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战士(河图限制小说) 作者:半隻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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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嘣!”缪斯一掌击在自己的胸口上,”我比你大上七个月,完成第二次褪变也已有半年多了,如果就这样和你决斗,那是不公平的。所以,我把力量降到我刚完成第二次褪变时的程度,再和你决斗!”
“我的天,这头疯牛。”
我望着自信的缪斯,心里直犯嘀咕。小时候我虽也常和人打架,却几乎很少和人正式的比武。因为我打架时多半是主动找上门去和人打的,而且我只和打不过我的人打架。
什么,说我无耻?笨蛋,打架当然要找打不过自己的人打,这样才好保持不败的威名嘛,去惹比自己强的人,那不是找死吗?
记得那一次我就是因为一时意气用事,为了自己的小弟,去招惹了一个比自己强得太多的人,结果受尽了她的凌辱,现在想起来,都还羞愧万分,悔恨不已。
至于和人正式比武切磋,我是决不会做的,因为这时我的对手则多是和我相差不多甚至是比我更强的人,那是费力危险的事情,加上刀剑不长眼,万一我失手伤了别人,那就不太好了。
小时候,因为同是龙战士的后人,缪斯和迪卡尼奥都曾找过我比试武艺,全被我用各种理由拒绝了,不过这一回我是躲不过了。
“今天真是衰到家了!”
我从地上拔出逆鳞,逆鳞与我体内的暗黑龙的龙气合而为一,兴奋地颤抖着,发出低低地鸣叫,此时,缪斯手中的破日刀亦起了共鸣,沉默了数年之久的逆鳞,终于有机会再度和人交手。
当我从地上抽出逆鳞的一瞬间,缪斯的眼神猛地发亮,破日刀上的杀气在瞬间提升到极点,周围的空气的温度急剧地升高,热得仿佛就要燃烧起来一般。我们俩隔着个火堆对峙着,在熊熊的火光的照映下,缪斯的脸就象是铁板一样的坚硬。
“嗬!嗬!嗬!”
站到我身边的鲁斯贝尔,由于受到缪斯的杀气的影响,剧烈地喘息着。他感觉到自己的r身有如处于火炉之中一般灼热,而精神上却好像处于冰窑中一样寒冷,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压得他无法呼吸,鲁斯贝尔张开大口想喊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缪斯,你要我决斗,也不要伤及我的兄弟啊!”
我一边运起体内的暗黑龙的力量抗拒着他不断过来的杀气,同时伸出右手按在鲁斯贝尔的身体上,将一部分力量输入他的体内,帮助他对抗缪斯的杀气,当鲁斯贝尔平静下来的时候,我的手一动,轻轻地将他送到我身后十多步远的地方。
我这样做有点冒险,因为缪斯要是趁这个时候进攻的话,我一定完蛋,好在这个混蛋自视甚高,并没有趁人之危,要是换作我的话,那我一定毫不客气的。
送走了鲁斯贝尔之后,我这才举起逆鳞,逆鳞的剑尖对着破日的刀尖,开始提升着自己的杀气,我的双眼和缪斯的牛眼寸步不让地对视着。
熊熊的火光象是盛极必衰似地,突然暗了下来,就在光线由明转暗的一瞬间,我抢先出手。
我先出手,并不是我已找到了缪斯的破绽,只是因为我是个喜动而不喜静的人,站得太久对我并没有好处,再说,历代暗黑龙战士的特点本就是以快制敌,以动为主。
我的第一招的名字就叫“惊异”!”
每个龙战士都有自己的特色技能,赤甲龙缪斯的特色技是火系的魔法,刀法走的是刚猛沉稳的路子,而我的擅长的是黑暗魔法和雷系的魔法,剑法走偏锋,以快为主,以情为招,我的这一剑包含着雷电的力量。名字就叫“惊异”。
父亲的死讯传来时我的第一种感觉是震惊和失落,这一招就是当时我的感受。我的武艺最大的特色就是招式中包含了我对人生的感悟。
在武学修炼上,我并不是个很勤快的人,我最喜欢简单容易速成的修炼方法,在剑法的修行上,我是以情为招,以意御剑。此法学剑自然比傻乎乎地练剑要快了许多。
只是,这种方法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用剑的人心中不能有破绽,不能有缺憾,我的心灵只要有了一点的缺憾破绽,就会变为阿喀琉斯的脚跟,成为剑法的致命之伤。
我的身体越过火堆,逆鳞划破我们之间不足四尺的空间,有如闪电般地向缪斯刺去,直取咽喉。缪斯嘴角闪出一股近似嘲弄的微笑,破日横移,硬是将这一剑牢牢地封死。
刀剑交击,爆出的火花照亮了我们两人之间的空间,闪耀不已的光线映得我和缪斯的脸一明一暗地,这家伙和人决斗的样子真难看,就象是木头一样,没有丝毫的表情。
赤甲龙之力和暗黑龙之力通过两剑相互交击,相互碰撞在一起,我和他同时变身。巨大的龙翼从背后升起,双方体内的龙气溢出,形成一红一黑两条龙环绕在身体周围,扬向半空,暗黑龙与赤甲龙的气劲盘旋嘶咬成一团,红黑交错,非常的好看。
随着我们俩不断地加力,逆鳞和破日剧烈地磨擦着,发出喀滋喀滋地难听的声音。
在力量硬碰硬的硬撼之下,我不支后退。
缪斯把力量降到第二次褪变时的状态时,我和他的功力已不相上下,但在兵器上我还是吃了点亏。
逆鳞斗巧不斗力,如果说破日是一个身材肥大的相扑手,那逆鳞只是个苗条的少女,硬拼铁定吃亏。
“地火焚城”
退后的结果就是对手的攻击力更强,破日在气机牵引下,顺着我的后退之势带着一团火焰潮水般地向我推来,这就是缪斯刀法的风格:其疾如风,其掠如火。
只是切磋一下嘛,没必要这么狠吧?
我的身体高速地退后着,由于速度极快,缪斯的这一刀切过来,无法用足力道,被我轻易地挡住了。
借着缪斯这一刀的力量,我脚尖一点,一个侧转身,身体象鬼魅一般地飘动开来,晃到了缪斯的背后,逆鳞从上而下,斜劈斩向缪斯的右臂。
缪斯的身体原地不动,以两脚的脚尖为中心点,轻轻地打了半个转,正好变为面对着我的这一剑。
“当!”
刀剑刚一接触,我又借着这一击的力量再度飘移开来,换到缪斯的侧面,又是一剑斜砍,而缪斯脚步微微一动,破日再举,又封死了我的这一击。
就这样,我有如悬浮在空中的马蜂,象没有重量似地,不断地高速移动着身体,从不同的方位向缪斯发动攻击;而缪斯,就象是我练剑的靶子,身体几乎是原地不动,只是靠着脚尖脚跟的转动,一柄长刀左遮右挡,上下翻飞,滴水不漏地挡住了我所有的攻击。
缪斯静,我动;缪斯慢,我快;缪斯守,我攻。
※※※
历代的暗黑龙龙战士,武艺多少都有不同,但都有两个相同的特点:快和蚀。
快!
身法快,剑法也快。
祖先们最爱玩的把戏就是死里求生,险中取胜,先祖卡鲁兹是如此,祖父是如此,父亲亦是如此,他们的身法和剑法,最讲的就是“间不容发”:用最快的速度,以最小的间隙,在最惊险的形势下战胜对手。
只是到了我这一代,我天性懒散,学武不努力,又有点怕死,本着打不过就跑的习武原则,快这一特点我是学得青出于蓝,炉火纯青,至于险中求胜,死里求生,去死吧,这么危险的事,打死我也不干!
知子莫如父,死老头也了解这一点,知道我的德性,所以才什么也不教我,让我自由发挥。要知道,间不容发这四字要诀,半点马虎不得,我这个掉儿郎当的性格,学个不三不四,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丢了先祖的脸不说,连命也会没了。
“间不容发”这四字要诀,到了我手里,也就成了一击不中,立即远逸。
※※※
我一口气攻了三十七剑,缪斯也牢牢地挡了三十七剑,表面上,我威风八面,从四面八方不断地攻击震撼着缪斯,牢牢地掌握了主动权,可是心里我却暗暗地叫苦,这种打法虽然风光好看,可是如此高速地移动,却最耗体力。
由于缪斯守得严严实实,不落下风,实际上我根本没有争到主动之势。如果我这一轮急攻不能攻破缪斯的防线,等我气力不足,攻不动,速度慢下来的时候,那就是我的遭殃之时。
击出第三十八剑之后,我纵身跳起,双手紧握逆鳞,打出“惊艳”。
“惊艳!”
当初我在这片树林里初见安达时,那一眼的风情,那一眼的美态,深深地震撼着我,我一下子就被她给迷住了。这种感觉溶入我的剑法之中,就成了“惊艳”。
惊者,变也。
招如其名,含突变之意。
这一招变的地方,不是招式,而是速度。
逆鳞刺出一半之时,猛地一震,本已快得惊人的长剑一抖,速度在近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猛地提升了近一倍,化成一道魔电,直刺缪斯的面门。
象黑宝石一样美丽的刃身,此时在我的手中,发出银色的光芒,美得动人,也美得高贵,让人不知不觉不中产生一种冲动,有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去迎接逆鳞的亲吻。
缪斯的眼睛里首次闪过惊讶的表情,交手以来,他那有如不动的死水般的面皮终于抖了一下,左手搭上刀柄,改单手握刀为双手握刀,刀尖微微一沉,一记反手刀,由下向上反挑,破日正好挑中逆鳞的剑尖,我快若闪电,美若星空的一击,竟被他破去。受着他这一挑的影响,我再度借力高高地飞起,“还想再玩打了就跑的把戏吗?”
缪斯冷笑一声,终于由守转攻,抢先移动到我将会落下来的地方,微抬起头来,双眼一时间杀气大盛,有如宝石一般地泛着寒光,他双手持刀,两脚成八字开,马步站得极稳,全身肌r紧绷,他要等我落下来之时给我致命的一击!
“聚风术!”跃在半空中的我,在身体达到最高处的一瞬间,使出风系魔法,聚风术。
这是种低级别的魔法,在大陆上,是被八九岁的孩童在放风筝时用的,现在的我受了第二次变身时暗黑龙王意识的影响,在使用低等级的魔法时,有意无意地,已不去咏唱咒文。
受到魔法力量的影响,四周的空气急速地旋转起来,在我的身体周围形成一个漩涡,带动得周围的枫树的叶子一片片地从树枝上掉下来,聚集在我的周围,化为一个巨大的绿色叶球,把我全身包裹在其中。
“风卷残云!”
半空中,我踢出暗黑龙中第四代先祖里特的成名绝学,绿色的枫叶,化成一堵移动的绿茧,压向地面的缪斯,与此同时,我的身体消失不见。
无尽的绿色,已遮住了我的身影。
“黔驴技穷了吧!”缪斯怒喝一声,破日高高举过头顶,双目紧闭,只凭着心眼的直觉,对着隐藏在枫叶后的我身体的正当中就是一刀!
“呼!”
在充满火劲的破日刀的面前,枫叶构成的绿茧象油纸一样地烧了起来,受着刀气的影响,全部向我反卷回来,而破日,则夹杂在火焰之中直劈我的小腹,要是被他切中的话,呜,那安达只好另外再找个男人了。
在半空中的我,脚一缩,同时腰扭了几扭,借着翅膀扇动空气时的产生的向上的升力,我硬是把身体向上提起了一尺高的距离,接着脚一蹬,正好蹬在缪斯疾劈而来的破日力量最难及的刀背上。
一股强悍的炎龙火劲顺着脚尖沿着大腿直攻而上,那股高热,足以把钢铁熔化。
“神龙不死身!”
我不惊反喜,心中大吼一声,将神龙不死身的力量提升到极点,护住全身的经脉,对于透脚攻入的炎劲,我并没有运功阻挡化解,反而任其攻入,同时运转体内龙魔心法,将这股炎龙的火劲导向我手持逆鳞的左手。
这就是暗黑龙的第二个特点,蚀!
暗黑龙本身就代表黑暗,每一位的暗黑龙学的内功心法都是从世上最邪恶的武功天魔功演化而来的龙魔心法。
魔道的力量,最讲的就是损人利已,融合了堕落天使和暗黑龙力量的龙魔心法,可以在和人交手的过程中吸蚀对方的力量转化为自己的力量还击对手。
只是,象缪斯这样的家伙,这一招并不太好用,他的炎龙战能,有如一只长满尖刺的仙人球,暴烈无比,非常难借。要是不顾死活强行吸蚀借力的话,那后果比让缪斯打上一拳还要严重。
所以我使尽法宝,想方设法,借着神龙不死身的护体力量,小心翼翼,避强击弱,但也只敢从这一刀上借来缪斯三成的炎龙火劲。
三成的力量就足够了!
我大喝一声,运转龙魔心法第八重天的力量,将体内的暗黑龙战能提升到极点,注入逆鳞之中,与缪斯那儿借来的三成力量的赤甲龙的炎龙火劲合而为一,“炎龙暗黑破!”
逆鳞被注入了两位龙战士的力量,一时之间光芒大盛,发出兴奋无比的鸣叫,在我的手中化成一条红黑相间的毒龙,噬向站在地面的缪斯。
不动如山的钢铁男子终于也露出了紧张的神情,在我的全力迫下,缪斯刀势再变,一时之间,破日之上火劲狂吐,缪斯人刀合一,化为一条吐着火焰的炎龙,迎向从天而降的黑龙。
他终于打出了他击败迪卡尼奥的那一招,“炎龙蚀日!”
“当!”
我们交手以来逆鳞和破日最响亮的交击声响彻全场,震得一旁观战的鲁斯贝尔也捂住了耳朵。
“下去吧!”我大吼一声。
被我借去力量,缪斯就已失去了先机了,虽然他打出绝招,可是也抵抗不住我加上他自己三成的力量,在暗黑龙和赤甲龙战能联手的硬撼下,缪斯被我强行压回地面,双脚深深地陷入大地之中。
逆鳞再挥!
我得势不饶人,紧咬着缪斯不放,象牛皮糖一样地粘上了他,我以近乎贴身r搏的方式,不但挥动着逆鳞,身体的每一部分亦化成武器,有如八爪的章鱼一般,动用全身上下所有可以伤人的部位,从不同的角度向缪斯展开水银泄地般的进攻。
在十贤者造出的七大神兵中,逆鳞重量最轻,力量硬拼上逆鳞是不如破日,可是近身格斗上笨重的破日刀却远不如逆鳞灵活,这是无法改变的物理事实。
我不爱用功努力学武,但懒人也有懒办法,我最懂得在比武中利用所有对自己最有利的一切因素,这也是对我要求严格的父亲唯一赞赏我的地方。
在这样的情况下,缪斯平时刻苦修炼的成果终于显示出来,刀柄、手肘、膝盖,所有能运用的部位全部运用起来,寸步不让地抵挡着我的进攻,当当的响声和拳脚交击的声音不绝于耳,他的每一击都包含了至阳至刚的火劲,想用刚劲把我硬生生地迫开。
随着两声闷喝,我们俩纠缠在一起的身体终于分离开来。
我一口气退了十余步,脚在坚实的土地上一连踩了十多个一指深的脚印,每个脚印下的土壤都有烧焦的痕迹,在黑暗中冒着轻烟。
我的左肩挨了一刀,正汩汩地流着血。
而缪斯则脸色微白,嘴角泛着血丝,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异,那是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的表情。
“呼!”“还想打吗?反正我是不想打了!”我把逆鳞收回体内,暗暗地抹了把冷汗,好险。
刚才真的是很险,我的左肩中了一刀,破日刀砍开护体的暗黑龙之铠的时候,赤甲龙的炎龙战能顺着伤口透体而入,直攻心脉,若不是我借着身体的高速移动将火劲导入地下,又因我是先击中缪斯的,使得他这一刀力道不足,加上神龙不死身的护体作用,否则的话,我半边的身子就要被那火热的龙劲给烧熟了。
而缪斯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小腹挨了我一下膝撞,若不是躲得快,以后要是进宫当太监就可以省去一道工续了,但我送入他体内的可以侵蚀破坏人体细胞的黑龙战能,也够他受的。
刚才这一战,一刀换一脚,我们俩五五分成,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缪斯的眼睛收缩了一下,接着迅速地回复到原来的样子,他收回破日,身形一动,消失在树林中。
刚才我们俩人这一战,只是纯粹地比剑,并没有用到大威力的杀伤魔法,否则的话,这片树林子就保不住了。
“总算走了!”
看见武学狂人加疯子的赤甲龙的第八代传人消失在黑暗中,我紧绷的神经这才完全放松下来,真想不到,在对我那么有利的情况下,我仍然只能和他战成平手,这家伙,实在是太难缠了。
现在他“看”上我了,以后我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我盘腿坐在地上,运起龙魔心法疗伤,肩膀上的伤口开始愈合起来,龙战士就象是龙一样,身体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过了一会儿,伤口就完全复原了,连道疤也没有留下。
“啪”地一声,鲁斯贝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师傅!求你收我为徒吧!”男孩的眼里充满了恳求的目光。
第二十五章 科学与魔法
“收徒?”我吓了一跳,这个小鬼?
我一眼就看出来,鲁斯贝尔是个天生就无法使用魔法的狎西,就算是雷兹·法比尔重生,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再世,也无法教会他武功的。
智贤者诺查·丹玛斯?想到这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传奇人物,突然间,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
“我是不会收你做徒弟的!”我说。
“为什么?”少年用惶恐地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失望以至绝望。
“因为我不会教你,再说,”我顿了一下,“我叫你小兄弟,你是我的小兄弟啊,我怎么能收自己的小弟为徒呢?”我下面的话会比较重,所以,我先要提高一下他的自信。
正如我想象中那样,鲁贝尔斯被我的这句话几乎感动得要哭出声来,能和龙战士称兄道弟,上天对我并不是不公啊。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很可笑,可是在帝国,出于对自己统治的需要或者是各个方面的原因,帝国在各个方面的宣传上都将龙战士神化了。
在人们的心中,龙战士就是神,甚至比神还伟大,你可以当街辱骂神明,高喊着要c创世之神的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有人去管你的,可是你要是辱及龙战士的话,那你可就要倒大霉了。
“你知道吗,其实每种生物都有他自己的独特的才能的。例如鸟儿的才能是飞,鱼的才能是在水里游,豹子的才能是跑得快,可是如果叫鸟儿在地上跑,鱼在天上飞,豹子在水里游,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我拉着鲁斯贝尔的手在一棵枫树旁坐下,“你是说我没有学武的潜能?”鲁斯贝尔并没有象我想象的那样笑了起来,他一下子就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是的。”
我的话一出口,鲁斯贝尔的脸色就一下子变得苍白无比。
“但你或许有学习另一种本领的潜质!”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按在他的背上,将体内的龙劲输入鲁斯贝尔的体内,以免他因情绪激动而伤了身子。
“什么样潜质?”他回复信心的速度之快,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没有答他,我反问道,“鲁斯贝尔,你知道人类中最强的本领是什么?”
“当然是龙战士的力量了!”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错!”,我说,”再想想?”鲁斯贝尔闭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张开眼睛,叹了口气,“我不知道,难道这世上还有比龙战士更强的吗?”
“有,天上的神就比龙战士强,否则……”
我想起了我身上的那个诅咒,在那一瞬间,我有了个决定,如果雪芝她们真的能原谅我的过错的话,我一定要好好地补偿她们,并且在我有生之年让她们幸福。
至于希拉,我决定和她分手,我要和她分手并不是我不爱她,相反,而是我太在乎她了。
想到父亲死后,他的那些女人们许多都以死殉情,包括我的母亲在内,而我,也受着众神的诅咒,绝对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的,与其将来痛苦,倒不如现在做个了结。做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必须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事负责,这是父亲过去常对我说的。
“你怎么了?”鲁贝尔斯的问话打断了胡思乱想中的我。
“人类最强的本领是智慧和创造力!”我说,“你明白了吗?”
鲁贝尔斯愣了一下,很快他就做恍然大悟状。
“你真的明白了?”我问道。
“那当然,你是要告诉我说就是世上最强的龙战士也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人的智慧才是人类最厉害的本领。你想让我去当炼金术士吗?”我对这家伙的脑精转得极快感到非常的惊讶,我虽不是要让他去当个炼金术士,但也差不多了。
“你知道十贤者的故事吧?”这回我又没有直接回答他,他点了点头。
“十贤者中最出名的智贤者,改变了整个世界格局的伟大的智者,其实他也和你一样,也是个什么魔法力量都没有的狎西。”我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鲁贝尔斯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被称作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居然是个狎西?
但这真的是事实,不知是为什么,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历史学家总是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在史书中把智贤者写成了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魔法师,双手一挥,聚出个魔法球,就可以把天撕开。
而在学校的教科书里所提到的智贤者,也是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就连家中那些七老八十的老爷爷给小孙子讲故事的时候,也是在大大地鼓吹着智贤者如何运用各式各样强大的魔法,一招发出,连屠数条妖龙的传奇经历。
我若不是拥有七世龙战士的记忆,先祖卡鲁兹亲眼面对面地见过了智贤者,我也会以为他真的是个强大的魔法师。
“你知道他没有任何的力量却为何能成为十贤者之首吗?”鲁斯贝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因为他学的是科学而不是魔法!”我说,“科学?那是邪术!”少年回答道。
“不,科学不是妖术,而是力量的一种。”“这是个魔法泛滥成灾的时代,科学反而几乎被人们当成了邪术,实际上科学和魔法代表了这个世界的两种力量。”我盗用了当年智贤者最爱说的话,开导着眼前的这个男孩。
“两种力量?”
“所谓的魔法,无非是利用人体的力量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再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科学就是利用大自然的力量来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从而来利用大自然的力量。”
“科学和魔法只是人们运用大自然力量的两种不同的手段而已。在这个时代的几万年前,这里曾有一个消失了的文明,那是一个只有科学而没有魔法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利用金属做的铁鸟飞上天,利用科学的力量,就是最弱小的人也能打败最强大的人。”
“你一定在胡说!”
鲁贝尔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已明白了我目的,我要让他去做个被人们称作邪术师的科学家,也难怪,谁叫这是个魔法泛滥的时代,要让他接受我的观念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我有说服他的办法,“你不信?我有证据!”“你听说过兽人族的托布鲁克要塞吗?”我问道,少年点了点头。
托布鲁克要塞是魔族、帝国乃至龙战士的噩梦,更是魔法师的噩梦。
那里是世上最奇特的地方,被称作魔法黑d,因为在那里,任何魔法都无法使用。这使得不擅长魔法而靠身体本钱吃饭的兽人在战争中大占便宜,更可怕的事,那里有着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超级兵器——雷神之锤。
雷神之锤是史前文物,在铁匠眼里,它只是件用各种精细的金属部件做成的圆筒状的铁疙瘩,靠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镜子似的玩意儿吸收太阳光提供能量,但它发出的可怕的毁灭光线能将数公里s程内的所有物体化为泥土,不,确切地说应是空气才对。
帝国曾经发动四十万大军,集结了两代人共十位龙战士进攻这里,结果在付出牺牲了四位龙战士,死亡近二十万人的惨重代价,也不能攻下这个要塞,要塞前数公里的土路上,尽是帝国士兵的尸骨。
就靠着它,兽人族顶住了人类和魔族几百年来的无数次进攻。雷神之锤不是魔法武器,而是史前人类用科学的力量造出来的超级兵器。
“真的有那么厉害吗?”鲁斯贝尔被我的话说得有点心动了。
“是真的,通过哈姆巴石将龙之魄和人类的r体合而为一,这么妙的方法,也是智贤者诺查·丹玛斯通过科学的手段想出来的。”
我又加了把劲,或许是对自己数天前所做的错事感到悔恨的心态在作怪吧,平时都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我努力地鼓舞着眼前这个和我初遇才不过数小时的少年的斗志,拼命地想帮他。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大哥。”鲁贝尔斯抬起了头,用发光的眼神看着我。“我能叫你大哥吗?”他突然问道。
“你不是已经叫了吗?”我笑了,他同意去学习科学了。
“总有一天,我会用科学的力量,去改变这个时代!”鲁斯贝尔举起了他瘦弱的拳头说道。
我在鲁贝尔斯的家中过了一夜,因为在风都城天黑后是不能开城门的,我也不想硬闯回去。
在这个魔法泛滥的时代,魔法方阵的出现使得再强的时空穿梭术也无法通过瞬间移动地方法进入城市,我只能等到天亮。
鲁斯贝尔的父母对我这么看中这个没有用的狎西非常惊讶,起初是说什么也不让我把他带走,他们还以为我是人口贩子,得我最后不得不表明自己龙战士的身份,他们这才在千恩万谢中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鲁斯贝尔进了城,找到了义父的弟弟,一个和鲁斯贝尔一样的狎西,哥里德尔。
当我找到他时,他正在摆弄着那些瓶瓶罐罐,哥里德尔和义父一样,都是不修边幅的人,一头白发,满脸j皮疙瘩,双眼却极有精神。
“达克,你这个臭小子,又想到我这里来偷东西拿去害谁啊?”哥里德尔一看见我,就大声地笑骂起来,“没有啊,我这回是给你带个好徒弟来的。”我的脸一红,从前,为了对付成天虐待我的赤发狂魔,可是绞尽了脑汁。有一次,我从别人那儿听到义父西斯菲尔德的弟弟是个成天摆弄科学的邪术师,就偷偷地找到他,请他帮忙替我想法子弄死那个赤发狂魔。
他给了我一包药粉,叫我涂在赤发狂魔坐的椅子上,我照办了。
结果,赤发狂魔在厕所里住了三天,赤发狂魔变绿脸魔了。
小时候的我,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的感兴趣,而哥里德尔也非常喜欢满脑子坏点子的我,常常带着我一起摆弄着那些放着各种乱七八糟东西的瓶瓶罐罐。我甚至偷偷地跟着他学习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被人们称为邪术的科学,只是后来我发现其实学习科学比学魔法还要费精力,还要枯燥,这才放弃了。
因而,我对科学才有一定的了解,明白他的意义,否则,我也不能在鲁斯贝尔面前发表那么长的一篇关于科学和魔法的大论。
就这样,鲁斯贝尔受我的推荐,就成了哥里德尔的徒弟,开始学习被人们称作妖术,邪术的科学。
命运就是这么有意思,我一时的心血来潮,让这个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个科学家,一个被后人称作“科学之父”的科学家。
安顿好鲁斯贝尔之后,我离开哥里德尔的家门,去找义父,这个老家伙,做为我的义父,在我最要帮助的时候,居然做出那样的事来,太可恶了。
我来到义父家里,他正在熬着一锅古怪至极的药汤,药汤的气味很是奇怪,也不知义父在搞什么鬼。
“你的情况不错啊,达克。”看到前来兴师问罪的我,老家伙居然还能装做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世上还找得到脸皮比你更厚的人吗,老家伙。”我恨得直咬牙,这个变态的义父,想不到他比我还要坏。
“当然有啊!”义父头也不回地说着,顺手一从边的罐子里抓了一大把的药粉,撒入药罐中,我注意到,药罐烧的东西,有一味药似乎是龙脑。
“谁?”
“就是你啊!”义父抬高了说话的语气。
“我?”我的脸一红,我辩道,”那只是意外,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怎么会变得那么坏的!”
“啧!”义父不信地瘪起了嘴,“难道不是你吗?那晚你在房间里抱着美女胡作非为,我却在外面为你站岗放哨喝冷风;我捉来的美女,却是你在享用;我只为你捉了一个,你却自己到外面抢了三个,不,应是四个才对,伦蒂尔和她的两个漂亮的徒弟,还有我的义女,难道不都是你干的。哈哈,干完了,爽够了,现在反而倒打一耙,装起正人君子,怪起我来了!”义父越说嗓音越大,抓起边上那个用来搅拌的药勺,在我的脑门上狠狠地敲了一记。
我顿时哑口无言,义父说得没错,这主要都是我的错。
“算啦,别难过了,这只是意外嘛,这几天我帮你一直瞒着安达,赶快回家去吧,家里有人正等着你呢。”义父的口气缓了下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
“是她们吗?”我问道,“药好了没有,干爹,雪芝姐叫我来看看。”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听清这个声音,我顿时吓得恨不得马上找个耗子d钻进去躲起来,因为这个声音不是别人,正是那天被我强暴了的罗莎。
“是你?”看见我,她也是吓了一跳。
天啦,冤家路窄,叫我怎么说,向她道歉吗?
不可能,女儿家清白之躯被我y辱了二天两夜,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事了?我这个时候,倒真的希望信息蒙的作用真的象传说那么强烈,不过看她的样子……
“对,对不起……”我吶吶地说道,“你这个坏蛋!”她低声地骂了我一句,脸蛋却红彤彤的。
“我不知怎么做才能补偿我的过失。”
“就差一个药引子了,好在他已经来了。”正在边上熬药的义父c入说道。
“差什么?”罗莎象没有看见我似地,把头转向义父说道。
“嘿嘿,我的乖女儿,你把这条现成的y龙带去见雪芝,她知道该怎么做的!”义父满脸怪笑地把手朝我一指。
“你在做什么?谁病了,要熬药?”我听得莫名其妙,罗莎居然是义父的干女儿,真没有想到。
“你去了就知道了。”义父像是什么也没有看到似的。
“如果你想赎罪的话,就乖乖地和我的义女回去。”他说着在背后推了我一把。
“罗莎是你的义女?”我问道,“当然了,是我前几天刚认的,不行吗?”义父摸着几天没有剃胡须的下巴说。
“前几天,那不是……”想到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义父过去胆敢自吹自己是世界上脸皮最厚的人,他可真有本事啊。
※※※
“你不怪我?”走在大街上,我终于忍不住发问道。
罗莎没有回答我,她的上牙咬着下嘴唇,从义父家出来后,她的脸就一直是这么的红。而我自己,也不止一次地涌起了放开两腿,有多远逃多远的念头。
我最终还是没有逃走,从小母亲就教育我,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就一定要勇于面对自己所过的事情,不管他是对还是错。
“我该怎么做?我愿意为我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在一个行人不多的角落,我停下步伐,对罗莎说。
罗莎把身子转了过去,似乎在想着什么,突然,她回过头来,一把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前跑。
“雪芝姐在你家里等你。”她边跑边喊道。
我跟着罗莎回到家里,站在家门口,看着古堡,想到马上就要去面对自己犯下来的错误,我犹豫了一下。
“不敢进去吗?”罗莎回过头来,面无表情地对我说。
“怎么不敢,就算是被你们一刀杀了,我也认了!”我一把推开大门,“是男人,就该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任!”我回过头对她说。
第二十六章 练精制药
“啊!你回来了!”
我推开门,迎上来的是雪芝惊喜的笑脸,她走上来,她的表情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面对着我的女友的好友,我哑口无言,我事先想好了的不少道歉的话,见面后却一句也说不出来。而雪芝,也是神色复杂地看我,大家就这么面对面地不说话地对峙了一会儿。
“我给你倒杯水来。”雪芝先开口,打破了尴尬的局面。
我有点软弱地坐在屋内的一张旧椅子上,屋间里刚打扫过了,很干净。这几年来,我的家一直处于一种破败的气氛中,整座房子空荡荡的。独自一人居住在其中,那种自然产生的孤独寂寞的感觉,常常得我要扯着嗓子大叫几声,以此来发泄心中的孤独的苦痛。
我的右手靠在坐椅的扶手上支撑着额头,有点疲乏地闭上了眼睛。这样的环境,这样古怪的气氛,让我很难受。如果雪芝或罗莎一见面就给我一个大嘴巴的话,我反而会觉得好受些的。
耳边传来两女在厨房里的低声耳语,以我的完成第二次褪变后获得的敏锐的听觉能力,要想听到她们在说什么,并不是很难的事情,然而我却故意地封住了自己的听觉不去听。
水递上来了,我接过水杯,看也不看,一饮而尽,连味道也不尝一下,就算是水里下了毒我也会喝下去,因为我欠她们的。
“芝芝……”话过说了一半我就急忙收口,芝芝是前几天我强暴雪芝时这么叫她的,我都叫习惯了。
“我知道那天我对不起你们,你要杀我的话,就来吧,我不会反抗的。”逆鳞从我的左手里跳出来,我一把塞到了雪芝手里,闭上了眼睛。
“芝姐……”我听到罗莎轻声的呼唤,“当!”逆鳞掉在了地上,我眼睁开眼,发现雪芝满脸桃红,正用着爱恨难明的目光看着我。
“跟我来!”她说着拖着我的手就往楼上跑,而不知所措的罗莎还茫然地站在楼下,愣愣地看着我们。
“你不要跟上来!”雪芝回头向罗莎喊道。
在楼上那间令无数处女失身的屋子里,雪芝合上了房门,c上了门梢。
“你要我想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愿意为你做。”我终于鼓足了勇气开口说道。
雪芝沉默了一下,然后像是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似地,两眼闪过坚决的神情,她猛地扑了上来,双手搂着我的脖子,一把将我推到了床上。
雪芝开始主动地脱我身上的衣服,从没有为男人脱过衣服的她的动作有点慌乱,半天连个扣子都解不开。我一把抓住她正在我为解扣子的手问道:
“你不恨我?”
雪芝的手停了下来,她为自己刚才的行为羞愧欲死,双手从我的掌握中挣脱出来,捂住
第 2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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