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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景第1部分阅读

    曦景 作者:roushuwu

    本作品由非凡论坛 “天使不夜城”整理收藏

    第一章

    曦景,是阳光的意思。

    陈曦觉得那是初秋早上七八点钟的阳光,太阳才刚升起没有多高,从学校围墙外面不远处的菜园里照过来,带着绕城东河上的水气,带着河边一排排的杨柳树的气息,从敞开的四楼的窗户照进来,暖黄的晨光,虽然耀眼却是宁馨的,带着清凉的水的气息。

    那是高一陈曦第一天到学校报到推开宿舍的门感受到的阳光,那是他觉得的曦景。

    那暖黄的耀眼的晨光射入他的眼睛里,让他眼前有一瞬间犹如照相闪光地将他的视野模糊了,模糊在光线里。

    于是,他觉得他那时候,在那耀眼的光芒里,他仿佛是看到了天堂景象。

    在那似被曝光了的蕴满晨光的房间里,一个人静静地靠坐在靠窗的那张上下铺的下铺上,白色的普通的蚊帐被挽起来,在晨风里轻轻飘动,宛如该是太空高贵的云,抑或是世间名贵的薄纱,靠在蚊帐边上的那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白色的短袖衬衫,白色的长裤,皮肤也白得在晨光里好若透明,柔软的黑色的头发在风里轻轻拂动。

    因为门被推开了,他抬起头来,对上了那个因为耀眼曦光而微眯起眼的人的目光。

    他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站起身,走到陈曦面前来,道,“你也是高一四班的吧!这个寝室的?叫什么名字?”

    他的声音清朗如同外面吹进来的带着水气和草木气息的晨风,清凉的柔软的,能够熨帖到人的心里去。

    “陈曦。”陈曦不自主地回答了出来,愣愣地看着他,自己心跳的变化他能够明确地感受出来。

    后来,他看过别人写的关于爱情的书,那个作者说,爱情可遇而不可求,大部分人都没有那个幸运,而有那个幸运的人,也不一定是找到了自己生命里的唯一,不少人都只是找到的那个唯一的替代品,以为那就是今生的最宝贵的爱情。但是,就是看到林景的那一刻,陈曦就有种胸腔里的心从此再也不是他原来那颗心的感觉。

    再后来,他知道他是世上的那群少数的幸运的人,并且是少数人的更少数。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灵魂,那样吸引他,让他喜欢,让他觉得可以为他倾尽所有地来爱他,当遇到这一个人,只需要一眼,他就知道,这个人就是他找的那个人,灵魂为他所吸引的那个人,他感到雀跃,感到满足。

    啊,他在这里,居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关于爱情的感悟,陈曦第一次见到林景的时候还不会想这么多,他只是愣愣地由着林景接过他手里的小皮箱提进去。

    “我叫林景,我昨天就来了。”他笑着,指了指自己已经铺好的床,又说道,“这床先来先选,你是第二个来的,你想睡哪张?”

    陈曦为他脸上的笑容所迷,又为晨光所迷,指了指林景的上铺,道,“就要你上面的那张吧!”

    “你报到了吧,要先去领垫子凉席,还要领棉絮蚊帐,我没什么事情做,陪你去好了。”林景热络地和陈曦说道,脸上的笑容温暖。

    陈曦看了看寝室,寝室面积估计三十平米的样子,看起来还算宽敞,有三张上下铺,可以住六个人,进门左边靠墙放着两张上下床,两张床中间由一个木头柜子隔开,柜子一共六格,正好供六个人用,进门右边靠墙里面是一张上下床,外面摆着五张课桌样的桌子,桌子下放着配套的凳子,少的那一张桌子已经被林景搬着摆放在了他自己的床前。这些就是寝室里的所有配备,厕所和洗手洗衣台在寝室外面走廊尽头,是公用的,总而言之,这宿舍简陋至极,陈曦颇为失望,不过,想到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他还是很兴奋和期待的。

    而且,比起外面走廊的脏乱,房间里干净清爽,显然是被林景打扫过了。

    陈曦拒绝了林景的好意,在他的床边坐下,说道,“我家里人去领那些东西去了,一会儿就会来。”

    林景笑道,“我还以为你也和我一样是一个人来的呢。”

    “你一个人来的吗,你家里人没送你。”虽然还是高一的十五六岁,但陈曦已经长到了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的身高了,喜欢打篮球而身体健康有力,但是林景却是小个子,据陈曦估计,最多一百六十五公分,而且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好像随意用点力就会坏掉一样,他觉得这样脆弱的小孩儿就该是由父母爷爷奶奶送来读书的那种孩子。

    林景摇摇头,没有再说这方面的话题。他家里父母都在沿海打工,根本不关心他的学习,家里爷爷年纪大了,他不舍得他大老远辛苦送自己来学校,所以才自己一个人来了学校。

    给陈曦领用品的“家人”很快就来了,陈曦从他们带来的包里拿了盒装牛奶便坐在一边喝牛奶,根本不去帮忙铺床和整理东西。

    倒是林景帮着那两位被陈曦叫做 “沈伯” “阿姨”的一男一女给递些东西。

    林景此时还以为这两人是陈曦家的亲戚,代替陈曦父母送他来的,后来才知道这两位不过是他家的帮佣而已。

    林景一个农村来的孩子,那时候还想不到自己身边会有这种家里请好几个帮佣的有钱人。

    林景虽然不怎么看得上陈曦那大少爷派头,但是,第一天认识的同学,他也不能说人家不对,只是在陈曦将一盒新的牛奶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没接,陈曦明显因此一愣。

    虽然盒装牛奶并不是特别贵的东西,但是林景还是觉得喝别人这种东西不好,看到陈曦一愣,就赶紧解释道,“我喝不惯牛奶,我喝开水就好。”

    陈曦听了林景的解释,便释怀了,盯着林景说道,“难怪你这么矮,不喝牛奶会长不高。”

    林景心里不满陈曦说自己矮,但也不能把介意摆在脸上,于是就笑笑去自己打好水的开水瓶里倒了一杯水,又找了个杯子倒了水递给那位阿姨,那阿姨却仿佛并不怎么看得上林景的样子,把水接过去就喝了,林景看那位阿姨身上穿的衣服挺鲜亮,脚上的高跟鞋也很时髦,觉得也许别人看不上自己那个简陋的塑料杯子,便也没有对那位阿姨的不和蔼往心里去。

    林景只两个杯子,将手里的那杯子里的水喝了,又去外面洗了杯子倒了水递给那位伯伯的时候,那位伯伯倒是露出了个微笑朝他点了一下头。

    陈曦东西挺多的,他的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占据了床下的大半空间,他用的最上面的那个柜子里也放满了东西,他占用的那张桌子里也放进了东西,桌面上便是洗漱用品,那位阿姨一遍遍地给陈曦交代什么东西在哪里,陈曦和林景说着话听得很不用心,有时候才答一两声。

    那位伯伯和那位阿姨很快就走了,陈曦甚至没有送两位出门去。

    林景觉得陈曦作为后辈这样对待长辈太不应该了,但是作为新同学,他又不是个多话的,便也没有对陈曦的这种不应该的行为有什么表示。

    林景在之后几乎将高一刚入校开学的时候的事情忘完了,唯一记得就是陈曦那时候对他家亲戚态度不好,为人傲慢。

    后来陈曦知道林景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他长得很帅,而是很傲慢无礼且被娇宠坏的小孩儿的时候,他真的很郁闷。

    陈曦是真的长得很帅,在一众还没有太发育开的高一男生中间个子算很高,长身玉立,已初见模特的宽肩窄腰倒三角身材,喜欢打篮球,而且是打得非常好的前锋,长相阳光而帅气,五官好皮肤也好,没有雀斑或者青春痘什么的,而且,那时候学校并不要求学生每天都要穿校服,只在特殊日子如校运会之类的时候才穿校服,于是,他家境好便总是穿诸如林景听都听没说过的一线品牌的衣服,那时候林景觉得美特斯邦威便是非常好的自己穿不起的牌子了,却不想睡他上铺的陈曦的衣服却是只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不会和人撞衫的品牌的衣服,一件衣服的价钱是他一学期的学费加生活费的钱了。有长相身材、爱打篮球又有钱包装自己的陈曦在开学不久就被评为年级草是一定的。

    但林景每天都钻在书里,对于这些并不知道也不关心。

    寝室另外的四位同学也都是和林景一样的来自农村的苦娃,全是书呆子,大家每天比的都是谁比谁更早起床读早读,晚上谁比谁学习得更久更晚睡。关于陈曦被评为年级草的事情不会关心,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成绩。

    这样的环境单纯而且上进。

    陈曦本不是什么爱学习的人,看他有多么活跃于学校的各种活动就知道了。而且他读初中是在外省读的,回家乡来读高中是因为父亲娶了后妈,他和父亲赌气才来的,他家有钱,他便也不像寝室别的同学一样必须依靠读书来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父亲看到自己在学校里受苦而内疚,或者,他是来这里是体验一般人的生活的。

    不过,同寝室里的人每天都勤恳地学习,吃饭的时候都还在讨论书本作业,他一个人太另类也不好,便也跟着大家一起学习了,早上和室友一起起床去做早操,然后吃早饭,去教室上早自习,只是当室友在午睡时间在教室看书的时候,他会在寝室睡午觉,下午放学室友在教室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去操场打篮球,晚上晚自习下课后在室友们都在教室里上自习上到宿舍熄灯前一段时间时,他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谈情说爱去了,其他的时间,他倒是一丝不苟坐在教室里学习的。

    他们寝室学习最努力的并不是身体差的书呆子林景,而是另一个书呆子胖子吴小刚,晚上寝室熄灯了他都还要打手电筒看一阵英语单词。

    在这样的寝室里,陈曦的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大家比起看他,还更愿意看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什么的。

    这中勤奋学习的状态不只是陈曦他们这405寝室的状态,是整个学校学生宿舍的状态。

    县一中是县里最好的高中,曾经出过省状元的,师资力量强大,管理严格,教学设施也好,于是一般初中的人是很难考上的,每年从县城外的各个镇上初中考进一中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些人都是努力学习才得来的进一中的机会,自然非常珍惜,他们学习都很刻苦努力,这些人里面大部分的都是农村出身的,身上有城市里的孩子所没有的那股子对待学习的拼劲和狠劲,为人单纯,在高中里面,他们的成绩一般也会挺好。

    而这些住学校宿舍的住读生基本上都是农村娃,所以,他们是这个学校里最勤奋的学生。

    这些在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得到了说明,405全寝室的除了陈曦外全进了班级前十名,而且林景还是班上第一名,年级第二名,并且只差年级第一名两分,那是因为他的英语被那年级第一名拉了二十几分的结果。

    从农村里来的孩子在英语上面总是没有城里的孩子好。

    陈曦进一中是给的钱,而且是很多钱,作为年级组长的班主任以为他的成绩一定差得很了,在校长亲自给他说的情况下他才收下了陈曦,没想到陈曦这次期中考试居然到了班级前二十名,年级一百五十名左右,这实在让人欣慰。

    陈曦被叫去表扬的时候,林景也站在办公室里接受老师训话,不过,是接受批评。

    林景站在英语老师的桌子边上,黄昏的阳光从落地大窗户照进来映在他的身上,仿佛他的身体在发光,他的头发有点长了掩住了眼睛,脸颊白得像是能被阳光穿透般透明,下巴尖尖的,脖子被笼在对他来说很宽大的红白相间的校服里,他静静站在那里,随着英语女老师指着卷子的指指点点而不断点头。

    班主任和陈曦说话的时候,陈曦的心思都在夕阳里的林景身上,办公室里有很多老师和好几个同学,吵吵嚷嚷地很吵闹,不过,陈曦觉得自己就那样看着林景,仿佛就处在安静而温暖的阳光里一样。

    那阳光并不是来自窗外马上就要落下山的夕阳,就来自静静站在那里的林景本身。

    林景很快就被英语老师放过了,他接过英语老师手里的卷子,陈曦注意到了他从袖子里拿出来的手,被阳光映着的手白皙细腻得仿佛白玉雕琢,比年轻的英语女老师的注重保养的手还要来得白来得纤细和漂亮。

    陈曦记得班上有男同学私底下猥琐地说过英语老师的手很好看,陈曦此时只想说好看的是林景的手。

    那时候陈曦还奇怪林景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手应该如同寝室其他几个农村出身的同学一样粗粝带着茧子才对,但林景的手并不是那样,细腻柔软地如同娇养的小姐的柔荑。挺久之后,在林景晕倒在他身边后他才知道,林景心脏天生有问题,根本不能做重活,他虽是农村里的孩子,但在家也从来不会做重活的,他在家就只看书学习。

    林景出办公室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很快就飘出去了,他那样单薄的身子,陈曦真的觉得可以用飘来形容他走路。

    陈曦几乎没有听到班主任在和他说些什么,之后嗯嗯敷衍答了两声,又听办公室里别的老师说起,“刚才那个就是你们班上的林景哟?”

    “是呀,进校的时候年级三十九名,这次居然考了第二名。”班主任很自豪地回答道。

    “就是英语不行,才考一百零五,错的大部分是听力,农村里来的英语听力都不行,我让他好好注意一下听力。”英语老师说道。

    后来办公室里的老师的话题都开始围绕着农村里来的同学的英语问题展开了,班主任和陈曦说的话也说完了,陈曦出办公室的时候就在想可以把英语磁带和复读机借给林景听听。

    林景就是这样因为英语和陈曦的关系好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新开校园文,会勤更的,希望大家支持!

    第二章

    第二章

    林景对于如何和陈曦关系好起来并没有什么记忆,他一心全在学习上面,做梦的时候梦到的都是数学化学题,别的事情他都不关心在意,也不会去特别记忆,他的成绩好与他的天生聪慧有一定关系,但大部分原因还是他的勤奋努力。

    在后来的时光里,他努力想努力想,才模模糊糊认为他和陈曦之间的关系是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然后慢慢地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近了,就融入学习融入生活了。

    那时候因为所有住读生都忙学习,除了睡觉,别的时间每时每刻都在看书学习,吃饭的时候都在讨论问题,所以,同学情谊便也只是一起去吃饭,一起去做早操,或者有人不愿意去做早操而让人帮着签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同寝室同学在一块都是很少说话的,十点四十五寝室熄灯的时候大家还在看书,随着灯一熄,黑暗袭来,有人一阵怪叫,赶紧把手电筒打上,林景会在这时候默默地把书收好,然后拿着洗漱用品去走廊尽头的水房里洗漱,水房里是彻夜不熄灯的,有些同学甚至把书拿到这里来看,可见其用功。

    寝室别的同学也是灯熄后才去洗漱,这时候才是整栋楼里最热闹的时候,大家在水房里说话笑闹,林景会默默地洗漱好后端着洗漱用品回到寝室里去,然后再接一些冷水端回寝室,从开水壶里倒一些热水,泡了脚再睡觉。

    林景有点小洁癖,每天都得换袜子,然后洗袜子,这才睡觉。

    当他爬上床之后,往往这时候陈曦才会从外面回来,十一点钟也是宿舍楼关大门的时候,陈曦要是再不回来就进不了寝室了。

    而这时候林景和陈曦还没有特别的交情,他从不管陈曦到哪里去了,为何每晚上都回来得这么晚。

    两人关系好起来在林景眼里是时间的潜移默化,但在陈曦心里自然不是这样,陈曦是有目的地想和林景关系好。

    这时候陈曦虽然对林景有特别的关注,但是,要说他自己明白爱上了林景显然还不太可能,他只是觉得林景这人有不同于别人的那种让他在意上心的特质。他会主动和林景关系好,目的完全不是别人所想的那种单纯的感情,那是因为林景成绩好,将来会有好的出路,他现在和林景打好关系是在做人才和朋友的投资而已。

    陈曦先是把自己的复读机和英语磁带借给林景听,林景原来也想过向陈曦借来听,但是,他想着陈曦也需要听的,而且复读机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要是给别人弄坏了就不好了,所以便挺不好意思出口向他借。

    现在陈曦主动借给他,而且还说希望他帮他讲讲语文什么的,这样林景才接受了。

    就是因为这事情,两人关系近了一些。

    陈曦以前吃饭从不去学校食堂,都是去外面的那一家教师出入的餐厅里吃饭,因此便就和寝室另外几个依靠一起吃饭而维系亲密同学关系的同学关系并不亲密,加上他每晚总是晚归,而且有传言说他交了女朋友而且经常换女朋友,所以,在禁止恋爱的学校里,他这种名声在一群书呆子里实在不算得好名声,寝室同学都有故意和他保持距离,觉得和他关系近了会被带坏。

    林景倒没有故意和他保持距离,他是学习占去了他的所有精力和思想,他根本无暇来在意上铺的陈曦。

    陈曦和林景关系近了一些之后,每天便和他相邀一起吃饭了。

    到食堂和林景一起吃饭后,陈曦才知道为何林景瘦弱得像是风吹就倒的样子,因为这家伙每顿都吃素菜,陈曦还想着林景是不是家境不好吃不起荤菜,所以每顿就故意多打一个荤菜给林景,林景对于他的好意推辞多次无果,于是只好接受,但他即使接受了也只是把荤菜里配的素菜挑出来吃了,肉根本不碰。

    “怎么不吃肉啊?”陈曦很不满地把肉一筷子夹到他的碗里,林景眉头蹙了一下,感觉是很不情愿地把那肉扔进嘴里咽下去了。

    陈曦又要给林景夹,林景赶紧道,“我不喜欢吃肉,你吃吧!”

    “哪有人不喜欢吃肉的,你不要和我客气。”陈曦于是又把肉夹到林景碗里。

    林景很不情愿地只好又吃了,于是在陈曦的逼迫下,他几乎吃下了那一整份荤菜里的肉(学校食堂荤菜里的肉很少,不用担心会把人吃到消化不良),吃完后,陈曦才放过他,两人一起走出食堂,陈曦要去散步,然后回寝室睡午觉,林景直接去教室里看书做作业。

    和陈曦分道扬镳,林景就赶紧去教学楼边的水龙头处漱了口,肉的那种油腥味让他整个人都难受,然后暗下决心以后吃饭要躲着陈曦。

    于是之后的时间里,林景总是在上午最后一节和下午最后一节课刚下课的时候就飞快地冲出教室冲进食堂,打好菜就赶紧吃,在陈曦到食堂找到他的时候,他往往已经吃完了,陈曦对于林景的这种表现感觉非常诧异,但是,他还不会去想这是林景在故意躲着和他一起用餐。

    之后次数多了,陈曦就拉着林景道,“你下课跑那么快做什么,你等等我不行么?”

    “呃,我比较饿,就想快点打了饭吃。”林景很心虚地回答。

    “那你饿还每次吃那么少,你今晚上等我一起去吃饭,就这样说定了。”陈曦强硬地说道。

    林景心里不太舒服,却也只好点了头。

    林景在下午放学时又想早点跑,他坐第二排,并且靠着门,很快就能跑出门,而陈曦坐在倒数第二排,且是距离门最远的那边,距离林景也比较远,只是这天林景还没有跑出门去,陈曦已经一下子窜过来抓住了他的手臂,道,“今天和我一起。”

    林景非常不情愿地被陈曦拉着出了教室门,两人一起出门下楼,班级不少走读的同学都和陈曦打招呼,而且还包括别的班的不少同学也和他打招呼,却没有一人和林景打招呼的。

    林景对此觉得很奇怪。

    走读和住读将班级里的同学分成了两大阵营。

    走读的同学几乎都是城里的同学,这些人有城市里的人的优越感,他们身上代表着时髦和喧嚣;住读的同学几乎都是农村里来的同学,他们穿着相比较而言带着土气,人都很老实,每天沉浸在书本里,他们一般都成绩很好,住读的同学会觉得自己和走读的同学和不到一块去,走读的城市里的同学会有些看不上住读的同学,这似乎是这学校里的公认的事实。

    所以,林景看到陈曦不和住读的同学关系近,反而和走读的同学关系近,他感到诧异是应该的。

    陈曦拉着林景,林景想挣脱他的那只大手,无奈力气不够,只得由着他逮着,林景全身都觉得不舒服,恰好这时候过来了一个女生。

    虽然那女生和林景个子差不多,但是在身高同等的情况下,女生看起来就会比男生个子高,加上她又穿着带跟的鞋子,于是一过来,林景就觉得颇不自在。

    在冬天里,那女生一身靓丽的衣服,面容姣好,又长又直的头发披着,实为一名漂亮的女生。

    毕竟,只要是个明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男生看到美女都会在意自己的形象,于是,被那女生扫了一眼时,林景就更不自在了,很觉得自己一身校服寒酸,头也有些抬不起来。

    那女生叫彭婷婷,是陈曦现在的女友,九班的。

    彭婷婷看了被陈曦拉住的林景一眼,笑着对陈曦道,“我今天不回去吃晚饭,我们去西街那边吃西餐怎么样?”

    林景觉得自己可以解脱了,抬起头来朝陈曦一笑,一边要挣脱陈曦的手,一边道,“你和她去吧,我先走了。”

    陈曦根本不放开他,林景因为在美女面前而略微紧张平时总是白得不正常的脸颊微微泛红,那双明眸里荡着的水光让陈曦看得心跳都乱了一拍,虽然彭婷婷是九班公认的班花,在年级好几百女生里也算是排在前面的美女,此时又笑颜如花地看着他,他却觉得手里抓着的林景比她还好看。

    他对彭婷婷说道,“我中午就答应了和林景一起吃饭,看来不能和你去吃西餐了。”说着,就从口袋里拿了钱包出来,放开林景的手从里面拿出几张钱递给彭婷婷,道,“你和文路她们一起去吧。”

    林景被陈曦放开后就想跑开,但是对着陈曦那严肃的神情却有些不敢跑,只好站在那里等着。

    彭婷婷没有接那钱,又看了看站在陈曦身边一脸不自在的林景,林景的大名也算是如雷贯耳的,毕竟是年级的成绩尖子,只是虽然知道他的名字却不认识他的人,此时看到是个非常白净清秀的消瘦而腼腆的小男生。

    她又多看了林景两眼,便过去傍住了陈曦的手臂,道,“文路她们早回家吃饭了,你们去哪里吃,我和你们一起,行吧?陈曦?”

    陈曦看了看林景,平时也算是个花丛中过的老手,此时被女友傍着手臂却颇不自在,想要拒绝彭婷婷一起,彭婷婷却已经热情地对林景招呼道,“林景,我叫彭婷婷,九班的,你们要去吃什么?”

    林景面对热情的漂亮女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略微低了头小声说道,“就在学校里吃吧。”

    作者有话要说:评论上三十再更一章。大家热情撒花啊~~~~

    第三章

    第三章

    陈曦手臂被女朋友傍着,眼睛却一直瞄在林景身上,嘴里随意敷衍着彭婷婷的问题,心里想的不是自己有漂亮女友在同样是男生的林景面前倍有面子,反而是担心林景会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

    于是三人就在校门口不远处的那家中餐厅里吃了饭,这是林景第一次到餐厅里吃饭,坐在那里就有些不自在,更何况旁边的彭婷婷一直在和陈曦说亲密的话,林景就差把头低到桌子上去了。

    上菜之后,陈曦就开始给林景夹菜,先是夹了一个肉丸子,说道,“你这么瘦,要多吃肉才行。”

    林景愁眉苦脸,又觉得在女生面前陈曦还这样给自己夹菜,面子非常薄的他非常不自在,“嗯嗯”了两声就着米饭把那肉丸子吃了。

    陈曦又给林景夹了新上的牛肉,烤鸭,在林景的碗里堆了一大半碗,林景看着那肉就觉得胃里翻腾,但又不得不吃,于是就一直低着头使劲地吃。

    彭婷婷看自己男朋友对同学这般,感觉颇为奇怪,并且为陈曦只给林景夹菜而不给自己夹菜心里不舒服,于是脸上的笑容便也没有最开始那样灿烂了。

    陈曦看林景碗里的菜吃完了,便又给林景夹,林景赶紧把碗端开,脸上神情完全是带着惶恐和哀求的,说道,“我饱了,不用了,你不要给我夹了。”

    “这么一点你怎么就吃饱了,你就是不好好吃饭才瘦成这样,你得多吃些。”陈曦说道。

    “我不吃了,真的不吃了。”林景把碗拿得远远地,几乎是哀求地看着陈曦。

    “那你还喝一碗鲫鱼汤吧,这里鲫鱼汤很鲜。”陈曦要给他舀汤。

    “我不爱吃鱼,也不喜欢喝鱼汤。”林景苦着脸说道。

    “你这人怎么这样,把鱼汤喝了!”陈曦强硬地道。

    林景不回答,但显然是不愿意。

    为了让林景多吃菜,两人居然把饭桌氛围搞得很糟糕,坐在陈曦旁边的彭婷婷觉得这两人奇怪极了,陈曦对林景做的事情完全像是大人哄不吃饭的小孩子吃饭一样。

    陈曦面色不好地看着林景,林景面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彭婷婷想说些什么,但看到陈曦那个脸色又没说出口。

    最后林景站起身就走了,飞快地跑出餐厅。

    陈曦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脸色难看之极。

    “陈曦,你没事吧!林景不吃就不吃呗,你何必呢,他瘦不瘦你管他?这又与你没有多大关系。”彭婷婷劝慰地说道。

    陈曦夹了一筷子笋子烧牛肉吃进嘴里,心想自己也的确够怪的,林景吃不吃饭关他什么事呢,为什么心思就一定要在他身上转,面对彭婷婷的关心,他点了点头,道,“他要怎么样随他,我以后才不管他了呢。”

    彭婷婷噗哧一声笑了,“他又不是你什么人,你本来就不该管他,再说,你要管他,也要看他要不要你管呗。我看你呀,将来会是个严父,不知道你的孩子会被你管教成什么样子?”

    陈曦虽然以为自己想开了,但其实心里还是很闷。

    吃完饭回学校去,又和彭婷婷一起去了学校后花园里坐着说话谈天,但大多数都是彭婷婷在说,陈曦握着她的手一直在摸她的手,翻来覆去地看,又仔细地摸,脑子里想的却都是林景那双又白又瘦的手,林景的手握在手里冷冰冰的,却总是给他以奇妙的感觉,他想要好好地把林景的手握在手心里看看摸摸。

    上晚自习前陈曦才去教室,他从后门进的教室,往前面一看,就看到林景正埋头学习,留下一个后脑勺给他,柔软的头发,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

    陈曦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后来又有周围的同学来了,大家一起说笑,他的目光不间断地在林景的身上徘徊,却只看到林景一直在看书写作业,或者开课桌拿书拿作业本。

    陈曦怀疑林景他们这种书呆子将青春全都放在学习上到底有什么意思,不免还为林景感觉到可惜。

    陈曦晚上送彭婷婷回家,两人在路上的甜品屋逗留了一阵,陈曦在暧昧的光线里亲吻了彭婷婷的唇,他略微有些怅然地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彭婷婷挺激动的,但他却兴致缺缺,心想再重新换一个女朋友好了。脑海里却浮现出林景吃饭的时候,那张颜色浅淡的唇慢慢翕动的样子。

    他把彭婷婷送回家后打车回了学校,看看表还没到十点半,先去了教室,发现教室里没有一丝声响,大家都在专心致志地学习,他走到林景面前去,看到林景在做化学预习,他看了看那书本的页面,发现他预习的部分居然是很久以后才会上的内容,不由得心里有一种微妙的感觉,这种尖子生的世界果真是让他无法想象的。

    因为面前站了个人,光线变暗,林景把头抬起来。

    林景学习太过认真,大脑思考而使产热多,因此脸颊呈现一种亢奋般的红晕,黑亮的大眼睛水汪汪的,嘴唇也比平时红很多,他望着站在第一排前面的陈曦,想到晚饭时候的事情,心里别扭地把头又低下去了。

    陈曦却是因为看到林景这副样子而呼吸一滞,他几乎忘了自己是要来做什么,看到林景已经又把头低下去开始看书勾画,他才把自己手里提的东西拿起来放到林景的课桌上。

    那是一个小蛋糕,装在精美的透明的盒子里面,不像是吃的,用来做艺术品好像才该是它的出路。

    林景因为这个蛋糕握着笔勾画的手一顿,陈曦已经坐在了第一排的位置上,凑到林景面前小声说道,“你晚饭吃得少,我给你买了个蛋糕。”

    林景心里并不是高兴,而是觉得怪怪的,心想陈曦对他这样好到底是为什么呢?真是莫名其妙呀。

    林景怕说话会打扰其他同学,便收拾了书,和陈曦一起出了教室往寝室里去。

    林景手里拿着书本,陈曦手里拿着那个蛋糕,两人都没有说话。

    校园里弥漫着薄雾,一切景物在路灯的昏黄光晕下都有些朦胧,喝出的气一瞬间就变成了白雾,冰凉的空气吸入肺里,让人精神为之一震,林景原来在教室里学习的紧张运转的大脑仿佛也在这时候停了下来。

    陈曦看着走在自己身边的瘦小的林景,有种奇怪的想要拥着他的感觉,他于是只好说话来打破他尴尬的心境,说道,“你冷不冷?”

    林景觉得脚冷,别的都好,摇头道,“还好。”

    然后又无话可说了,学校里栽种的几株白梅此时开了,往宿舍走的一路上全是梅花的冷冽香味,陈曦便又道,“梅花好香。”

    林景“嗯”了一声。

    陈曦看着林景的头顶,想了想,又道,“今天下午那时候对不住了,我只是觉得你太瘦了,应该多吃肉才长得好些。你那样努力学习,没有好的身体是不行的。你不要把身体熬垮了。”

    陈曦的话完全像个长辈在关怀他,林景抬头看了陈曦一眼,他虽然不喜欢陈曦的强硬作风,但这个人是在关心他,他是明白的,而且除了讨厌他的做法外,他心里其实有感动,毕竟,从没有人这样关心他这样待他过。

    他“嗯”了一声,还说了一句谢谢。

    陈曦带回来的蛋糕是在这座县城里最好的西点店里买的,和林景有时候犒劳自己买的那种一块钱一个的奶油蛋糕自然有本质区别,入口即化但又不腻的奶油,让林景非常喜欢,他用勺子一口口舀来吃了,那静静坐在床边吃着东西的样子让陈曦看得入了迷,林景感觉到了陈曦的目光,他还以为陈曦也想吃,便舀了一勺递给他,说道,“要吃么?”

    陈曦愣了一下,凑过去就着勺子吃掉了,他抬眼看林景,林景清秀的脸上是淡淡的带着幸福的笑意。

    陈曦想,原来林景是喜欢吃蛋糕的。

    而看到林景露出那种幸福的笑容,他便觉得很高兴很满足。

    因为这个蛋糕,陈曦觉得他和林景的关系又近了一些。

    晚饭时候他的确有生林景的气,觉得这个人不识抬举,自己待他那样好,他却不领情,但是之后却又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他,想到他晚饭只吃了几口饭和几块肉,他的学习强度又那样大,晚上一定会饿,所以送彭婷婷回家后他在出租车上又让司机送他去了开到很晚带点酒吧性质的西点屋,买了一只有黄桃的奶油小蛋糕。

    之后看林景那幸福地吃蛋糕的样子,他才明白,林景也算不上不识抬举,只是不喜欢吃肉喜欢吃蛋糕而已。

    第四章

    第四章

    不知不觉两人关系更近了,每天都相约一起吃饭,陈曦打两个菜,林景打一个菜,两人把菜放在一起吃,陈曦吃里面的肉,林景吃里面配的素菜,这样便不用浪费,两人合作愉快。

    但是对于林景不吃肉,陈曦还是觉得很奇怪的,有一次就问他了,道,“你怎么会不喜欢吃肉呢?”

    林景看了他一眼,就把眼皮耷下去了,他的眼皮很薄,又双得非常厉害,眼睫毛长长的,却不是很黑,带着栗色的样子,那眼睫毛眨一下,陈曦便觉得那小刷子一样的睫毛能够刷到自己心上去,以至于心痒痒的,有时候身体都会被那睫毛刷痒,甚至让他不由自主想伸手去摸他的眼睛。

    林景想到了自己家的情况和从小的成长,他家里住在山里,到现在他家那边都没有通公路,每次回家要先坐两个多小时的大巴车到镇上,然后再转近两个小时的摩托车,之后再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这才能到家,因为距离太远,他这学期只在国庆节时回过家,其他周末都不回家的。

    他家因为距离镇上远,所以并不能经常吃到镇上的鲜肉,即使家里有点钱也没地方买肉吃,所以家里吃的肉都是家里过年做的腌肉,这样味觉和嗅觉习惯下来,他已经吃不来鲜肉了,闻到鲜肉的味道就觉得腥臭得厉害,所以根本没法吃下去,不过,这种原因他却觉得不好对陈曦说,于是只又把那薄薄的眼皮掀开,望着陈曦说道,“每个人都有喜欢吃和不喜欢吃的,你不是也不喜欢吃香菜和芹菜,怎么就怪我不喜欢吃肉呢。”

    “这完全不一样嘛,大部分人不是都不喜欢吃香菜和芹菜。”陈曦道。

    “有什么不一样,那仅仅是说明你的味觉和平常大部分人一样,我的不是大众味觉而已。”林景辩驳道。

    林景平时很少和人辩驳的,他不是很喜欢说话,最近一段时间总是和陈曦在一起,以至于才渐渐和他话多了起来。

    面对林景这样的答案,陈曦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只在心里想着要是什么时候能够把林景的味觉掰过来就好了,看他瘦得那个样子,手腕细得让人感觉一握就要断一样。

    深冬来了,学校里在元旦节的时候有歌唱比赛,林景是到元旦节前几天才知道元旦节前一天晚上不用上课,大家都可以看歌唱比赛,得到这个消息是从同桌的女生和另外一个女生兴高采烈地说有哪些人要去唱歌的时候不小心听到的。

    他的同桌是个身材小巧玲珑但绝对称不上好看的女生,林景和她做了近一学期的同桌,也只限于知道她的名字叫邓妮,是走读生,因为他不喜欢说话,而邓妮是那种上课前几分钟才到教室,放学就离开的人,所以两人之间几乎没有过交谈,根本谈不上一点同桌情意。

    到高二的时候,林景才从别人那里知道他的同桌邓妮是县里教育局局长的女儿,因为他成绩好,老师故意将这女生安排在他身边帮忙带动人家学习的,但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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