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去参军了,祝我凯旋。弟特木尔敬上。”
察玛的遗体被天葬以后,扎布苏接到了托娅的手书,信上说,小扎布苏出生了,模样果然很像他英武的舅舅。
扎布苏命特木尔简单回信,却坚持暂时不将察玛的死讯告诉托娅。
特木尔不解:“你为她断了一只手,可以不说;外婆死了,还要瞒着她?”
“她刚生孩子不久,身子还虚,要是知道察玛去世了,她哪里受得了呢?”扎布苏温和地答道,随即晃了晃自己右手空荡的袖口,“我是时候该学会用左手写字了。”
“你真够笨的,怎么不砍左手!”特木尔红着眼眶打趣他,半年多了,每次看到扎布苏的断手,那碗口大的刀疤,他还是会觉得触目惊心,后悔自己没有保护好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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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家的毡帐,终而只剩下兄弟两人相依为命,共同操持着惨淡的营生,两个不善言辞的汉子,心慢慢越来越近,他们常常在帐前点起一把篝火,结伴喝酒烤肉,拒提往事,更不论生死。
扎布苏还是那么贴心,将烤好的肉递给特木尔:“特木尔,你想成亲吗?要不要大哥帮你找一个合适的姑娘。”
特木尔连连摇头:“我的心不在那件事上,上一个女人已经把我伤得够惨了。”
惨伤的、难以愈合的心,扎布苏也有一颗,他太懂那种沉溺在痛苦余韵中的感受,从此不再婆婆妈妈地提这些嫁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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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奥云达来也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孩子,朝鲁格外宝贝自己的第一个女儿,取名为塔娜,意为珍珠,他早已不是从前的荒唐浪子,日夜守在妻女身边,还让扎布苏和特木尔做塔娜的义父。
扎布苏和特木尔带着新鲜牛乳探望产后的奥云达来,她坐在床上,头上包着厚重的帕子,举止透出已为人母的稳重。扎布苏不由得想到托娅,那个动如脱兔的女孩子,转眼变成了母亲,该是什么样的模样,又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她会不会不习惯,会不会想念自由?
扎布苏由衷地为这温暖的一家感到高兴,拍了拍朝鲁的肩:“朝鲁,我怎么也没想到,你会成为这样的一个好父亲。”
朝鲁摇了摇头:“那是因为达来是个好女人,凡是个男人都想对她好的,哎,我觉得有时候,一旦你有了羁绊,有了血脉,就会很恐慌,开始相信天神这家伙,常常害怕自己从前做过的错事会变成报应。”
扎布苏欣慰地说道:“把那件事忘了吧,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天神会祝福你的。”
特木尔根本不知道两人说的就是当年震惊整个敕勒川的伊莲娜之死,他忽然涨红了脸,插嘴道:“朝鲁大哥,都兰在那边怎么样了?”
朝鲁笑着说道:“是富贵的,都兰给我写信说,他们家的挂毯都是金线做的!”
这不是特木尔想要的答案,但是他仿佛知道了都兰的处境——富贵的、但不快乐的生活。
塔娜本在摇篮里熟睡,却忽然大哭起来,朝鲁连忙把她抱起来,一边扮鬼脸,一边唱曲子,一番施展,还是没能让她安静下来,扎布苏瞧着那小小的孩子,忽说:“我来吧,托娅小时候也爱哭,我一抱她就不哭了。”
朝鲁把孩子递给他,扎布苏闻到一股淡淡的奶香,小塔娜有一双明亮的眼眸,他心里一阵柔软,记忆又回到了往昔一个人照料一对孪生弟妹的日子,不禁热烈盈眶,他左右悠荡着塔娜肥圆的小身子,不一会儿,果然停止了啼哭,扎布苏自豪地看着朝鲁夫妇:“你看,我的魔法还是在的。”
朝鲁看着扎布苏,忽有所触:“托娅嫁了,察玛走了,你不打算成家吗?做父亲,做丈夫,你肯定比我在行。”
成亲,组建家庭,那是要和真正爱的人一起,才能做的事情,扎布苏的爱人已为人妻,更为人母,早就被命运判为孤家寡人了,他苦笑着,固守着自己那份偏执:“算了,我还是一辈子饮马放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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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扎布苏早早醒来,一阵心慌,起身想要喝点水,却发现毡帐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他跑到特木尔的房间,忽看见床头他留下的字条——
“大哥,我去参军了,祝我凯旋,北燕万岁,归来之日,听凭处置。弟特木尔敬上。”
信的旁边,还有一壶温热满溢的酥茶,扎布苏喝了一口,热茶入喉,心却战栗,忽然不可自抑地大哭起来,外婆溘然长逝,特木尔远走出征,托娅相夫教子,一切都面目全非,如流水一般不可挽留,滔滔向前奔去,只有他贺兰扎布苏一个人还站在原地,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守着他那份不可能的爱情。
他失魂落魄地来到羊圈,宰了两只肥羊,不必说,他再次来到阴山山麓,还像往常那样,没藏法师端坐在茅庐中央,似有所待地迎接着他。
“你又来了,扎布苏。”
扎布苏把肥羊放在一边,盘着腿坐了下来,就像面对一个老友似地寒暄起来:“托你的福,我们家死的死,跑的跑,只剩我一个人了。”
没藏法师双手合十:“我为你的家人祈福,无论生死,无论在何处,都平安和美。”
扎布苏扯出一个笑来:“说实话,这一次,我又想跳阴山悬崖了。”
没藏法师注意到他缺失的残手:“你现在,需要寻找一个出路,一个归宿,对吗?”
“我还能去哪儿?空有一身力气,可是却丢了一只手。”扎布苏再一次万念俱灰。
没藏法师幽幽道:“天大地大,你还有条命在,哪怕是去流浪,也别一死了之强得多。”
扎布苏回味了一会儿:“你缺徒弟吗?你自己一个人不闷吗?”
没藏法师看破他的心思:“你有未解的事和不了的缘,别想着随便皈依神佛。”
扎布苏如有所悟,跑回家,拿起那个尘封的长命锁,他久久地摩挲着,终于有了主意。一天之内,他变卖了所有的牛羊马,草草地收拾了行囊,最后,拎着一壶酒,来到了朝鲁的家门口。
朝鲁看着他凝重的神色:“怎么了,我娃的义父,怎么想起来喝酒了?”
“特木尔今晨牵走了一匹马,偷偷去参军了,”扎布苏先干为敬,“人或许需要归处,可对我来说,我有个方向就够了。”
朝鲁心头一缩,狠狠抓住扎布苏的肩:“你要干什么?”
“朝鲁,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可能很久不回来,可能几年就会回来,能不能帮我照料一下我家的毡帐。”扎布苏恳求道。
朝鲁注视着扎布苏灼灼的眼睛,写满了去意已决,他这个倔强孤傲的朋友,做事像来说一不二,他无力挽留,只有一腔忠心的祝愿:“扎布苏,你是我最好的兄弟,如果那一天想家了,就到我这来,我和达来,还有塔娜,永远欢迎你。”
扎布苏紧紧抱住朝鲁:“老兄,我会想你的。”
第二十四章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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