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房里。
热气腾腾的。
向红英挺着肚子,锅里煮着酸菜鱼。
自从上次苏清风煮过一次酸菜鱼后,几乎老苏家的人,都爱上了这种酸辣鲜爽的口感,连带着肉多刺少的黑鱼,在他们家,也变得受欢迎了起来。
老太太私下里还直念叨。
向红英这一胎,又是酸,又是辣的,不会是个龙凤胎吧?
就见向红英加了点盐,尝了口味道,紧接着,就皱起眉头,“四弟,我都是按照你上次的步骤做的,咋做出来的口味,和你做的相比,还是差了那么多?”
苏清风顿时乐了,“嫂子,你要是看一次就全学会了,那我岂不是没饭吃了。”
刚开完玩笑,他就见向红英转身,险些滑倒,吓得老太太连哄带骗地把他带出厨房,让苏清风扫尾接下来的鱼汤。
坐在灶台前,苏清风烤着火,剥着花生,只差二两小酒,这日子就要美的连神仙也不换。
许是快到了吃饭的点,院子里的小孩声也多了。
自从苏清风买了弹珠后,天天都有孩子往他们家跑,哪怕借不到弹珠玩,单是放在手上看看也好。
也正是因为弹珠的功劳,逢夏和寄秋,已经成为了村子里,新一代的孩子王。
只听外面传来一声声的央求。
“盼娣,你就借我们玩玩吧。我们保证,你借我们,多少颗,我们就还你多少颗!一颗也不弄丢!”
“是啊,盼娣,咱们可是同桌,别人信不过,你还信不过我嘛?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单独借给我就成了。”
盼娣站在院子里,两只小辫子一翘一翘,就见她叉着腰“从前的盼娣已经死啦!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是苏寄秋!”
老太太正巧在院子里,听见这话,一个爆栗甩在这熊孩子的脑壳上,没好气道:“什么死不死的。大过年的,尽说这些晦气话。快点,呸呸呸!”
寄秋呆呆地捂着脑壳,倒也没哭,乖巧地学着老太太的话,对着她:“呸!”
老太太:……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并且有点想揍这些小丫头。
是错觉吗?
苏清风听完了全程,已经拍着大腿,在灶房里笑出声来了。
这一大一小,都是活宝。
第114章 哥,你真是天才
转眼间,日子热热闹闹的过,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除夕夜。
天还蒙蒙亮的时候,苏清风躺在温暖如春的炕上,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就差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然而就当他陷入在黑沉的梦乡时,突然觉得全身一凉。
他微微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被褥,居然不翼而飞了!
这下,他的瞌睡虫顿时醒了。
睁大眼睛,就见他奶那张面容,占据了他整个视野。
苏清风心脏都快蹦到嗓子眼,好不容易缓下去,他才语气幽怨道:“奶,这大早上的,你不睡觉,跑来我这干啥?”
“清风,你咋又忘了?咱们的年夜饭是在中午吃的,晚上守岁包饺子。快快快,今年年夜饭,就等着你这个大厨做几道硬菜。”
“今年你嫂子动不了,你娘身子又弱,二伯娘更是刚做完手术,也就你大伯娘还能动弹,不过那也是个不开窍的,做了这么多年的饭,手艺也就那样!这年节时候做菜,她还是打下手算了。”
末了,小老太还有些自豪,“我就说吧,这老苏家的年夜饭,没你和我,不成!”
这连珠带炮的一番话,算是彻底让苏清风醒过来了。
差点忘了!
东北这边,好多地方吃年夜饭,都是在中午吃的。
不像是他上辈子在南方,一般是晚上吃年夜饭的。
想着之前拟定的菜色,苏清风干脆套上大衣,就下炕准备做饭了。
虽然这年头,大家伙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但是节日的仪式感不能少,再加上老苏家今年有越过越好的势头,怎么着也得弄俩碗好菜。
第一道大菜,毋庸置疑,是老太太最拿手的酸菜白肉血肠粉条。
东北的吃法,很多都是炖。
像什么铁锅炖大鹅,又像是什么小鸡炖蘑菇,甚至还有大乱炖。
别看这乱糟糟的,什么都炖在一起,但是尝起来的味道,居然意外的不错。
苏清风看着厨房里挂着的肋骨肉,寻思了一会,准备做一碗糖醋小排,这道菜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都是一样的受欢迎。
只不过,现在离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有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就做的话,糖醋小排并不能够维持最佳的口感。
苏清风依照当初做宴席的次序,先开始烧卤水,他准备卤些猪下水和素菜。
有秘制调料在手,大约天色亮起的时候,苏家人就被这一股神秘、诱人的气息,勾住了心魂。
老爷子刚从炕上起身,闻到这股卤香味,就知道一定是苏清风做的。
放在往年,老太太可没那么多精力来熬制卤汤。
当然,她也没那么好的水平。
寄秋和逢夏,扒在门缝那里,馋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但这副馋样,丝毫不能打动老太太。
她“铁石心肠”地把这俩小姑娘赶走,就见铁锅里的卤水咕噜咕噜地冒泡。
旁边还有一个蜂窝煤炉子,那是苏四卫和苏清风,特意从回收站里倒腾回来的,还花费了好大的力气,这才修理好。
那时候小老太太还有点心疼。
觉得家里有锅有灶的,根本没必要买这东西。
结果到了今天,两个人都是做饭,一个铁锅不够用了,老太太才发觉这个蜂窝煤炉子的好处。
如今这底下的蜂窝煤烧着,上面的瓦罐里,白肉血肠粉条咕噜噜炖着,那香味好似随着一个个泡泡的破碎,逐渐溢出淡淡的油脂香。
家里的俩小姑娘,今天都显得极其兴奋。
他们觉得,今年是她们这辈子以来,过得最好的一个年。
不用在家挨骂,也不用吃不饱,家里的氛围更是和睦融洽,全然没有以前那么紧绷冰冷。
连带着冯素芬这个当娘的,对她们的态度,也不似以前那么冷淡,虽然不至于一下子关怀备至,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算是极好的。
毕竟想要修复关系,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事情,得慢慢来嘛。
寄秋和逢夏带着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打弹珠。
家里,一群大人都可劲地打扫卫生,许是都做惯了活计,大家伙手脚都麻利的很,墙角的老灰,扫干净了。
房梁上也被细细清扫过灰尘。
家里炕上也被仔细擦干净,连带着灰扑扑的墙面,都被苏四卫用报纸,严严实实地糊上了。
说起来,这报纸也是苏四卫从废品收购站中,淘换来的地方。
在他的眼里,那收购站,分明就是一处宝地。
不过他性子懒,干了这么久,早已经累得不行,更别说鼻尖总有一股子若隐若现的香气在诱惑他。
苏四卫一个大男人,跟没骨头一样,靠在门上,“儿子,啥时候吃饭啊。干活快累死了。”
老太太无情地拆穿了他,“你哪是累?你分明就是懒!”
苏四卫讪笑。
还是老娘讲话直接。
一针见血。
……
院子里。
寄秋和逢夏刚好趁着大过年的时候,大人轻易不骂孩子,满院子地疯玩,愣是在大冬天的时候,鼻子上出了亮晶晶的细汗。
几个小男孩就趴在雪堆里,上面摆着几颗弹珠。
他们闭上一只眼,跟瞄准一样,对准最远处的弹珠,微微曲起手指,然后猛的绷直,弹了出去。
biu~
只是还没等那弹珠和最远处的那颗相撞,男孩子们就发现,远处的弹珠……不见了!
啥?!
他们顿时急了。
这弹珠可不是他们的,而是清风哥的,要是弄丢了,哪怕清风哥不怪他们,回家也会被爸妈揍得屁股开花!
怀着这样焦急的心情,他们抬起头,就见一个淌着鼻涕,浑身脏兮兮的小胖子,手里攥着弹珠,脸色骄横,就差鼻孔朝天了。
虎头他们都还没骂出声,没想到小胖子率先发难:“你们啥意思?凭什么玩游戏不带我?这弹珠真好看,我要了!”
啥?
一群小孩都懵了。
他们早就听说,王桂花家的儿子,被宠得无法无天,平日里也瞧不起他们这群人,虎头一行人也不乐意找他玩。
要不是清风哥说,男子汉要少在背后嚼舌根,他们恐怕背地早就说起小话了。
这邓家的金蛋读书成绩不咋地,架子摆的比谁都足。
也不知道这一天天的,都在得意啥。
只是另一边,寄秋和逢夏就不高兴了。
“那是四哥的弹珠,你怎么能随便抢呢?”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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