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这个剧本,更喜欢《夜宵与他》的这本小说,没事跟花慕之一块喝茶小憩的时候还会催更。
江绝被自家爱人撺掇着也准备谈小说的版权问题,但还没想好到底是电影还是电视剧。
《夜宵与他》这故事不长不短二三十万字,已经全文完结了,但是收藏也飚过了五万,还签了出版和各种事项。
趁着副导演带B组拍追逐戏的时候,他去临都宫里找了一趟花慕之,和他谈有关的事情。
此时的宫里正在举办宴会,穿着华丽的男女们都风姿绰约,还有侍从们穿梭往来,晚香玉的淡淡清幽也闻着让人放松。
江绝差点走错了路,迷失在这偌大的宫廷里,有那么一瞬间真觉得自己是穿越了。
太子刚招待完客人,找了个侧厅请他小坐,听他说完了来意。
“其实……我还有个想法。”
花慕之思忖道:“你愿意演水仙吗?”
江绝怔了下:“水仙?”
一个好的编剧,在遇到一个接近全能的制作团队时,会被激发出无限的潜力出来。
他之前就有想过这种梗,但是没有想好写还是不写。
所谓的水仙,引申的故事是古希腊的美少年对着水面顾盼,因爱上了自己最终无法自拔。
“我想过一个故事,如果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发现另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江绝忽然意识到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拿了平板过来,记录他说下的信息。
花慕之其实并没有准备,可是竟然能够张口就说出来对应的人设和情节。
一旦能够确认主演就是江绝,性格和身份的塑造也变得颇为简单。
一个是投行里干练又冷傲的精算师,另一个是大洋彼岸的知名摇滚乐手。
长着一样的面孔,拥有一样的眼眸,去过同一个城市,甚至喂过同一只狗。
“摇滚乐手这个设定,”他看向江绝,有一些犹豫:“你是不是不太方便?”
江绝颇为淡定:“我现在考完了钢琴十级,《钟》也能弹完全篇了。”
“贝斯如果实在学不会,做键盘手也成。”
花慕之也取来了纸笔,在白纸上画了个地球,给他看那两个人交错的轨迹。
一个回国内演出旅游和迷路,一个去国外误打误撞的听演唱会。
后来认识了对方,一起约定去旅行,然后再慢慢地产生情愫。
他们仰望着山海与悬崖,站在最高处感受着渺远的长风,谈论着彼此截然不同又处处吻合的人生。
等旅行结束了,他们两也相继分离,试图重新回到固有的轨迹里,就当是多了个朋友。
江绝沉默了片刻:“可已经没有办法做朋友了,对吗。”
“嗯。”
花慕之的笔尖虚点,又画出几条单方向的轨道来。
爱,意味着有所求,有所愿。
他们都曾想要牺牲些什么,去进入对方的生活。
可是在牺牲之后,又无可回避的想要索取些什么。
他们因为一模一样的面容和截然不同的性格对对方产生兴趣,同时又被职业家庭和旧有观念约束着。
因此每一次的见面,每一次的失控拥吻,每一次想要离开却不断破功,都在变得越来越激烈。
最理想化的爱情碰撞到最现实的情况,一个做不到放下乐队来到陌生的城市,一个做不到放下多年的职位和他去过流浪诗人一般的日子。
“……最后呢?”
花慕之想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道:“意外死亡吧。”
“死去一个,被上帝赋予新生的双生子就孑然一身了。”
江绝想了一会儿,长长的叹息了一声:“也该这么写。”
强行大团圆,强行让他们能突破一重又一重的障碍走到一起,也太理想化了。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
这些冲突、矛盾、求而不得、贪嗔痴,其实都在无形当中加深两人的情感和互动。
这份爱充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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