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向我讨水喝?”施越捧着他的脸,看他晕乎乎的样子就觉得可爱。
程毅醉的差不多了,吻着她下巴哼,“快点儿。”
无奈,她觉得自己的气根本没用,拳头打到棉花上一样,因为程毅根本从头至尾只在乎她。
那就够了。
躺在一块时,程毅搂着她安静的睡觉。他呼吸渐渐平缓扑在她耳侧,她似乎已经习惯每晚有程毅在身旁陪着她,也习惯有他的生活。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洗澡,一起上床睡觉,越是亲近,施越越是觉得离不开他。紧紧抱着身侧人,施越忍不住吻了吻他的眼睛,想和他一起安眠。
却听到身侧人忽然开口,“圆圆,搬来跟我一起住吧。”
他忽然睁开眼睛,凑近吻了吻施越的唇,“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眼存稿,觉得可以加更,慢用。
☆、.
每逢下雨,楼下一定会有积水,投诉物业无果,眼看着租房到期,施越真的答应了程毅,搬进了他的家里。
过上了同居生活。
不住在一起的日子,他们也多半是每晚会相拥而眠,住在一起后,不用两头来回跑,倒省了不少力气。
程毅每天九点前要到公司,施越没有早起的习惯,更不会做早饭,所以每个清晨里,她都无法跟程毅一起起床,再一起刷牙,更别提能一起吃早饭。
在出租屋时,她隔了一块地方做画室,搬来了程毅家里,程毅将客房的位置空了出来,给施越做了画室。
她不去工作室的时候,多数情况下,就是在程毅的家里放放音乐,边听歌边画画。客房的位置朝东,阳光甚足,在冬日里,施越已经越来越喜欢晒太阳了。
秦甄得知她搬过去后,下巴颏又要掉下来了,直说施越陷的深,后来她们又谈了很多别的。
同居的日子,多半是前一段时光美好甜蜜,后一段时光无聊平淡。这些,施越都有体会过,可她并不怕激情归于平淡后的日子。
下午前,她叫了外卖,在餐桌上吃完后,她收拾干净丢进了垃圾桶,发现垃圾桶已经满了。于是,她把家里的每个垃圾袋都打包了,套了件羽绒服,拎了三袋垃圾下楼扔。
午后,阳光就没了,只有呼啸的北风,她冻得牙颤,三步小跑回了家里。眼看天变,她跑去阳台外收拾衣服,大多都是施越自己的,收拾回来后,正好瞥见衣篓里程毅丢的那些脏衣服。
她问过程毅,衣服都是谁洗。程毅算是个衣服很多的男人,衣帽间的衣柜特别大,施越来后,也仅仅只空出了一小半。所以,家政阿姨每星期会上门一次,专门打扫卫生,洗衣倒垃圾。
他说时施越就纳闷了,在英国读书工作的那十年都是怎么过来的?程毅实话实说,读书那会交女朋友,都是女朋友给洗的,分了就自己洗,后来工作了,就叫了家政,用惯了,自然就改不过来。
看着那一篓子衣服,又看看自己干净的衣服,施越摇摇头,将他扔进去的衣服分分类,先后放进了洗衣机里。
一个小时后,他黑白灰的各类衣服被甩了干,挂在阳台的晾衣架上,施越不免回想自己是何时这么熟门熟路洗衣机了。
自从一个人搬出来后,她已经懂得越来越多了,会使扫地机器人,知道拖地要倒着拖,洗衣机洗衣服要分类,垃圾袋里不能有水,隔夜的剩菜也不能吃……
懂得越多,才知道自己好像从来没有怎么真正长大过。
躺在沙发上休息时,施越消遣时光用平板看电影,眼睛酸涩的流泪,突然觉得这小屏幕憋屈死了,捞过手机就在苏宁易购上下了单。
没打一声招呼,她自己做主买了一台液晶电视。
窗外起了风,施越腿脚冰凉,将阳台的落地窗拉上后,她关窗帘开了家里的空调。视线骤然变暗,她随手开了灯光,也在这时,家里的门铃响了。
她下意识看看手机,这个点程毅已经下班了,难道是忘带钥匙了?急急穿着拖鞋去开门,笑容一下冰住了。
程汐吓了一跳,拍着胸口镇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伸头进去一望,都是熟悉的场景。
施越有短暂的失忆,待她说话时,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是美容院的老板娘。
“程毅在家吗?”
施越摇摇头,“他还没回来。”
程汐看她气质挺好,长得还挺嫩,模样不像程毅以前谈的那些尤物,倒是清心寡欲那类,让人看着舒服,忽然想起十一时偷听的那番电话,想来就是眼前的姑娘了。
她笑笑说,“我是混球的亲姐,我叫程汐。”
混球这两个字,施越听了没忍住,露着牙齿,赶紧给程汐拿了一双客用拖鞋,“你好,先进来吧,他应该快回来了。”
程汐脱了鞋进去,打量这个家,鞋柜上花花绿绿,不再是清一色的黑,有了几分人气儿。
施越给她倒了一杯温水,这个天喝,温度正好,程汐接过,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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