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注定了,火热又浓烈。
林先锋体力很好,这一点白晴之前就知道。
两个人之前已经干柴烈火过了,但是真正的小别之后,林先锋用实力证明了,他的体力还可以更好。
等到第二天,白晴睁开眼,发现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她是半点也不意外。
浑身上下酸疼的不敢动,特别是腰,总觉得动一下,就跟针扎似的。
林先锋昨天晚上上头之后,总是掐着白晴的细腰,像是要掐断似的。
不用看,白晴就知道,自己腰两侧,肯定全是青紫的手印子。
林先锋折腾了半宿,身体虽然疲惫,但是精神异常清爽。
他上午就起来了,起来之后,把昨天晚上的战场收拾好了,又把屋子里归整了一番,接着又去砍了柴,挑了水。
家里的活计都干了一遍,小姑娘还没醒,可把他吓坏了。
林先锋悄悄过来摸了白晴的头好几回,就怕小姑娘再发烧了。
毕竟昨天晚上疯起来的时候,两个人被子也顾不上盖。
这大冷的天,真折腾病了,他就罪过了。
好在,并没有,只是太累了。
中午的时候,林先锋又回来了,听到动静的白晴转过头,目光幽怨的看着他,把他看的十分不好意思,耳根子直接红透了,整个人也略显无措,声音却依旧是诱人的轻哑:“小晴,抱歉,我……”
白晴倒也不怪他,如果她不配合,对方也疯不起来。
而且,该爽的时候,她也享受到了。
两个人的快乐,最后的疼不该一个人来背。
所以,白晴看了看,哑着嗓子开口:“过来帮着按按腰,太酸了。”
不仅是腰两侧疼,后腰也酸的要命。
林先锋一听这声音,忙把晾的温度正好的水端了过来,喂给白晴喝下去,听着小姑娘嗓音正常多了,然后这才把白晴翻过去,顺着被子的轮廓,找到位置,帮着小姑娘按腰。
被迫翻身的白晴:?
不是,我自己能翻啊啊啊!
好羞耻啊!
被翻过去的白晴,直接将头埋进了柔软的枕头里,耳朵也红的可可爱爱的。
反正,林先锋发现的时候,小姑娘的耳朵泛着诱人的粉,看得他又想不当人了。
不过,不行,白晴被折腾的太惨了,得缓缓。
晚上再说吧。
白晴:???
按了一会儿,白晴好受了些,林先锋询问之后,把白晴抱起来,然后用被子包严实了,这才出去给她弄饭吃。
看着熟悉的红糖鸡蛋,白晴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行吧,红糖红蛋,就红糖鸡蛋吧。
吃了红糖鸡蛋,又喝了小米粥,白晴这才觉得体力恢复了一些。
“要看看我昨天带回来的东西吗?”看着白晴面色好看了不少,林先锋试探的问了一句。
白晴没拒绝,乖巧的点点头。
这样乖巧的小姑娘,看得林行锋心头又蠢蠢欲动。
不停的告诉自己,白天的时候还要做个人,做个人,做个人吧。
然后,才勉强压下了自己心头的热火。
第102章
林先锋仔细的用被子把白晴包好了, 这才去把自己带回来的东西拿到炕上。
东西已经拆开了,就差给白晴看了。
里面的东西不少,各种吃的用的。
最显眼的是一件嫩粉色的毛昵大衣, 是真的很嫩很嫩的那种粉。
估计村里就没人穿过这种颜色!
看着这件毛昵大衣,白晴还伸手摸了摸。
见她感兴趣, 林先锋解释道:“海边那边的女同志,好像还挺喜欢这样的,卖大衣的那个人是这么跟我说的。”
林先锋平时跑车忙, 也顾不上多看行人什么的,女同志更不会随便乱看的。
所以, 是不是真的,他也不知道。
但是他觉得这颜色,这款式很适合白晴。
他站起来后, 把大衣展开给白晴看。
这是一件中长款,穿上身应该到白晴膝盖那里, 是个简单的素版,不算是特别修身,不过腰间也有一点收腰的设计。
看着还算是新潮,至少对于如今的时代来说,已经足够新潮了。
虽然说颜色过于粉嫩,但是白晴皮肤白, 倒也撑得起来。
林先锋展示完之后, 把大衣挂到柜子里。
然后才给白晴看其他的,除了大衣之外,还有一双白色的小皮鞋。
小皮鞋属于浅口鞋, 露出了脚背, 不过在中间还横了一根细带, 算是起一个固定的作用,当然也有稍稍装饰,起到美观的意思。
很有年代特色的款式,之前在县城的供销社,市里的百货大楼都看到过。
“还不错。”白晴觉得颜色其实还好,款式的话,这年头就那么几样,也别太挑。
见白晴满意,林先锋稍稍松了口气。
他委实不太会挑东西,这次也就听人说什么,就跟着买。
鞋子很快也收了起来,之后还有一身军绿色的正装,白晴摸着料子,是卡叽布的,触感还不错,价位应该也不会便宜了。
这应该是林先锋为了结婚买的,之前买过一身,不过料子稍薄一些,这一身的布料明显厚了不少。
果然,他把衣服拿出来之后,靠近了白晴几分,开口的话,几乎是贴着她说的:“这件留着咱们结婚穿怎么样?”
白晴觉得挺好的,符合年代特色,她也赶一波时代的潮流,想到这些,忍不住笑了笑:“嗯,挺好。”
看小姑娘又满意了,林先锋更高兴了。
内衣林先锋不好买,再加上尺码他也不懂。
所以,这个暂时没买。
除了衣服,还有一条漂亮的纱巾,虽然说白晴的商城里有,但是他买的,跟小姑娘自己的,终归是不同的。
白晴看着纱巾还挺高兴的。
就是如今天冷用不上,等到开春之后,倒是可以围起来。
纱巾是条七彩的,嗯……
对于直男的审美,也别抱太多希望。
能跟潮流的,他跟上,跟不上的,他就自己做决定了。
所以,白晴觉得,也还好,能接受。
衣服就这么多,林先锋还给自己买了一身,为的自然是结婚的时候穿。
也是军绿色,卡叽布,跟白晴的像是情侣款似的。
其实这样说也不算是太准确,因为如今的正装,也就那么一种款式。
衣服这些大件收好之后,剩下的东西就不太多了。
几枚漂亮的小发夹,两个头花,真的是特别花哨的那种……
白晴已经开始淡定的接受了直男审美。
花哨又怎么样呢?
她今年的棉袄还是小碎花呢,这倒不是直男审美,而是时代审美,刘玉梅挑的布料,觉得漂亮极了!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根细细的银手镯。
上面只游走了一点简单的花纹,因为纤细,倒也适合年轻的女孩子戴着。
“原本是想买金的,但是麻烦了点,所以先买了银的,以后补给你。”对于这根手镯,林先锋还解释了一下。
白晴倒是不介意,她对于首饰,并不算是特别热衷的。
林先锋说话间,已经给白晴戴上了。
他摸过小姑娘的手腕,对于尺寸心里有数。
所以,如今的手镯,尺码刚刚好,不会过分宽松,再戴不住,又不会紧的套不进去。
配上白晴纤细又白皙的手腕,看着精致又漂亮。
林先锋越看越满意,最后忍不住低下头轻吻了一口。
感觉到微凉的吻落到自己手腕上,白晴就忍不住想到,这货昨天晚上,情动之时,还咬了自己手背一口呢,如今上面还有一个浅浅的印子。
心里小别扭了一下,然后白晴重重的哼了一声。
林先锋也不生气,还把白晴连人带被子的抱起来哄:“别气了,小晴。”
白晴也不是真生气,两个人之间的小情趣罢了。
所以,林先锋一哄,白晴就眯着眼睛笑,显然是被哄好了。
除了衣服和手镯,剩下的就是些吃的了。
咸鱼不当对照组[七零]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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