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en灰暗荒唐的过去中,与Craig的交集只是一个相当普通的故事。一切都发生在七年级,本来是孩子们一个普普通通的通宵晚会,但是有人偷偷带来的的色情录影带改变了这一切。他们一起看,然后互相给别人打飞机(哔哔= =)。在此后的很多通宵晚会中,做这个成了他们的保留节目,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有的孩子抱怨说这让他们觉得很累而且是浪费时间,他们坚持应该好好睡觉,才结束。在有人反对之前,做这些事总让Ben觉得很困惑,然而在辗转反侧好几个晚上之后,他内心所期望的一切渐渐清晰地浮现出来(乃是发现自己是gay了么??= =)。那天晚上,他很开心的给他的一个朋友做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哔哔= =),尽管之后他给别人做过很多次□□,但是作为第一次,他没有得到回报(就是说那个人没有给他□□的意思)。
最后就是,Ben的“高尚行为”开始在学校里流传开来,之后就有很多他根本都不认识的家伙们邀请他去他们那里过夜。同样的事情发生了一次又一次,在他做完之后,那些家伙们总是假装已经睡着了,趴着,裤子都来不及穿上。那段时间,毫无疑问地,是他人生中超激动人心的时光。但是就在他最终决定半路在学校出柜的时候,人们对他的“邀请”戛然而止了。突然学校所有的男孩儿们,甚至包括那些最开始与他一起体验打飞机快感的他的朋友们,都变得疏远他,不想跟他扯上任何关系。而Craig是他的事情被传开之前,最后一个跟他胡闹的人,自那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说过话了。
啊不,直到今天。Craig特友好地跟他打招呼,甚至还选了个挨着他的座儿,而不是尽量避免跟他接触!希望之火开始在Ben的胸膛中熊熊燃烧了起来,Craig接受自己的性取向了么?看起来是真的!不过,不是以他一直盼着的那种方式。不一会儿,Craig开始激昂地跟Ben讲他暑假遇到的女朋友。很显然,他们的关系更加证实了他是个直男,Ben希望的试探他的实验阶段现在已经不需要了。毫无疑问,定期的性生活帮了很大忙。Ben微微有些沮丧,但是在一节其他方面都无聊透顶的课上交到一个朋友还是挺有意思的。
第五节 的合唱课不仅意味着可以再次与Allison在一起,还表示他周围都是一群他认识了好多年的人们。合唱团是由那些看起来十分怪异的“艺术家”(参见Glee,参加合唱团在美国高中好像会被人嘲笑)们和经常去教堂唱诗班的狂热宗教分子组成的。尽管是这么泾渭分明的两种背景,但是合唱团的孩子们总是处的很好,这里的气氛也总是很轻松。
他们的老师,Hammond女士,在还未成年时,就已经在舞台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且她还教戏剧。在教授歌唱和表演的时候,她总是很严肃,但是同时,她也是一个没什么架子的人,总是不厌其烦地亲自为他们指挥。但是今天她好像跟学生们一样没什么心情上课,就让这节课这么过去了,都没有维持秩序什么的。Ben和Allison一整节课都用在了与那些自春天就没有见过的人们聊天并且互相交换手里劲爆的八卦上了。
那天的最后一节课是科学。在去教室的路上,Ben走的很慢,就像《欢乐糖果屋》(注○4)那个电影里的Charlie一样。这是他最后与Tim同班的机会了,他这最后一击能不能如愿以偿(his last shot at a goldehe amaziheses factory tour, “永享旺克巧克力的特权”和参观“糖果厂”,这是直译。),马上就要揭晓了。他脑中已经在描绘他小心翼翼地剥巧克力棒糖纸的画面了,就像他想对Tim的衣服做的一样(果然是gay men think about sex in every 9 seds)。他进教室门的时候刚好打上课铃,他站在那儿,等待着美梦成真。
“喂?”一个之前路上一直在抱怨看了太多山谷女郎电影的人把他推到一边,说着“我发誓”。(???我看不懂)
只有一张桌子有空座位了。Ben坐下来,环顾四周,想找到一双银灰色的眼睛或是看见一个有浓密黑色头发的脑袋,没有。什么都没有。
唉,算啦。至少还有巧克力可以吃。这门课的老师没变,还是去年的Hughes女士。她属于那种被学生们认为很酷很受欢迎的老师,这可是很少见的哦。有些老师为了让学生喜欢,经常不遗余力地找些最火的乐队的专辑海报拿来展示啦,上课的时候突然来一句不太合适的俚语啦什么的,效果可想而知,但是Hughes女士就不这样。她就只是一个对科学有莫大激情的中年未婚女人,她一直致力于将她对科学的这种热情传达给她的学生们——通常是通过有趣新奇的小实验。今天课堂的主题是外激素,这让班里的大部分人都笑了起来,但是Ben除外,他的思绪早就飘到Tim跑过他身边的那个傍晚时,空气中那好闻的淡淡的汗水气味那里去了。
(第二章 完)
注○1:关于这个AC,开始翻译不通。俺查了半天,总觉得应该是游戏或者音乐。后来总算在百度百科里查到,.AC,是英文all bo 的缩写。一般用在音乐游戏中,表示全连。所以,就这么翻吧。
注○2:dread原意是恐惧、恐怖,可是明显翻不同。查了很多,查到dreadlock有发辫的意思:辫子头本是属于中美洲黑人的宗教传统发型,但辫子的形状不是鬓辫式,而是一撮撮叫Dreadlock的鬈曲形。直到80年代,一些非宗教的黑人拿了Dreadlock作发型潮流,及至90年代初,这个发型也出现在爱追随潮流的美国白人身上。但由于白人的发质较黑人柔软,所以一般是把整头头发束成一条条鬓辫,或像Sammi束上假发,看起来亦富时代感。
☆经典Dreadlock头代表
正宗Dreadlock曾是经典发型之一,早几年前亦在港兴起一时。塑造Dreadlock头的最折衷的方法,就是到发型屋把整个头电成一撮撮,但整个过程需时十多个钟,而且护理也很讲究,不可时常梳头。要数Dreadlock头的经典人物,当然是非Reggae歌手BobMarley和球星古烈治莫属。
注○3:这个人…貌似是个很大牛的做手机的老板。译者是看见Morris这个姓就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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