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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再说一次喜欢我 谁说人活在这世界上一定需要爱情呢?

谁说人活在这世界上一定需要爱情呢?

    回到我们住的小公寓时,已经半夜十二点多。我打了好几个哈欠,拖着脚步进了门,直接躺在客厅的地板上耍赖,说我累到不想洗澡了。
    「一天不洗会怎么样吗?我身上真的不痒啦!头皮虽然出油了,但明天出门只要把瀏海全部往后梳或戴帽子盖住就不会被发现的!我不行了,真的没有力气了,好想立刻上床睡觉啊,我真的连刷牙的力气都没有了啦!」
    程寅把我们的行李放在一旁,蹲下来看我,好笑说:「你起不来,我抱你去?」
    我点头,高高举起两隻手。他勾唇,轻松把我从地上拦腰抱起,抱进浴室。我身上穿的是雪纺衬衫,解开两颗以后我停下来扭头看他。就在我认为他差不多要红着脸出去时,他却站在浴室里,与我四目相对。
    今天怎么这么反常?
    我疑惑地再解一颗,故意把动作放得很慢很慢,观察他的反应。他目光沉沉注视着我的手,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
    我只好把速度放得更慢,再解一颗。
    「……你这个澡打算洗到民国几年?」他像变了个人一样,直勾勾望着我衣衫敞开处那条若隐若现的沟,让我有点害怕。我速速把扣子全部扣上,问:「你在这里我怎么洗啊!」
    他盯着我的眼睛,像下了必死的决心,「一起洗。」
    「……」
    我一脚把他踹飞出去,重重关上了门。
    大二的日子依然如鱼得水,忙碌归忙碌,却也过得相当充实快活。s大是间很棒的学校,这里的教授一点也不古板,整座校园充满生生不息的思考与创造力。
    把系上的必修选修选好选满后,只要还有空堂,我喜欢到不同学院聆听课程,尽情吸收更多自我专业以外的知识,开拓眼界。
    我把课排得很满很满,每天穿梭在不同大楼间奔走,在他系交到了几个臭味相投的朋友,不但会相约下课后一起吃饭,假日偶尔也会约出来一起逛街,这和我原来的大学废物人生完全不同!
    大二很快过去一半,有时我会忽然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已快要背弃在a世界经歷的那段岁月,把新的这段当成第一次来活,渴望过得比上一次更加精采。
    我还会回到那个没有程寅的世界吗?会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被带回那个时空?这几年会不会只是做了一场漫长却真实的梦?
    这些疑惑不时悬在我的心头。
    程寅的工作很稳定,他们那间公司包括其他职位的待遇,普遍都很不错,这点让我觉得很奇怪,既然薪水这么高,他为什么活得这么朴实,不买车也不买房,不做任何不必要的消费呢?
    我还记得当年我刚进公司,对一切都感到新鲜与好奇,不时睁着眼睛到处观察,第一次看见他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天哪,这个人看起来好落魄哦!他是公司的人吗?还是不小心从后门跑进来的街友?我要去通报一下,把他抓走吗?但他如果只是需要食物怎么办?
    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头发不知已多久没有整理,瀏海长到盖住了眼睛,鬍渣也没刮乾净,黑眼圈有点深,瘦骨嶙峋的,走路弯腰驼背,看起来阴沉而且很没有精神……简直太多太多让我不忍直视的缺点了。
    同事梨子告诉我,那是楼上科技部门的人。
    「那层楼,每个人都是菁英哦。」她偷偷比出一个大拇指。
    「但他也太像史前人类了吧。」
    我还记得自己因为很害怕活得这么粗糙的单身汉,觉得他可能是潜在的危险分子之类的,所以只要远远看到他,就会立刻吓得没命逃窜。
    公司聚餐时,由于我补妆补到一半就跟同事在化妆室里聊起来,聊得太过愉快而忘记时间,导致姍姍来迟,不小心跟他坐在同一桌。那时我也是都不敢往他那个方向瞄去,怕他以为我在瞪他或轻视他什么的,回头买凶杀我怎么办。于是拼命装出对隔壁前辈经营副业的心得很感兴趣的样子,连一句自我介绍台词都没给他。
    我一直知道公司里有程寅这么一个阴森森的人,只不过并不太想认识他。会渐渐熟识起来,是因为他们部门里的一个人──萧智煊。
    萧智煊把追我这件事弄得相当高调,公司上下人尽皆知。我虽有点困扰,却也想着只是当朋友的话,也许合得来呢。平心而论,他是那种长得很帅,工作能力又强,还很幽默风趣的时尚型男,简直是一颗女同事眼中闪闪发亮的鑽石,所有单身女性恨嫁的对象。
    但我跟人家比较不一样。
    读国小的时候,班上最聪明的男生喜欢我,偷牵我的小手被爸爸揍了一顿后,我觉得爸爸好帅啊。
    升上国中,全校最迷人的学长喜欢我,邀我去看庙会电音三太子表演,因为节目太精彩所以我就太晚回家,他好心护送我到家被我爸逮到并修理一顿后,我觉得老爸帅到不可理喻啊。
    升上高中以后,爸爸天天耳提面命,要我以课业为重,万万不可早恋。我着迷地看着这位如此为我着想,如此关心我的中年男子,心想他根本帅翻全宇宙啦!
    在见识过老爸的帅气后,我对恋爱这种事一直很冷感,大学四年碰上脸蛋再好看的男生也都无动于衷。唯一能燃起我熊熊热情的人就是我爸──我是指他发生活费的时候啦!
    由于拒绝异性追求已是一种习惯,我虽然隐隐觉察出自己对男生好像没啥感觉,却也觉得无所谓。没交男友会死吗?没谈恋爱罪不可赦吗?谁说人活在这世界上一定需要爱情呢?
    看过朋友失恋后哭得死去活来的可怕模样,我下定决心做一个自由自在,不被约束的灵魂。只要有人挡在我执意单身的路上,我会一剑刺穿他的胸膛,吼着你给我滚,让他知道我的厉害,哈哈!
    嗯,说到萧智煊这位帅哥,其实当时的我并没想过,他会对我这么执着。我总是大打太极,把他送过来的好意又装傻推了回去,然后觉得……咦?这种拒绝方式既不伤和气,玩久了好像也满好玩的耶,便愉快地跟他玩了起来……
    大概是因为我玩得很愉快,所以造成他的误会,以为我对他也有一点点好感,他就更热烈地追求我了。送花、送巧克力、出差回来送小礼物、请吃的喝的、请我看展……族繁不及备载,而我依然觉得把他送过来的东西再退回去好好玩,刚好有时上班很无聊,找点乐趣也很好,就这样玩得不亦乐乎了。
    嗯,我现在回想起来,他好像就是一位被我戏耍的、无辜的可怜虫,但我当时并无自觉。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回去捅死当年那个不懂事的伍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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