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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穿越之农家女日常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4

    我没事了。”

    “沈大夫,你可用白芍、法半夏、干姜、五味子、麻黄、桂枝、甘草配制,用水煎服,每日1剂,给夏大哥试试服用。”钱芳沉吟片刻后说。

    “你,怎么知道这个?”沈木荣很是吃讶。

    夏侯淳和秦氏也一样面露惊愕之情。

    钱芳只是笑着说,“沈大夫,不知我说的行不行?以前奶奶在的时候也是这个症状,所以就用这服药,我记在心里了。”只能胡扯一番了。

    “钱姑娘,沈某佩服。”沈木荣不知如何说下去,他的医术看来有待提高了。

    “我都说过你了,沈木荣,人外人天外有天,你就自以为是。”夏侯淳不给面子的冷嘲热讽一句。

    “好了,夏兄,给点面子行不行?”沈木荣又是一副笑呵呵的嘴脸。

    “老夫人,夏大哥,沈大夫,快用膳吧,要不然菜都凉了。”钱芳再给三人布置酒菜。

    钱芳一早就出来到夏府,家里就剩下欣兰一人在家。

    现在都午后末时了,她也该收拾收拾回家去。

    “芳儿,你有空闲就要过来陪陪我这个老婆子,知道么?”秦氏轻柔的拍着钱芳的手说。

    “好的,老夫人,您也自己多注意身体,等哪天天气好出门了就过来陪您去外头散散步。”钱芳笑嘻嘻道。

    “这就对,这就对。”

    夏侯淳派了来宝送钱芳回钱家小院,三人都把她送到大门口了,别人看了还以为是哪家贵客来夏府呢。

    钱芳坐着夏府的马车回去了,沈大夫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夏兄,这钱姑娘真的什么都懂,他日你娶到手了,想想也是件美事一桩啊。”

    夏侯淳扶着秦氏,只是轻轻一笑,而秦氏盈盈笑开,“荣儿倒是说对了,淳儿和我看人的眼光是一等一哦。”

    “老夫人,您老火眼金睛,什么都逃不过;老夫人,是不是该着手为夏兄操办亲事了?”沈木荣瞧了夏侯淳一眼心平气和的说。

    “得看小芳这孩子的心思如何?还有淳儿啊,你也得加把劲,这么闷葫芦闷下去就后悔来不及了。”

    “老夫人,您这话真是千真万确啊,我都跟夏兄说过好几回,他就是迟迟不出手,就这么干等着。”

    “母亲,您知道你儿子的行事方法,我喜欢一步到位。”夏侯淳不急不慢轻轻的飘了一句。

    秦氏和沈木荣两人相视而笑后又摇摇头:你就做作吧。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钱芳继续在花溪村生活着,走一步算一步, 都几年过去了, 再穿越回到自己原先的世界看着没有盼头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钱良生还没回花溪村来, 夏候淳把沈木贤寄来的信叫来宝拿给钱芳看看,让她知道良生在都城的情况, 一切安好, 看情势可能一时半会不回来了,目前跟着沈木贤办事了。

    钱芳觉得这样也好, 她看得出夏府的人对良生很是照顾,该交代好都交代好, 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

    她想着写封信给良生,告知一些近来发生的事情, 并让他安心在都城好好干不用挂心她们两位姐姐。

    她到村口的一个杂货店里买了纸笔, 准备好好的写一封信,“欣兰,你有什么要跟良生说的吗?”

    欣兰很是摸不着头脑, 先前写信的时候都是去找了桂清哥来帮着写的字, 这会儿看她姐姐摆的架势竟然要自己写, 她可是记得姐姐没读过书学过字的啊。

    “姐姐,我们不等桂清哥来了再说吗?”

    “你说我来写, 不用等他了。”钱芳自信满满的说。

    钱芳是好久没写字了,特别是在这个世界,用毛笔写字她有点生疏, 比比划划不利落,但还是能粗略把字写出来也能让对方看得懂的。

    写毛笔字就需要心平气和的心态,不得马虎上劲,用点心就可以。

    “姐,您该不会是要画符给良生猜猜吧?”欣兰打趣道。

    “你就这么觉得的啊?画符我倒不会,写几个字还是可以的。”

    “姐,这写字很难的。”如果就几个字还行,但是一句话一段话是需要好多个字凑成才知道意思,靠猜哪里行啊?

    “欣兰,写几个字有啥难的。”

    说起来,钱芳在这个世界跟欣兰一样是没上过学的,所以说良生能考到这么好的成绩已经是钱家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良生曾经教过欣兰一些简单的,她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钱芳为了让欣兰知道自己会识字,就稳稳妥妥的在白纸上写下了钱欣兰三个字,虽然不够铿锵有力,但也是端端正正的,秀气有致。

    欣兰感到惊讶,“姐姐,这是我的名字啊,我认得,写得多漂亮啊。”

    钱芳耸耸肩,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她都要佩服自己了,第一次写竟然能如此顺手。在原来的世界里她可是讨厌写毛笔字,太麻烦了又太吃力,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是没法稳住手中的大毛笔的,它的一笔一勾很是讲究的。

    “要跟良生说点什么么?”钱芳问了欣兰。

    欣兰想了想会儿,“其实也没啥?只要他在都城安稳下来,不受欺负就行。”低声细语的说,良生出去几个月了,的确有点想她这个弟弟了。

    十几年来姐弟三人都在一起没这么离开过,也许以后他就要一直在都城谋生干事业的,见一次面可不容易的。

    “我也是想跟他说这么几句话。”钱芳看着欣兰表情很是忧伤,放下毛笔,拉着欣兰坐下,“欣兰,要不你做几双鞋子,到时一块儿给良生寄去。”

    “是啊,我怎么就忘了呢?”欣兰做这些细活可是很拿手的,以前良生在这里的时候,很是喜欢穿欣兰做的鞋子,不管春夏秋冬,都有适应穿的。

    “我去做一些果酱和菜干给他,他会很高兴的。”钱芳琢磨着该怎么做才能保存久些,毕竟一次来回的快递可不像现代那样一天两天就到的,在这里全都靠人工很是耗时。

    姐弟感情从来就是深厚,本来一家人就该如此。

    “想不到我的姐竟然真的认字这么多啊。”欣兰看着钱芳写着书信,整整一大张,“姐,你是什么时候学的啊?我怎么不知道呢?”

    钱芳莞尔一笑,叫她怎么回答啊?能说她早就懂得了?还是无师自通?

    “姐啊是看了良生留在家里的书学的。”这话谁听了谁信啊?看书就能认字还能理解字的意思?这是哪门功夫啊?

    但欣兰却不多想,总是觉得她家姐姐就是如此与众不同,“姐,你真是厉害,以后我也要多学几个字,出去了也看的宽些。”

    “嗯,以后让姐教你。”

    欣兰点了点头后又歪了脑袋乐呵呵的说,“不知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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