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娶五夫(全) 作者:
正文 关于更新时间
每天都会写是肯定的,到本书写完为止。 能保证每天至少更两章。不过时间很难定在什么时候,我一般喜欢晚上写,写完了就传。当然有感觉的时候连着写二三十个小时也是可能的。从已经上传的这11w字来算,我是从13号晚上一点开始提笔,大概有七w内容是新写的,其他四w多是原来写的片段改的。这本书未来还有很长的情节,五大男主现在才恋了一个。我们的草草还有很多的桃花运。也不敢说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只能说我会每天都更,尽量多更。
请大家多多支持小漫写这本书,我不打算发动任何现实生活中的朋友来起点支持。我希望看到自己作品取得的真实成绩还请各位看官多多支持拜谢
正文 关于“种马”和“桃花”
说来这个话题却是发生在小漫和老公之间的一段小插曲。
昨天晚上,老公回家。“老婆,你今天吃饭没?”“没空”埋首电脑。。。。过了一会儿,“老婆,你今天睡觉没?”“没空”继续敲键盘。。。
再一会儿,老公走进来坐在旁边,“老婆,你为什么要写np呢?写的再好也出不了书啊。”“就想写呗。”头也不抬。“我怎么觉着你写这本书充分透露了你内心的花心啊。”“你看《回明》的时候不是也挺起劲儿吗?人家娶了多少个啊,我家草草才五个呢。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不能点灯啊凭什么男人就可以。鄙视你”老公叹了口气朝外走,一边走一边说了句经典:“穿越男的屁股上总是拖着一匹种a,穿越女的身后总是跟着一串桃花”我在本本前举起拳头挥了挥,大吼了一声:“yy无罪没有桃花的穿越女是失败的穿越女”
正文 麻将与写文
深夜了,看了看电脑1点28分。看了看点击666,哈哈好顺的数字收藏又涨了2个现在是6个点开自己的书架发现自己并没有收藏自己的书,恩,说明这个6是真的6,而不是自己以为的5四个六,真的好吉利。老公今晚不在,没有人半夜起来唧唧歪歪念我还不睡觉。我刚刚写完了一段,不想睡觉。突然想上来说说话。回想我的前半生,总结了下,有两大爱好。一是看小说,有二十多年历史。偶是7岁开始看第一本小说的。书名还记得是本记录体的侦破小说名字叫《疑案》,记得那时候在数学课上看被最爱我的吕老师给没收了。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叫《金刀情侠》,是10岁的时候,是我至今的死党汪皮借给我的。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是岑凯伦的《青春十八》也是10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金庸琼瑶,金天一到大小仲马。。。我爱书如命。也曾练就了可以一边看书一边过马路的功力。。。。07年开始拜读网络文学,匪大十四郎潇湘冬儿唐七。。。番茄跳舞猫腻。。。一本好书在手胜过满汉全席啊。。。而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麻将是我生平的第二大爱好,曾经也是圈子内的麻坛高手一名,我曾经的一个朋友笑道:“你要哪天挂了,我一定烧副麻将给你。”可是从四天前开始发文开始,我发现我居然对麻将失去了兴趣。今天一个麻友连打了三次要我紧急集合救场,“我有正事要做”我居然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他——心里居然没有一点犹豫。现在想起来,汗,心里居然挺高兴。希望这种状态继续持续下去。最后谢谢所有支持我和还没来得及支持我的朋友。小漫发文四天特写此文以纪念。叽歪完了,俺继续码字去。。。。。。偶要爆发。。爆发。。。。
正文 正文 楔子一
冰原大陆。
这是一片雪白寒冷的荒凉世界,皑皑的白雪覆盖的着一切,没有植物没有绿色,偶尔一阵凛冽的狂风吹开雪层,下面裸露出竟然是坚硬透明的冰层。
忽然在一个矮矮的雪坡之下,雪层开始动了起来,猛出窜出一只白色如小猪般大小的小兽。眼看四周没有动静,小兽立刻向远方窜去。
就在此时一声尖锐的呼哨声响起,四周雪层之下冒出了数个身影,身形像是人形,赤o着身体半佝偻的腰,身后臀部却又拖着一个尺许长的尾巴。
小兽一听见呼哨声便知不妙,发足了力想逃出包围圈。可惜周围的这些捕猎者速度更快,没等两下这只小兽就已经被捉得牢牢实实。
捉到小兽的那个捕猎者看着自己手中的小兽,眼中露出了馋涎欲滴的凶光,看不出有嘴唇的嘴慢慢裂开,露出的尖利的牙齿一口向小兽咬去,竟然打算生吃了这个刚捕捉到的猎物。
“吱”一声尖利的呼哨声响起,捉住小兽的捕猎者身子一哆嗦,牙齿只离小兽一寸远便停了下来。随即一道黑色身影猛的飞射过来,一手抢过小兽,另一手却抓住这个捕猎者的脖子,稍稍一使力,刚刚还想饱餐一顿的这个捕猎者脖子迸裂出一阵血花,半张着嘴,舌头被挤出口外,眼睛泛白凸出——竟然被这样一抓之下就断了气。
只见这飞来的黑色人影面貌与周围的这些捕猎者类似,苍白的皮肤,细长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至少这个更像人一些。眼中虽然也有凶光但却不是那种纯粹的野兽般的凶光。而且面貌上也看得出有薄薄的嘴唇而不是像周围的那些捕猎者只有一条细缝般的嘴。穿着黑色的不知什么皮质的衣物裹住了身体的主要躯干部位。
黑色身影手一松,被捏断了半个脖子的尸体“啪”的一声摔到雪地里,旁边刚刚一起围猎的捕猎者看到这刹那间眼中也露出了畏怯之色。
眼神像四周扫射了一圈,好像对四周捕猎者的畏惧之态很满意,撅唇发出几声长短不一的哨声指令后,抱着捕捉到的小兽飞身向一个方向纵去,速度极快,瞬间不见人影。
等黑衣人一离开,四周剩余的捕猎者不约而同的朝雪地中倒毙的同伴尸体扑去。几声撕拉声后,尸体竟被徒手分尸,这些捕猎者一人一块血肉大嚼生吃起来.......
——
另个方向,刚刚离开的黑衣人伏正正抱着小兽朝一个洞口走去。作为高等的暗族,不同于他刚刚杀死的那些低等暗族,他已经有一定的思维,而且进化到直立行走,尾巴也进化掉了。
这些低等的家伙只知道吃,竟敢违抗王子的命令。他一边想着一边走进洞口,沿着弯弯曲曲的洞七拐八拐的走到一个洞前,两个身上裹着同样黑色皮质的暗族人迎了上来。
“伏正大人”恭敬的行了个礼,这洞里的暗族竟然也是高等的。
“这些雪兽饲养的情况怎么样啊?”伏正一边向其中的一个女性暗族问道,一边抬眼向洞内望去,偌大的洞内分几个区域竟然挤满了上千头雪兽——跟他手中抱的这只外形一摸一样。只不过他手里这只看体型应该算只幼兽。
“伏正大人,现在成年雪兽有877头,幼兽有589头。这才80个天黑呢,每天基本都有十来头雪兽出生。我们的白仞王子真是厉害啊。这样下去,我们的食物就不用发愁了。这些雪兽可比雪鼠好吃多啦。”一名女性暗族得意道。
“是啊,以前老是一抓了就吃掉,现在看来真浪费啊。还好我们有了白仞王子,王子才十岁就这么聪明了,我们以后跟着他一定有好日子过的。”另一个男性的暗族也连连跟声。
“你们要好好的把这些雪兽养好,捕猎队现在去抓雪鱼去了。我现在去看看雪鼠的喂养情况。”把手中的雪兽丢给那个男性暗族,伏正朝另外一条路走去。
暗族的繁殖力强,食物一直是暗族最大的问题,冰原大陆上只有四种生物。除了暗族人外,雪兽、雪鼠、雪鱼,雪鱼是最多的,可是暗族人却不能吃雪鱼,一吃就会发狂。雪兽和雪鼠都以雪鱼为食,其中雪兽肉比雪鼠好吃。所以一直以来只有王室和贵族才能以雪兽为主食,一般的高等暗族以雪鼠为主食。而低等暗族则.....
正文 正文 楔子二
冰原大陆地底蜿蜒纵横无数个通道连接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洞口。通道壁上每隔十米就镶嵌着冰光石,萌萌的光不算亮,但是也能看的清楚。暗族人一直生活在大陆的地底。
一个穿着白色雪鼠皮的皮肤苍白少年沿着一条通道走来,看年纪也不多十岁左右,细而长的眼,略薄的嘴唇,样子已经跟普通人类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没有血色,在众多的暗族人里绝对算是美少年一名了。
他的表情有些喜悦压抑在那故作严肃的面貌下。
“王子殿下”
“参见白仞王子”
一路行来,周围的暗族纷纷他行礼,哪怕是通道角落里正在的暗族也停下来先向他行礼。——看到这样的情形,少年虽然也是若无其事的点点头,但眼中也飞快的闪过一抹厌恶之色。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数千年来,暗族一直都是这样的,和吃东西一样都是随时随地的,大家都习惯了,可是他从第一次看见就从心底产生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慢慢长大了,他知道这种感觉叫——厌恶。何况高等暗族这样的情况还算好的,那些连话都不会说的低等暗族甚至可以在完的下一分钟吃掉对方。
作为暗族百年来的天才,白仞在暗族的地位是崇高的。他的母亲,暗族女王努西给了他很大的权力。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很多事情。此刻他正要去见她的母亲,除了禀告雪兽雪鼠的饲养情况非常好之外,他还要告诉母亲,他练成了暗族人几百年都没有人练成的“隐术”。这对八年后攻打五行大陆绝对很有帮助——他想好了,他可以隐身进入那些皇宫把那些皇帝全都杀掉。母亲不是说那五个国家都是由皇帝管吗,一旦皇帝死了,那要占领五行大陆应该容易多了吧。
一边走着一边想,毕竟还是个不大的孩子,平时表现得再成熟,想起母亲总还是有种求宠的心理。想到母亲听到好消息时的表情脚步愈发轻快起来。
终于来到王殿,止住几个正准备向他行礼的卫兵。他难得小孩心性的轻轻穿过几道洞门来到母亲的寝殿洞口,洞口被厚厚的带有艳丽花纹的织物掩住——他知道这叫“挂毯”,是上次大战从五行大陆带回来的。正准备伸手把毯子掀开给母亲个惊喜——他故意用了功力,母亲应该察觉不到他来了。
“女王陛下,你已经很久不要我伺候你了。我还以为你忘记我了呢?”一道熟悉的男声喘着粗气传来,一边夹杂着撞击的声音。
白仞停下了脚步,那个男的声音是完古将军?母亲正在和他?慢慢的涨红了脸准备退下。
“怎么说,你也给了我白仞这样的好儿子——他可是我们暗族百年来的天才。我怎么会忘了你这份功劳呢?”一道更加熟悉的女声传出止住了白仞的脚步。——暗族人男女关系混乱,只知母而不知父。孩子都是跟母亲生活。白仞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白仞是我的儿子?”完古的声音听起来既惊又喜,伺候女王的暗族太多了,他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白仞的父亲。喜悦之下,更甚,越发努力在女王身上。一时大起,最后化作一声低吼迸发。
听得里面不再讨论,白仞涨着脸转身。
“啊——女王陛下你”突然,洞内的完古将军发出一声惨呼。
“你最好不要动,你一动我手不稳,你的心脏可就捏碎了。”白仞楞住了——母亲的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可怕。不,这应该不是母亲,运起刚刚练成的“隐术”,悄悄的掀起一角挂毯朝内望去。屋子里赤身的两个人——正是自己的母亲暗族女王努西和贵族完古将军。
只见自己的母亲一只右手正血淋淋的伸进完古将军的胸膛里,抓住了对方的心脏,绿色的血液顺着他的身体趟了一地。
“女王陛下,你,你想干什么?”完古本来就没血色的脸现在更是显得青幽幽的,细细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女王。
一甩满头的银色长发,暗族女王努西惨白的面孔上露出一抹阴测测的笑容,“想干什么?你能生出白仞这样的儿子,天赋应该不低,我如果吃了你的心脏应该能延寿个一年半载吧。”
话声一落,右手一发力,一颗布满了绿色血迹的心脏完好无损的取了出来,凑到嘴边,几口咬了下去便吃完了,眯着眼慢吞吞的把手上的血迹舔干净后才抬眼向完古看去,“果然不一样啊,一般的暗族失了心马上就死了,你居然还能挺一会儿。看来你的肉我也不能放过了。”
“你”完古虽然一时未死,但是已经是回天乏术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心被吃掉,却没半点力气动弹,只死死的盯住女王。
“看什么看,你很不服气吗?你不也吃过暗族人吗?”女王诡异一笑,俯身一字一顿道:“不过,你们是当食物吃的,真是傻蛋告诉你一个秘密,只要吃掉后的对方心脏,对方天赋越高,那么就越能延长寿命。像你这样的,估计能让我长寿个一两年。呵呵,不过,我要感谢你给了我个好儿子,等白仞大了.....”
洞口的少年一直定定的看着里面的一切,直到听见最后一句话,他身子一抖几乎发出声响,但里面的暗族女王还沉浸在满足中却没发现洞口的窥探。
慢慢的站起,退后,“隐术”全力运起向外奔去......
四周的卫兵只觉得似乎有一阵雾气从面前飘过,却什么也没发现......
正文 第一章 奇怪的穿越
明亮的高等病房里,一个苍白瘦弱的女孩子静静的躺在病床上。从轮廓上依然可以看出健康状态时候的她是一个漂亮俏丽的女孩子。
犹如死去般的沉睡。她身上接了好几条管子和线路。其中一台仪器屏幕上曲曲折折波动的曲线表示这这个生命并未失去。
与病房本身应有的宁静所不协调的,却是旁边一对男女越来越高亢激烈的对话——他们在吵架。
“叶晨你疯了为什么把陕西路的那套房子房子卖了?你知不知道那是我们的婚房啊?”
“景玲,房子没了可以再买,可是早早....”
“够了,叶晨,早早早早什么都是早早,你心里除了你这个妹妹还有没有我这个未婚妻啊?”
“景玲,你讲讲道理好不好。早早是我唯一的亲人,当年我在我爸妈坟前发过誓要照顾好她的。何况,陕西路的房子卖掉了,还有平海路的房子啊。”
“那套房子都快二十年了你叫我去跟你住那里?”
“好了,景玲,早早需要休息,我不想在这里跟你吵。房子是我买的,没有用你一分钱,我用我的钱不需要向你交代。如果你嫌平海路的房子旧你可以取消婚礼。我不会强求你的。”
“叶晨,你...你好好想想吧,我也是为我们的将来啊,她这个病房每天要2000,已经3年了,200多万啊。这一年来你从来没给我买过东西,上次我想要的那个gugi的小包才6000多你都没给我买。6000多只够她在这里躺3天。你怎么知道她在上面躺多久啊,10年还是20年啊。明明可以普通护理,你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你今天卖了房子,那以后呢?你是要卖血还是卖身啊?我告诉你,看她这样子,一辈子都醒不了了你能管她一辈子?”
“啪”的一声脆响。
“你没跟我结婚,你对早早来说什么都不是,你跟我结了婚,你就是她的亲人。可是无论哪种身份,你都没资格诅咒她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不会放弃”
“叶晨,你打我你打我她的男朋友都不管她了,你也只不过是她的哥哥好,你今天为了她打我,我跟你完了,叶晨,我诅咒你一辈子娶不到老婆拖着这个累赘,我看哪个女人会嫁给你你就抱着你的宝贝妹妹过一辈子吧”
吵架中的女子尖锐的扔出最后几句话冲出了病房。年轻的男子皱眉看她离去,揉了揉太阳|岤低头看向床上的女孩子,面上浮现出默默温情——疲惫却又温暖。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刚刚他是未婚妻说出最后几句话的时候——一切都不可逆止的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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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我慢慢的清醒过来了。
哥哥和江景玲的争吵声还回荡在耳边,那一刻的心被抓紧揉烂似的感觉——终于知道什么叫痛不欲生了。“老天啊,你如果不能让我醒来就让我死吧”自己在心里呐喊出这一句后,感觉一阵银光闪耀,好像失重般落下,无尽的坠落感包围了我。
我以为,我真的死了。可是现在看来,我还是没死,继续的呆在自己这具没有任何反应的躯体里。我想哭——可是,眼泪却流不出来。
“老黑头,昨天可吃撑你了。”一个老头子的声音传入耳中——奇怪,这语言好像不是中文,也不知道自己所听见过的任何一种语言,偏偏自己听懂了。病房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声音?
“嘿嘿,那是,成府可是大户人家,大小姐娶夫那个排场可叫大,谁叫你没赶上。这城里的乞丐一半都吃了个饱啊。”另一个苍老的声音得意的回到。
娶夫?乞丐?——不应该出现的对话惊骇了我,我感觉大脑有些当机。
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来来,这里还有半只鸡,三个饼,大家一起分着吃吧。那边那两个小的也来吃点吧。”这是那个老黑头的声音。
感觉被人在肩膀上推了推,我眼前一亮——三年来,第一次看到了光亮和景象。可——这是哪里?这是什么情况?
视线所及,破落的土墙,斑驳的仙女雕像,耷拉拖地的红色帐幔边上吊着稀稀拉拉的金色流苏,这好像是一座破庙。可供奉的那尊仙女像却是我做了几年导游过程中从未见过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菩萨神像。
对面墙角两个衣衫褴褛的老头相必就是刚才对话的两位。其中一个撕下一张油纸包住半拉肉和一块饼走了过来。递到我旁边——这里居然还有一个小乞丐。
可惜我视线不受我控制,只能从看到的手和脚分辨出我旁边坐着的是一个小孩子,最多岁大。
把食物塞到小乞丐的手中,也没听见他说句谢谢。但那个老乞丐好像也习惯了,怜惜的看了看我们俩,摇了摇头,转身回去吃东西去了。
“吃。”一声低低的童声传来,肉被塞到我手里,他自己应该在吃饼了。——这孩子心肠不错啊。
肉进了嘴,不难吃也不好吃,好像鸡肉的味道却略有不同。三年没有感受过食物的味道了,现在居然能感受到吃东西的感觉。熟悉而又陌生。正当我回味间,
突然愣住了——我吃东西?可是我没?
不知道怎么说——应该说我感受到了吃东西的感觉,刚才也看到了那些景象,可是,我分明没有做过任何动作啊。我的大脑没有发出过任何指令啊。而且刚才我视线中那双把鸡肉塞进嘴里的手乌黑瘦小——分明是个小孩子的手甚至比刚才旁边那个小孩的手还小一点。
我感觉自己的心貌似狂跳起来——不知道这还是不是我原来那颗心。我定了定神,向身体传达指令——站起来?抬手?闭眼?——不出意料的,全无回应。
这个身体根本不受我的控制我在心底惨呼一声,恨不得再晕过去一次。别人穿越我也穿越,为什么我这么惨,穿越成小乞丐已经够惨了,居然这个身体还不受我控制?
是的,周围的景象,对话,服装,早就让我看了n篇穿越文的我明白——我,叶草,当了三年植物人之后,我,穿越了。先做了三年的植物人,然后又穿越——我的命运可真多姿多彩
可是,看过那么多穿越文,跳楼,跳崖,车祸,甚至睡觉。可为什么我穿的这么莫名其妙,这么不明不白?
我现在就像住在这个身体里的一个外来人口,旁观和感受一切却丝毫不能控制。是的,周围的景象,对话,服装,早就让我明白——我,叶草,当了三年植物人之后,我,穿越了。
可是,为什么我穿的这么奇怪?我现在就像住在这个身体里的一个外来人口,旁观和感受一切,却丝毫不能控制。
可事实证明,人的是脆弱的,意志是强大的。三天后我就已经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我知道了这个世界被称作五行大陆。而我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五国之一位于北面的水国鹿城。
风景很美,一条小河穿过小镇。有点像苏州的感觉。
跟着这个脑子好像有点问题的小乞丐身体,我被迫的开始认识这个世界。虽然不受控制,至少我能感受到一切能看到一切。这比以前意识每天清醒与黑暗中的时候还是要好多了。只是偶尔还是惦念着叶晨,不能想,一想就心痛。——只希望原来的我已经死了,不再拖累。
天又快亮了,我的意识又早于身体清醒,不能睁眼,这个身体还没醒。外面的光亮蒙蒙的透过眼睑,我感觉有些饿。
好像感觉到了我的感觉,这个身体眼睛睁开了。还是这个破庙,可是那两个老乞丐这两天却没见到人影,不知上哪儿去了。只有旁边的这个小乞丐一直陪着我。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个老黑头要用那种怜悯的眼光看着我们了。这个世界好像俊男美女挺多的,至少百分比比地球高多了。也不知道这是那个朝代。从这几天的感受来看,我更倾向这是一个地球上没出现的朝代,甚至也许不是地球。
而这两个小乞丐,一个六七岁的样子,一个岁的样子。我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只知道这是个小女孩,但是从那双黑黑的手看来,这个身体也漂亮不到哪里去——一白遮白丑么。
我这种黑快赶上非洲土著了,这几天见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这么黑的。关了灯估计就找不到人。而我旁边的这个小伙伴,皮肤倒挺白皙细腻的,可是右边脸颊上一大块深红的胎记完全破坏了美感。
两个小乞丐,一个不会说话,一个很少说话。到好像有些默契,大点的小乞丐很照顾我这个身体。看得出,我没穿过来之前他们应该就相处了一段时间了。
拉着我的手,“他”带我朝城中走出。这是去“闹场”的路,对于城中的小乞丐来说,那里就是个乐园。
有点像古代的茶楼。有的吃有的看,还有说书的。运气好的帮客人跑腿一下还可以得到几个铜铢的打赏。这里的人心肠还不错,对像我们这样的小乞丐更是多了几分怜惜。我认命的接受着一切——至少我还活着。
正文 第二章 “闹场”听书
“闹场“是个好地方。
里面基本每天都有人在说书,讲大陆上各国的风土人情趣事。对于我这样一个异世的灵魂来说,这是我了解这个世界最快捷的一个渠道。
据说每隔10天还有一个文会。有人会把自己写的诗词文章谱的新曲新词拿到这里交流。
圆圆的拱门进去,露天摆着数张桌子。周围种好些花,有些我认识少数的我没见过。中间是一座两层高的房子,三极台阶上去一个大大的厅堂最里面是个一米高的台子,平常的说书都在上面。
一楼有十多张台子,二楼是包厢,朝着大堂这面是栏杆围住的,客人愿意可以把竹帘拉起来就可以看到下面的情形。
一进去,发现今天里面人好多。楼上楼下都坐满了。跟往常一样,楼下大部分是黑头发,而少数头发异色的大部分都上了二楼。
据这几天的观察,蓝色头发的最多,其次是绿色的。还有一次看到过金色头发的。可我知道只有蓝色头发才是水国人。这里的人真怪,居然头发有颜色的就要好像要比黑色头发的高贵。
如果我能研究出染发剂,在这个世界就应该可以发大财了。而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五行大陆,这根本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头发的颜色的大有讲究的。
高高的说书台上居然换了张新桌子,背后的帐幔也换了新的。看上去隆重了许多。
说书先生还没来,楼里面大部分面色兴奋互相交头接耳。一片闹嗡嗡的声音,小二也忙得蝴蝶穿花似的不停上吃的喝的。
这时,一个衣饰富丽的中年女子走上了说书台上,我知道这是“闹场”的老板花姨。只见花姨手一抬,整个场子慢慢安静下来。她面带笑容的四周看了一下,向客人们点了下头,缓缓开口道:“从今天开始,本店请到了水国第一说书人——然之先生来此为大家说书十天。然之先生花了十年时间遍游五行大陆,对五国风土人情,天下大事无不了如指掌。连水皇陛下都请过然之先生入宫讲书,所以今天然之先生能答应小店的恳请,是我花十四的荣幸,也是大家伙儿的面子。希望在这十天当中,大家给花十四些许面子,不要再此闹事闹酒,好好的跟着然之先生学点见识。”
“那当然了,花老板不用多虑。”
“没问题,好不容易能请到然之先生,大家还能不长眼了。”
“花老板放心吧,谁要不给然之先生面子,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一片附和声响起,看到这一切,花姨满意的笑了笑退了下去。
客人们心情好,我们这些小乞丐的日子也好过,没两下我们就讨到了比平时更丰盛的食物。有个客人甚至把刚刚上的一整盘点心拿给了我。抱着食物,我们俩蹲在墙角慢慢开始吃了来。
看来我的小伙伴也对这个说书先生感兴趣,不像平时讨够了东西就拉着我回去破庙。
又过了差不多一刻钟,一个穿着黑色缎面长袍的中年蓝发男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黑发童子慢慢的走上了说书台。
面带浅笑的朝着大家拱手行了个礼,看样子倒是一片斯文儒雅。童子拿出随身的茶杯给他细心的冲了杯茶轻轻放子桌上,然后躬身退后站定。
然之先生含笑看着童子伺候好一切后抬眼又看向台下,整个闹场到是一片少有的清静,大部分人面上都有兴奋之色。
“各位鹿城的乡亲,然之今天有礼了。”他语声一顿,四周看了看。他又接着道:“不过,刚才花老板之语却有些过誉了。然之今年四十有一,十八岁离家,立志遍游天下。而今虽比平常人去过的地方多些,也曾踏上过其他四国国土,但花老板所说的遍游天下以及天下大事无不了如指掌然之则不敢当也。五行大陆史载历史到而今3111年,发生的大事有如苍海,然之所知不过十之一二。而天下之大,大陆五国并立,各国地貌人情各不相同,水国多水,金国多山,火国多热,不说别的,五国五大绝地的火国大漠,木国迷雾森林,金国天绝北山的天下第一阵都是然之无力踏足之地。何况天下之大,除了五行大陆之外,还有暗族生活的漂流大陆。然之又岂敢说走遍天下,了如指掌呢。”
“然之先生歉让了,小人活了二十多岁,连木国都没去过,更不要说其他四国了。”虽然然之先生语有怅然之意,台下一个年轻男子还是满目崇拜。
其他人也都随声附和,一个面色成稳的中年男子也道:“我们水国人自然是不惯那火国大漠的炎热,而木国的迷雾森林怪雾弥漫,除了那木国医族外是无人敢入。而那天下第一阵就更不用说了。几百年都没听说有人进去了能出来。而漂移大陆是暗族的地盘,我们巴不得它永远不要出现,没得上赶着去送死啊。那些暗族可是要吃人的。”
说到这儿,他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居然微微打了个寒颤。
听到这个话题,周围的人也沉静下来,气氛有些凝重。
看着大家有些沉闷,然之先生朗声一笑道:“然之要在此说书十天,虽然不才,也打算博众位一乐。今天然之就先讲一讲这近来发生的几件大事。首推第一的便是这刚刚举行完的五国大比。大家都知我水国喜文不喜武,而木国自数年前国宝“绿藤种“失火被毁之后“藤术”形同于无,若论武力之强,首推金火两国,而土国“大力掌”数十年来未有突破9层者,实力与我国相当。迄今为止,连续五届十年一次的五国大比之冠,金国得其三,火国得其二。而此次的五国大比却仍是金国得了第一。此后十年水木火土四国须得向金国纳贡。而来年的大战也由金国统帅。”
“什么?不是火国的轩宇"火纹功"已经快突破十层了吗?怎么输给了金国呢。”二楼一个蓝发女子脱口道。听见这个声音,我的身体也抬眼望去。
正好她所在的包厢在我们正对面,这是个二十七八岁的面目秀丽的女子,看服饰穿着也应该是个贵族,在她旁边还坐着两个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子,面目都生的不错。只是其中一个男子在她发声后,神情有些幽怨的看了她一眼。
台上然之先生微微一笑,道:“这位夫人有所不知,轩宇大人在大比前夕练功走火入魔。现在功力尽废,现在正在养伤,此次大比并未能出场。如果轩宇大人未曾走火入魔。火克金,以他火纹功接近十层的功力自然是可以克制金皇9层的穿金指的。可惜啊,可惜....”然之先生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
那女子听见然之先生的话,脸色却有些发白。呆呆的坐了一阵,起身带着两个男子和侍女下楼离开了,竟然连后面的说书都不听了。
走了人,很快又有人补上。然之先生说书,门外排队的人可多着。
这个消息显然很出大家意料,一时间楼上楼下议论纷纷。
等大家议论的差不多时,台上的然之先生轻咳一声,闹场里顿时又安静下来。
“诸位,然之要讲的第二件事情出自木国万木山庄。”然之先生开口道。
“万木山庄?可是那天下第一富的万木山庄?可是木国长公主十三年前下嫁的那个万木山庄?”台下那个颇有见识的中年男子发言道。
“不错,正是。大家都知晓我水木两国男女皆可嫁娶不同于其他三国。而贵族皆以娶为荣以嫁为耻。而木国长公主十三年前却宁愿不要皇位也要下嫁于万木山庄庄主轻阙。实在是当年轰动五国的一件大事。万木山庄有天下第一庄之称,而这第一便是应在这财字上。天下生意半出万木山庄,以前虽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往后看嘛,估计虽不中亦不远矣。”然之先生端起茶杯喝了口茶道。看见众人疑惑的眼神,微微一笑,“大家可知从我水国到火国边境一般的马车需用多久时日?”
“最快的马车也至少要半年吧。”一个年轻男子道。
“不错,不过现在如果用万木山庄的飞车配上特别驯养的绿马只需两个月便可到达。”呵呵一笑后,他又笑道:“如果不是有了飞车,然之也不会这么快得到在土国举行的五国大比的消息。”
语声一落,哗声大起。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都惊异异常。难怪这些人很多都没出过国了,交通确实是个大问题。
“绿马是驯养的,而那飞车却是然之亲身体验过的。设计巧妙安稳,绝无一般马车的颠簸之感。最最难得的是这飞车的设计竟然出自十二岁的长公主之子之手。实在是天纵之才啊,有此子,万木山庄以后的发展指日可待啊。可谓江山代有人才出啊。难得啊难得。”
然之先生的话不仅让大家吃惊,连我听着也有些目瞪口呆,才十二岁就能搞这样的发明,这孩子可真不是一般的天才啊。将路程缩短到三分之一,车体不仅要牢固,而且听然之先生那口气还有减震效果,兼有舒适性。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发明要攻克的技术难关要不少吧。
不过这样的说书,跟我原来世界的说书倒是大相径庭,倒有点像湖南台之前有段时间的新闻播报,有真实性兼具趣味性。在这个资讯不发达的时代自然是受老百姓喜欢的。
这个时代倒是言论挺自由的,老百姓也可以随意谈论如皇室的新闻,比之中国历史上的时代,锦衣卫时代真是好多了。
想着想着,突然我眼前一暗。我这具身体居然蹲在墙角睡着了四周人声喧哗,我眼前却一片黑暗。
我无奈的苦笑一声,只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然之先生讲诉各种趣闻轶事。可能是因为黑暗的关系,我居然也慢慢的睡意朦胧起来。
不知过了过久,我感觉我的肩膀被轻轻拍了几下,这具身体也睁开了眼,愣愣的揉揉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小乞丐那不美却关切的面容。
耳边依然传来然之先生清朗的声音,——“话说那木国医族之人个个医术高超,可惜族规森严,踪迹神秘,既不可为官,也不可与外界通婚。自从三十年前出了一件大事之后,更是闭门谢客,难寻痕迹。纵有患病者人能找到其族人求诊也非千金之下诊....可叹啊可叹...”
我正听着入神,小乞丐却一手抓着一包食物点心,一手牵着我朝外走去。估计看我累得睡着了就干脆带我回去。我很想说我不累,可惜却发不出声。
走到门口,突然听见闹场里人声大起,紧接着陆续有人步出,看来今天然之先生的说书算是说完了。
正文 第三章 初醒
然之先生十天的说书很快就过去了。
然之先生见闻广博,也善于与台下听众互动,无论谁提出什么问题,他基本都能给与解答。让大家都开阔了不少的眼界。
听的多了,看的多了,我也慢慢的开始了解了这个世界。
——这里绝对不是地球,虽然跟地球上有很多类似的植物和动物,但却又一些我在地球上从来没有见过的植物和动物。
最让我坚定这里非地球的就是在这片大陆上,太阳和月亮都是西升东落的我甚至怀疑那视觉效果看起来一样的太阳和月亮不是我原来看见的那两颗恒星和卫星,只是类似而已。
五个国家面积都差不多大。据说有3000多年历史。了解这点的时候我很奇怪,5个国家难道从来不打仗吗。居然能相安无事的并存了3000多年,这在地球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国中,土国居中,水国居北,木国居东,火国局南,金国居西方。5个国家都有皇帝分别以国号为名,水国就叫水皇,木国就叫木皇。
皇位都是世袭制。但国家管理方式又各有不同。比如水国设摄政王协同水皇治理国家。而木国则由长老会协助木皇管理,火国则是有四大家族分守火国四方。据我的判断这个五行大陆应该都处在封建时代。
每个国家地貌人文都各有特色。水国多河流,水人以貌美闻名,水国人喜文,多喜欢吟诗作赋,歌唱舞蹈。
水国和木国是五国中唯二可以女子做官,娶夫和称帝的国家。——汗,中国封建时代的女性多可怜。
在这两个国家,女子享有跟男子一样的权力和地位。而且现任水皇还是一位女皇。
跟中国任何一个封建朝代相同,五国中贵族的地位都要高于平民。一般贵族无论男女都是只娶不嫁。所以当年木国长公主的下嫁在当时看来是非常之不可思议,就算她嫁到了天下第一庄做了庄主轻阙唯一的妻子。
由此看来,水国和木国的女子比较幸福啊。其他三个国家则显得有些男尊女卑,男娶女嫁。女子地位稍微低于男子。
而关于发色的问题也一直是我疑问的重点。在水国的异色发者为蓝色。木国为绿色,金国为金色,土国为褐色,火国则为红色。
从我这些天的观察来看,异色发者在总人数中不过十
笑娶五夫(全)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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