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畔的事太过突然,北平还没有人知道,而胡若弗她们则是因为另外的事被匆忙叫走,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她们要不就是彻夜不归,要不就是早出晚归,总之是很难见到。
明宛自然也没有被继续安排,照理来说,应该要等李文畔回来,帮她取名字,之后办理好入户籍的手续,帮明宛找学校。
她年纪还小,快点入学也不至于和同龄人相差太多,这样生活很快就能步入正轨。
但是事发突然,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不过,胡若弗即便再忙,也没有忽视明宛,每天深夜到家的时候,都要看一看熟睡中的明宛,帮她掖被子,看着明宛安好,仿佛心中也舒展了许多,哪怕劳累了一天,也是愉悦的。
白天就让小秘书梅华帮忙照顾明宛,带吃的回去,偶尔在办公的时候听见外面有人吆喝糖葫芦,胡若弗也会特意买一串让梅华带给明宛。
梅华就是先前和明宛他们一起坐火车的年轻姑娘,二十几岁的年纪,长得很清秀,她扎了两个齐肩的小辫子,和胡若弗一样,脸上总是扬着笑,但她更朝气蓬勃一些,好像身上总有使不完的干劲,也有年轻人的活泼生涩,不像胡若弗一样圆融,所有事情总在言笑晏晏间就迎刃而解。
最开始的两天,因为梅华和这个总是沉默的小姑娘还没熟络起来,所以看起来总有些拘谨,到了后面,虽然明宛仍旧和之前一样,可是梅华却开始习惯明宛的沉默,开启了自说自话的模式,把念叨的本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次她一边打开饭盒,一边说着食堂里的事情,“食堂的吴阿姨每次打饭都手抖,你看,原本能装大半盒的肉,硬是被她抖的只剩下这几块了,真是太过分了,又不是吃她家的肉,有必要这么小气吗?”
梅华越说越生气,“不行,下次我一定要找吴阿姨好好说清楚,怎么能这样,你这么瘦就应该多吃点肉才能有营养。”
明宛拉着梅华让她坐下来,比起梅华的气愤,明宛就显得很沉稳,她还把桌子上的茶壶拿起来,给梅华倒了杯水,像个小大人似的安抚梅华,“这么多红烧肉刚刚好,太多了我吃不完的。”
在面对明宛的时候,梅华把生气的情绪通通收起来,颇像一个大姐姐的模样,“那你有其它想吃的东西吗,我记得食堂明天有驴肉火烧,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或者明井堂的酸梅汤,里面加了桂花,那味道特别好,消暑解渴,配驴肉火烧也不容易腻。”
明宛没有像小孩子一样,立刻就答应下来,而是问道:“这样会不会太麻烦?”
梅华被明宛逗笑了,两只辫子被她笑得直摇晃,她大方的表示,“怎么会,就在过来的路上,顺道就能买,北平好吃的东西可多了,等外面太平一点,我就带你出去逛,还有戏园子。能在北平立足的戏班子,那都是响当当的,保管你喜欢!”
明宛听着梅华形容的一切,不由也笑了起来,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纯稚可爱。
但凡是年轻的姑娘,大多都对可可爱爱的一切没有抵抗力,梅华也是,看见这样乖巧的明宛,她只觉得心好像都化了,没忍住摸摸明宛白嫩嫩的脸蛋,笑得一脸满足。
而明宛则低下头开始吃饭,虽然梅华总是吐槽阿姨打的菜不够多,但是在历经学校食堂的明宛看来,这个份量的菜已经多的让人幸福落泪了,更别提虽然是大锅菜,但是味道真的不错,红烧肉不肥不腻,恰到好处。
掌勺的人真得有几分功夫,不然不会连大锅饭都做的这么好吃。
红烧肉、清炒萝卜片、爆炒菜心,每一道菜都很好吃,丝毫不显得单调。
明宛很快就把两个饭盒吃的见底,另一个饭盒里装的则是一个馒头,是放着让明宛万一等会儿饿了可以垫着肚子的。
她的一天枯燥无味,吃完了饭只能在院子里无聊的闲逛,因为杨良玉她们出去上学了,她能接触的人只有警卫叔叔,还有秘书处的叔叔阿姨。
警卫叔叔们大多严肃,秘书处的叔叔阿姨们则几乎都是行色匆匆,她本来就不爱说话,更遑论主动拉住他们聊天。
好在胡若弗给明宛准备了许多小人书,这些即便是不认字,也能看的津津有味,她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自己认字。
但是小人书看久了也会无趣,她坐在书房的桌子前伸了个懒腰,把书合起来放回柜子,然后走了出去。
她一时想不到自己要干什么,就蹲在院子里的槐花树旁,百无聊赖的数起蚂蚁。明宛甚至坏心眼的拿树枝弄乱蚂蚁们的路线,看着原本直直的一条线路在她的干扰下断层。
正当她试图把其中一只蚂蚁归回原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脚,鞋子是再普通不过的布鞋,向上望去,洗的有些褪色的裤子,白净的衬衫,还有一张俊气的脸。
明明和刘长征差不多,看起来都是十二三岁的小少年,但是眼前这个穿着衬衫的人,就是显得更沉稳一点,总让人觉得他比常人多了两分睿智机敏。
怎么说呢,照明宛看来,这应该就是旁人说的一看就聪明的长相,他的五官细看下和李文畔有些相似,尤其是嘴唇,很薄,时刻都像是紧抿着,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一样,把人衬的沉稳许多。但是落在十二三岁的他身上,应该就是少年老成了。
李明宛毫不费力的猜出来,眼前这个少年,就是李文畔的侄子,李卓晚。
天资聪颖,处事沉稳,学业出色,被众人赞誉的天之骄子。
嗯……也是李文畔说的调皮孩子。
虽然从李卓晚的身上,她看不到半点调皮的迹象,如果他再年长几岁,明宛相信别人一看到他就会把他当成干部,气质拿捏得极好。
这样一个沉稳透彻的少年,在看到明宛黑滚滚的眼睛时,脸上就扬起一个极灿烂极灿烂的笑容,露出许多颗洁白的牙齿,“李卓晚,你可以喊我哥哥。”
看着这个模样的李卓晚,明宛大概知道文畔伯伯对他的评价还是有根据的,并且,依照这个说话口吻和自我介绍,看来他们的的确确是一家人。
明宛没有立刻回答李卓晚,她的眼睛放空,很显然还有些没回过神,李卓晚毫不着急,他胸有成竹的陪明宛一起蹲下去,拿出他早就准备好的草编起动物。
作为一个心思缜密的少年,他很清楚应该如何讨好刚来的妹妹。他伯伯在信里提到过给妹妹编了只蛐蛐的事,他猜测这位刚来的妹妹应该喜欢这些,所以他特意去学习了一番,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学会草编各种动物并不是难事,加上这些天的练习,他的手指翻飞间,谁也看不出他是刚学的。
果然,明宛的目光慢慢被吸引,李卓晚面上不显,但在心里为自己的先见之明小小的骄傲了一会儿。于是,草编动的速度愈发的快起来。
一只只动物在他手底下成型,螳螂、兔子、小麻雀……
一个认真的看,一个忘我的折,气氛一时倒是很和谐,就是太过安静了,显得有些不对劲。
好不容易把带来的草都编完,饶是淡定如李卓晚,也不由长舒了一口气,伸手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而他垂在身侧的手,微微的颤抖了起来,但是李卓晚的面上依旧是淡定如斯,好像这些对他来说轻而易举,毫不费力。
明宛望着在自己面前摆得满满的草编小动物,由衷的夸赞道:“哥哥,你真厉害!”
李卓晚不着痕迹的挺了挺胸膛,但面上还是淡定微笑,“可惜草不够了,不然还有许多没有折出来。”
虽然两人此前从未见过面,只在信纸,或者他人的口中听闻过对方,但是在经过漫长的草编小动物的过程后,感情似乎突飞猛进,一下子没有了距离。
他看着明宛好奇的戳着草编小动物的样子,自豪感油然而生,并且觉得妹妹的样子憨态可掬,比他见过的任何小姑娘都要可爱。
为了能让明宛开心,除了草编小动物,他还准备了其它东西,原本是迫不及待想要送给明宛的,但是看她喜欢的摸摸草编小动物的样子,李卓晚准备暂时搁置。
他要陪妹妹一起玩!
然而……
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
李卓晚从兴奋自喜到逐渐疲惫,而后是震惊、不可置信。
他完全想不到明宛会对着这些根本玩不起来的草编小动物看看、摸摸这么久,甚至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好像已经不单纯是喜欢或者生性安静耐心的程度了。
李卓晚陷入了思考,而明宛对于周围人的情绪其实很敏感,她隐隐约约似乎察觉出了李卓晚的情绪变化,她原先根本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此刻抬头,自然也有些迷茫,但还是很贴心的问道:“哥哥,我们要不要玩其它的?”
第14章
李卓晚不是普通的少年,他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少年,对于普通的玩耍并没有兴趣,比起这个,他更想好好了解一下刚来的妹妹。
所以李卓晚连短暂的思考都不必,直接面带笑容,慢慢摇头,“我没有什么想玩的,我陪你一起就可以了。你有什么特别想玩的东西吗?”
李明宛跟着摇摇头,眼里有些迷茫,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什么,就连对草编小动物的喜爱也是一种莫名的情绪,即便到了陌生的环境,说实话,不管是在镇上,还是在大院里,她都有游离感,仿佛自己从未参与在其中。
看到明宛茫然无措的样子,李卓晚不知道想到哪去,但是大概有了点数。
他给出了主意,“要不然,去放风筝?”
李卓晚试探的问起了明宛,从他刚刚和明宛交谈开始,就发现明宛一茫然就眼神放空,或者失神的望向天空。他不知道天空有什么异常,但是现在正当春日,天清气朗,外面草长莺飞,很适合去放风筝。
他见过的小姑娘几乎都喜欢放风筝,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同理推测,要想讨得妹妹的欢心,就应该带她去放风筝。
李明宛其实对李卓晚的这个提议,有点心动,她横竖也是待在家里,来了北平这么多日,她除了最开始的那天,就一次也没有出去过了。
但是想到胡若弗她们的忙碌,明宛仍然有顾虑,“最近好像出事了,出去应该不太安全。”
李卓晚毕竟在大院里待了许久,年纪比杨良玉大一点,又生性早熟,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心知肚明,他摇摇头,笃定的说道:“没事的,就开头的那天出了事,早就解决了。你是因为伯母她们一直忙到很晚才回来,所以觉得害怕吗?
不用担心,那是她们忙着别的事,从今以后,我们的祖国不再允许有妓院的存在了,所以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从医院救治,到以后的生计安排,不要说最近几天了,就算是将来几个月,若弗伯母和惠兰姨她们估计都得早出晚归,忙的不见人影。”
对于要不要说出这件事,李卓晚是有点犹豫的,因为明宛毕竟是个小孩子,听到妓院这些,总觉得不太好,也担心明宛要是问深了的话应该怎么解释。
但是最终李卓晚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如果明宛问具体的事情,他就想其它的说辞搪塞一下,主要是胡若弗她们接下来还会忙很长的时间,而明宛却不知道,只以为是之前的事情没有解决。
她看起来就那么乖巧可爱,在不知道实情的情况下,肯定会特别听话的哪也不去。为了让明宛能有机会透透气,李卓晚觉得,就算多费点心也好。
然而出乎李卓晚意料的是,明宛竟然不再问下去,他压根不知道对于妓院是什么样的迫害人的地方,明宛或许比他清楚。
既然外面并没有不安全,李明宛也想出去看看。
她抬首深深嗅了嗅拂面的春风中所夹杂的甜腻气息,这是许多正在盛开的花朵,只在春日才能闻到的。
春光明媚,就此错过,岂不可惜?
她微微扬起笑容,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斑驳的树影落在她的脸上,将这个笑容衬的温暖如春,是自内心的纯澈自由。
“好呀,哥哥。”
神乎其神的,李卓晚似乎也被这份笑容感染,心情莫名的愉悦起来。
原来,好心情真的会传染。
李卓晚和刘长征他们不一样,虽然他也是同样的年纪,但是在大人看来,他聪明有分寸,不骄不躁,很少会犯错。所以当李卓晚想带着明宛出去的时候,并没有遭到很明确的阻拦。
大家通常在打了招呼以后,最先问的就是李卓晚带着妹妹准备去哪?
李卓晚也笑得内敛疏离,既有礼貌,又不过分亲近,便是一个清朗如玉的少年,温润而不曲意逢迎。
面对大人的询问,他一律解释为带妹妹出门散心,因为李卓晚应答自如,加上他行事一向稳妥有分寸,所以大人们都对他很信任,最多叮嘱一两句,让他照顾好妹妹,之后就没有再多说。
所以他带明宛出门的一路上都很顺利,一切都得益于他平时的良好形象。
等到出了这一片琉璃瓦和红墙的地方,明宛闻着扑面而来的清风,竟也觉得十分透彻清爽,疲惫一扫而尽。虽然大家都对她很好,里面也非常大,甚至有湖水杨柳,数不尽的飞鸟,但或许是因为这一堵墙,总之感觉大不相同。
李卓晚在带着明宛出来以后,并没有准备直奔城郊放风筝的地方。
就两个人,放风筝哪会有意思呢?
更何况这样跑去城郊,虽然在李卓晚看来如今戒备森严,十分安全,但要是多一些人,目标大一些,不管出了什么事情,他们这么瞩目,肯定会被巡逻的人关注。
打定主意以后,他很快就想出应该带上哪些人一起去。
不能住的太远,也不能白跑一趟去邀请。
那就只剩下和他一起在干部子弟班的那群人了,而大部分人都去上课了,能留下来的只剩下另外几个参加比赛的人,李卓晚在心间滚动了一圈,很快就有了人选。
他牵住明宛的手,然后带着她朝前走,那几个人都住在附近,也不用走太远。
为了方便,李卓晚仗着自己对北平城的了解,从巷子抄近路走过去,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经过其中一座大院子的墙外时,因为各方面变动的原因,而让主人选择逃往国外的那所向来最为安静的宅子,竟然传来瘆人的哭喊声。
李明宛的耳朵更为敏锐,她甚至能听到有女人扒着墙,一边哭,一边用指甲挠墙,声音难耐又痛苦。
“救救我,救救我!”女人的声音虚弱,语气绝望。
不知怎么的,明宛打了个颤,面色霎时间苍白起来,她觉得自己已经落痂的伤痕重新被撕破,隐约间仿佛看到手肘不断滴落的血珠。
这一瞬,她甚至分不清自己在哪,是在北平,还是在小镇的泔水车里,划破的皮肉犹可窥见白骨,甚至在围墙内哀嚎的人也是她。
明宛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她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泪珠大颗大颗的滑落。
她捂住自己的胸口,靠在墙上,慢慢滑落到地。
面对突然发生的一切,李卓晚也有些怔愣,但他到底是被所有人都夸赞有加的少年,在短暂的不知所措后,很快就反应过来。他也跟着蹲下去,扶住明宛,焦急的询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有没有哪里疼?”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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