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她知道我会派人去找她,刻意隐藏行踪。”任黎初听着赵萱喻的话,忽然笑了声。赵萱喻那个对字噎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初初,你……”
“没事,我也没指望这么快就能找到人。等我出院之后,亲自去找吧。”
任黎初说完,终于觉得有些累了。她靠在床上闭上眼,没过多久,麻药的药效过了,腹部的伤口泛着撕扯的疼。
从身体里,每个骨头缝隙里渗出来。任黎初红着眼,被自己没出息的想法气到笑出来。
她居然在想,如果这时候有陆沅兮能抱抱她,她就不会觉得那么难熬了。可是,陆沅兮在哪呢?她走了,自己找不到了。
任黎初咬住下唇,隔着被子,用手按在伤处,仿佛用这个方法,就能把那份疼痛按掉。
“你出了很多汗,还好吗?”
陆沅兮猛地抬头,下意识躲过女人伸来的手。她用手背擦过额头,果然摸到满手的汗水。在模糊和清醒的交界处,她看了眼时间。下午17点,距离结束课题还有半个小时,自己怎么会在这时候睡着?
似乎,还梦到了任黎初……
“我没事,可能是刚刚睡着了,有点热。”
“这样啊,我还以为是我吓到你了。我最近总是看到你晚上在实验室忙,那个……我是a组的,我们还没合作过,我叫宋雨喆。”
女人主动说了名字,陆沅兮这才有了点印象。如果没记错的话,她应该是隔壁a组的组长,在这个研究室小有名气。
“我叫陆沅兮,才加入b组。”
“是啊,我知道你,听说你是科技大学保送来的,成绩很优秀,而且,我总是看你忙到深夜,挺想认识你的。”
宋雨喆是美国华侨,在说话方式和习惯上都比较偏向西方人的模式。她的普通话不算标准,带着点外国人说中文的感觉。看着她笑着眯在一起的眼睛,陆沅兮正想着客套的回应什么,可下一秒,宋雨喆已经把手机拿出来,在自己眼前晃了晃。
“我挺想认识你的,这句话不是随便说说,加个好友吧。顺便一提,我喜欢女人,你应该不介意吧?”
来了这边之后,陆沅兮其实也有在刻意维持社交,和她在高中大学时候故意疏远人群有些不同。一来是心境上的改变,其次是她很清楚,这些人或许以后就是自己要公事的对象,表现的太过疏远,并不是什么好事。
她加了宋雨喆,本以为那之后两个人不会再有什么交流,而宋雨喆也没有再来找自己。只是偶尔能看到她在社交媒体上更新的消息,还有一些照片。
两个人真正熟络起来,是在加了好友的三个月之后。因为第一次的分组课题结束,实验室筛选了一批人,合成为v组,一起进行新的研讨。
陆沅兮就是以自身的能力,成了b组仅有三个名额中的一个。她被分派去v组,而宋雨喆也在其中,两个人成了彼此的组员,因为有共同的研讨方向,因而见面和说话的次数也多了些。
“你来这边也有一段时间了吧?我好像从没看到你和除了组员以外的人出去过,是还没适应这边的生活吗?”这天晚上,陆沅兮刚回家,收到了宋雨喆发来的消息。
她现在住在研究室附近的一栋小洋房中,房子是陆沅兮用自己的钱租下来的,她来到芬兰之后,为了躲避任黎初,也没有和自己的父母联系,或许他们到现在也还不知道自己出国的消息。
毕竟,上一次联络还是去年任黎初找麻烦的时候。
洋房整体不大,有两层,只比陆沅兮在秀川的那个公寓大些。洋房外围着篱笆,里面是陆沅兮从花市买来的花草。她推门进去,在门口换掉鞋子,随手扯过放在门旁边的烟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点燃。
尼古丁的味道弥漫开来,陆沅兮不急着卸妆,就这样坐在沙发上,看着吐出的烟雾出神。
几个月了过去了啊……
时间的概念因为繁忙的工作变得有些模糊。可一旦静下来,那些繁杂的思绪又会挤走理智,占据大脑。
曾经,她期盼的生活就是拥有一个自己的家,不会被任黎初大半夜敲门叫醒。不会随时回到家里,都看到任黎初坐在沙发上等着质问自己为什么没有回复消息。不会被任黎初吵着烦着,早餐也不会总是被任黎初先啃上一口。
明明……她期待的这些如今都有了,可陆沅兮却一点都没办法开心起来。任黎初,任黎初…这人从自己的生活中脱离,可陆沅兮偶尔还是会想起她。
“陆沅兮,你在犯什么贱呢?”她对着空气开口,觉得这样才是舒坦了些。活了两世,和她牵扯最深的人不是她的父母,而是任黎初。不管陆沅兮如何否认,任黎初这个人,很难从她的记忆中抹去。
既然如此,那就淡化吧,与其努力去忘记,倒不如…就这么记着,时间久了,也就没关系了。
陆沅兮把烟按灭,这才想起还没回宋雨喆的消息。她拿起手机,发现期间宋雨喆还发了一杯酒过来,背景是在酒吧。看上去人不多,不是很吵闹的那种。
“抱歉,刚才没看手机,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叫你啊?没什么,就是想溜你出来喝两杯,最近挺无聊的。刚巧,我还有个朋友也在。”
宋雨喆扭头了,看了眼孟拾悦。宋雨喆知道孟拾悦认识陆沅兮,于是向她打听陆沅兮的事。
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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