的一次休假,余梁脱下警服,像社会上其他年轻人一样,向往着律动的舞步,激荡的音乐。于是,他踏进了平时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想彻底放松一下。万没想到,刚刚放开手脚跳起来,就有人推搡了他一下,大叫踩到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
余梁赶紧道歉,生怕惹恼了人家,万一动起手来败坏了警察的名声。
“哇,你长得好像我一个同学!”被踩者上下打量着余梁,“你是余梁吗?”
“程乐?!”余梁也认出了他。
两个十年未曾谋面的同学尖叫着抱在一起。
余梁本来滴酒不沾,邂逅程乐那天,不但喝了酒,而且还醉了。那是他活了二十七年唯一一次大醉,导致第二天头痛无比,根本没办法出警。结果被队长老方在电话里狠狠训斥了一通。
以后的日子,余梁就多了一个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挚友,因为他和程乐无话不谈,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他都会找程乐一起坐坐、聊聊。
一年前,程乐干起了服装店,生意红火,财源广进,他不时向余梁炫耀名车名表,十足的土豪样,并怂恿余梁别当警察了,跟着他干。悲催的是,两个月后,黑社会一把火烧了他的店,毛也没剩。原因是他没有交出所谓的“保护费”。他不禁感慨:黑社会真他妈的黑啊,说让我的店化为乌有,果然就乌有了……
当着余梁的面,程乐哭得像孩子一样,悲愤欲绝。余梁安慰他,你的外号不是叫“打不倒的不倒翁”吗?这点挫折算什么!还记得高一那年咱俩同时失恋时互相鼓励的话吗?看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对,人生豪迈,从头再来!”
程乐抹干眼泪,给了余梁一个拥抱,然后消失了。一年后,王者归来,程乐又当了老板,开了这家咖啡馆。
正沉浸在回忆里,程乐大摇大摆走出来了,边上伴着个女人。
此女长发飘飘,风姿绰约。余梁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又换“衣服”了?
“我来引荐一下,”程乐指着余梁,“我哥们儿,余梁!”又指向身边美女,“我媳妇儿,王荷!”
“谁是你媳妇儿,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
叫王荷的女人晒出一脸幸福的表情。
余梁看得出来,这表情是伪装的。他不以为意,笑着伸出右手,“你好!”
“你好……”
王荷礼貌地伸手,似乎有点不耐烦。不过在这种场合下,她还是聪明地表现出了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知书达理。
三人落座。小新端上冒着泡沫的新鲜咖啡。经过余梁身边时,她翻了一个可爱的白眼。
程乐滔滔不绝地聊着与女友相识的经历。
那晚,月光皎洁,夜色迷人。他开车回家,路上差点撞到一个醉酒的女人。
这女人便是王荷。
程乐说:“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深深地爱上了。爱上了,就再也放不下了,在心里,在胃里,在肺管子里。”
程乐美滋滋地把王荷送回住处,当晚啥也没干,绅士般回去了。第二天一打听,后悔不迭,原来她是夜店里的女招待,陪吃陪喝陪……那种。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别涌泉了,他连杯茶水都没有喝到。
此事过后,程乐心里一直纠结,便瞅了个好日子,去了她工作的地方。
王荷拒不承认那晚的事,并坚定地说:“我只是个跳舞的,卖艺不卖身,你别想歪了!”然后把喷着唾沫腥子不停自夸的程乐扫地出门。
程乐不甘心,他在追女人方面很少失手,这回算是棋逢对手了。
他秉承六字方针,“不抛弃不放弃”,隔三差五去找王荷,送个花篮、塞点小费之类的恩惠从未间断,而且主动请缨,充当她的专人司机,接其上下班,外加逛街兜风。
王荷爽快同意了。她不是古板的女人,不然也不会混迹在夜总会。不久,她就被糖衣炮弹击倒,倒在了程乐的床上。此后,二人关系走向新格局,成了男女朋友。
那晚,程乐向余梁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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