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喂养一只主角[穿书] 作者:鹤衣
以此打消自己喜欢他的念头。
“唐临束着团子几年都不让他出来,让团子行动都不得自由,连上个凌山都要带着团子起,明显是不给团子自由自在的空间!”
他口中这么说着,然而心里却反驳着自己的话:“大家都是修真者,几年闭关挺正常的,最近这段时间猎妖的那么猖獗,如果唐临就这么让团子自己个人出来,那才真的叫做不负责任。”
思索了会儿,萧子白换了个由头说道:
“唐临那个家伙看就是生活奢靡的,身上的衣服都泛着金光,肯定连布料都是特制。这样的家伙太过执着于外物,在修行道上半不会有什么成就,团子跟着他肯定没前途的。”
……吗?萧子白沮丧地认为这话说起来毫无说服力。上次唐临来时尚未筑基,这次他再来却是已近金丹,在短短七年里能做到这步,显然已经是极为天才的了。而且毫无疑问地,有钱才能让团子过得好,至少萧子白自己知道,他是绝没有足够的灵石能让团子过上与御兽宗内相似的生活的。
萧子白绞尽脑汁地想啊想,努力编排着唐临的黑料,个个说出来,却最终连自己也说服不了。
然而他却不知道,此时此刻唐临就在门外,把他编排的黑料个个都听入了耳中。
唐临本来是想来看望看望萧子白的,还特意给他带了只汁个大的软桃子做夜宵,哪里料到兴致勃勃地来时,却意外听见了萧子白在喋喋不休地数落着“唐临”的种种不是。
萧子白内心的复杂情感完全不为唐临所知,唐临默默地在那儿听着他不断地编排自己的黑料,越听脸色越黑,最后他几乎听得七窍生烟,只想在萧子白屁股下面塞根礼炮,用力拉引线,让他咻地声上天,然后自由自在地爆炸。
他忍着怒气猛地拍翅膀,气咻咻地飞离了萧子白的屋门口,飞到半又折回来,带走了那只汁个大的软桃子。
第23章
不就是抢了个团子吗!值得小孩儿把自己当成大boss来看?难道自己真的长了张反派脸?
从萧子白那气哼哼地离开后,唐临平摊着鸟翅膀仰面倒在屋顶上,只觉得满肚子都是委屈。
他转过头仔细打量着自己的人身,试图在外表上找到被当成反派的缘由,结果发现他自己看上去虽然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也不是猥琐下流的真小人,但那样貌怎么看怎么妖孽。本身精致到妖异的五官不说,就连头发都透着蓝色,眼里还流转金光……好看是好看得很,可怎么找不到点点正气凌然的味道呢……
唐临反复细看着自己的眉眼,越看越觉得自个儿的脑门上刻着个大写的“妖孽”。
根据近年来流行的美型反派原则,自己还真的有那么点点像是最终boss?
唐临顿时觉得萧子白对自己反感也没什么错了,毕竟是主角嘛,对于任何带有“反派”色彩的角色,总是不可能有什么好感的。
想到这唐临又掰着指头数了数《修真之剑灭世》里的反派,在那短短两百章里出场的人物中,唐临使尽力气矮个子里拔高个儿地这么通拨拉,也不过拨拉出了寥寥几个可能的小boss罢了,真正贯穿全文的关底大boss连个影子都没有。
……也难怪没有,这本书烂尾了嘛,还是在世界线刚刚展开的时候烂的尾。书里原本设定的最终boss是什么,天知地知作者知,反正唐临这个读者没处去知,他只能辛辛苦苦地根据原文内容推算。
这不算还好,算之下,唐临发现这世界里的反派还真的很可能就是自己这个“灭世之妖”。
*
“灭世之妖”最初的时候还不是灭世之妖,只是只普普通通的萌萌哒小雏鸟,而且在长达两百十七章半的章节里它都是只雏鸟,虽然它有三只脚,但完完全全地没有表露出卖萌之外的任何天赋。
它本来是作者安排给主角的宠物。
按照修真文里的概惯例,从主角弱小时就开始陪伴他的宠物定不是什么凡品,至少可以跟上主角的脚步路成长,陪伴他同到达巅峰。《修真之剑灭世》里的“阿玄”却打破了这个规律,它自始至终都是个萌哒哒的毛团子,除了卖萌啥都干不了,也根本就没有线索提到过它有成为那种超级大妖的潜力。
唐临也和其他的读者们样,开始还会争论下主角的宠物究竟是三足金乌还是变异了的凤凰,但随着章节数的推进、主角不断升级,那只宠物却自始至终还是只雏鸟时,所有人就都失去了对它的兴趣。完全没有人想到,这只萌萌哒的毛团子会突然变成即将毁灭世界的大妖: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完全看不出它有那样的潜力啊!
如果岚尾贞人曾经提过这只宠物的身份与天赋,哪怕仅仅带而过,大家也不会对结尾处的神转折那么吃惊,说不定还会夸夸作者“埋得手好伏笔,草蛇灰线伏千里”。
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从头到尾,作者都没有提到过哪怕笔。
书中的“阿玄”始终是个用来卖萌抖机灵博读者笑的小角色,而已。
唯值得称道的大概就是它活得比较久,陪伴了主角无数个春夏秋冬,而在这个过程中它甚至完全都没有长大。
但在主角为了保护它而死掉的那刻,“阿玄”突如其来地长大了,而且瞬间开了灵智,从个看不懂字听不懂太复杂的话的只能卖萌的毛团子,眨眼就进化成了为了主角要毁灭世界的灭世之妖。
这合理吗?这他喵的完全就不合理啊!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21世纪的某天,岚尾贞人突然心血来潮,脑袋拍,动笔写了篇文。在这篇文里他埋下了些没有什么卵用的伏笔,捏造了几个歪七扭八的设定,创造了个无比苦逼的主角,哼哼哈哈地写了两百章后,他不负众望地写不下去了。
写不下去怎么办?砍大纲,神转折,烂尾。
于是乎,主角的宠物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灭世之妖”,主角本人毫无预兆地死了,卖萌卖了两百个章节的宠物精神受到刺激,逻辑全无地灵智大开、分分钟就轻松地毁灭掉了世界……作者岚尾贞人用三章左右、共万余字的章节写完了整个神转折的过程,开开心心地把文章的标签改成了“完结”。
好的,现在这篇文章完结了,属于他的故事结束了,这本烂了尾的书不过是作者那堆浩如烟海的黑历史中非常不起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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