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作者:
以喝了。 ”
当然,喝茶的规矩可多了,比如说茶盏要先用热水烫一遍,第一泡的水是要倒掉不能喝的,另外还有好些规矩就不多提了。不过杨曼自认她这个简易版茉莉花茶和后世两元钱一斤的茶叶在品质上相差无几,配不上这么正规的泡茶手法,等哪一天茶楼里那位制茶师傅人品爆发,弄出几两特级茶叶来,她再考虑配上相应的泡茶手法。
王秀娘倒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她喝那什么茉莉花茶,也不过是尝个新鲜,觉得口味不同一般而已,但再怎么新鲜,偶尔尝尝便也够了,她喝得惯的,还是眼前这杯煮出来的茶水。
两个人又东一句西一句的聊了会儿,王秀娘突然想起当日在杨曼头上看到的那支如意流苏,便请教起来。
提到自己拿手绝活,杨曼也来了兴趣,让王秀娘拿了几根细绳来过,当场编了一个如意结给王秀娘当示范。想不到王秀娘居然也是个心灵手巧的,只看了两三遍,就完全学会了,编得也似模似样,虽然还不如杨曼编的精致,但这不过是熟能生巧的问题,再多编几次,肯定完全不比她差了。
随后杨曼也想起上元节时在吴珍容身上的看到五彩缨络,便反过来向王秀娘请教。
于是两个人你教我学,我教你学,不知不觉的居然就这么耗掉了大半天的时间。
杨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窗外,发现日头西垂,忍不住“啊”了一声,惊讶道:“都这么晚了,顼儿也该放学了,秀娘,我先回去了。”
她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该回去的时候,还是要回去的。
王秀娘也有些惊讶,看了看窗外,失笑道:“真是……和曼娘你在一起,时辰过得就是快,原还想留你吃饭,不过我知你定是不肯的,便不留你了,这两个缨络,便送给你带回去挂着。”
这两个缨络是王秀娘做示范的时候弄的,相当精致。
杨曼也不跟她客气,接过缨络笑道:“那我走了,你也别送我,路我都认识。”
话是这么说,王秀娘还是把她送到院门口,两人才互相道别。
回到文魁院,正见吴顼这小家伙一蹦一跳的进来,书童砚童托着那笔墨的小布包紧紧跟在后面,看样子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一进院门,砚童就扶着门直喘气,倒是吴顼这个乱跑惯了的,脸不红,气不喘,还有精神嘲笑砚童。
“哈哈哈,看你喘的,跟大厨房里的那只狗一样了,狗狗,砚童是狗狗……”
小家伙只顾着嘲笑砚童,却没注意到杨曼走到了他的身后,马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一颗毛栗子。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站如松,走如风,不许像猴子一样乱蹦乱跳。”杨曼很没好气的教训道。
吴顼一眼看到春桃就跟在杨曼身边,连忙垂手低头,道:“是,孩儿错了,请娘责罚。”
看他现在的神情,那叫一个老实,那叫一个诚恳,看得砚童眼睛都凸圆了。
表现得真不错,杨曼非常满意,道:“知道错了就好,跟娘到书房去。”
不提杨曼考问吴顼今天都学了些什么,却说砚童闲下无事,便向杨曼请求,要去吴宏那里走一趟,还有些话想请公子带给他的姐姐。
杨曼答应得倒是爽快,转念一想,又取了一些点心,让砚童一并带去,算是做为吴宏送给自家儿子一个书童的答谢。
槐者木鬼也
吴宏住在一条名为槐树下的巷子里,巷口处有一株千年老槐,因此而得名。事实上,敢住在那条巷子的人并不多,吴宏算得上是胆子特别大了。
槐者,木鬼也。
自古以来,在传说中,槐树是容易和那些神神怪怪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树木,而且跟所谓的花精柳精不同,槐树不是成精,而是招鬼,据说阴气重八字轻的人经过槐树边上,都容易招一身晦气,更不要提这还是一株千年老槐了。
据说,几十年前,有个人偏不信邪,要拿斧子把这株槐树砍了,带回家里当柴烧,结果,就在他一斧子砍下去的时候,一望无际的晴朗天空突然间就乌云密布,一道响雷打下来,就将这个人活活劈死了,劈死还不算,雷打在斧子上,激起一道火光,点燃了树边的枯草,火势迅速蔓延,将巷子里的房屋烧去了大半,可是位于火势中心的那株槐树,却连半片叶子都没有被烧掉。
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招惹那株槐树,原本住在巷子里的人家,也是十户搬其七,敢留下的人家,都是自问生平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的人。
槐树下终归是萧条了,到后来,那长长一条巷子里,几乎连一户人家也没有了,反而又长了好几株野生槐树,一派欣欣向荣的模样。
不过,却还是有几栋完好无损的宅子。其中一栋就在巷口处,离那株千年老槐最近,也是当年那场大火的幸存者之一,属于吴宏的一个同窗好友,因吴宏不愿住进吴府,便借了朋友的这栋宅子当临时落脚之处。
朋友也曾开过玩笑,道:“看你这潘安之貌,宋玉之姿,就不怕半夜三更被狐魅女鬼摄了去成其好事?”
吴宏冷笑一声,回道:“心不正则邪魅生,纵有那国色天香来相就,我偏是不动心,她又能奈我何。”说着,不管朋友的调笑,他自在那宅子里落脚了。
朋友原也就是个玩笑,被吴宏这么义正言辞的一番说弄得有些尴尬,只好道:“是是是,你吴大公子眼界高,看不上那国色天香的狐魅。”顿了顿,又感叹了一句,“也不知要怎样的人间绝色,才能入你吴大公子的眼。”
他这句感叹语气很轻,却不料吴宏竟是听得清楚,居然就出神了,茫然不自觉的道出一句:“心向往之,便是人间殊色。”
“噗……”
朋友当时正在喝茶,听到这话,便是一口茶水全部喷在了吴宏的脸上。
吴宏惊醒过来,阴着脸擦去茶水,却是不管朋友怎么追问,再也不置一词了。
大概正是因为他这样的心性坚定,所以不像普通人一样对槐树下的传说那么上心,每次来无锡都在这里落脚,也从不曾见过那所谓的狐魅女鬼,倒是住得舒心自在,看得那朋友心羡不已,每次吴宏前脚一来,他后脚便跟过来,美其名曰:蹭逍遥。从来只有蹭吃蹭喝,还未曾见过有蹭逍遥的,可见这个人也是极有趣的性子。
这个朋友的名字叫做吴克己,是吴家的一个分支,具体分出了多少代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了,可以肯定的是,跟吴坦之这一房差出了至少也有七、八代,如果按辈份算的话,他最次也是吴坦之的叔叔辈,对吴宏来说,就是爷爷辈了。
不过都差出了七、八代甚至可能还多,再计较辈分也没多大意义了,吴克己和吴宏同岁,他们向来是以平辈论交的。
砚童赶到槐树下的时候,吴宏正坐在院子里,跟吴克己在一株槐树下喝酒。
“这不是叶娃儿吗?这是哪儿去了,一天没见你?”吴克己坐的方向正对着门,一眼就看到砚童。
“公子。”砚童先对吴宏行礼,然后才对吴克己道,“吴公子,我现在改名字,叫砚童了。”
“怎么改名字了?” 吴克己似乎有些醉了,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
吴宏淡淡道:“我已经将他送给侄子当书童了。”
“哦……侄子,哪个侄子?” 吴克己怔了怔,一拍脑袋,“就是你那个寡嫂的儿子啊。”
不提吴克己那醉了七八分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吴宏却是有些不悦的看向砚童,沉着脸道:“你不在顼儿身边伺候,跑回来做什么?”
砚童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道:“我是请示了大少夫人才出来的,这封信想拜托公子捎给姐姐,还有,这是大少夫人送给公子的点心。”
点心?吴宏眼神一柔。
却不料吴克己眼明手快,已经从砚童手上抢过那包点心,打开来捏起一块千层酥放到嘴巴里,嚼了几下,连连称赞:“不错不错,酥脆香甜,好吃。”
“这个不适合当下酒菜。”吴宏阴沉着一张俊脸,将那包点心重新包上,拿进屋里,一会儿走出来扔给砚童半吊钱,“你去巷子外面买两样下酒菜来,一会儿不要耽误,赶紧回去听候差遣。”
“是。”瞧出吴宏不太高兴的样子,砚童接过钱,赶紧就跑了出去。
吴克己似乎还没看出吴宏的心情变化,打个酒嗝道:“还喝啊,再喝就要醉了。我说你那个寡嫂真不错,要是天天给你送点心,这才叫有口福……嗝……”
吴宏冷冷瞪了他一眼,眉头一皱却又松开,唇角一弯带出一抹没有丝毫温度的笑意,缓缓道:“今日我们不醉无归。”
“嗝……啊?”
吴克己眨巴着眼睛,隐约中似乎记起,眼前这个俊美男人曾经有个千杯不醉的诨号,那么今天……自己岂不是要倒大霉了?
意识到这一点,吴克己本来只有七八分的醉意一下子飙到十分醉,他一屁股从石椅上滑到石桌底下去了。
这一日吴克己大醉,到了第二天早上仍躺在床上不能起来,哼哼唧唧直喊头疼,吴宏有心不管他,又受不住他杀猪似的叫喊一声高过一声,亏得这槐树下没什么人住,否则怕是有人要报人命案了。因而便命吴克己自己带来的一个小厮照应着,自个儿便出了宅子随意闲逛。
这随便走走,便到了运河边上,这河道也称做泊渎河,每日里船来船往,极是热闹。吴宏也是走累了,一眼便瞥见了杨曼所开的那间茶楼。
再见甘大
已是下午,正是货船卸货将近结束的时候,那些客商们、脚夫们忙累了大半天,最是口渴体乏的关头,因而茶楼的生意分外好,吴宏进去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座位,亏得伙计认得他是吴家公子,连忙硬是在二楼的露台边给他插了个位子。
这个位子极好,虽说以他的身份坐在这里不太雅观,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不过以吴宏的性子,自是不在意这些,这个位子视野极阔,头上无顶,只有茶楼的布幌子晃来晃去,二月的阳光斜斜的照射过来,已有了一些不同于冬日的暖意。前面是河,河岸边,枯草之下,几缕嫩绿东一抹西一点的冒了头,只看得人心头一爽。
不远处的码头上突然有些喧闹,吴宏打眼看去,却只见一个矫健的人影,在泊着的货船上东一跳西一跳,转眼就上了岸,当真是身轻如燕,矫若游龙,有幸目睹的船夫们、脚夫们还有路过的客商,纷纷发出赞赏的呼声。
那人便哈哈大笑起来,东一拱手,西一抱拳,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众人哄然叫好,他却径自撇下众人,独自往茶楼的方向走来。近了,却正看到趴在露台栏杆边上的吴宏。
两人一对目,吴宏便淡淡一笑,举起手中的茶碗,道:“上来,我请你喝茶。”
那人却摇头大笑,朗声道:“喝茶有什么意思,你下来,我请你喝酒。”
吴宏偏着头想了想,道:“也好,昨日跟克己兄没有喝够,你等我一会儿。”
说着,他放下茶碗,自去走楼梯,缓步而下。
那人却有些不耐烦,道:“装什么书生模样,直接跳下来岂不干脆。”
吴宏听得分明,走出茶楼后微微一笑,道:“我本就是读书人,不敢和你甘大比身手。”
原来,那人竟然就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的游侠儿甘大。说起来,这甘大平时也不做什么事情,便是在这运河边出没,保这些货船和客商的一方平安,平日里,这些受惠的船老板和客商,也少不得要孝敬一二,闲时又纠集了一帮子破落户等狐朋狗友吃肉喝酒,日子过得倒比他那个当绿林大盗的假老子要逍遥不少。
那甘大听了吴宏的话,冷笑一声,开口便骂道:“什么混帐读书人,这话你拼命三郎也敢说得出口,倒不知当年是谁把一干混混打得头破血流,那手段,连我甘大也要甘拜下风。”
这话便要牵扯到吴宏和甘大的结识过程了。
说起来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吴宏也是从杭州回无锡来探望杨曼,坐着船刚到码头下岸,便碰上了一群混混堵在码头上敲诈勒索,有些客商胆小怕事,求和不求财,也就忍气吞声给了。可是吴宏却是个硬脾气,这一点从他小时候被金胜带着人打得出血也不吭一声就可以看得出。
于是,一场单挑不可避免,当时的情形就是吴宏单挑一群混混。当初,吴宏曾经到通州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他三叔吴显之是个好武的,因而吴宏便跟着学了两年拳脚,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手,但打起来也似模似样。
关键是,吴宏打架的时候,是不要命的。
这一场架打下来,吴宏固然是遍体鳞伤,那群混混也没得半点好处,在他手下没一个是完好无损的。只可恨那时码头上有那么多人围观,竟无一个出面相帮的。
毕竟人单势孤,眼看吴宏被打得几乎就要失去神智了,在一边旁观已久的甘大终于出手。那时候,甘大也是刚刚到无锡,还没有成为运河边上的游侠儿,只是看吴宏这么血性,这汉子被感动了,出手救下了吴宏。
不过好笑的是,吴宏当时已经快失去神智了,糊涂间也不知道甘大是出来帮忙的,就在甘大打发那群混混的时候,吴宏晃着身体,眯着眼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给了身前的“混混”一记板砖。
于是,甘大就这么受伤了。好在他武功挺高,脑壳也蛮硬,伤是伤了,人却没晕,还能继续收拾那一群混混。吴宏清醒后,甘大已经走了,但是从旁人的口中知道了当时发生的事,吴宏心中有愧,于是找到甘大,请他喝了一顿酒,算是陪罪。
甘大当然是消气了。只是事后每每回想起来,还是有些不服气,认定吴宏是背后下手,否则他肯定不会被那一记板砖敲破脑袋,不过对于吴宏那副拼命三郎的架势,他还是心服口服的,觉得吴宏身上没有一般书生的那股酸腐气,也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傲慢气,是条真汉子,值得结交,于是就这么认下了吴宏这个不打不成交的朋友。
后来每次吴宏回到无锡,都要找甘大喝酒,当然,甘大和铁十八之间的乌龙笑话,他也是知道的,只是吴宏为人厚道,不拿这事取笑于他,不像甘大那样每次都拿他打架拼命的事情挤兑他。
两个人在一间小酒馆里坐定,要了一坛子花雕,正要启封,便见一人踏进门来,大喝一声:“山雕!”真是声如洪钟,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又是这个铁疙瘩……”甘大一拍额头,“你先喝着,我活动活动筋骨再来。”
说着,他就迅速窜了出去,经过铁十八身边的时候,还笑咪咪的说了一句:“哟,怎么提前走完镖了?啊,不是被抢了吧,啧啧,我早说了,你这铁疙瘩脑袋不是干这行的料……”
对一个镖师、而且还是打算把镖师这一行发扬光大的敬业镖师说这种话,这不是找打嘛,于是铁十八大吼一声愤怒的追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转眼就没了踪影,让酒馆里不少等着看热闹的酒客大失所望,有几个好事的,甚至提着壶酒便追了出去,一副不看白不看、追着要也看热闹的架势。
吴宏摇了摇头,对甘大和铁十八这两个人,他只有四个字的评价:欢喜冤家。也不知道甘大为什么这么喜欢逗弄铁十八,老老实实把真实姓名告诉铁十八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嘛。
自顾自的小酌了片刻,甘大还没有回来,他没了继续等下去的心情,便将没有喝完的酒寄在了柜台上,分装成两壶,一壶他自己带着,吩咐伙计,回头甘大来了,直接将另一壶酒给他。
那伙计和甘大也是熟悉的,哟喝一声便应下了,吴宏心情不错,多给了他几文赏钱,然后就拎着酒壶,一边走着一边喝着,回到了槐树下。
归来笑拈梅花嗅
吴克己的宿醉似乎已经好多了,正拿着他那把装饰用的长剑,在槐树下面慢吞吞的舞着,吴克己也是文人,文人舞剑,不求杀敌,只求风雅,吴宏看了一会儿,便没了趣味,径自回房间歇着。
谁知道不一会儿,吴克己舞完了剑,跑到吴宏那里,道:“先前平安去给我抓醒酒药,你知道他在街上看到谁了?”
平安就是吴克己带来的那个小厮。
吴宏慢慢的收起刚刚打开的点心包,放到吴克己拿不到的地方,才不甚在意的道:“看到谁?”
“金胜,这才几年,那小子居然从象山书院回来了。你以后上街要当心,别跟他正面撞上了。”
吴宏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
金胜这个人,对吴宏来说,就像是阴沟里飞出的毒蚊子,防不胜防,虽然造不成大的伤害,但是被咬一口,入肉三分,他不怕金胜,只是非常厌恶,觉得哪怕是跟金胜只说了一句话,都会口臭三天。这种厌恶毫无来由,就好像小的时候金胜也是毫无来由的看他不顺眼。
无锡这个地方不能待了,吴宏相信,如果金胜知道他现在就在梅里,肯定要过来找麻烦,吴宏不想再跟金胜发生剧烈冲突,早在当年他行过冠礼之后,他就知道,一旦和金胜再起冲突,自己的父亲是不会站在他这一边的,否则,他当年又何须远避杭州。
吴坦之是个性格宽厚的人,只是他的宽厚,从来没有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对这个父亲,吴宏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人活在世上,想要什么,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搏,这是吴宏远避杭州以后,才想明白的道理。父亲,吴家,都是狗屁,永远都不会成为他倚仗。
所以,吴宏连夜就收拾了行囊,其实也就是几件换洗衣裳,请吴克己帮忙雇了一条小船,准备明天就回杭州去。
上船前,他又去了杨曼名下的那家茶楼坐了一会儿,他知道,今天是杨曼固定要来茶楼盘帐的日子,他甚至连杨曼在哪个雅间里盘帐都知道。
但知道归知道,他不能进去。
所以吴宏只在说书人旁边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这个茶楼独有的茉莉花茶,一份点心,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听了一段昨日刚刚新鲜出炉的甘大和铁十八的最新版恩怨情仇,然后深深的望了一眼位于说书人头顶上方的那个雅间,转身离去。
布帘微微掀开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小角,杨曼看着这个男人修长的背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哽得慌。她想喊一声,但终究是没有开口。
吴宏来的时候,杨曼第一眼就看到了他,并非刻意,而是吴宏所坐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她偷听八卦的时候,唯一能看得到的角落。
如果是没有动过歪心思的时候,杨曼肯定会觉得高兴,还会吩咐伙计给吴宏多送一份茶点,但是现在心里有了顾忌,竟然连送茶点这样的小动作也不敢有了。
脸微微的红了,心跳也渐渐有些不正常,而杨曼自己竟然还没有察觉,只是在盘帐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抬头看吴宏一眼,她知道,从这个角度,她看得到吴宏,吴宏却是看不到她的。
看到吴宏离开了,杨曼惆然若失。她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心情,可是有些东西,一旦滋生,便像田间的野草,火烧不尽,刀斩不断,拔了又生。
只可笑前生她蹉跎青春,想要守候一份爱情,今生真的有一个男人让她心动了,却偏偏,只能看,不能碰。
吴宏今年应该有二十六岁了吧,在这个时代,一般男人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可是吴宏却还是单身一人,想必眼界极高,等闲女子他看不上眼,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低头伏首。
想到这里,杨曼心里头便有些发闷,更加不舒服了,再没有心思看帐,草草的算了几笔,大体核对了一下,就合上帐册,交回给茶楼掌柜,径自回吴府去了。
回到吴府里,院子里还是冷清的,离吴顼放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杨曼独自坐在屋里,打了半个缨络,便觉心烦意乱,往日里最喜爱摆弄的东西此时也变得无趣,于是披了外衣撇开春桃,独自到后花园里闲逛以打发时间。
草地上已经开始冒出绿意,树枝大部分都还是枯的,黄梅花儿已经到凋谢的时候,倒是有几株白梅花儿、红梅花儿,或从假山后面伸出一根斜枝来,或在墙角下闪闪躲躲,冷不丁的冒出几个半开不开的花骨朵儿,有一些还没长成,小小的,花瓣都团在一起,不仔细看,还以为是梅枝上长出的木疙瘩。看这长势,不出十天八天,只怕这园里所有的梅花都要盛开了。
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她伸手点了点花骨朵儿,这就是春在枝头吗?连这些花儿都知道春天快要来了,可是她的春天在哪里呢?
那个悟道的尼姑不知还在否?又或者是还没有出生,否则,杨曼真想跟她探讨一番,人的一生中,到底哪些是她应该去追寻的,哪些是她必须坚守的,哪些又是她一定要放弃的?
穿越十年来,杨曼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选择当一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是否正确。锦衣玉食的生活和执手偕老的男人,从来都是一个女人最艰难的选择,这世上没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过,现在想这些是不是太多余了,杨曼拍拍自己的脸,试图拍去那些胡思乱想。因为,眼前,她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吴宏并没有向她表示过什么,他为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没有超出一个小叔子应有的本分,反而是自己……多想了。
所以,还是当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吧,安全第一,她不能想像有一天自己会被困在猪笼里被扔进水里去,那太可怕了。尤其是大年初一求的那支签,签文的预示比浸猪笼还要可怕十分。
杨曼又想念佛了。
不负春光
好不容易恢复了平静如水的心态,她正准备回文魁院,冷不防见前面小径里转出两个人来,前面一个个子不高,显得小巧玲珑的是她的亲小姑子吴珍宝,后面一个体形纤瘦,身姿飘娜,不是那位才女吴珍容又是谁。
这两个小姑子都没有看到杨曼,也怪杨曼站的地方不对,墙角下面,还有梅树挡着,她的衣服颜色又素,不留神还真难一眼就看到她。
吴珍宝还在大咧咧对吴珍容道:“我就说嘛,你看,园子里的梅花都还没开全呢,黄梅花儿又谢了,这个时候来逛园子,什么都没得看,就这几株松树柏树还有点颜色。”
吴珍容面对她的埋怨,却只是淡淡道:“我只喊你出来随便走走,又不是专为看梅花而来,再者,这松柏虽无殊色,却也一身风骨,只是你不懂得欣赏,那话说出来,松柏虽无心,怕也要不高兴的。”
“难道五姐姐你又要咏诗了吗?”吴珍宝有些不高兴了,直直的问道。
吴珍容不搭理她,只是走到梅树下。
这一走近,杨曼便再也藏不住身形,主动从梅树后面转出来,笑道:“五妹妹,八妹妹,你们也出逛园子啊。”
“大嫂子。”吴珍宝吓了一跳,叫了一声。
吴珍容也是一怔,福了福身,也叫了一声后,却是不再理会她,慢慢走过去,绕过梅树,走到墙边,目光透过墙上的雕花窗格,怔怔出神。
杨曼看了看,墙另一边是个池塘,种了几棵垂杨柳,这会儿才开始冒柳芽儿,柳条上多半还是光秃秃的,垂在池面上,看着有点寒碜,树下还摆着石桌石椅。
这时吴珍宝也注意到那里,便道:“我们去那边坐坐吧,这时候没什么好景致,不如去看看池塘里的锦鲤鱼还有趣些。”
“你们去吧,走了半天也累了,我这便要回去了。”
杨曼连忙婉拒了,开玩笑,跟吴珍容在一起看水看鱼看树,不知道要被她用多少诗词给难住呢,看这姑娘的模样,分明就是陷入诗性词意里去了。
吴珍容痴痴出神,也不知道听到她的话没有,吴珍宝更没有挽留,她和杨曼本来就不亲近,平时是常往吴老太君那里跑的,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吴老太君的影响,自小时候起她就不喜欢杨曼,只维持着表面上的和睦,这时杨曼识趣离开,她还巴不得呢。
因而便道:“大嫂子慢走,五姐,我们过去吧。”
说罢,她便拉着吴珍容的手,绕过墙径自往池塘那边去了。
杨曼轻轻叹了一口气,沿着墙根慢慢走,转过一促山,便踏上了回去的路。离开后花园的时候,她忍不住还是回头望了一眼,透过墙上的花窗正看到吴珍容坐在石椅上轻轻的抚着柳树,柳姿飘柔,人也婀娜,虽然春光尚浅,却也是一副难得的美景。
但愿这个小姑子能嫁个如意郎君。
却不知道是杨曼真的早有预感,还是吴六太爷再也不能忍受家里有一个十八岁还没有订亲的姑娘家,二月一过,便亲自吩咐朝芙娘子和苏氏,说是三个月内,一定要把吴珍容的终身给定下来。
杨曼听说以后,也只能在菩萨面前帮着多烧了几柱香,希望不要挑来挑去挑了个中山狼。这个时代的女子,做不得自身的主,实在是一种悲哀。
却说吴珍容知道以后,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有那日王秀娘来杨曼的院子里串门子,偶尔叹息了一声,说是那日无意中撞见小姑子一个人躲在花丛里哭。
说的无意,听的却是心里一惊。杨曼后来想来想去,都是百思不得其解,这将来的姑爷是个什么模样什么品性,现在还没个准呢,吴珍容怎么就哭上了?
难道她心里有人了?
越是这么想杨曼就越是难过,只是这没影儿的事她又不能亲口去问,只好闷在心里,努力不去想它。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这都是六房的事,就连她婆婆高氏都未必能插得上嘴,何况她呢。
又过了几日,吴珍容请求去慈禅庵住几日,苏氏同意了,但高氏却有些犹豫,实在是吴珍芍的事情落幕不久,她还有心余悸,不敢随便放这些姑娘们出去。
但随后吴珍宝也提出想去庵里讨几日清静,而且求得了吴老太君的首肯。吴老太君本就是念佛的,见这两个孙女儿这么敬佛礼佛,自然心里头是高兴的,她一发话,高氏也就不敢拦着了,又担心两个未出阁的姑娘在外面出什么事情,便派了德旺养娘跟着,说是打点平日吃穿,其实也有监视的意思在里面。
自她们去了以后,杨曼和王秀娘之间来往得更加密切了,这一日春光正好,王秀娘兴致来临,便邀请杨曼和自家亲嫂嫂陆氏一起出外踏青。
杨曼有些意动,眼下正是三月中旬,二月的时候闹了一场倒春寒,这几日温度升得极快,而且倒春寒过后,柳叶发疯似的抽长,山中居对面的竹林里,笋尖儿一下子抽得老高,原本枯草地里只冒着几点绿意,仿佛就在这一夜间绿色便弥漫开来,春意浓得几乎快要溢出来了。
桃花儿,杏花儿、琼花儿、春杜鹃、蔷薇、丁香、海棠,还有数不清的野花……这些花或已经开了,或即将开了,一团团,一簇簇,迎风摇曳,香漫城春,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不能辜负这大好春色。”
这话不是杨曼说的,反而是出自一向不吭声的陆氏。
那一日,陆氏望着天空,轻声细语道:“若要出去踏青,便在这三五日内最好,否则天气便不好了,总要阴阴雨雨连续半个月,之后天气再好,这春光却是要错过最好时候了。”
五天后果然开始下起了春天特有的杏花雨,淋漓不尽的,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便是十来天,这个事实让杨曼不得不再次怀疑陆氏是看得懂天象的。
眼下,不管怎么说,她们三个妯娌要出外踏青的要求,高氏还是同意了,对她们没有对那几个姑娘们那么严格,而且这事还是杨曼出面开的口,凭高氏对她的喜欢,总不会驳了她的面子。
因此王秀娘分外开心,便笑道:“日子便定在明日好了,你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带,只管带着眼睛带着笑容,坐我的车去郊外。”
这时偏偏陆氏又犹豫了,低声道:“我还要请示官人。”
王秀娘看了她一眼,道:“你啊,见谁不是闷葫芦,二伯便是在你面前,怕你也开不了这个口。这样吧,今儿晚上我家官人回来,我让他与二伯说去,他们是亲兄弟,二伯便是不喜欢你出去,这个面子总会卖的。”
话到这份上,陆氏也不好说什么了,虽然低眉垂目,但看神情,却也是有些高兴的。
日出江花红胜火
隔日,杨曼换了一身素裙,脸上自然是精心化妆过,头发随意挽了一下,用一根银簪固定住,什么发饰都没戴,只戴了一顶纱帽,青纱垂下来,挡住了她的面容,不过在去跟王秀娘会合的路上,她还是把青纱撩起来,不然走路都看不清楚。其实这帽纱也只在出门及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才放下,小雁是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放下帽纱以后,视线多少被挡了一些,可要靠她扶着走路,否则撞了人或者撞了树,才叫糗大了。
王秀娘嫁过来不到半年,还算是新妇,因此衣着要鲜艳一点,湖青色的衣裳上绣着牡丹花纹,极是艳丽多姿,衬着她那张秀美的面容,很有些雍容端庄的气质。她倒是没有戴纱帽,而是戴了一顶插着孔雀翎的发冠,然后一袭白纱挡住了脸。
至于陆氏,也是一身素装,只是衣襟上比杨曼多了几处紫色花纹,帽子很大,帽纱居然是深灰色的,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那瑟瑟缩缩的样子,连王秀娘都看不过去,硬是给她换了一顶簪花的纱帽,垂下来的面纱是浅紫色,整个人看上去青春多了。事实上,陆氏虽然比杨曼只大一岁,但从面相上来看,她倒像比杨曼大了十岁似的。
这次出行不似上元节那时,晚上身边只带个使女便够了,连纱帽都不用戴,只因为是在城内,路途又不远,而且独自出门,也没人认得出她们的身份。但是这一次是三个妯娌集结出外踏青,走得远了些,而且一日二日未必能回来,碍于身份,所以她们不单要戴上纱帽,随行的人也安排了一大堆。
杨曼带上了小雁和两个粗使婢女,王秀娘把品香和可儿都带上了,陆氏身边却跟了两个看上去很粗壮的仆妇,不像是来服侍的倒像是来盯稍的,她贴身的使女反而没有带上,还是王秀娘看不上去把品香暂时借给她使唤。
然后高氏又调派了八个护院一路随行保护,加上一个二管事出面料理她们的吃住,这才放三个妯娌走出吴府大门。
等候在门外的,是一辆大车,里面就算坐上十来个人也绰绰有余,但是王秀娘可不能容忍一般下人登上她的车,直接将杨曼带来的两个粗使婢女和陆氏的那两个仆妇给赶到后面跟着的小车上去了,因而大车上只坐了杨曼、王秀娘、陆氏,还有小雁、品香和可儿三个使女,那八个护院其中四个在前面开道,四个在后面护卫,二管事就骑着马跟在大车边上随时听候吩咐。
她们就这样上路了。
马车内部装饰得十分精致,据杨曼所知,这辆大车是王秀娘的陪嫁之一,当初来的时候,嫁妆装了满满一车,这还是那些小件的,大件的家具什么的都还没算进去。
从这辆车便能看出杨曼和王秀娘在性格上的不同,杨曼那辆小车里面,除了铺了一层厚棉垫子用来起减震的作用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图的就是一个方便。而王秀娘这辆大车,不说车壁之上都挂了防尘帘,底下铺了厚毯,车上还安了两个矮脚榻,平时可以用来坐,累了可以躺。右后方上还吊了个竹编的筐子,四个角用绳子紧紧的固定了,分为两层,上层摆着一个茶壶,下层是几付茶盏。底下是个小铁炉,温着火,为防止磕着碰着,那块地方用一个小型的屏风单独隔了起来。
杨曼笑咪咪的拿出自己带来的茶叶,道:“小雁,你去烧点水来。”
小雁应了一声,转入屏风内,用蒲扇对着炉下扇了扇,那炉火很快就旺了起来。
“这时候便见着这种茶叶的好了。”王秀娘眼睛一亮,她终于发现了散茶的优点,那就是泡起来方便,用在路途上解渴再好不过,不像茶饼,光是煮都要等半天。
陆氏隔着一张茶几倚过来看了看,道:“我倒挺喜欢曼娘弄出来的这种茶叶,只是平日极难喝到。”
杨曼一怔,奇道:“每年出新茶的时候,我不是往你那里送了十来斤吗?”
因吴府内还是喝煮茶的多,因此杨曼也只是往各院送十来斤,数量不多,完全是礼数上的,但陆氏好歹也是六房的孙媳妇,若是要喝,倒也不难拿到才是。
陆氏垂下眼帘,有些不安的坐直身体,嘴唇动了几下,却没有说出什么来。
王秀娘看她那模样,便知有些话不便说出来,于是插口笑道:“曼娘的茶叶好喝,轮不上她了,我那里倒还有些,还是曼娘前些日子给送过来的,嫂子喜欢的话,常往我院里走走,我定用曼娘的茶叶来招待。”
陆氏看了看她,感激的一笑。
杨曼见此,心里也略略猜出了些,不外乎是陆氏在六房里并不受重视,只怕想要什么东西,都要看人脸色的,因关系到陆氏的颜面,她也就不再问下去,移到窗边,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故意转移话题道:“看,天气好,路上人也多了,看他们手上提着食盒,怕也是要去踏青呢。”
王秀娘凑过来看了看,却不是看人,而是看路边草绿花红,春光明媚,不禁有些羡慕道:“往日在闺中时,读过香山居士的忆江南,里面有一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便不禁神往,总想有朝一日,能亲眼一见江南春光,便不负人生一世。”
香山居士,就是白居易。杨曼不知道谁是香山居士,但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句诗是出自白居易之手,她却是知道的,也算长了一回见识。
因见王秀娘一副神往之色,她便笑道:“其实这诗也是夸张了,我也读过
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第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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