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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

    六十年代靠女儿发家致富 作者:陈虹旭

    丫,长相平淡,却有些文气,诗词作画样样都会,人也有一股书香气。后来硬让他找到一个世家的庶子,把三丫嫁了过去。

    那世家虽说有些没落,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人家还没有死呢。

    就凭这姻亲关系,在他们县里,谁不高看他陈前一眼,也是从那以后,他陈前在县里才真正的抖起来,好些富商捧着银子来结交。

    可见识文断字的重要。

    眼下教大美是来不及了。

    想了想,他打算送几个丫头去上学,反正家里有钱,挣不挣工分无所谓。

    于是,他又交给大美一件事,让她趁中午休息的时候去公社的学校看看,打听打听。

    “爹,金宝还小,等他大一点再去上学吧。”金宝瘦瘦小小,看起来比一般的六岁小孩还要矮小,大美就担心他这个时候去容易给人欺负。

    “谁说送金宝去上学?”陈前诧异道,“他现在受着伤,只能跟我一样在家里窝着。我是说你们几个去上学。大美,你这工作得识字啊,你总不能干一二天让人给撵回来吧?你明天买些笔和纸回来,我先教你们几个。等学校打听清楚了,再送二美她们几个去上学。你下班回来,她们再教你。”

    “爹,我就不去了。家里没有人做饭,还有队上的猪草也要有人去割的。”二美考虑的清楚,不能一家子全去上学,留爹和金宝在家,连口饭都没得吃。何况她年纪大了,那能跟一堆小娃娃坐在一起上学。

    “爹,我也不去,我帮着二姐做事,还可以去队上挣工分。”三美也表态。

    陈前想了想,二美三美年纪的确有些大了,不太适合跟着一群小娃娃去上学。至于四美几个,年纪小,正是上学的时候,五美吵着不想去,陈前也没有答应,还给她派了一个任务,就是让她上学回来教三美识字。

    反正他是当爹的,他说了算,学是一定要去上的!

    第二天一早,一家子人早早起床,送大美去上班。

    大美骑着自行车,三美坐在后座,等大美上班后,她再把自行车骑回来。

    二美带着几个妹妹和金宝回去,陈前则叫上朱大一同去队上,让大队长作个见证,写下一份契约,把七美过继给陈前,此后一切事宜跟朱家无管,全由陈家全权作主。

    拿到盖了红印的纸,陈前才觉得七美这才真真是他的闺女了,不怕将来朱家来抢她的聘礼钱。

    大美第一天上班,因为勤快不偷懒得到大家一直好评。

    掐着下班时间,三美骑着自行车去接她,快到村口的地方,有一个人从旁边的竹林里钻出来冲她们招手,“大丫。”

    三美从大美身后望过去,“马有?”她跳下自行车往旁边走去,“马有,你在这里干啥?”

    马有跟马地主家是同一个祖宗,不过马地主那家是嫡枝,马有家是旁枝,已出五服。所以斗地主那会也没有牵扯到他们家。只是马有命不好,生下没多久就死了爹,娘又改嫁。自小跟着大伯大伯娘过日子。小的时候有他爷奶的照拂,他的日子还算不错。只是他渐渐长大,而爷奶渐老,没有那么多的精力照顾。且两老口要靠着儿子儿媳吃饭,对孙子的事自是管不了那么多。于是十八岁的马有,连亲事都没有说。他大伯娘根本就没想到给他说亲事,指望他在家里多干几年,多挣几年的工分。

    “三丫,我跟你姐有话说。”

    “说啥话?还有我不叫三丫,我叫三美,美丽的美!”三美站在他前面。

    马有眼巴巴地看着大美,哀声道:“大丫,我就跟你说一句话,就一句话。”

    大概是同病相怜,在大美干不动活的时候,马有总会悄无声息又不惹人注意地帮她一把。

    渐渐地,大美发现马有的好意,也会时不时帮他一把。就这样,两人渐渐有些靠近,虽然从未私下说过半句话。两人总是在对方累的时候默契地伸出手,推一把或拉一把。

    两人一直维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直到年前马有突然跟她说喜欢她,说开了春就让媒人上她家提亲,先把亲事定下来。这样他也好帮她干些活,让她少受些累。

    那时,她是欢喜的。

    懂事以来,大美就知道自己会被奶随便嫁给一个男人,不管那个男人是不是四肢健全,是不是老头,只要那个男人出得起聘礼钱,奶都会把她嫁掉。

    然而有一天,一个四肢健全且年纪相配的男人且她有好感的男人,亲口对她说喜欢她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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