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蛮荒忽悠人 作者:六号良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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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白獠居住的地方距离部落有点距离,就像一个独居的人,部落依山而建,部落里的其他房屋都围绕在广场周围,但只有白獠的山洞,是靠着山打的,只有一条路连接他的山洞和部落。
顺着小路往下面走,刚走到部落边缘,凌霄就看到两个小孩子在那里玩石头。一个小孩子把石头扔过去,另一个小孩子就接住,然后再扔回来。
这游戏其实挺凶残的,石头至少有小孩子拳头大,要是一个接不好,另一个小孩子就有可能受伤。
第一次看到这游戏的时候,凌霄足足愣了好几分钟,站在原地思考要不要不顾自己的奴隶身份去阻止这个游戏。就在他思考的时候,一个小孩子就没接住石头,被打倒,凌霄正紧张着呢,就看见那小孩子一骨碌从第上爬起来,狠狠的踩了一脚那石头。
然后石头碎了……
在这之后,凌霄就默默的把白獠住得远,是因为担心野兽伤害小孩子这个可能性给扔掉了。
再接下来,凌霄出门的时候,彻底领略了这个世界并不止是小孩很凶残,成年人更加凶残。反正他从来没见到过人类能够从十几米的地方跳下来还安然无恙,一手能够举起一颗巨树还不带喘气的。
这里随随便便拉一个人到现代去,完全就是美国队长。
这里还是地球吗?
凌霄才发现,他的记忆没有接受完全。肯定是白獠那小子给的他那一下,才会导致认知出现偏差。
幸好他打得晚,不然他连这世界的话都不会说。
越过小孩,凌霄继续往前面走。他的目的地是部落前面的一条小河,从小河里装水,然后把石缸灌满,这几天,石缸里的水用得太快了。
天气热,白獠还为了养野兽使劲儿灌水,当然,凌霄也不例外。
摸摸肚子,凌霄把腰上的草绳勒得更紧,饿意总算是消了许多。但总这样下去可不行,总有一天,他不会因为伤口没好死亡,而是被饿死。
“喂!白獠家的奴隶,你去哪儿。”
凌霄正一边走一边思考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壮的男人挡在他的面前,男人手里还举着一块巨石,上上下下的,锻炼肌肉。他皮肤黝黑,肌肉臌胀,看上去身体很笨重,其实他的敏捷度绝对不低。
前两天凌霄来这里打水的时候,有幸见到了这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战斗。
低着头,凌霄表现出恭敬的说道:“狂大人,我去打水,白獠大人家里的水没有了。”
狂哟了一声,贪婪的目光从凌霄的头皮刮到脚底板,粗声粗气的说道:“那你可得慢点,不然不小心摔死了,这肉可就不好吃了。”
吃,怎么不撑死你。
“是,我知道了。”凌霄都不知道怎么维持着一张唯唯诺诺的表情回答的。
等狂走了,他的脸才黑下来。
狂就是那天在广场上说他要死了,养一头野兽都养不活,建议杀了他吃肉的人。所以,凌霄非常厌恶狂,对他没有任何好感。
离开狂,凌霄接下来又遇见了很多部落里的人。那些人里有觊觎他的肉的,有对他没有任何在乎的,也有用莫名其妙眼神盯着他的人。
等凌霄到达小河,已经花了十多分钟,那里已经有其他的奴隶也在打水了。
把兽皮囊展开,凌霄站到河里,口对着河水,等河水灌进来。这兽皮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兽皮做的,严密性如同袋子,用这装水,完全不用担心漏水。
装好水,凌霄微微一使劲儿,就把兽皮囊从水里提起来了。兽皮囊足有凌霄半个人高,重量至少有一百五十斤。
嗯,换了这个身体,力量也大了很多。
只是……凌霄侧头一打量其他来这里打水的奴隶,表情就有点微妙。他提一百五十斤,费了老大的劲儿,别人提一百五十斤,轻轻松松无压力。
“嗤,我就说白獠养这小子亏了,看吧,肉本来就少,养了几天过后,肉更少了。等他死了,这肉分到部落,一人能有一块吗?”
有男的在小河边洗澡,赤条条的,只在腰间那里有一块黑色的图纹,像一条蛇,这就是这个部落——有蛇部落的图腾了。
男人动作间肌肉勃发,鼓囊囊的,肉确实多。要是战斗失败了,他的肉绝对可以供敌对的部落一人一块。
“可不是,也没力气,看他打个水,那么小的东西都提不起来。”
谢谢,他提起来了。一百五十斤,单手提起来,在地球,已经是健身达人了,谁都以为是你们这些变态人种吗?
而且,没看到他这具身体还小吗?才十多岁,以为他就不长了?
是的,凌霄这身体才十多岁,顶天了有十六岁。在现代,还是个在读书的孩子,在这里,就是奴隶,被人评价能吃的肉不多,还得认真听着。
现在呢……
现在他是一只沉默的小鹌鹑。
在清楚这个世界人类的武力值,一拳能砸开石头,甚至能凭力气砸开一个山洞之后,凌霄就迅速的定位好了他的角色。
“喂,你在上面打水干什么,下来,和这些奴隶一起打水。”
凌霄打水都是在上游,其他奴隶打水在下游。上游得走一段距离,那边的水比较深,一般没人去那边打水,还远。
但每次凌霄都是在上游打水,之前几次没人发现,这次被人发现了。
呵呵,不在上游打水,难道要喝你们的洗澡水,洗衣服水,洗屁股水?
凌霄的心里想的越变态,表面仍旧非常恭敬的说:“白獠大人的野兽生病了,所以他特意吩咐我打上游的一点水,那里水深,装水装得快,能快点打回去给它喝。”
提起白獠的野兽,男人的表情突然有点不自然,哼了一声,骂道:“那你还不快点把水带回去!”
凌霄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提起兽皮囊,往山洞里赶。把水倒进缸里,凌霄拿着兽皮再次出来,一趟根本就装不满,至少得三趟。
跑了第二趟,水就装满了三分之一。到了最后一趟的时候,凌霄就没去小河边了,而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拐了一个弯,快速进了部落旁边里的树林。
再不找点东西吃,他绝对会饿死!
第3章
凌霄的目的是去森林里找点可以食用的瓜果,在蛮荒世界呆了一共有十天,这十天里,除了养伤,就是把周围的情况大概摸清楚了。加上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凌霄还是能辨别出一些能吃的植物。
记忆虽然没有继承完全,但该知道的还是得知道。只是作为奴隶的他没有吃饱饭的权力,所以为了不饿死,凌霄都得自己想办法找食物。
不仅仅是他,其他奴隶没食物的同样也得找。不过森林深处很危险,就是战士也不敢孤身一人进去,凌霄就只敢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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