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去了附近的国营商店,还和以前那时候一样, 李爽干会计,阿雯当售货员。
早上送完孩子,珍珍先回家休息一会。
她看着课表上的时间,掐着点装上课本推上自行车出门。
走的时候跟钟敏芬打招呼:“娘, 我现在去学校啦。”
钟敏芬嘱咐她:“去吧,路上小心点。”
等珍珍走了, 她也出门串门去。
有了昨天的听课经验, 今天珍珍到学校就自若了一些。
她到教学楼找到上课的教室,仍是从后门进, 在后面的座位上坐下。
今天上的课没有侍丹玲和她的室友, 珍珍还是比较紧张, 但能够坐得住。
听课的时候她也尽量稳住心神认真去听讲,不让自己坐在教室里紧张分神浪费时间。
而这就是一回生二回熟的事。
尤其作为蹭课的人,没有学业上的压力,也不需要担心被老师点头提问,所以珍珍在上了几次课以后,就完全适应下来了。
课堂上她认真听课做笔记。
课后除了完成老师留的作业,她也和其他同学一样,到学校的图书馆去借阅相关书籍,用课余时间做更深入的学习,不只局限在课堂和课本之上。
而因为珍珍并不像其他学生一样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而且她也不擅长交际,所以短时间内她并没有在学校里交上什么朋友。
当然了,她也没打算跟这些小孩交什么朋友。
今天上完课,珍珍仍和平时一样,把书本笔记本收拾起来装进包里,准备回家。
在她收拾书本笔记本的时候,坐在她前面的一个男同学忽然转过头来跟她说话,问她:“你不是我们专业的吧?”
珍珍被他问得微微一愣,然后忙笑一下道:“对……我是来旁听的……”
男同学看着她又说:“我叫叶满林,你呢?你是哪个专业的?”
被问起这个,珍珍多少有点尴尬。
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只笑着礼貌说:“我不是这里的大学生,没有这么高的学历,我叫林珍珍。”
听到这话,叶满林点点头也没有表现出什么。
他又笑着说:“还挺巧的,我们名字里都有个林,看来你很喜欢学习。”
珍珍也是笑着,“是想多学习一点东西。”
叶满林神情和语气里都充满了活力,“那以后有机会我们多交流。”
珍珍仍是客气礼貌地点头。
她装好了书本,拎起包又说:“我先回家了。”
说完珍珍便拎着包起身出教室走了。
叶满林看着她出教室,转回身去收拾自己的课本。
他旁边的男同学忽又开口说:“你看她那穿衣打扮还有她身上的气质,以及可以不用工作来大学旁听学习,她的家庭肯定不普通,平时也不和其他同学说话,你怕是入不了人家的眼。”
叶满林拿着书起身,“我倒是觉得她挺随和的。”
***
珍珍上完课,有时候会走一趟图书馆,大多时候直接回家。
到家卡上点就去接娃娃放学,没到点便自己在家里继续看书学习,把在学校课堂上学的东西拓展开来,进行更深入系统地研究和思考。
她现在学的都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东西,侍淮铭自然没办法再教她什么。
但在侍淮铭往日的教导之下,她基础打得很好,学起这些来倒是也没有很吃力的感觉,大部分能听懂,小部分听不懂的,仔细琢磨琢磨大概也能明白。
半个学期下来,她自己挑的那些课便都学出了头绪。
学出了头绪以后,也就自然和同学老师之间有了学习上交流,也就认识了一些在思想上比较契合的学习上的朋友。至于私生活上的交流,那是没有的。
而经过了半个学期的深入学习以后,珍珍不再单纯只学习,也开始动手尝试写一些东西,把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转化为文字,进行文学上的创作。
当然她不好意思给别人看,只给侍淮铭一个人看。
侍淮铭每次看完后都点着头说:“文字优美,也很有思想。”
珍珍当然知道侍淮铭有哄她的成分在。
不过她爱听这种夸奖鼓励的话,所以就越写越有激情。
写得多了,再听着侍淮铭给的意见有所改进,她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
深秋入夜风凉。
家里人都早早洗漱完上床睡觉。
在钟敏芬和孩子们都睡着了以后,珍珍和侍淮铭洗漱完回到自己的房间。
上床靠在床头,珍珍嘴角抿笑伸手到枕头底下,拿出自己的随笔本翻开,送到侍淮铭面前说:“这篇文章我绞尽脑汁写了两天,你帮我看看怎么样。”
侍淮铭自然接下来,微微歪着身子倾向台灯的方向,认真看衤糀完珍珍写的文章。
看完后他坐直起腰认真说:“非常好,不管是文笔还有立意,都很好。”
珍珍眉眼含笑又问他:“那你觉得,凭这篇文章,能不能够文学社的门槛?”
侍淮铭倒是不知道这个,只看着她说:“试试,我觉得应该没有问题。”
在学校上了大半学期的课,珍珍也就想加入文学社。
她喜欢上了写作,喜欢上了把脑子里的所思所想转化成文字的感觉,而文学社就是交流写作的地方,当然也是可以让大学生施展才华的地方。
珍珍从侍淮铭手里拿回自己的随笔本,自己又扫一遍上面的文章。
她自己也是很满意的,毕竟每句话都是她精雕细琢写出来的,删改了很多遍。
扫完了,她又看向侍淮铭,“那我去试试?”
侍淮铭看着她点头,说话很稳很慢,“无条件支持你。”
珍珍笑起来,开心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有他的无条件支持,她确实能放心大胆、无忧无虑地做任何事情。
只要有他在身后,她就可以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只需要考虑自己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要。
既然喜欢,既然想,那就大胆去做好了。
? 第078章
次日起来, 送完孩子回到家,珍珍找出作文纸,把定稿后的文章认真抄在作文纸上。
抄好自己的文章, 她又认真写了一份加入社团的申请书。
她从最初学写字的时候就有刻意练字,现在写出来的字娟秀好看。
黑色的钢笔字整整齐齐排列在方格子里, 单是看这些字便觉得赏心悦目了。
抄好文章写好申请书落好姓名, 珍珍把纸张小心装到包里, 掐着时间去学校。
推着自行车出门的时候, 仍旧跟钟敏芬打声招呼:“娘,我去学校啦。”
到学校照旧先是到教室后排坐下来听课。
上完课以后,她找去文学社所在的办公室, 把她写的文章和申请书都交给了社长。
交完出来的时候刚好碰上叶满林。
叶满林得知她要加入文学社, 只道:“你怎么不早跟我说啊?我跟社长关系挺好的,给你引荐一下就好了, 大家都是热爱文学,为了交流和学习。”
珍珍笑笑, “之前什么都不懂,也不好意思提。”
叶满林:“那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直接跟我说。”
珍珍客气道:“行,谢谢你。”
珍珍还是没在学校里多留, 办完事便回家去了。
第二天在有课的时间点再赶过来,到教室里坐下来听课, 有问题的时候也会去找老师交流一下自己的困惑, 解惑以后心里会有一种豁然的开心。
课间,问完问题回到座位上坐下来。
珍珍刚拖一下椅子坐好, 叶满林忽又转过身跟她说:“社长已经批准你加入文学社了, 以后你就是文学社的一员了, 社里有什么活动我通知你。”
珍珍听到这话忍不住高兴,“是吗?”
叶满林点头道:“是啊,社长说你文章写的很好,笔触和感情都十分细腻。”
珍珍听了更是高兴,眼睛微亮对叶满林说:“真是谢谢你了。”
叶满林看着她忍不住笑,“是你自己有文采,我不过就是传个话。”
珍珍客气说:“那也谢谢你,给我传达这个好消息。”
叶满林还没再接着说出话,上课铃声响起来了。
珍珍试图敛起脸上的笑意,但敛一会眼底和嘴角上仍然挂满了笑。
上完课她回家,踩踏板的动作都是轻快的。
深秋的风吹在脸上有些凉,但今日的阳光似乎更暖。
***
餐桌边,珍珍笑着往丹穗丹彤和兴禹手里分别递了一根小勺子。
丹穗接下小勺子先吃一口饭,然后看向珍珍问:“妈妈,你今天怎么这么开心啊?”
珍珍的高兴全部挂在脸上,当然不止丹穗看出来了,钟敏芬和侍淮铭也都看出来了。
丹穗问出来后,家里人全都看着珍珍,等着她说高兴的事情。
珍珍清清嗓子,没多卖关子,笑着说:“妈妈加入学校的文学社啦。”
丹穗丹彤兴禹和钟敏芬都不懂,丹穗继续当发言人,发问:“文学社是什么啊?”
侍淮铭自然不需要解释的。
他笑着往珍珍碗里夹一大块鸡肉,先说:“给个奖励。”
大院娇美小媳妇[年代] 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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