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发家里也有匹胆小的马,便是拴在边上的石头,故而他十分理解马主的无奈。
能出租给新手游客的马,必定都是驯得不错、还算温顺的马,而且还有人在地上牵着,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出差错。
可马毕竟是活物,而非机器。
在真的受到惊吓的时候,从温顺到暴走,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今天幸好那游客紧紧抓着鞍子,没让自己掉下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马主感谢了孙建发把马拦住,又感谢了把人抱下来的安荞。
安荞大方地笑笑。
马主又向孙建发随口问道:“这是你新收的徒弟?”
安荞松缓的心忽然一紧,不动声色地留意着孙建发的回答。
他却没有正面回应,只说:“她昨天晚上刚到的,什么都还在学呢。”
“行,不错的。”马主拿着钢绳拴在摩托车把上,自己上了摩托,“那我先回去了。”
“嗯。”
孙建发和安荞站着,看马主骑着摩托远去。那匹马乖乖地跟在他摩托后边,快步同他一起往回跑。
“走吧。”孙建发对安荞道。
上午渐渐过去,除了早上出去的五个马和那辆北京车,再没有来的客人。
午饭的饭点来到,对面合作社里暂时排不到号的马倌们纷纷各回各家,找点东西吃。林芳也打了电话过来,催孙建发回去吃饭。
孙建发看了眼时间,叫上安荞,一起回院子里。
林芳一见安荞,惊讶得合不拢嘴:“小安,你昨天来的时候不是短头发吧?”
安荞解释道:“早上我头发卡在脚蹬里了。我原本的长头发实在不方便,就拿剪刀剪了。”
“你自己绞的啊?”
“嗯嗯。”安荞摸摸脑后的发,“短了感觉都清爽了。”
林芳赞叹道:“你还挺有魄力。”
两人说着话,孙建发把三张椅子都拖了出来,三人也就都落了座。
林芳手艺不错,安荞昨晚就通过奶茶品味出来了。而中午的几个便菜也一样美味,安荞吃得颇为享受。
林芳问道:“小安,感觉怎么样?弄马,还适应吗?”
安荞笑称:“适应的。只是我还不熟悉马,有点笨手笨脚的。”
“哎,第一次接触马总是这样的嘛。我嫁到这里这么多年了,到现在都不敢弄马。你挺厉害的了。”
林芳夸着安荞,又给安荞夹菜。
安荞正道着谢,就听一旁的孙师傅开口说了句:“不笨。”
她一愣,抬眼看他。
孙建发一边吃着饭,一边说道:“比孙熙强。”
孙熙,孙建发和林芳的儿子,今年正在寄宿制学校上初三,只有寒暑假会回家。这些关于家庭的信息,王明早就告诉过她。
她不知道孙熙养马是什么水平,总之这是在夸她,她十分诚恳地说了句“谢谢”。
早上干活确实是累的,安荞把满满一碗饭吃得干净,拿着碗筷站起来。
林芳看一眼:“吃完了?”
“嗯。我去便利店买个冰袖,一会儿就到马场去。”
“诶,好。你去买吧,不着急。碗放着就行。”
“没事。”
安荞把碗筷带到水池,看洗洁精在边上,顺手也就洗了,放回架子上,带上手机出了门。
村里以旅游业为生,农家乐多,小便利店自然也多。
在孙家院子到草滩的路上,就有两三家便利店。安荞挑了家还算大的过去,瞧见有辆摩托停在门口,她也没多想,掀帘子进了门。
不想一进门,又看见了个熟悉的面孔。
昨晚见过一次,今早见过一次,此时又在这里碰见。
鸭舌帽,迷彩衣,他的衣着太有标志性,就是乡下典型的干粗活的汉子的模样。而他那双眼睛,却是他个人独特的代表。
或许是刚吃了饭的缘故,他的脸上并没有覆盖上防沙面巾。下半张脸露出来,与他的眼睛相得益彰。
正如安荞猜想的,他有着棱角分明的骨相,相貌称不上多么英俊,却是城市里难以见到的硬朗。青黑色的胡茬布在他的下巴上,更添了分粗野的美感。
结合他不俗的身高体型,这是她很能欣赏的外形。
他没注意安荞进了门,只是站在柜台前,等老板从柜台下找出他要的那包烟。
“云烟。”老板终于找到了货,“这个十二。”
他扫码付了钱,转过头要出门,才发现柜台边还站着安荞。
不到一天,已经见过三面,还算是有缘。安荞对他一笑,算对缘分的回应。
他愣了一瞬,随即点了点头,拿着烟出了门。
“你要什么?”便利店老板问她道。
“来一包云烟,再要个冰袖。”
“行。”
老板再度弯腰找货,一会儿就拿上来一包烟和一包冰袖。
“烟十六,冰袖十五。一共三十一。”
安荞一笑:“刚才他不是十二吗?”
老板解释得坦坦荡荡:“他是来我们村干活的,也算村里自己人,肯定要便宜点。”
“我也是来干活的。”安荞还是笑,“我在孙建发师傅家干活。”
“哟!”老板大为吃惊,“在老孙家干活啊!行行,叔以后就认识你了,肯定给你便宜。你看,这烟就给十二吧,冰袖十块。你给二十二就行。”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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