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埃文德尔没有尖帽子,没有法师袍,也从来不带法杖,而是打扮得像个即兴出游的贵族少爷一样,穿着精工缝制的衬衫和外套,外套的袖子上甚至还能看到金丝刺绣的花边,深色的长裤下面是镶有花纹的鹿皮长靴,只要把最外面那件略显朴素的灰色斗篷一脱,这身打扮就是去参加舞会都不嫌寒碜。
而且他的外貌看起来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岁,相貌英俊,气质优雅,笑起来的样子足以让大多数少女脸红心跳,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好看的年轻人竟然会是那种令人浑身不自在的可怕存在呢。
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同行以后,这个队伍里已经没有人敢怀疑他作为一个法师的实力了,甚至比起身为雇主的圣殿骑士来,佣兵更乐意听法师的话,隐隐已经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头人。
正在打扫战场的佣兵队长赫里斯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那个摔得半死的刺客首领,就把他拖出来给法师看:“埃文德尔,这儿还有一个活的,你来看看,这个黑暗精灵似乎有点儿奇怪。”
埃文德尔随意地看了一眼这个俘虏:“这不是黑暗精灵,他显然长得不够黑,最多只有一半黑暗精灵的血统。”
佣兵队长并不关心这个,他将刺客首领丢在地上:“要不要审问一下?”
“没必要,刺客通常不会知道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好吧。”赫里斯拔出剑准备了结这个刺客,而半昏迷的刺客首领刚才被他摔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清醒过来了,看到佣兵头子举起了手中的剑,他赶紧说:“等一下!谁说我不知道有价值的消息!”
“哦,一个会说通用语的混血黑暗精灵?”埃文德尔似乎终于提起了一点儿兴趣,“那么,你倒是说说看,你能提供给我们什么‘有价值的消息’呢?”
刺客首领的视线四下游移着,努力地试图给自己寻求一点生机:“我好歹是……他们的队长,知道的一定比你认为的还要多。”
“这么说来,我们应该在杀掉你之前先好好地拷问一下喽?”
“如果你们拷问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答案,而不是纯粹为了折磨我来找点乐子,我建议还是不要浪费那个时间了,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直接告诉你。”刺客首领非常自觉地说,“我叫菲尔斯,是‘血蜘蛛’的刺客队长,地表世界来的人可能没怎么听说过‘血蜘蛛’的大名,这么说吧,我们是幽暗城里最危险的地头蛇,令整个地底迷宫都闻风丧胆的刺客组织。两天前,有人花了一百金币向‘血蜘蛛’买你的命,并且提供了你们的行踪。我有幸看到过那个雇主一眼,那是一个光头的中年人类,长得没什么特色,用的名字是霍克,但不知道是不是假名。”
佣兵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合作的俘虏,都觉得很稀奇,不过埃文德尔的关注点却好像偏移到了某些奇怪的地方:“我的命才值一百个金币?看样子我好像被这位霍克先生严重地轻视了呢。”
菲尔斯努力地忍住了一阵咳嗽,忍得额头都冒出了一层冷汗,他的肋骨很可能摔断了,却必须强装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说:“他并没有告诉我们你是一个法师,不然价钱恐怕再翻两倍都不够。”
“那你认为我是什么,一个跑到地底迷宫来观光的游客吗?”埃文德尔不以为然地说,“‘血蜘蛛’在接活之前都不调查一下刺杀的对象,这个‘幽暗城里最危险的地头蛇’看起来也并不怎么专业啊。”
菲尔斯无法反驳,好在其他人关注的重点还在正常的范畴以内,三名圣殿骑士中最年长的肯特有些忧虑地看着埃文德尔问:“你怎么会惹来了幽暗城的刺客,是得罪了什么人吗?”
后者摊开了手:“我怎么知道,这你恐怕得去问那个只花了一百金币就想弄死我的霍克先生了。”
看来他对一百金币这个价码还真是相当地耿耿于怀。
“……好吧,赶紧处理掉这个刺客,我们该赶路了。”肯特不想纠结这个话题,去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埃文德尔转向了倒霉的刺客,带着微笑问:“那么,刺客先生,现在想知道的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继续留着你还有什么用处吗?”
菲尔斯已经看出来了,埃文德尔或许不是这支队伍的首领,但绝对是一个能做得了主的人物,于是他立马就判断好了该抱住谁的大腿:“如果您能有兴趣听下去的话,我的作用当然比一具尸体要大的多,比如说我对地底迷宫非常熟悉,会是一个很好的向导。”
佣兵队长赫里斯说:“我们已经有地图和向导了。”
“你是说这几个灰矮人吗?”菲尔斯指了指佣兵队伍里的几个铁灰色皮肤的矮人,“确实,他们也能算是地底的居民,不过附近的大部分区域都是黑暗精灵的地盘,鲜少有灰矮人可以踏足这里,而且地下的道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敢打赌他们对这一带的近况一无所知,比如最近哪些怪物把巢穴建在了什么地方,或者又有哪些新堵死的路口和塌陷的通道,没有人会比幽暗城的刺客更清楚这些了。”
“也有点道理……”埃文德尔露出了思考的神色,菲尔斯赶紧趁热打铁:“而且我还可以为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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