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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8节

第8节

    到上山干活,两人的裤子都被树枝刮坏,露出膝盖上的棉絮。
    这个年代的衣服,上面没有补丁的那都不算衣服。
    温明曦的裤子,除了膝盖上的大补丁,前后上下的小补丁不下十个。
    陆英子挑着灯,一边缝衣服一边嘱咐温明曦,“明天去你三姐那,记得把灶房里的东西带上,我都装好了。他们住县城里的,没有自留地,难得吃到这些好东西,冬天不容易过。”
    温明曦点头称好。
    *
    陆英子打完补丁走后,温明曦躺在炕上发呆,说实在的,虽说穿到了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但她的日子……一点不匮乏,半点不平淡啊!
    她打开过原主藏私房钱的饼干铁盒,里面钱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还有农场发的票证,肉票粮票倒是没有,好几张没用的布票。
    但原主的衣服就两三套,轮流换着穿,补得跟叫花子一样也不愿意换……
    一来是节省,二来也是原主低调,大概知道自己长得惹眼,也耳闻自己在场里的名声不太好,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难怪当初结识了宋溪,他抛下橄榄枝,原主赶紧地就把自己系劳套死。
    说不得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温明曦烦躁地踢踢被子,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到底是谁在祸害她的名声。
    还有明天要去走的亲戚,她的三姐,记忆里是一个温柔单纯的女生,根据这几日在家里打听的口风,温明心也是很好接触的。
    但温明曦搜寻了原书的剧情,宋溪连女主的戏份都写得少,更别提她的家人。
    唯一一处有记录,便是写女主偷偷去见三姐被宋溪发现,男主大发雷霆,扇了女主一巴掌,原因是女主偷偷拿钱给了三姐。
    虽然书里没写,但从这零碎的信息里,温明曦也能推断出温明心后来的发展很一般。
    比较宋溪这种性子的人,如果三姐过得好,有钱有势,怎么会不让女主见亲戚呢?
    应该是自己跑去抱大腿才是……
    思来想去,温明曦决定不想了,翻身,愤怒地把被子盖在脑袋上。
    让她安详地走吧!
    *
    次日是个好天,空气像被冰冷镇过一般,格外清爽,天也蓝得剔透。
    但还是冷。
    温明曦左手一只芦花大母鸡,右手拎着用空油瓶装的一瓶子的红皮双黄鸡蛋,一整个“回娘家”的造型。
    并不是。
    而是家里人都忙,老两口一堆事要做,温明阳要照顾老婆孩子,明娇要去上学,只能她代表家人去探望温明心。
    从迎春镇到县城有好几条路,有抄近道的捷径,但近道不好走,且人烟稀少。
    想起前几天在农场办公室碰见的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明曦就后怕。
    人少的地方,碰上这样的人,真是叫天天不应。
    秉持着来都来了,就要在这一世好好活下去的信念,明曦拐了个弯,专挑人多的大路走。
    但是拎这一路,手真的好酸。
    第六章
    06
    镇上到县城有公交车,一天两趟,太难等,温明曦也没准备等。
    按照她的脚程,到县里大概要走一个半小时。要是等公交车,可能半天都等不到。
    路上连自行车都少见,偶尔一辆运物资的蹦蹦车经过,留下两道车轮印。
    明曦起得早,还能在路上看见鸡公车,中间一个实心木轮,前头有个一个很小的轮子,叫“鸡公嘴”。
    路上的鸡公车还不少,两边堆满农产品,一路“吱呀吱呀”的,碾着冰渣子,很是壮观,是农民在运东西去赶集。
    明明是运货的木头车,笨重难动,但推车人有技巧且懂平衡,走得比两手拎着东西的温明曦还快。
    一路上,温明曦就是……一直被超越。
    明曦在心里琢磨着,家里该添辆自行车了,不然出门一趟,多不方便。
    上海永久牌这种名牌货就别肖想了,温明曦是个实用派,嗯……凤凰牌,或者是飞鸽牌,都很不错。
    一辆大概一百五十块,不便宜,但是家里这么多人在工作,东拼西凑,也不是做梦。
    又琢磨……但难就难在,自行车票难搞。
    很久发一次,一次几百人抢一张,堪比几十年后抢演唱会门票。
    所以就算凑够钱,没个一年半载,估计也拿不到这个代步工具……
    就这么琢磨着琢磨着,走过热闹的集市,又走到县城里。
    离县城近的农民就是有这个好处,可以到集市上卖点柴禾、卖点鸡蛋、腊肉,换些票子补贴家用。
    陆英子和温名生虽然现在没有种田,但自留地有产出,两口子又勤劳,也爱赶集。
    每年,陆英子都会自己做辣酱、腌菜等等,留下自己够吃的,送一些给亲戚,剩下的就拿到县城的集市换票子。
    今年做的辣酱早卖完了,所以今天没来上集,等着过几天做腌菜。
    县城很小,几条大街,穿插数不清的窄街小巷,几乎就是县城的全貌。
    从北到南也就几百米长。
    温明曦早上从家里出来时,天刚蒙蒙亮,走到城里,天已经大亮,到处热热闹闹的,街道两侧的门店也开了门。
    裁缝铺、杂货铺、供销社、邮局、粮站……嗅着国营食堂里飘出来的香气,明曦摸摸肚子,这一路消耗了不少体力,果然饿了。
    原主以前在县城读高中,循着记忆,很快找到一间饭馆子。
    明曦昨晚就数好了各种票子,很豪气地点了豆浆油条和芝麻大饼。
    半两粮票和四分钱买一根油条,芝麻大饼三分一只,豆浆分种类,没味道的三分钱,咸的四分,温明曦爱吃甜,点了甜豆浆,要五分。
    从饭馆出来,明曦包在三角巾里的脸蛋乐得嘴角放不下来。
    这钱花得值,家里可不舍得花这么多油炸油条。
    她喜欢赖床,早上就是被梦里一阵阵油条香味唤醒的。
    酥香脆美,吃一根油条,可以乐上一天。
    昨夜睡前,她已经把这一天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从兜里拿出一封被揉的微皱的信,是宋溪拖温秋苗拿给她的。
    上面约了她今天早上在县城电影院门口见。
    不用想也知道,宋溪这是想挽回她。他知道“温明曦”好哄,哄一哄又会乖乖回去。
    明曦从鼻尖轻轻“哼”了声,呵,她才不好哄呢!
    也不给他哄!
    虚伪的深情,狗都嫌!
    做梦!
    将信纸撕碎,本想丢掉,想了想又收回,准备等会丢到茅坑里。
    往西街走,就是去电影院,明曦挥挥衣袖,拎着芦花大母鸡和一瓶子鸡蛋,往东边去,却没有直接去三姐家。
    *
    迎春镇只有两间供销社,而到了县城,一条街上就有两家。
    四开间的门面房,南北一字排开,十分气派。
    这是县里最大的供销社,有两个分管柜台,每个柜台占两间门房。
    按日用品类别分类,温明曦找到最北的布匹柜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布票,递给店员,剪了一块红白格子棉布料。
    不大,只够做一个布包。
    现在的人以穿绿蓝灰为常,穿绿衣服的最光荣,这种布料少有人买,存货也少,柜台里这一匹,已经放了很久。
    玻璃柜后的店员虽只看见温明曦一双眼睛,但瞧这姑娘左手一只鸡,右手一瓶鸡蛋,以为是个新媳妇。
    看着就喜气,手里放松,给她多剪了一寸。
    掂着手里的布料,温明曦喜笑颜开朝店员道了谢。
    原主的工资,除了交家用几乎都没用过,明曦算了算,觉得自己算是小富婆。
    又去隔壁柜台打了一瓶雪花膏,这才满载着去找温明心。
    *
    而这时候,宋溪正在电影院门口,一面时不时往街上探头,一面轻声咳嗽。
    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似乎料定温明曦会来赴约。
    宋溪何止是料定,而是笃定温明曦会心软。
    他现在有点感冒,待会明曦看了,一定会更心疼。
    都怪六队那个破地方,知青点的炕烧到半夜熄火,害他染了风寒。
    也是昨夜人不舒服,他才想到,这时候要是有个女人来伺候自己多好啊。
    一个大男人,没有人伺候的日子真是太难熬了。夜里喝水都要起来自己倒,没有人可以使唤。
    明曦,无疑就是最好的人选。
    他得加快步伐,争取年前把她娶进门。这样要么去温家住,要么知青点也会给他分个房子。
    想到过年能双喜临门,宋溪便愈加雀跃地在门口踱步,他弯起眉眼想着未来的好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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