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水桶、铁锅、花瓶、洗脸盆、药瓶、矿泉水瓶……
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文素兰脸都要黑了,毕竟她今天一下午都在做这事。
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原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回来看到这一地的玫瑰花才明白,这事实在太大了,大到没法解决。
他活了一辈子这是长见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花。
“哪个傻子给咱闺女送了这么多花?”
“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故意折磨我们,我觉得咱闺女一定不能答应他,就应该狠狠拒绝,这才符合咱 闺女的风格。”
文素兰刚要说话,就见陆弥和季迟同行从外面走来,文素兰一怔,黑夜里她没看得清季迟的脸,反复打量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隐约跟记忆中某个男生重合上,可记忆里那男孩喜欢穿休闲潮服,戴着鸭舌帽,穿衣服很好看,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油腻感。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没有过往的不羁和戾气,神色比从前温和许多,眼里的锋芒也收敛的正好,他的西装并不是很古板的那种,反而很有设计感,文素兰第一次觉得西装也能穿出一种年轻的质感来。
记忆重合,文素兰盯着季迟看了半天,还是季迟先喊了她一句阿姨。
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她连忙把季迟往屋里拉,看一地狼藉还解释道:“也不知道谁给陆弥送了这么多花。”
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这样看,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当初他离开时,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可陆士忠能感觉到,她不如之前开心了,那种感觉很难言语,总之,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
女儿这样,他自然不高兴。
当下又见到季迟,陆士忠哼了哼,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迟叫了声:“叔叔。”
陆士忠哼了哼,鼻孔出气。
这几年在社会上混,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他很快笑起来:“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这几年,叔叔还骑吗?”
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他啊,每天都骑一个小时,经常参加骑行活动,还去过西藏骑行呢,整一个发烧友。”
谈到爱好,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你看你说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
“这路上人多车也多,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都没一点记性的。”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
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行了,在孩子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季迟低头咳了咳,“叔叔要是不嫌弃,以后我可以陪你骑。”
“你小子也喜欢骑行?”陆士忠深感怀疑。
“是,从高中就喜欢,这几年也一直坚持锻炼,我在国外时,那边人少,骑行的条件要好一些。”
陆士忠越聊越兴奋,“那你去过哪些国家骑行?”
季迟一一说来,俩人越聊越兴奋,到最后陆士忠拍着大腿,直说下次跟他一起去。
“那下次我们一起去芬兰和冰岛度假时可以试试骑行,在北极圈骑行是很不错的体验。”
陆士忠满意地眯着眼。
“喜欢骑行的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同时还喜欢思考,耐得住寂寞,禁得起失败,要我说,喜欢骑行的人都不坏。”
季迟笑眯眯接话,“叔叔就是其中的代表。”
“哈哈哈,你这孩子……叔叔的优点表现的那么明显?”
“可不是?我想这一点阿姨最有体会。”
季迟把话题抛出去,一旁的文素兰乐坏了,偷偷跟陆弥说:“几年不见,季迟成熟了很多。”
陆弥跟着她一起摘菜,她回头看向客厅里聊得正欢的俩人,不知为何,心里渐渐温暖起来。
“妈,你觉得他变了么?”
文素兰沉吟,“多少会有些变化,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变,只是每天见面的人对这种变化视若无睹,一旦分开几年,每一天的变化积累起来,就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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