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窸窸窣窣的微小动静,后面传来一个嗓音还迷迷糊糊,可语气却惊恐异常的尖叫声,再之后,就是众人纷纷起身查看闹出的喧闹动静。
因为女知青这边也没人睡着,所以都从床上坐起来,彼此对望几眼,看到了一样的决定。
她们起身穿好衣服,打开房门,站在男知青的门前轻轻敲了敲。
先开口问的是俞晓燕,她胆子大,和男知青们也比其他几个女孩子熟,“你们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她语气里有点焦急,里头一个敦厚沉稳些的声音给出回答,“没事,不是什么大事,你们稍等我们一会儿。”
到底是半夜,又是大夏天,估计大家睡觉的时候都只穿个裤衩,事情不是大事,可是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出去,给女知青看到,不成耍流氓的吗。
所以他们让稍等的时候,其实是穿衣服去了。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就看见一个瘦高个的男知青,穿得严严实实,还用手推了推眼睛,他叫图远,就是刚刚那个说话的人。
图远看了眼被制住的麻烦,眼里流露出些为难的神色,然后说道,“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估摸着得有些麻烦。”
他也没拦着,让几个女知青看清了屋内的样子。
然后才适时道:“这孩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刚刚宇刚起夜,不小心撞见着孩子,吓得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果然,方宇刚身上的衣服穿得最不整齐,只是随意的套了件衣服,但是看看他的神情,就生不了气,因为他额头上都沁着冷汗,很明显是刚刚吓得,这时候人都有些恍恍惚惚,回不过神。
而一个特别壮的男知青维持着制住孩子的姿势,他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力气很大。
这里面李明宛唯一且勉强能算认识的就是谭康平,他很理智的在套孩子的话。
说是孩子,其实看起来也十一二岁了,在乡下已经能算半大小子,可以帮家里干活了。但是这孩子,可能是家里溺爱,一点也没有其他的乡下孩子来得稳重,看起来就很蛮横。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怒气冲冲的叫喊,“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告诉你们,小心我家里人来教训你们。”
说这,他还朝制住他的鲁有亮啐了一口。
即便在这么贫穷的时候,他依然被家里人养的很好,脸颊两边有点肉,眼睛炯炯有神,说话时嗓门大的很。结合晚上发生的事情,李明宛几乎可以猜出来,这个人就是何云娘找了一天的儿子李天赐,也就是原主的亲生弟弟。
她心里面闪过酸涩,大抵是为了原主,当初原主也是这个年纪,却被亲生母亲顶替继姐卖了,而且瘦弱矮小到看起来只有七八岁。
世上的事情大多不公,仅仅只是男女不同,凭什么一个父母,差不多的年纪,会相差这么多。李明宛是真的不理解,并且不平。
所以她看着这张和自己有三分相似的脸,反生出厌恶感,她微微蹙眉,不着痕迹的躲在俞晓燕身后,昏暗的夜色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
那边李天赐还在吵闹,谭康平已经站出来,他对其他人说,“刚刚我问过这孩子了,估计他就是晚上村口来找人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如若是真的,我们不能把他一直留在这里,免得到时候他又跑了。
要我说,我们先把这个孩子送到大队长家,深夜打扰确有不便,但事关别人家的孩子,我相信大队长不会生气。”
他说的也有道理,大家一看这个孩子挣扎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不会老实待到天亮,总不能陪在这里一起耗着,明天都是要干活的人。
大家商量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去找大队长。
因为夜深了,加上就是送个孩子,也不用太兴师动众,就让力气最大的鲁有亮压着孩子,口齿最为伶俐,也最能说清楚道理的谭康平陪着,其他人都回去好好的睡觉。
李明宛始终没有露面,大家怎么说,她就跟着应,一点也不突出。
事情有了决定,大家就各回窝,赶着睡觉。在床铺上的时候,俞晓燕还忍不住感叹,“也不知道他家里怎么养的,小小年纪跋扈不懂事到这个样子。”
孙采蘋冷笑了一声,“家人溺爱,不知天高地厚,任性妄为而已。”
周君也小声的跟着吐槽了一句,“太不懂事了。”
李明宛咬了咬牙,克制住自己的厌恶,也和周君一样,不痛不痒的说了句,“太调皮了。”
星月高悬,到底是晚了,她们说了几句话,就各自入睡了。送回去后的事情,就是第二天起来听说的,谭康平说孩子一送到大队长家,大队长很重视,连夜敲了村里陈老三的门,借了驴车,把人家孩子给送回去了。
后面这事就算过去了,倒不是他们没有好奇心,最主要的是干活太累了,不管是男知青,还是女知青,从小到大都没做过农活。
知青也不是每个人家境都很好,但基本上都在城里长大,城里哪来的那么多田可以种,要说洗洗衣服做个家务可能不难,但地里的活就真的要有一把子力气。
回到知青点以后,每个人都腰酸背痛,刚开始还会嫌弃大锅饭不够好吃,到了后面,就算是最挑剔的孙采蘋都能把打到的饭快速的吃得干干净净。
李明宛记工分还算好一点,可每天也是头晕眼花。
一番折腾,所有的知青都瘦了一大圈。
江平之是隔三差五来看李明宛,在他眼里,李明宛的迅速消瘦就更明显了。
又是一天傍晚,江平之照常来看李明宛。因为李明宛要记工分,所以她是下工最晚的一个,江平之到的时候,她才刚刚合上记工分的本子,疲惫的揉着眼睛。
江平之战在远处看着李明宛,等到李明宛望过去的时候,就看到他含笑望着自己。李明宛原本麻木的神情一下就鲜活起来,对着江平之招手,脸上绽着笑,“平之哥哥!”
然后李明宛快速的收拾完剩下的东西,向江平之的方向小跑,她嘴上还念叨着,“你怎么又来啦,平时还要训练,不用这么经常来看我,我就在大队里也不会有什么事情,要不然你这一来一回未免也太麻烦了。”
江平之轻笑,“还好,不算太远。倒是你,大队里的活还能适应吗,我怕你瘦的这么快,要是李伯母看见了,肯定要心疼。”
胡若弗远在北平,看不见李明宛的样子,可尽管看不见,也毫不妨碍她心疼李明宛,才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功夫,足足寄了三四次东西,就这还是李明宛每封信都报平安,说自己很好很适应的结果。
江平之拿出他带来的饭盒,递给李明宛,“队里虽然有大锅饭,但是不见得好吃,现在大家都苦难,估计也吃不到肉,这是我朋友在山上打到的野猪,肉质瘦,做了红烧肉和排骨汤,我刚好来看你,就顺带一起带了,你多吃一些,也好补补身体。”
“我不算很辛苦,瘦的快可能只是还不适应这里,等适应了就好。”李明宛用了和之前相同的说辞,一再解释。
说话间,他俩慢慢走到吉普车里面,江平之把饭盒打开,红烧肉和排骨汤,还有满满一大碗的米饭就摆在李明宛眼前。
江平之让李明宛快点吃,李明宛看着满满当当的肉,免不了疑问,“平之哥哥,你朋友送来的,你吃了吗?”
她怕江平之一点没留,全带给自己了。
江平之弯了弯眼睛,用满含笑意的眼睛望着她,“你放心吧,我吃过了,他打了一头野猪,给我送来了不少肉,我是匀了一些出来带给你的。”
李明宛半信半疑,却也知道不管是不是留了一些,江平之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不会带走,或者和她一起吃。正巧她从中午开始就没吃过东西的肚子已经饿得开始抗议了,李明宛只好先动筷子,她唱了口红烧肉,只觉得这是天选红烧肉,是她最喜欢的肥而不腻的口感,入口又香,而且着红瘦肉荧光不是用酱油上色的,而是炒糖色炒出来,味道非常好。
她在心里感慨,江平之的朋友厨艺也太好了!
其实李明宛不知道的事,打到野猪肉是真的,但却不是朋友送的,而是部队里的福利,江平之也就分到了那么一小条,自己下厨做了红烧肉,还去买了排骨,炖了很久才装起来。这些都是因为今天要来看李明宛,所以特意做了带上的。
他平时在部队有训练,也不能跑到村子里帮李明宛把事情都干了,更不能让她直接适应这里的水土,只好想办法给她补营养。江平之是看着李明宛在胡若弗的照顾下,从瘦骨嶙峋的小可怜一点一点的变圆润,最后长成今天这样亭亭玉立的娇俏模样。李伯伯李伯母放心他,所以将李明宛交给他照顾,总不能把她重新照顾成原先消瘦可怜的样子。
不知道是因为东西太好吃,还是下乡这段时间吃的好东西太少了,又或许是饿了一整个下午,总之李明宛难得吃的那么快,而且把这么大的份量都吃完。
吃完饭,江平之不知从哪弄来的西瓜,甚至还妥帖的切好放在盒子里,让李明宛用叉子直接插着吃。
李明宛是真的震惊了,但她下乡除了水果罐头,真的没吃过什么新鲜水果。水果罐头还是胡若弗千辛万苦给她寄过来的。
可她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小心问道:“这也是朋友送的?”
“嗯。”江平之坦然点头,“战友送的。”
他指着后备箱,“你放心吃,我那还有很多,车里也有两个,等会儿你吃完带回知青点,可以分给其他知青一起吃。”
看他神色坦然,不像是假的,李明宛才放心吃起来。这次江平之真的没有骗李明宛,他从前的一个战友来看他,带了两麻袋西瓜,江平之挑了两个留给李明宛,其他的送去了食堂。
能被战友千里迢迢送来的西瓜,不得不说,确实好吃,西瓜清脆多汁,也不用像以后一样,担心太甜了是不是打了甜蜜素。总之,李明宛吃的很快乐。
好不容易吃完了,天色渐黑,她也该回去。
江平之没有把车开进村子里,他提着西瓜,陪李明宛慢慢走回村子。
这么大个的西瓜,换成常人哪怕是一个,提上这么久,恐怕都要觉得累,但是江平之提着两个,也仍旧面无异色,仿佛是喝口水一样轻松简单。
李明宛自然也注意到了,她在心里浅浅感叹了一下江平之的身体素质,再想想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只能说幸好不是在现代,否则她得担心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喝多了饮料痛风,提两个十几二十斤的西瓜,简直是痴人说梦话了。
就算是现在,她的身体也很差。
以前小时候想不开,总觉得这是书里的世界,加上创伤后遗症,让她很不想和人交流,更不想像小朋友一样出去疯玩。后来想开了,胡若弗她们却对她小时候病弱的样子印象深刻,多吹一会儿风都担心的不行,再大一点,李明宛又开始努力学习,到了现在,作为十八岁的大好青年,身体素质最好的时候,她干的活还不算特别累的,就因为水土不服,不断消瘦。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到底穿书了许多年,她还是有些了解自己的身体。尽管胡若弗这几年把她养的很好,身上也渐渐有肉了,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差别,但实际上,她的身体底子仍旧偏差。李明宛有预感,继续水土不服下去,她可能不仅是掉肉,还会酝酿成一场大病,只是差个契机。
不过,她应该没有那么倒霉的时候,或许养一养,慢慢就能正常。
李明宛放下这些不想,和江平之一左一右,慢慢走回家。
白天的时候,烈日酷暑,热的人一身汗,可是到了傍晚,虽然空气中仍有一丝热气,却吹的人很舒服。天边还有翻滚的火烧云,被风吹的摇晃的农作物,乡间的田野也显得宁静淡远。也许到了很多年以后,这样的一幕,会在记忆里加工,成为难以忘怀的面画,令人留恋。
到知青点的时候,先迎面撞上的是孙采蘋,她大约是天生的白,下乡这么多天,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晒黑,只有她和李明宛,皮肤还是一样白皙。
孙采蘋是和性子一样的冷白,李明宛因为病弱,透白的肤色总有股病气,但要说谁更好看,按世俗的审美来看,李明宛要漂亮许多,可孙采蘋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两相结合,大抵是难分胜负。
孙采蘋只对李明宛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更遑论朝江平之的方向瞅上一眼。
第二个撞见的是俞晓燕,她就会说话很多,一见着人就满脸灿烂的笑容,“是明宛哥哥呀,你可真疼明宛,总来看她。”
对这些和李明宛压力朝夕相处的知青,他态度客气,微笑点头。
其实他本不算脾气差的人,但是这些年历练出来了,哪怕微笑着,也让人觉得很不好惹,不敢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江平之把李明宛送到门口就离开了,李明宛自己提着两个西瓜进房间,从卧室门口到房间里面的一点距离,她就已经咬牙用力,搬的手掌泛红,也不知道从那么远,一路散着步走回来的江平之是怎么做到的。这力气,感觉知青里面,只有身材魁梧的鲁有亮才能比一比。
刚好房间里有人,李明宛也没有藏着掖着,“我哥刚刚给我送了两个西瓜,晚上切了,大家一起吃吧。”
“西瓜!”听到有新鲜西瓜可以吃,连腼腆的周君,眼睛都亮了。
于是,晚上知青们破开了一个西瓜,连皮一起切成一块一块的,又把桌子搬了出来,大家坐在门口纳凉,一边吐西瓜籽,一边说笑,有将上学时候的糗事,也有说天南地北不同风俗的。
在所有人都言笑晏晏的时候,只有谭康平的目光不自觉的落可爱班到李明宛的身上,是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的温柔缱绻。
年少的心动总是这样容易,也许恰好是一阵风,也许藏于草丛中的一声蝉鸣,也许是恰好的一个抬眼,轻而易举就揭穿了隐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欢。
在下乡的第一个月,仲夏的夜里,谭康平认清自己的心意,他喜欢李明宛。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知道吃西瓜算不算坏事,但是这件事不知道被哪个人瞧见了,然后多嘴多舌的大加渲染,说是知青们日子过得很滋润,私底下偷偷吃西瓜。还说他们家里经常寄东西,什么桃酥啊,麦乳精啊,都像不要钱的一样。
说的村子里不少人都眼红,可是再怎么眼红,也不能跑到人家家里抢,只能风言风语的说点酸话。
可也有些人拎不清的动了念头,要不然给自己家儿子,或者姑娘找个对象,毕竟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机会碰上条件这么好的人。
于是,每次上工下工路上,都少不了人来探听情况,闲话家常,偶尔提到自家孩子多么好,还有送东西偶遇的,弄得知青们苦不堪言。
李明宛长得好,用的东西也好,自然也少不了这种情况。
甚至有一次,有一个村子里的大娘,抓着她非要闲聊。说是聊,其实就是在打探李明宛的家庭情况。李明宛当然不会实话实说,都是含糊其辞,可是那大娘突然皱着眉,咕哝了一句,“怎么瞧你这女娃怪眼熟的。”
第47章
李明宛警铃大作,她心跳都加快了,按照原书里的描述,单论五官,她和何云娘是有几分相似的,只不过何云娘这几年操劳太过,人老的很快,没有年轻时候的娇嫩,普通人不会把两个相差这么多的人联系到一起。
按照书里的描述,快结局的时候,大家回到陈家村,原主苍老麻木,一如当年的何云娘,大家才发觉两人是多么的相像。
她现在待的红岭村和陈家村说远离得也不远,分别在两个公社,说到底就是两个相邻的镇子。尽管现在的走动不像后世频繁,可也会有些扯不清的姻亲关系,指不定就认识。
李明宛不觉得无缘无故会有人和自己长得像,何云娘离得近,这个大娘口中的像多半就是她。
李明宛面上瞧不出异色,却极尽心思的谨慎回答,“大娘您说笑了,物有相同人有相似,世上的人千千万,指不定刚好就长得像,没什么好奇怪的。您刚刚说以后有机会想让您儿子去北平玩,我父母和我一直都在北平,呆的时间久了,觉得哪处都一样,真要说哪好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真是对不住啊。”
她尽量扯明白关系,生怕这个大娘想到其他地方,然后客气的结束话题,不等大娘再多说什么,她就借口前面的知青在对她招手,估计是有什么事情。
等到她和俞晓燕走到一块的时候,才如蒙大赦的松了口气。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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