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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七三章 无间道?

    风骚重生传 作者:橘子奏鸣曲

    “贾总,你之前不是说过有个什么警匪片儿的想法么?要不我先拿这个警匪片练练手?”诺兰想了想会儿时候,下定决心般的如此问道。此时他的眼神很坚定,显得不是那么容易说服。这样的个诺兰是很少见的,在贾鸿渐的印象里面,诺兰直都是个比较容易说服的人,因为他直不太自信,所以他在拍片儿的时候,每天早上都跟演员商量戏。

    他商量戏的时候,还跟般的导演不样。般的导演在讲戏之前,自己心中都已经有了个类似的画面了,或者至少有了种感觉,知道自己可能要什么,只是比较难以表达出来。所以般导演在跟演员讲戏的时候,都会努力的把自己脑子里面的那种东西传递给演员,去让演员按照他的想法去演。这么说可能比较难以理解,不过用足球来打个比方的话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比如个教练脑子里面就是有套他擅长的东西,接到了个新球队之后,虽然肯定是要因材施教,要根据这个球队的情况来整理打法。可是再怎么弄也是在这个教练自己擅长的东西上稍微配合下现实,比如这个教练就喜欢边前卫当边锋,就喜欢英国那种边锋超快速下底传中的打法,那么如果只要这个新球队的边锋有点速度,就会被教练要求这么打,哪怕这个边锋实际上也可以客串前卫,也可以客串影子前锋。那么这样来,就是有点浪费了这个边锋的能力了,但是对于教练来说,这样的打法可以快速成型,只要每个人当作螺丝钉来按照他的指示去打就可以了。哪怕球队里面有球星,可是他教练就是最大牌,别人不管咋的都要听他的才行,他就是这么强势!

    但是呢。诺兰这种导演可能因为自信不足,在到了个球队之后,看着球队里面都是帮子打了n年职业联赛的球员,甚至还有好几个球星。而他这个教练是刚出道的。那么他可能就不敢让球星去当螺丝钉,那要具体弄打法的时候,就要考虑每个球员擅长什么,然后按照每个球员擅长的点来安排打法,就要尽量的物尽其用。甚至在设计打法的时候,还要跟球星们商量——你们觉得这么弄行么?你们觉得应该怎么设计……

    自然,诺兰这样的人当然就容易被说服了。不过诺兰在电影方面自信可能不太足,可是现在看起来他在自己不行的这个方面倒是很有自信,所以现在就相当坚定的定要找个练手的电影,要来找找自信才行!对此呢。贾鸿渐倒是觉得可以。为啥可以呢?因为本来他就没想直接开拍蝙蝠侠!他之前可是想到了无间道这个点子的,既然想到了咱不剽窃了?

    要知道历史上的《无间道》那是在02年年底上映的,按照港港那边的速度,般就是02年年底拍摄的。这样来的话,咱其实也就只有年半不到两年的时间。虽然可以拖。不过问题拖的越久问题越大。回头人家剧本万全都写好了,已经到处找投资准备筹备开拍的时候,结果发现美国这边出了个创意撞车了不说,而且各种细节还都差不,这让别人怎么想?撞车也没撞的这么巧的吧?

    按照贾鸿渐的印象来说,这《无间道》的编剧呢,那是这两年早就有了双卧底的构思了。不过也只是个构思而已。以前警察卧底黑帮这种桥段常见,但是黑帮卧底警察这种事儿以前还没有。不过在港港影坛不断衰落的过程中,这种全新的尝试没有电影公司老板愿意去拼下!结果到了02年1月份左右,那编剧才开始碰到了合作伙伴,创意被看好了,然后这才开始创作剧本的!从这点来说。贾鸿渐他们其实最好就是在2002年1月份之前就把这么个电影拍好然后上映!这样来才能说是英雄所见略同啊,对吧?甚至些细节方面的内容还是要改改的,否则的话还是容易出事儿——毕竟编剧哪怕光有创意,可是要说脑袋里面没有想几个桥段之类的,这也不太可能。可是万人家发现自己想的桥段和这个创意撞车的电影里的桥段模样……对吧?

    “行。那回头我们把蝙蝠侠的拍摄权买下来了之后,我在跟你聊这个警匪片的事儿。”贾鸿渐想到了这里,很快就答应了诺兰的要求,然后还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

    这蝙蝠侠的权要签下来呢,现在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了。总体来说贾鸿渐他们是花了共4000万美元,收购下来了最长12年之内的共四部蝙蝠侠的拍摄权。本来谈妥下来的价格是3000万左右的,但是华纳那边定要事先审查剧本,而且还是对剧本有否决权的!贾鸿渐能让外人这么嚣张跋扈?所以宁愿给对方千万美元,贾鸿渐也是不能丧权辱国,那也是要把权力给讨回来的!

    在这么的个合同里面,华纳还是拥有跳出合同的特别附加条款。也就是说每部电影如果不能获得相当于投资20%的利润,而且这个利润还是说最后分给贾鸿渐他们梦工厂的那部分的话,华纳就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收回权。在美国这边呢,做假帐真心风险大——人家税务局可不是吃干饭的,美国税务局那可是全美国最强力的部门!要真的虚报票房和利润,这税查起来人家税务局可是不怕麻烦的!回头真弄虚作假被发现了,华纳再告,还要赔偿巨额的违约金呢!

    虽然看起来这么份合同好像很不公平,甚至华纳还要代理发行,连发型权都不给贾鸿渐他们。不过对此贾鸿渐觉得还是受得了的,因为发行权代表的不仅仅是分账的权力,通常还代表了知识产权,或者至少是这么个产品名字的知识产权!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卧虎藏龙》这个影片是梦工厂投资,但是是华纳发行的,那么以后华纳就拥有了“卧虎藏龙”这么个系列名字的所有权,哪怕以后没有李安和梦工厂,华纳都可以拍《卧虎藏龙2》!同样,现在这么个处理《卧虎藏龙》名字的权力,那就是在梦工厂这边!

    华纳肯定不会把蝙蝠侠系列的名字给别人,否则别人是不是可以拍挂着蝙蝠侠名头的系列电影了?这显然是个大麻烦,所以华纳死都要拿发行权!当然了,这么个合同里面也不仅仅是都对华纳好的条款,同时也限定了不管怎么样,梦工厂在没有导致利润地下的时候,在华纳没权力跳出合同的时候,这华纳也自动丧失最12年的蝙蝠侠电影拍摄权!没错,贾鸿渐不可能说允许自己这边刚拍了个蝙蝠侠片儿,弄的满堂喝彩,还准备拍摄接下来的蝙蝠侠系列呢,结果华纳自己也赶忙拍摄个蝙蝠侠片儿啊!这不是撞车了么?所以坚决不允许!这么条条框框弄了下来,到了最后就变成了这么个合同。

    对此华纳那边也是挺开心的,至少他们第时间就次性赚了4000万美元——没错,合同还要求这笔费用必须三个月内就到帐!所以华纳哪怕看到梦工厂拍摄的第部效果不好,要跳出合同,这四千万美元他们也是赚足了的!不过华纳也犯了个小小的失误,贾鸿渐告诉华纳这帮人,他准备用李安当导演,可是华纳他们却忘记了在合同里面限定第部定要让李安来拍!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贾鸿渐可以临阵换将啊!他回头完全可以说跟李安没完全谈妥,然后大家时间冲突,就要换诺兰了!

    不过现在,签好了合同之后的贾鸿渐还没有准备第时间就宣布诺兰才是真导演。反正时间长着呢,先把《无间道》弄好再说!到时候拖段时间再说李安没空嘛!这不是下子就能配合的天衣无缝了?

    贾鸿渐他们签好了合同之后,刚休息了天,诺兰就找上门来了。“贾总,咱们现在能谈谈那个警匪片儿么?不打扰您吧?”看着诺兰这么有工作积极性,贾鸿渐也不可能打击人家啊。于是拉着诺兰坐了下来,边喝着咖啡,边就把这么个无间道的故事慢慢的讲了出来。贾鸿渐这边讲着的时候,诺兰在拿着纸笔在茶几上记录着。“双卧底结构?警察卧底到黑帮,黑帮卧底到警察?然后……两边同时意识到了自己身边有卧底,于是同时开始查卧底?甚至还斗智斗勇,两边不约而同的都采用了假情报战略,对不同的人宣布不同的假情报,看最后敌人那边怎么反应?嘶!这个点子很不错,非常激烈啊!光是想想就会很好看!”这诺兰忍不住的说道。

    实际上港《无间道》里面并没有这种假情报战的桥段,至少贾鸿渐不太记得有。反而是他看过的相对不太好看的美《无间道》里面,才有段这样的情节,不过这个情节美里面拍的并没有太惊险——或者说白了,原本港里面拍的那种压迫感那种惊险的感觉,在美里面基本荡然无存,就是满篇的脏话,然后加“真实”,加不“唯美”而已!不过至少,人家美里面还是有点新点子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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