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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4

    美男不听话,霸占! 作者:公子歌

    人,做了坏事,却也照样可以幸福地过生,有些人什么错都没有犯,也会过的很悲惨。

    他个人往外走,连伞都没有拾起来,那个女警官替他拾起来,在后头喊道:“谁允许你走了,你回来!”

    钟鸣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孙虎隔着玻璃窗户说:“这就是个神经病。”

    那两个警官以为真的碰见了神经病,也不再追了,由着钟鸣往前走。

    钟鸣回去就发了烧,要不是张江和过去看他,按张江和的话说,“就要烧死了。”

    钟鸣发了烧做了梦,梦里头特别真实,梦见凌志刚回来看他,他看见是凌志刚,立即坐了起来,抓住凌志刚的手,说:“他们放你出来了?”

    凌志刚摸了摸他的头,说:“你傻不傻?”

    钟鸣忽然哭了出来,说:“十四年呢,凭什么要你坐十四年,你最好的年华都没有了。”

    十四年之后,十八岁的钟鸣三十二岁,三十岁的凌志刚四十四岁,他们都成了中年男人,在牢里过了十四年的凌志刚的腰板不直了,头上也有了白头发,皮肤倒是白皙了不少,带着细浅的皱纹。

    三十二岁的钟鸣,头发长的能遮住脸,胡子拉渣的,像是个流浪汉。

    这是很哀伤的事,唯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终于实现了凌志刚当初所说的,做个普通人,把工作辞了,做个清闲的生意,然后起年四季地不着家,去世界各地旅游,觉得哪儿舒服,就在那儿住段,等到想换地方了再离开。

    他们列个计划,再走了之前,把世界各地都走了遍,山清水秀的也去,穷山恶水也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最后在他们这生当中去过的所有地方当中,找个最喜欢的,在那里终老。

    凌志刚在牢里头落了身病,原先强壮的身板没有了,每天瓶瓶的药,都要钟鸣分好了粒粒地吃,就是这么吃着药,凌志刚还是先死了,四十岁的钟鸣望着凌志刚的相片,想他们的曾经。他每天在日历上画个圈,过去天就在上头圈下,红圈圈就是他没有凌志刚的余生。

    他有时候会想,当初如果没有怎么样该有好,可是人生没有回头路。

    人生没有回头路,不管是好还是不好,痛苦还是喜悦,都要直往前走。走到尽头了再回头看,人生也不过是场梦。

    然后钟鸣在这场梦里头醒过来,呆呆地看着张江和。

    张江和说:“你得留着命,老大只是坐牢,又不是死了。”

    钟鸣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睁开眼,耀眼的眼光刺得他微微眯起了眼睛,这是很暖和的个春天。

    他眯起眼睛,看见光晕里着个人,几乎要融化在那阳光里,等到看的仔细了,那个人影又消失于无形。张江和又说:“大家都还没有放弃呢,等着二审呢,你也别绝望。”

    钟鸣提不起点精神,他觉得自己的劲头已经用完了,没有了。

    张江和怀疑钟鸣患了忧郁症,《1937》里头的单文最后经历了很生离死别,钟鸣演的那么好,或许时无法从里头抽离出来,而且凌志刚初审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凌志刚可以无罪释放,钟鸣使出了浑身力气,希望那么大,结果却那么叫人吃惊,钟鸣才十八岁,心理承受能力可能没有那么强,从山顶直落谷底,需要时的调整。

    可是钟鸣好了之后,继续为凌志刚的事情奔波,虽然整个人没什么精神,可是从不停歇。

    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很大的转机,凌家开出1200万花红悬赏凶手,此举引来了“大圈帮”的二号人物叶坚,他与凌家联系,承认自己便是主谋,说他手头拍有录像,还要求做特赦证人为凌志刚辩解。这是么荒唐可笑的事情,很人穷尽精力就是为了得到法律的公正,没想到最好还他公正的,靠的居然是见不得光的手段。

    在凌家付给叶坚600万订金后,叶坚在了二审的法庭上。

    这是警方与黑道的次角力,最后以警方的惨败而告终,凌志刚在被羁押了两个月之后无罪释放。

    张江和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钟鸣,说:“你要去接他把?”

    钟鸣没出声,拿手背蹭了蹭眼泪。

    可是钟鸣并没有去接凌志刚,凌志刚出来的时间,跟钟妈妈的火车到时间差不,钟鸣选择了去接钟妈妈。

    那天也是个雨天,春雨贵如油,下得满街流。

    钟鸣撑着伞,在车旁的空地上,听见火车的轰鸣声透过春雨传过来,他微微张开了嘴巴,朝通道口望去。也没有人注意到他是谁,那么唇红齿白的个少年,头发潮乎乎的,浑身像是能掐出水来。

    有个人走到他身边,撑着把黑色的大伞,住。雨下的虽然不大,可是异常细密,水珠子顺着伞沿儿落下来,溅湿了钟鸣的鞋子。

    钟鸣也没有扭头,他闻见了只属于凌志刚身上的,淡淡的,迷人的味道。

    他心里头酸酸的,扭头看了眼。

    他觉得这样,很好。

    趟列车到,出口人来人往,火车的大钟咚咚地响了起来,透过阴霾的天色四散开来,最后消失在茫茫细雨里。

    “你知道我现在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么?”

    “什么样的生活?”

    “做个普通人,把现在的工作辞了,做个清闲的生意,然后带着你,年四季地不着家,去世界各地旅游,觉得哪儿舒服,就在那儿住段,等到想换地方了再离开。咱们列个计划,在老了之前,把世界各地都走遍,山清水秀的也去,穷山恶水的也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最后在我们这生当中去过的所有地方当中,找个最喜欢的,在那里终老。”

    能在有生之年和你相伴终老,这是再好不过的了。

    完结。

    ☆、完结感言

    从2013年3月23号,《霸占》写了足足五个月,这是我写耳朵最长的篇,也是新最勤奋的篇,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有这样的新速度。

    《霸占》参赛得了第,这是我当时没有想到的,虽然最后因为收藏不够降到了第二名,不过还是很感谢大家的支持,这是我取得过的,最好的成绩。

    说实话,《霸占》我最满意的是前三分之和最后四分之,按时间来说,就是六月七月和九月的这部分,八月份写的很不好,拖沓不说,剧情也不是很让大家满意(抱怨的比较),因为我八月份很没有感觉,每天都是强迫自己写的,写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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