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
“你不想说就不用说。”喻枫打断她,边月笑了一下,继续道,“其实没什么……只是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纤长的羽睫轻颤,凝望着远处的眼眸像一块打碎的玉石。
“你都不知道,我刚来你家那几个月其实很讨厌你。”
“我当然知道了!你都没掩饰过!”喻枫很臭屁,仿佛被边月讨厌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
“哦,你天天背着我帮我在你妈面前说好话,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喻枫大惊失色:“这你怎么知道的!?”
当然孙念禾后来告诉她的,边月当时还小,虽比同龄人成熟不少,但那些小心思在大人面前是很难藏住的,她虽然知道边月不喜欢他儿子,却也没打算做什么,她知道她儿子小时候有多烦人。
后来被讨厌的当事人来了,孙念禾以为他是来告状的,说辞都想好了,哪知喻枫又说边月带他玩好玩的,又教他写作业,又教他认字……捡了好听的话说了一大堆,话里话外都是边月太好了,千万不要让他们一家走。
孙念禾当然不希望让他们一家走,自从上一任辞职后,他们已经换过很多人了,要么是喻枫不满意,要么是孙念禾自己不满意,否则这机会怎么也轮不到边月一家身上。
“我妈什么都和你说,”喻枫不满的撇撇嘴,后来又想到了什么,轻烟似的,那点玩笑般的不满很快散去,垂下眼眸,“我有两天没给她打过电话了。”
打了电话也说不了许多,喻枫把路上的见闻挑几件有趣的说给孙念禾,偶尔回一两个字,多数时候电话那头只传来浅浅的呼吸声,过了几分钟,电话那头的人换成他父亲,说孙念禾累了,又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喻枫说过两天,再无什么可说的,挂断电话。
边月张了张嘴,连不走心的安慰都没有说出口。
静默地看着远处的雪山。
集市外的一片空地,有几个男人刚宰杀完一头羊,开膛破肚放在桌子上,一刀,羊头没有了,一刀,羊腿割下来,一刀,碎肉溅在草地上,虎视眈眈的野狗一哄而上,即将靠近地上的一盆羊血,男人大声呵斥,野狗发出几声低吼,跑开了。
四肢都被砍下,羊蹄子被熏的黝黑,抬着分割好的肉走了。
一盆水浇在桌子上,混了羊的腥臭、混了羊的血肉,噼里啪啦渗进土里,滋养,蔓延,一抬头,通往雪山的公路。
两个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妇人一直蹲在公路上,好像在捡什么,喻枫看不清了,问边月。
边月说,她们在把虫子挪到没有车的地方。
有辆越野车过来,减速,停下,没按喇叭,也不着急,又来一辆,与越野车并排停着,后面的车便看不见前面的光景了,但大家好像都没什么要紧事,打开窗户伸长脖子看一眼,熄了火,点根烟。
没有人要的羊头骷髅、四根羊蹄,还静静地躺在公路附近的草地上。
妇人捧起虫子冲等待的司机笑了一下,跑向草地,车通了,虫子隐没在杂草间隙。
小男孩从烤鸡棚子里走出来,脸还是那么黑,眼睛还是那么亮,招呼一声,从棚子后面窜出来一只大黄狗,揉了揉脑袋,亲了亲脸,一人一狗蹦蹦跳跳朝村子跑,印着某公司名字的布袋在手中晃晃荡荡,钢笔碰撞铁盒发出清脆的响声。
也是快乐的。
边月深吸一口气,又捡起了刚才的话题:“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
“因为我小时候太调皮?”
“不是,你……”边月不想要他太得意,但又想到自己这么多年好像从来没在他面前说过他一句好话,话在嘴里拐了又拐,还是道,“你……你挺好的。”
话音刚落,就见喻枫的眼睛噌的一下亮起来,屈膝与边月平齐,凑近,不放过边月脸上任何表情,“真的吗?”
推他没推动,撇开脸没好气的说:“真的!”
得了满意的答案,喻枫脸上的,笑再也忍不住:“不容易,”又觉得还不够,直起身子,“详细说说具体是哪里好。”
边月白了他一眼,没理会他。
“我那时候经常想,人到底是怎么坚持着活下去的。”
成功被定义的清晰可见,要学到凌晨,要提高效率,要考出好成绩上好大学,找好工作……边月害怕的是如果她做不到这些,那她的人生应该怎么办?
她想脱离寄人篱下的生活,想要父母过上好日子,想象别人一样穿好看的衣服,肆无忌弹的吃好吃的东西,她渴望像那些有钱人一样自由,所以每当她想到她以后只能拿着微薄的薪水,日复一日的重复父母的生活,焦虑、烦躁、窒息几乎快要把她吞噬。
普通人好像生来就是要受苦的。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喻枫。
“现在呢?”喻枫问,“现在是怎么想的?”
“现在不想了。”
“为什么?”
雪山上吹来的风拂过草地,从羊头骨空洞的眼眶里穿过,篷布在风里摇曳,边月注视着远方,扬起一个不明显的笑:“杀死一头成年的羊,喝它的血,吃它的肉;捡起几只误入公路的虫,不忍它们被过路的车碾压。”
“这是同一时间发生的事,也是同一信仰、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人会做的事,但是你看,一点都不矛盾不是吗?”
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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