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执事之娇养懒妻 作者:夜鸦
十三岁的滕浩杰和正在打死逗留的周家两兄弟,但是不得不说即使周家两兄弟的可以接近是为了王杨两家剩下的丰厚笛子,可最终让他们得逞却是夜鸦和滕浩杰。
而王曼利原本就只是为了和滕浩杰赌气才会故意接受周非正的,可偏偏滕浩杰这人不懂女孩子的心理,又见夜鸦的天资不错,完全投入在了创造出一个绝世杀手的兴奋中了。完全没有在意女友的想法,最终才会让王曼利直接选择了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周非正了。
而当中也不乏有夜鸦冷眼看戏却不去阻止的责任在。
夜鸦其实很少有回头去看过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也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做的事情。
对于王曼利的事情她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但是看在滕浩杰的面子上原本也打算帮他们一把。
可谁知道杨莉那边却出事了。
周斐宇一场苦肉计演绎的淋漓尽致,居然让杨莉对他死心塌地地表白了。
这下好了,神仙般的杨爸爸杨妈妈那圣母情节一发,马上订婚。
而一向都喜欢凑热闹的王爸爸王妈妈也去凑一脚,直接让王曼利和滕浩杰订婚。
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不是王曼利不想和滕浩杰订婚,而是她现在的男朋友已经换人了。而滕浩杰因为出国出任务,根本就没人知道他在哪儿。而父母当时也没指名道姓的,因此就阴错阳差了。
而那一天,才十三岁的夜鸦的在跟随着滕浩杰出任务的当天,进了医院。
也就是那天,她的大脑正式宣告了过于聪明的她,终于把“聪明”来源给用坏了。
滕浩杰原本打算当天回去阻止也没有回去,因为患有白血病的夜鸦那特殊的血型让他终于明白了她的身份。
那一次,她接受了来自滕浩杰的骨髓。同时也让夜鸦对于王曼利有了责任。连带的,杨莉和她的关系又更为亲密些,因此她便开始着手将那两只臭虫剔除的任务。
是的,是任务。
在接受滕浩杰的骨髓之前,她就有那么一个决定。但那是她自己的意愿,所以不算是任务。而在接受了滕浩杰的骨髓之后,在她看来就是拿了骨髓来办事,那就是任务。
但是,滕浩杰给的条件太难。
不能让她们难过,这就是一个大坎。
不论是杨莉或王曼利,都是那种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不论是内心还是身体。
夜鸦纵使有千万个办法,在面对一个吃不到柚子就会哭的人又能如何呢?
常年独住在医院的她几乎没有任何可以和她们碰面的机会,而生性懒惰的她又怎么会跑出去找她们呢?
所以这件事情拖了两年,她都没有真正地开始着手去做过。
而这两年里面,她也自然地感觉到了自己的空虚。
她的世界似乎没有人会懂一般。
所以,她从来不会像和她同龄的那些女孩子一样去幻想那梦中的守护骑士或是白马王子。
因为,她从不奢望有人会懂得她的世界。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竟有一份沧桑感。
有时候滕浩杰来看她的时候就会笑话她这种感秋伤悲的情绪,简直不是那个视世间为无物的“夜鸦”。
但是她只是淡淡一笑,没有任何的反驳。
哪怕是经过三年的相处的他,也不能理解她……
正文 11夜鸦VS执事
这一世,夜鸦的身体与当年无异,甚至在体制上更加差上几分。但是相对于在前世王杨两家的几个迷糊蛋的照顾而言,格西斯在“那位”的吩咐下自然要更加细致并且符合她自身的身体状况。因此,虽然病情和体制更差,但是反而相对舒心不少。
因为没有像当初年幼之时那样对自己的生父生母抱有一丝的希望,因此在时隔当初八岁那年最后一次见他们的二十年后,她对那对男女早就连一丝的鄙夷都不屑给予了。
重新再活一次的现在,其实夜鸦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人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某种意义上,像她这样冷漠的人也可以说是在这种状态下的。
前世今生加起来有二十八年,能让夜鸦感到触动的人或事几乎没有。但是在她灵魂深处却深埋着对于她来说像是珍宝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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