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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一笑思倾国第18部分阅读

    红颜一笑思倾国 作者:肉书屋

    是这样他才答应让醉仙楼的内线给皇帝进言啊。

    “那是当初,两天前师傅又改变主意了,要保小王爷,我这也是没办法啊。”不过这个“两天”是在要唐瑞帮忙的前两天啦,“师傅的东西我收也收了,用也用了,何况他又是我师傅,我不答应不行,而且我这一去也未必有事,说不定还能赏玩一下风景嘛。”

    “你还笑得出来,这次皇帝打什么主意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小王爷不死在战场上,他也不能活着回龙灵,保他要比保四王爷还难上数倍。”

    “天下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是还没想到办法而已,说不定保小王爷更简单呢。”淼夕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你我说不过你,不过真的没办法,你要以自己的性命为重,别为了那些黄金丢了自己的命,黄金还可以再赚过。”

    “当然,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啦,你别担心。”

    “要不要我让鸷陪你,有他在身边你也能省点力。”

    “不用啦,这样会给醉仙楼惹上偏袒之名,我的能力你也知道的,不会有事啦,而且四王爷给了我一匹好马,我打不过还跑不过吗?”她可没有古人那些失败等于耻辱的思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的武艺或许不是天下最强的,我的轻功绝对是一流的。”

    “说到这个,听说你赢了墨羽,真的吗?”

    “也不是啦,我们没有分出胜负,是墨羽承让我罢了。”墨羽也确实是有手下留情,真的要打赢墨羽恐怕也得费一番心力。

    “你已经到这个实力了”唐瑞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了,很奇怪吗?你也真是的墨羽不就是南宫前辈的徒弟吗,说得那么玄,害我都不敢问别人。”

    此话一出,唐瑞用“你是外星人”的眼神把淼夕扫了n遍:“你只知道这个?”

    “什么只知道这个?”淼夕被看得莫名其妙,我就是外星人不行啊!她是打算赖到底等唐瑞解释了。

    “还是告诉你吧,免得日后惹了祸,墨羽他是至幽宫的宫主。”

    “至幽宫?”啥来的?

    唐瑞再次产生昏迷的冲动:“就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墨羽十三岁就挑战武林排行榜榜首,之后建立了杀手组织,他十九岁时发展成了至幽宫并名扬天下,只有他们不想杀的人,没有他们杀不了的人,墨羽年纪轻轻已经是武林实力榜第十五位,更是天下第一杀手。”

    “哦哦。”原来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啊。

    “而且”唐瑞对淼夕勾勾手指,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听说他是先王的私生子,先王当年为了巩固王位而想除了他,不过南宫修早一步收了他为徒,先王不敢难为南宫修,只好作罢,但是他自出师后已经多年没与南宫将军联系过了记住,以后别对别人乱说,这是醉仙楼的机密。”当年醉仙楼就是查到这里不敢再查下去,涉及王族机密会引来杀身之祸,他们醉仙楼也只是普通的商人而已。

    淼夕点点头,她当然也知道这话的严重性。

    第七十一话 出征

    更新时间20061118 11:00:00字数:3064

    秋高气爽,是踏青的好日子,无边落木潇潇下,这种气氛最适合烧烤了。(汐:现在系初冬好8好?)

    淼夕一边不紧不慢地翻动自己手里的兔子,一边均匀地洒上调料,不多时,一只色香味俱全的烤野兔出炉了,淼夕用力扯下一只兔子腿分给小雪,自己也开心地吃起来,享受啊。

    在光明之下就是浓浓的黑暗,反观淼夕旁边的将士们无比对她投以浓浓的怨念,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她早被砍成肉浆了。

    臭小子!他们现在在行军,这个白面小子居然弄得和野炊一样,妈的,那只兔子真他娘的香,军队的粮草和它比起来简直连猪吃的都不如,这小子分明是扰乱军心!他是高和派的j细吗?还有那只死狐狸,吃地那么爽也不分些过来,自己军队的厨子都是喂猪的!

    吃自己的饭,让他们看去吧,淼夕才不把他们的目光当成一回事,她是负责保护小王爷的,干嘛委屈自己去吃那种难以下咽的食物,而且如果军队的粮草被下毒的话,她要吃了自己都小命不保,还保护小王爷个p,还是自己弄的安全啊。

    玄天吃完草回来又和小雪玩成一团,小雪很不厚道地借着在玄天背上打翻时把嘴上吃兔子沾的油都蹭到玄天的棕毛上,被淼夕发现了训斥一顿,玄天好歹是她要坐的,把油蹭上去了等会不就沾到她衣服上了吗?

    小雪拉耸着脑袋听训,对不起嘛,美女主人,我不是故意的,我怎么舍得弄脏美女主人的衣服,以后我会蹭到笨马的肚子上,也不对,那会弄脏美女主人的裤子,尾巴也不行,那不是去摸马屁股吗?呜呜,我只好用自己的尾巴擦嘴了,可怜我柔软又干净的大尾巴要弄脏了。

    看它可怜兮兮瞪大眼睛的样子,淼夕也不好再说下去,把小雪抱到手上挠挠它的下巴,又用系有狐狸妈妈软毛的璎珞佩逗小雪,看它前爪一搭一搭的样子好似拿麦穗子逗猫咪的感觉,一人一宠又恢复快乐了。

    相对来说,军队已经吃完饭上路了,不过淼夕不担心,以玄天的速度马上就能追上他们了,淼夕依然轻松自在地逗小雪。

    等军队完全离开之后,淼夕站起身子伸了个懒腰。

    “他们已经走了,你们可以出来了。”

    不一会,鸷从一棵树上跳下来:“我奉少爷的命令前来保护公子。”

    “我知道,不过另一位仁兄也出来吧,是至幽宫的吧?”

    “缪少侠果然好眼力,在下至幽宫四大护法之一,秋明。”

    木乃伊!淼夕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到了埃及,虽说杀手是不能给别人看到容貌,但也不至于包成这样吧,粽子都比他好剥,难道他是玩人型旋转陀螺的,还是他又变装癖专穿怪衣服?杀手,果然是一群怪人!

    “没什么,只是阁下身上的杀气太重了。”本来她只知道还有个人跟踪,是小雪对血腥味太敏感,只有杀手才有这种混合血腥的杀气,“阁下是来要我的命的吗?”

    “不,只是好奇,想来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能赢墨宫主。”

    “那你现在不是很失望喽?我又没有三头六臂,更不是虎背熊腰,而且我和墨羽也没有分出胜负,当天的比试在中途被打断你是知道的。”天下大概没有人不知道那场比试吧,毕竟是和“墨羽”有关的消息。

    “但是要墨宫主亲口说出你赢了比打赢他更难,你是第一个。”虽然眼前的人看起来很平常,但秋明凭多年的杀手经验还是感觉到对方也是杀人的主,“你是天生的杀手。”

    “啊?这怎么可能?我只是个小偷罢了,一无名气,二没地位,找工作都难,现在还兼职做人家的保镖。”不过这个身体倒确实是很适合杀人,夕的身体奇怪,最近是不是受身体的影响,感觉很想尝尝血呢。

    “墨宫主要我带一句话,至幽宫随时欢迎你加入。”

    “要我一个小偷加入至幽宫?至幽宫只收杀手吧?我暂时还不想转职呢,小偷干起来清闲一点。”

    “但这是‘暂时’,如果你有转职的意思随时可以来至幽宫,不管是以小偷还是杀手的身份,墨宫主吩咐过,你是特别的。”秋名看向淼夕的目光也带了点狂热,那种渴望与高手对决的狂热,“如果你改变可以随时叫人带路,你身边随时会有至幽宫的人待命,当然我们也随时欢迎你给我们下委托,除了墨宫主,你可以在至幽宫自由挑选完成委托的人。”

    “那就谢啦,不过你说的两种想法我都还没有,以后如果我想的话再说吧。”

    “我我们至幽宫就静侯佳音了。”秋明对淼夕作了揖,转身运起轻功离开了。

    “公子,你真的想去至幽宫?”鸷不赞同地看着淼夕。

    淼夕依然是优雅的笑容:“有何不可?我本来就打算当杀手的哦,只不过因为当时心态不够所以打消了这个意念,但人总是会变的,身在江湖,不沾血是不可能的了,那就一次过染红吧。”

    “但是你可以到醉仙楼来,我们可以给你不沾血的工作,少爷也不希望你走上杀手这一行的。”

    淼夕挥挥手:“鸷,这个世界有很多不想做但不得不做的事哦,人生不可能按着自己希望的道路走,人啊,就像个傀儡,总是被拉扯着牵引着做出自己所不希望的举动呢,对了,唐少爷已经成家了,上次没来得及说,替我转告一声,就说祝他和他的新娘早生贵子,早点让唐老板抱上孙子。”

    “是。”鸷无奈地应了一声,淼夕的潜台词是叫少爷不要再管他的事吗?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再不追上去可就掉队喽,有机会再见吧。”

    淼夕抱着小雪翻身跃上玄天,小雪叫了一声,玄天长嘶一声,疾驰而去。

    玄天不愧是百里挑一的好马,只花了半个时辰就追上队伍,淼夕让它奔到小王爷旁边后再放缓脚步,惹得小王爷旁边的将领都对她投来杀人目光。

    这个小子实在太嚣张了,居然过了这么久才上来,故意和他们炫耀他的马好吗?一匹好马可是军人的最爱,听说这匹马在骅王府呆了一个月也没有驯服,居然落到这个小白脸手里,一定是那一个月被折腾得太疲惫了才会对这个小白脸屈服的,真是糟蹋了好马!说他打赢墨羽也一定是墨羽故意放水或者是他用了贱招!一个成天戴着面具不敢见人的小子那里值得南宫将军亲自送行,到了战场只怕他会吓得屁滚尿流,他们一定会让他知道什么才识真正的军人!(汐:说白了就是就是妒忌嘛)

    “缪少侠,你刚才去做什么了?”

    “回小王爷,没什么看到几个老朋友说回话而已,我想高和就算派出刺客也不会在光天化日又有这么多将士的保护下偷袭的,所以离开了一下。”

    “缪少侠,咱们现在是行军,你还是不要离军队太远比较好。”

    “当然,我会有分寸的。”淼夕轻笑,我只负责你的安全嘛,要你安全我就没有违约,军队怎么想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

    小王爷把自己的马和淼夕拉近距离,显得有点局促,支吾了半天才小声问:“缪少侠,你这次怎么会答应父亲和我一起出征的,你和宇文前辈的约定怎么办?”

    “我就是在履行和师傅的约定啊。”淼夕摸着小雪的软毛,天气变了,小雪都在脱毛,一摸又摸下好多,不过换上冬天的皮毛会更厚更软吧。

    “可你不是应该在安玖城保护父亲才对的吗?”

    “我没告诉你吗?师傅已经更改约定了,我现在只负责你的安全。”

    “负责我的安全?你之前没说啊,那父亲怎么办?”

    “四王爷就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了,四王府高手如云,应该不缺我一个吧,不过你如果有心情关心四王爷倒不如想想怎么打这场仗吧。”

    反正就算有再多的人也保不了四王爷,安玖城现在恐怕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就等四王爷这个猎物上钩了,所以她才安排叫唐瑞让醉仙楼的内线把小王爷推上战场,不这样皇帝恐怕还不会放小王爷离安玖城,以后要保他可难了。

    第七十二话 意识约定

    更新时间20061119 12:55:00字数:3269

    北风乱,夜深霜寒,出征军队的营火跳动不已。

    大概是以为现在在龙灵境内不会有高和兵袭击,又可能是天气寒冷让安逸惯了的龙灵军队松懈,巡夜的将士少得可怜,谁在营边走动也没人会干涉。

    白天在马上睡饱了(淼夕特级之一:马上睡觉),淼夕这个夜行动物没有晚上睡觉的习惯,连带她的宠物小雪也养成和她一样的习惯,不过小雪并不嗜睡,周围只要有一点动静它就会醒来。

    风把云都吹走了,今晚的月光很亮呢,是个修行的好天气。

    带上当警卫的小雪,淼夕几个蹬足越出了军营,在外面找了一块没有遮荫的空地,虽然在树上更安全,不用担心猛兽,但是树上叶子多,风一吹叶子就摇动,不适合吸收月光。

    淼夕把小雪放到地上,自己则把厚厚的外衣脱了,反正她本身就没有温度感觉,衣服不过是摆摆样子罢了,当然她还得提防有高手在旁边监视,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不敢把内衫也脱了,只是把袖子挽起露出手臂,鞋子袜子也脱了。

    做好准备,淼夕盘腿坐下照玉简写的那样放松身体,五识归一,排除杂念,心神相合,慢慢感受月光照在身上的感觉,直到丝丝清凉由皮肤渗透,淼夕知道身体已经开始吸收阴气了,她将这些气引入经脉,与身体里那种她所不知道的力量融合,随着经脉流向全身,身体的感觉越来越冷。

    淼夕根据身体的感觉变换手印,越来越多的阴气流进她体内,她总算明白夕为什么会那么执著于修炼了,凉凉的感觉很舒服,巡完周身后,凉气向淼夕的脑门渗入。

    这个步骤是修炼最危险的地方,人的大脑是最精致却很脆弱的组织,它的主宰着身体的行动,并负责承载记忆与语言,贸然把异物引入脑部,稍有差池就会造成大脑瘫痪,最轻也要记忆混乱变成疯子或者身体的某部分无法活动,所以做到这一步的时候要求精神的绝对专一,淼夕也不敢大意,意识进入空灵状态,全权交给夕的身体负责,她相信身体的记忆是最精确的。

    “异世人,你好。”虚无中,一个声音飘进淼夕的耳朵里。

    “你是”淼夕有点怀疑是否自己走火入魔了,那个声音很耳熟,好象每天都有听到的自己的声音,是夕的声音!

    “对,我就是身体的主人,夕。”

    是吗?夕要醒来了,那我也要消失了吧?淼夕心里有一点点的悲哀,看来她还是无法完全看开呢,就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她也希望自己能够活着。

    “不,我并没有醒,我只是用意识与你沟通,你依然可以用我的身体活着。”

    意识沟通?淼夕这才想到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出过一句声,她现在是在自己的意识里?

    “对,你是在自己的意识里,也是在我的意识里,我们共用一个身体,自然也分享同一个意识层,所以我们是在做思想的交流,也不会造成语言不通。”

    好象是哦,夕用的都是和她一样的白话,没有像唐瑞所的那样满口古老的文言文。

    “我的话是比较古老,我想我已经沉睡了五千年,这五千年让世界有了很多的变化,语言也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在沉睡,但我可以和你拥有一样的记忆,我能透过你的眼睛看到现在的世界。”

    那我不是没有隐私了?

    “也可以这么说,我的意识比你强,你的记忆就由我接收,不过我没有偷窥的爱好,只看了一点点而已,你的知识给了我不少顿悟,可惜我不能修炼。”

    你怎么说都行啦,反正我也不知道你说的“一点点”是多少,等你醒来身体就物归原主了,我只能算是你沉睡中的一场梦。淼夕心酸酸地想,反正身体本来就不是她的,她甚至只能算是一个外来的借宿者,要用自己的灵魂作为借宿的代价。

    “不,我还不会醒来,如果可以,我很乐意和你分享我的身体,不过你不可以说出去,对怜也不可以说,我会教你我所知道的修炼方法,相信你也听怜说过,我的悟性很高,修炼的速度比常人快上数十倍,我可以把我的心得给你,如果用怜给你的玉简,你根本不可能修成仙,最多也只能比常人强一些罢了。”

    这是什么意思?夕要帮她成仙,还是想让这个身体成仙?

    “当然是帮你成仙了,你看了玉简难道还没有发现吗?虽然仙人要求身体的锻炼,我的身体早超过仙人的标准了,但成为仙人最重要的是精神,很多法术法诀都是靠强大的精神力发动的,除了这些,我还可以教你炼器和制符,还有很多怜给你的玉简里没有写到的。”

    为什么这么帮我?没理由啊,我们只是陌生人,而且我还是占着她身体的寄宿者,夕应该不会不知道如果我的精神强起来的话会不利于她的决定吧。

    “我知道啊,如果你的精神比我强,那我就会被抑制,再也醒不过来了,甚至可能被你的意识反吞噬,不过这也是我的愿望。”

    被吞噬是愿望?不会是夕还想修炼什么“置之死地而后生”吧?上次炼了身体沉睡了,这次还想用精神来冒险吗?

    “不是冒险,是我自己想消失罢了你以为,以我对修炼的认知会不知道那个方法可行不可行吗?一开始我就不是为了提升能力而使用那个方法,但等你精神强大到可以吸收我的意识之后,你自然会知道的,那个让我想要消失的真相。”

    想要消失的真相?听夕的语气不像是愤怒或厌恶什么,更像无奈,她也有无奈的事吗?

    “谁都会有烦恼,包括仙人,情太美,任何生命也割舍不下这种无奈,算了,我们别再聊这个了,你接受我的提议吗?我们暂时共用这个身体,白天的时候身体由我控制,夜晚身体给你,反正我的身体早就不需要休息了,而且白天我开始活动的话你也不会再出现现在这种阳气过剩的现象。”

    这是个好提议啦,可是万一夕白天做出什么惊人举动的话

    “不会的,白天我们的意识交换,你可以在内部看我的行为啊,我会调低我的精神保护层,你可以像现在这样直接和我的意识沟通,而且我们的灵魂也相似,可以说我们是性格上很相似,不会有事的,晚上的时候我也会像现在这样教你修炼,以你灵魂和我相似的程度,要顿悟应该不难,我没有要回身体的意图,否则我根本不用现在这样和你商量,我大可在白天自由行动。”

    也没错啦,可是夕的语言问题举止问题古今思想的差异问题好多问题

    “不用担心,我已经从你的记忆里看了这方面的内容了,我们共用相同的语言中枢就可以解决问题,举止嘛,我可以模仿你的举止,不让熟人看到就可以了,思想问题根本不存在任何差异,我从你的记忆中已经了解了这个时代的思想,不要怀疑我的接受能力哦,我可不是白活六千年的。”

    六千年!天啊,比估计的还要老啊?

    “我是说我还有记忆的是六千多年,加上沉睡,最少已经一万一千岁了!什么老不老的,仙人你随便挑几个都是几十万岁的老古董!要是你以后能修成仙人,那你也是万年老妖怪的一行。”

    万年老妖怪不要可不可以?还是可是但是反正身体不是我的,管它要活几年。

    “这样想就对了嘛,好多人想活都没那么长的命呢,你就不要再挑剔了,何况我的身体既年轻又漂亮,没什么对不起你的,只要你修行到一定程度,身体的细胞都能照你的思想变化,到时候你想年轻就年轻,想老就老,你不想做人也可以,前提是你的精神有那么强。”

    怎么听起来像是在嘲笑我,细胞?夕怎么会这个词的,说她没侵犯我的记忆隐私我绝对不信!

    “没办法啦,你的精神力这么若弱,我的意识一探过去你的记忆就流过来,我有什么办法,别担心,毕竟你现在在我的身体里,我是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的啦,你就是我嘛,我不会和自己过不去的。”

    算了,我就是夕,夕就是我,没差。

    “想开了吧?要习惯的,在你成仙之前我们就用这种方式相处,多多关照啊。”

    多多关照

    “对了,天快亮了,照约定白天是我的,我先出去啦,我知道你要先到森林去打猎做早餐对吧?”

    淼夕无语,当夕张开眼睛的时候,淼夕从她的视觉就清晰地看到了外面,感觉就像自己的身体由别人操纵一样,想想以后也要这样过一段日子,早早熟悉吧。

    第七十三话 修真与赚钱

    更新时间20061120 0:32:00字数:3078

    风呼云淡,衣袂飘飘,落叶就如风中花,摇曳得满是萧条。

    夕手里提着一只野猪的脚,和人半个身躯一般大的野猪在她手里仿如羽毛,小雪也感觉到今天的主人和以前不一样,该怎么说呢,像是有种出尘的感觉,淡淡飘渺中隐隐透着犀利凌人的气势,它刚才看见主人舞动银色鞭子的时候就像有一百条蛇在流窜,只是一下就轻易打断了野猪的颈脉,鲜血喷射而出,却没有一滴落到主人身上或长鞭上,以前的主人虽然很厉害,但她舞不出百蛇,下手也没这么利索,可是她确实是主人啊

    夕潇洒地走进军营,和以前一样自顾自地搭上柴火,把野猪去皮后分成一片一片放到火上烤,不过手脚比以前更利索,香味引得人憔悴啊,很多将士都死命地盯着那些烤肉,手不知觉地攒了攒,好象把肉拿在手里,口腔唾液腺功能百倍运作,口水大量分泌。

    看夕不紧不慢地把肉分给小雪,自己又用匕首插了块放到嘴里吃,香啊,真真是香啊!御宴也就是如此而已!

    几个享受惯的高级军官都眼红地看着夕,自己家的厨子都是吃白饭的,什么时候闻过这么香的味道啊,要是能咬上一口一口也好

    “嘿嘿,缪公子,缪少侠,弟兄们今天早上都没什么能吃的,就这几个干面包,你看是不是”给几块肉尝尝吧。

    “唉!我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就自己打猎的一只野猪罢了,在下乡野之人组不出好东西,怕是合不了将军的胃啊。”想白吃,难喽!夕为难地摇头,不忘咬一口手里的肉,好久没做过烤肉了,手艺退步了不少。

    “不会不会,听说缪少侠是手艺堪称一绝,宇文前辈对少侠是赞不绝口,能吃到少侠做的饭是三生有幸。”肉啊,香喷喷的肉啊!

    “那只是师傅的谬赞罢了,我的手艺哪上得了台面,将军过奖了。”

    你的要上不了台面,御厨都能集体回乡下种田,知道夕是故意推脱,那将军也是牙痒痒的,快要行军了,再吃不到肉就没了:“你要怎么才肯给我一块肉?”

    “将军说这是什么话,将军肯赏脸当然是我的光荣。”夕先是拍足了马屁,然后话锋一转,“可是现在毕竟实在行军,军队的规矩我是不多懂的,不过我至少是听过上将该给下属带个好榜样,既然将军非要以身作则发扬知恩图报的精神,我也不好意思再拒绝,军队怎么说也是法制严明的地方,何况竟军要发扬的是传统美德,我若不接受就是看不起将军了,这样把,一两银子一块肉。”

    “一两银子?!”抢钱啊!!

    无视将军铁青的脸色,夕还是一派轻松:“是啊,太便宜了吗?我想过了,将军身份特殊,收少了怕被人说是对将军的轻视,您是将军嘛,当然是这个价格比较好,但是既然您觉得太少,那我就再加一点吧”

    听夕说得句句在理,如果反驳的话就是他小气,人家都给他戴了这么顶高帽子,他也不好吃白食,可是太贵了,一块肉就这个价,多吃几次还不得倾家荡产了,可是真的很香的样子,就买几块解解馋吧。

    “给我五块。”将军心疼地摸出五两银子递给夕,只此一次,解馋就好。

    夕笑眯眯地接过银子,顺手用树枝串五块给那将军:“好咧,这五块就给您先尝尝。”

    〖你以前是开龙门客栈的还是东印度公司的?你能发誓你上辈子同和申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吗?〗淼夕在意识里疑惑地问。

    与此同时,淼夕的意识里响起钱夫人的尖锐笑声:〖噢呵呵呵呵,人无横财不富,你也知道,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你的将来着想啊。〗

    〖为我?是为了你自己吧,都是修炼的人还这个样子,我怀疑你就是这个性子所以才没成仙的。〗强烈鄙视中。

    〖你这是什么话,咱们共用一个身体,我的不就是你的,还分什么彼此啊,而且修炼的赚钱又不犯罪,哪条法律规定修炼不能收点小费的,你要知道啊,修炼的秘籍都是刻在上等好玉做的玉简上,先不说你开帮派自己带徒弟做玉简买玉要花钱,就是你想修炼吧也得有玉简参考,同样需要钱和人家买,更何况身体没修到辟谷期的还得吃五谷杂粮,还是要花钱买,赚钱是修真的必要副业,佛曰:‘不入俗世,不脱凡尘’,你不可以心存偏见。〗

    夕也说得理直气壮,想她这个天才,玉简还经常不够看,其中最大原因不是她顿悟得太快,而是没钱买新的玉简看,要是有钱她根本不用花六千年来修炼,所以她要赚钱,天界都有财神这个职位,说明神仙也是要钱的,以神仙为奋斗目标的修真者又怎么能把钱往外送?

    〖你偷看了我记忆里的搞怪小说?〗她可不记得佛有说过这句话,〖而且我怎么觉得你的笑法好熟悉的。〗

    〖我的东西是你的,你的记忆是我的,很公平嘛。哎呀,别管那么多啦,想想赚钱比较重要。〗

    好歹她们有相似的灵魂,当然也有相似的爱好,由此可证,夕爱修炼=淼夕爱修炼,so淼夕爱看书=夕也爱看书,淼夕的大脑可以说是一个图书大全,夕在里面找到很多从来没看过的书,也看到不少怪力乱神的事,给了她不少顿悟,她前些日子才看了《异世魅影》的,太投入不小心就学了女主角的笑声嘛,以后要注意了。

    另一边,夕的烤肉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虽然一两银子一块肉无异于抢劫行为,可是军队里还有不少在安玖城吃惯大鱼大肉的军官,他们可都是有钱的爷们,夕的烤肉又诱惑着他们的馋虫,不吃忍不了啊,只好按着心肝掏钱,最后发展成抢购风潮,先来者得,后面来的连残渣都分不上,很多吃完还舔着嘴唇回味那浓郁的香味、那嫩滑的口感,只差没把自己的舌头都咬下去,非但没解馋,还想再多吃几块。

    可惜为时已晚,夕挂起“肉以售完,欢迎下次光顾”的牌子,他们也只好整理军队下令出发,有几个有点心思的军官临走不忘向夕塞上大把银子,把下一顿的肉也订下来,这钱花得值啊,那肉太美味了,唇齿留香,回味无穷,叫人倾家荡产也值得,这么好吃的烤肉,就是号称天下第一的御厨也烧不出来,总算明白什么叫人间美味了,不过那些下等兵是不会懂的,只有他们这些老爷才有福享受,天福的享受啊。

    等人走得差不多了,夕诡异一笑,从手镯里拿出一只兔子,依然是剥皮烤熟,这次烤得更为小心,调料也洒得很均匀,直到表层泛起金黄的光泽,香气浓而不散的时候,夕才取下兔子,小口小口吃起来,慢慢吃有助于消化,再说了,好东西又怎么能狼吞虎咽,猪八戒吃人参果是浪费精神粮食,学不得滴。

    〖好香哦,你的手艺真不赖,不愧是活了六千年的老人家。〗差点说成老妖怪了,好险好险。

    〖当然了,这和刚才给那些猪吃的可不一样,我当然要特别照顾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啦,神仙也要适当享享清福,劳逸结合修炼效率才高,只有和我一起分享这个身体的你才有这个福气吃我做的极品哦,怎么样?想学我的手艺吗?〗

    〖你肯教?〗一般师傅不是都会自己留一手的吗?

    〖当然肯教,我要学你的举止,你当然也得学学我的手艺,要不没两下就被人看穿了,而且学点细致活也好,以后你学炼器和画符都要很细致的,一点偏差也要不得,大成就要从小节开始做起。〗最重要的是要对得起我的身体与精神,我吃的东西你有感觉,你吃的东西我又怎么会没感觉,虽然你的手艺对常人来说是很好啦,但是对我还是差了点,就算你不学我也要教你制作美食才行,为了两个灵魂一个身体共同的未来!

    两个相似的灵魂各怀鬼胎在意识里讨论美食研制。

    小雪见主人发呆不说话,无聊地在玄天背上打滚,不经意瞥见丛林里有几块飘动的布料,虽然经过极力抑制,但隐隐还有银白的冷光和杀气,这些都瞒不过小雪超强的动物直觉。

    “唧唧唧唧!”美女主人,危险来了,要小心啊!

    第七十四话 仙与人

    更新时间20061120 22:22:00字数:3391

    小雪叫声才起,几道银光就直射夕的死|岤。

    夕是何许人也?要是这样就玩完她还能当神仙吗?只见她纤手一甩,“百蛇”舞得毫无缝隙,暗器一个不漏地被挡了下来。

    “真是没礼貌,人家才想到重要的事,你们居然这样打扰我,好讨厌的。”夕说地不紧不慢,眼中的戾意一闪而逝,“用你们的命来抵偿罪过吧。”

    数道人影从树后树上窜出,十八般兵器攻向夕,不时还有暗器从角落射出,连用夕的眼睛看战况的淼夕也是一阵心惊,她就算能挡过这些密集的攻击,也躲不过无孔不入的暗器,而且那些暗器似乎还是淬过毒的,这些人分明是想置她于死地。

    〖这么几个人你就没办法啦?看看我的游戏方式吧。〗夕一边对应攻击,一边轻松地用意识和淼夕聊天。

    夕把“百蛇”长鞭用得出神入化,长鞭甩过之处,空中飘荡的落叶成了夺命的暗器,夕将自己的气由长鞭注入落叶,薄而轻的落叶以极快的速度射向刺客,对方众多的人手反而成了肉盾,落叶的密集程度让他们躲不胜躲,一波攻击下来,每个此刻身上都挂了大小不等的伤,还有几个不好采正好在落叶密集区的就抱歉了,黑白无常追魂索一套,只好跟美好的世界说声再见。

    〖你真狠。〗惊讶过后,淼夕只能得出这个结论,夕的武艺太高了。

    〖谁叫他们要在挑在这么多树的地方,又刚好是落叶的季节,暗器可是我最擅长的呢,他们竟然跟我比暗器,我就露一手喽,不过太久没运动了,打得都不够准。〗真是清闲太久了,身手都退步了,要是以前早要了他们的命。

    〖你以前是当杀手的吗?〗很怀疑,一个修真者用暗器干嘛?

    〖你猜得好准哦,不愧是和我有相似的灵魂的,杀手是我的副业啦,你也知道我要赚钱嘛,杀手的收入很好哦,一击下去就是几千几万的金子,不过我杀人都是凭武艺的,可没有用仙术作弊哦,正业与副业要分开的,但当年天下第一杀手还是我啦。〗

    有超越人家六千年的武术累积,不是第一都难不过听起来杀手真的很好赚哦,要不干完这次保护小王爷的任务就到至幽宫去弄个执照重操旧业,当然是由夕负责了

    在淼夕为将来人生胡思乱想的时候,夕这边已经把人都处理掉了,银鞭每一次的舞动都带起阵阵血雾,夕就如清风般在血雾中穿行而过,却不沾丝毫鲜红,依然是一身素白,惟有微微抿起的娇唇妖红赛血,与初冬的风雪不同的色彩,却有相同的温度。

    发现刺客已经倒得差不多了,淼夕正想叫夕下手慢一点,至少留个活口问情况,但她的思想依然快不过夕手里的银鞭,最后一个杀手也瞪着眼睛倒下了,夕这才停下手里的动作,一派轻松到走回玄天旁边。

    看着这种情况,淼夕抱怨:〖好歹留一个问问对方的底细吧?〗

    〖他们是职业杀手,你问了他们也不会回答的,照他们的数量和手法来看应该是个杀手组织策划的,这样就更不可能知道对方的情况了,一般如果是组织的话,接任务的不是线人就是高层,这些执行的下层只是听从命令,不会知道委托人的,而且斩草一定要除根,留活口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底细是件愚蠢的事。〗

    说着夕将长鞭一挥,密集的落叶再次射出,几声闷哼,鲜血从某些很粗的树里流出,那些“树”缓缓倒下,淼夕这才发现它们都是人伪装的。

    “好了,除根完成,我们上路吧。”

    夕一手抱起两眼崇拜看着她的小雪,翻身跨上玄天绝尘而去,留下落叶覆盖尸体。

    〖你为什么不用仙术,那样不是更快一点吗?〗

    〖你怕别人不知道我醒了吗?我当然知道仙术方便了,不然我当初修炼干嘛的,但用仙术会留下仙气的感应,如果突然在人间出现仙气,天界那些老不死的还能没感觉吗?再说了这个世界还有很多隐世的修真者,其中不乏爱多管闲事的“名门正派”,你想被他们缠着吗?〗夕像想到什么讨厌的东西一样冷哼,〖而且你不觉得自己动手杀人比较有成就感吗?看到一条生命在你手里流逝,把生死掌握在手中的感觉很好哦,看着红色的血在空气中漫延,我觉得很兴奋,生命之火燃烧时确实很美,但熄灭的刹那却很绚烂,实在是难得的胜景,而且对杀手是容不得留情的,今天他杀不了你,知道你的底细后下次会更狠。〗

    〖你的嗜好真奇怪。〗难怪秋明要说她是天生的杀手,敢情说的是夕哦,〖修仙的人也能大造杀戮吗?〗不是说只有邪魔歪道才这样吗?

    〖你还不知道吗?我修的是剑仙啊。〗

    〖那有什么差别?〗踩在剑上飞的仙人吗?

    〖仙人虽然很多,但地仙、妖仙、木仙那一类的还没有完全为仙,应该说是还是散仙,他们的修行方法比较简单便捷,但修成后的力量较真正的仙人弱,正业仙人分三类,天仙、灵仙、剑仙。

    天仙是法则之仙,天为上苍,代表高高在上的支配,天仙主要是负责维护天地的法则,可看透古今,司职六道轮回,天仙多精于制符,将法则包含于符纸中。

    灵仙是平衡之仙,灵为天地之气,代表天地的和谐,灵仙要求清心寡欲,绝对禁止杀戮造孽,和你所知道的佛相似,是最淡泊的仙人,灵仙多精于炼丹,以灵气为丹药精华。

    剑仙是武术之仙,剑乃凶器,代表裁决与杀戮,剑仙不单单是用剑,而是精通各种兵器,与灵仙相反,剑仙是在杀戮中成长的仙人,以领略武术之精髓为进悟,所以杀戮在剑仙来看是很正常的行为,剑仙多精于炼器,法器是剑仙对武术的极至发挥。〗

    〖那么说你是人杀得越多越好喽?〗那不是成杀人狂了?危险的恐怖分子!

    〖不是啦,你还没有领悟到仙的真谛,杀不为杀,而是为了破灭之前的壮丽,那是对命运与生的掌控,用血与生命交换武术之精髓,如果在一心只想从杀人中找到快感就不是仙,而会入魔,剑仙追求潇洒不羁,不受凡尘俗世的束缚,以超脱物外为真灵,剑仙所重的不是“杀”,而是“武”,武随心而灵生,武至精而寂灭〗

    〖算了,你别说了,文言文太艰深,等将来我听得懂了或者你能用白话文说了再讨论这个话题吧。〗淼夕只觉得她的头脑里填满了问号,不懂啊!

    〖也是,现在这些对你来说还不能理解,你连入门都还没有,总之剑仙就最求随性,不可过分抑制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算了,现在先和你说说修真的十一个阶段,分别是开光、灵虚、辟谷、心动、元婴、化婴、离合、空冥、寂灭、大成、渡劫,每个阶段都分前、中、后三部分。

    开光之后会延长十年寿命,之后每个阶段都会附加延长寿命啦,灵寂期清除身体杂质,到这阶段后期就不会生病,进入辟谷期饭量减少,后期就不用吃饭了,不过如果你喜欢偶尔开开胃也可以,心动期精神力增强很快,但容易出现心魔,要特别注意,精神提高后就集合?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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