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很少会在接吻上有耐心,他习惯长驱而入的直接,外在看来,有些粗暴。
但那样热烈的吻足够让女人心潮澎湃,他认为所有女人都爱那样的暴烈。
他也很少去吻女人的额头和鼻尖,这种事做多了,会让她们有所依赖。但在施越这,他忍不住得想去摸摸她的头发,亲亲她的额头,碰碰她的鼻尖。
“是觉得我吻得太重了?”程毅捏着她下巴。
又重又深,她每次都难以呼吸。
“你太会接吻了,我一点招架不住。不过,我喜欢你这样的反差,但如果你能少用点力,我会更舒服一点。”施越摸上他的指甲盖说着。
程毅笑了一声,往她嘴边凑近,“宝贝儿,闭眼睛。”
她很听话,闭眼睛的那秒,他的唇覆了上来,辗转之间,施越第一次感受到程毅双唇的柔软,连同他干燥的嘴角,传来的微弱磨砂感都那么清晰。
程毅应该没这样吻过姑娘,连第一次都没用过这样柔的力道。他在浅尝辄止,轻轻碰触离开再覆盖辗转,伸着舌尖细细滑过她的唇瓣。
施越心头注满了暖水,情不自禁地拥他贴紧,她开始迎合程毅,小心翼翼伸着舌丁和程毅触碰,勾住。
温柔的吻在触碰的一刻,渐渐加深。施越想,还是深吻吧,她喜欢温柔的程毅,却更喜欢暴烈的程毅。
良久,她呼吸急促,他才松开,“满意吗?”
施越喘气笑了一声,“你这是在胡任务吗?”
“我是在满足你这个傻姑娘。”他抹了把她唇上的唾液。
施越看着他的手,闪过他尾指上的皙白之处,那块越来越淡了。
她捉住程毅的手,“你戴尾戒的真实想法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
程毅撇眼看向尾指,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有程毅所想挡住的痕迹。
他转过手,给施越看,“在英国留了一块疤,我觉得不太好看才戴的。”
很好的避开了那个回答,施越张了张嘴,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天,她还从未发现他的尾指内侧有一块褐红色的疤痕。
有点狰狞,丑丑的。
“怎么留下的?还真有点丑。”施越嘟着嘴仔细瞧了瞧。
“刚抽烟那会儿,给让烟头烫的。”程毅从施越身上躺回了右侧,拥她在臂弯中。
“怎么不去疤呢?”
无论是哪的医院,程毅都不爱去,刚入英国那会,他酗烟厉害,被烟头烫疼时,他正靠在阳台的椅子上看月亮。
只可惜,明明是同一个月亮,却没有在北京看得那样有感觉。
那道疤起了水泡,程毅疼了好几天,水泡没了后,他就再也没管过。
至于那枚戒指,程毅是在第二年登山的途中买下的,碰到了一位卖中古商品的商贩,带着刻刀,他比了比大小后,让他刻了两个英文字母。
那枚戒指,他戴了也有九年,当真只是简单的遮掩那块伤疤。
却被很多女人看成了单身标志。他想,之所以他能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大抵是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并不是程毅的终结者。
“留个教训,抽烟的时候还真不能走神。”程毅淡淡回道。
“你在英国待了几年?”他们开始了聊天,施越将床头的灯按灭,又钻进了他的怀里。
“十年吧。”他说的很轻松,仿佛十年只是眨眼之间。
“比我待在北京还要久三年,待了这么多年,怎么不考虑留在英国呢?”无尽的夜里,施越的问题越来越多。
一个地方待了再久也会厌倦,程毅回来的原因很简单,厌了英国的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女人。
“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盘,我也算落叶归根。你呢?一个南方姑娘北漂,勇气可嘉啊。”他其实想问得更清楚些,比如,为什么要跟一个男人七年,是为了他留在的北京?
“在南京发展有局限,我学的专业在北京会吃香一点。”她避重就轻,只回答她其中的一个想法。
“哦,这地方住了多久了?”程毅转话题。
“两个多月。”她闷着声音。
程毅动了动唇,舌尖扫过一排牙尖,“是香港回来后搬的?”
施越抬头,望不清程毅,她摸着他的纹身处,感慨,“嗯,回来后先住在酒店的,这房子是我好姐妹给我找的。如果我不住酒店,咱两说不定还真就拜拜了。”
“可你却找上门了。”
施越哼了一声,“是你好吧!大晚上央人换房,真难伺候。”
“那间房我住了好几个月,却被你抢了,你还真是赖上我了。”程毅嗤笑,在她腰间摸了一把。
“讲点道理好不好,我可是付了房钱的!”施越咬他肩头,看他痛的吸气。
他忽然想到那日衣服里的港币和纸条,笑道,“是!施小姐可爱付房钱了,敢情我那日的鸭子费最多值五百是吧?”
施越那日查了房费,港币超了五千一晚,她包里统共就六千元。为了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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