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扶上那张惊悚的巨人的脸,本以为早就干涸的眼眶这一刻居然又涌出眼泪来。
“我想起来了,爸。”
苏婉落轻声说。
“原来这些故事,在我小时候,你都跟我讲过啊。”
她小时候的故事书,全来自于书店老板的赠送。那间百年的老书店什么书都有:有早就不再版的杂志,自然也有早就不用的课本。
小时候听到的童话总是试图教会我们些什么的,承诺,幸福,眼泪。慢慢长大,也许什么情节都不记得了。但是对约定的遵守,对幸福的寻找,对难过的表达,早就深入记忆,潜移默化影响了一个人的一生。
《去年的树》《幸福是什么》《小木偶的故事》。
原来她都听过。
巨人没有眼睛,僵硬在原地。滴答,滴答,有硕大的血珠从脸上滚落。血珠掉在顶楼上,发出破碎的声响。
好冷啊。苏婉落的手摸着巨人的脸,好像在隆冬十月,碰一块凝结的冰。
她笑了下,轻声说:“爸,我现在二十二岁了。”
“我平平安安长大,考上了淮安大学,遇到了很好的朋友。你当初想教给我的东西,我也都做到了。”
“我难过的时候会哭,委屈的时候会说,不会强撑着憋住情绪。我答应别人的事一定会做好,也不再那么任性自私,我成了一个宽容善良的人。”
她指尖冻得颤抖。
苏婉落微微笑起来,说:“冷不冷啊爸。”
苏婉落后知后觉,哑声说:“《巨人的花园》怎么那么冷啊。”
她就像童话里那个偷溜进花园的小孩,红着眼眶,靠近,吻在了巨人的脸颊上。
“爸,我很想你。”
闭上眼睛的一瞬间,眼泪彻底滑过脸颊。
可是意料之中的寒冷没有袭来,她好像亲在了一片云上。没有粗糙的水泥,没有猩冷的血肉,没有腐烂的骨骼。有的是轻柔的云,温暖的风,是春天里漫天花草的气息。
苏婉落睁开眼,看着巨人的身形在慢慢虚化。
人墙本来就被枷锁攻击,离灰飞烟灭只差一瞬间。
它毁灭崩塌的一瞬间,苏婉落好像站在一团星芒里。
光芒纯白刺目,她于光中,看到了被春风吹来的叶子和鲜花。那么翠绿,那么缤纷。耳边是山谷溪流,叮咚悦耳。一切欣欣向荣,春意盎然。
她抬头,又看到了一页一页飞到空中的童话书。白纸黑字记录着一个一个故事,带着她小时候的奇思妙想远航。
彩色书页是课本旧去的插图。孩子们在巨人膝盖上玩耍;鸟儿对着一盏烛灯清唱;金发白裙的神女在井边跟三兄弟赐福;小木偶憨态可掬背着书包走向大街。
苏婉落伸出手,想抓住一片绿叶或者一纸童话,但碰到的只有虚无。
混乱的思绪,模糊的视野里,眼前崩塌的“人墙”逐渐消失,好像变成了小时候那一堵被烈日炙烤的红色砖墙。
7月1号,那个困倦的午后,她被人用狗尾巴草扫醒,睁开眼,看到一个奇怪瘦弱的男孩。
男孩说:“我有个捉迷藏的好地方,绝对不会有人找到,你要不要过来。”
“我要!”
怎么小时候胆子就那么大呢。她兴高采烈跟那个男孩翻过红色砖墙,在山洞里进行了一场刺激又奇妙的冒险。
虽然男孩的魔术表演很吓人,虽然男孩最后的眼神很凶恶。
可是当爸爸声音响起喊她名字时,一切好像又都没那么恐怖了。
冰雪消融,春天到了。
童话故事里永恒的、再也不可逾越的春天,到了。
可是她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7月1,日历上那一天的电影海报是《岁月神偷》。
长大偷走幼稚园,理性偷走少年。
庸俗偷走梦想,生活偷走星空。
命运偷走亲人,社会偷走童话。
时间什么都不做,时间偷走这一切。
时间啊……
原来这个故事,关于时间。
第79章 执行官
一朵纯白的花从高空飘落,程则伸出手,轻轻地接住了它。
花朵如流光消逝于指间。
旧体艺馆前,巍峨的血山“轰”然倾塌,化作春风、化作书页、化作花草。穿破枷锁,涌向天地。
程则低声说:“……春天。”
无解的第四童话,最后还是走到了尾声。
苏婉落在顶楼晕了过去,洛兴言操纵铁链把她带来了下。程则盯着这个年轻女孩,叹了口气,吩咐旁边的人带她下去治疗。
叶笙低头看手机时间,现在已经凌晨三点钟。
“程局长,”他冷声开口说:“如果没其他事的话,我们先走了。”
程则神情复杂,,点头:“好,路上小心。”
凌晨三点,淮安大学附近不好打车,好在宁微尘是开车过来的。
叶笙熟练地坐上副驾驶后,第一句话就是:“宁微尘,你见到故事大王长什么样了吗?”
他语气认真,眼眸冷静地盯着宁微尘。之前在地下室情况紧急,出去后又有旁人在场。到现在,只剩他们两个人,叶笙才开始静下心,清理今晚有关故事大王的全部线索。
宁微尘握着方向盘,轻声道:“我没看清,他藏在一团阴影里,但听声音,应该是个青年。”
叶笙:“他对你出手了吗。”
宁微尘微愣,没说话。神情在星空顶下有一瞬间晦暗不明,片刻笑起来,他摇头说:“没有。”
叶笙点了下头,心里稍微放松了点,又问:“宁微尘,你的私人医生是二十四小时待命吗。”
宁微尘彻底被他弄笑了,薄唇勾起:“是,不过我的伤没严重到要叫安德鲁过来看的地步。而且哥哥,你这样担心我,总让我觉得我们好像是一对恩爱夫妻。”
叶笙:“……”
宁微尘若有所思:“哦对,你本来就是我的未婚妻。”
叶笙面无表情:“你开车吧。”
叶笙不再说话,修长的手指点击屏幕,开始搜索清安镇。
清安镇是淮城市郊的一个小城镇,与周围高速发展的城市不同,它被政府划分为“旅游区”,搜索出来的照片,没有摩天大楼也没有地标性建筑,有的只是长长的街巷和古旧平房。山清水秀,风光雅致。
至于时光书店,早就在十多年前就倒闭了。老板实在经营不下去店铺转让,现在书店旧址变成了一个民宿。不过叶笙注意到一点。一百年前,时光书店对面就是清安小学。
清安小学……
叶笙没打算去清安镇一趟。
他既然提醒了洛兴言,后面非自然局肯定会去调查,不需要他多此一举。
车开进静谧的小区。
宁微尘拿出钥匙,走进私人电梯。
叶笙来过他的公寓,但是没有留过宿。不过今晚非自然局肯定会一直待在淮安大学,他也不想回宿舍。
何况,他总觉得宁微尘对他隐瞒了什么。故事大王身为论坛第七版主,就算没真正出手,身上强大的s级灵异值也能对人体产生伤害。而宁微尘,这位天生“有病”的大少爷,真的很难不让人担心。
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担心。
“我先去洗个澡,哥哥,你要喝点什么吗?”
叶笙拒绝了:“我想喝什么我自己会弄,你洗完澡就去睡吧。”
叶笙打算今晚就睡在沙发上。顶楼的公寓温暖明亮,灯光柔和,他拿出手机、垂下眼睫,本来是想联系程则问一下旧体艺馆的事的。但是身体陷入沙发后,仿佛倒在一片云上,浑身的疲惫都得到了松懈。
叶笙感觉眼皮有点重。从地下室出来后,他本来就有点精力耗尽,脖颈、肩膀、手臂、腿,都很酸。叶笙强撑着眼皮,指节在聊天框敲了几个字,便关上手机,靠着沙发睡了过去。
宁微尘穿上浴袍,擦干净头发,从浴室出来后,就看到这一幕。
叶笙睡觉的时候,模样看似平常但处处都是防备。手和双腿都是极易舒张的姿势,察觉到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回击,反客为主。
叶笙有良好的生物钟,而且小时候的生长环境让他对睡眠非常珍惜。睡觉的时候,呼吸会变得很轻。柔光流泻在脖颈处的皮肤上,薄的好似能看见血管。
宁微尘没有走近,随手地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倚靠着吧台,安静地喝起来。他黑发被水打湿,一双桃花眼里褪去含情散漫的暧昧,如寒潭一般幽黑。远远看着叶笙,没有任何情绪。
一口一口咖啡见底,宁微尘抿唇,脸色发白,又快步从柜子里拿出一管药来,倒入口中。他放下杯子,眼中诡谲的银紫色才慢慢散去。
宁微尘舌尖舔了下牙齿,察觉到了一点血腥的味道。
s级异端的灵异值,对他来说不是威压,而是导火线,能彻底引出他体内的嗜血暴戾因子。
当这条线被点燃。情绪只要有一点波动,就会在他身体内产生爆炸式的失控。
宁微尘又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完之后走过去,来到叶笙旁边,手指搭在沙发上,俯下身,阴影几乎把叶笙整个身体笼罩。修长的手指隔空描摹着叶笙的唇,眼神里跃动着晦暗疯魔的光,声音很轻:“就这么相信我啊。”
一滴冰凉的水自他发尖低落,掉到了叶笙脖子上,沿着精致的锁骨,没入衣中。宁微尘垂眸看着那滴水,淌过叶笙的皮肤,流下一道湿痕,突然有点渴。
叶笙虽然珍惜睡眠,但他睡眠很浅,任何一个让他不安的因素出现都会让他醒过来。其实宁微尘靠近的时候,他就眼睫颤了颤,不过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又任由他去了。
但这不代表,一地冰凉刺骨的水猛地掉到他身上,他还能继续睡。
“……”
叶笙惊醒,睁开眼,杏眸里毫无睡意,清凌凌地好似一把刀。面无表情盯着罪魁祸首,喉咙里一句“你有病吗”差点就要脱口而出。
罪魁祸首毫无愧疚,朝他露出一个漂亮至极的笑来。
宁微尘洗完澡后,身上有股类似松香薄雪的香,很淡,又很勾人。他低声说:“哥哥,不要在这睡,去我床上睡吧。”
叶笙:“……”
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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