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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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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结巴。”
    他会说:沈、沈岁。
    佳人定在原地。
    他继续说:沈、沈小姐,我、我能为你拍张照吗?
    背对着他的沈岁缓缓张大眼睛,在转头回眸看向那个男人时,她的眼眶已经红了。
    “有点狗血。”
    ——秦峥对沈苫想象出来的偶像剧画面做出简单评价。
    刚才那个男人看起来一副聪明得很内敛的样子,大约不会这么结巴。
    “好吧,我也这么觉得。”
    沈苫撇了撇嘴,又有些好奇:“你说她原谅他了吗?”
    “不知。”秦峥又犯了困似的,眼皮耷拉着,手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沈苫垂到他身边的长发。
    对于自己与沈苫以外的人,他好像总是这样提不起兴致。但一开始,沈苫原本以为自己也在那不被提起兴致的列表之中,直到……他某次先秦峥一步起床,原计划捡起衣服便溜,没想到对方还没睡醒却仍然死死攥着他的头发不撒手——就像现在一样。
    身边人不与自己一同八卦,沈苫无聊得只好自己八卦。
    他其实有些意外,原来那个喜欢沈岁、沈岁也仍然喜欢的是这样的一个人。
    有些神奇。
    远远地,沈苫看着远处的喷泉,想象着脑海中某一幕宛如影片截图般的画面,惊讶地意识到,这个人竟然和他无意识猜想过的那个和沈宁一起生下他的人拥有相似的形貌。
    怎么说呢,简单总结一下:一个忧郁又危险的家伙。
    但这一次,沈岁大约会比沈宁幸运一些吧。
    “小白兔也许比狐狸更会钓人。”
    沈苫坐在长椅上,情不自禁地感叹。
    坐在他身后的秦峥自然地将额头搭在沈苫的肩上,闭目养神:“你有没有想过,狐狸被骗,是因为他自己愿意掉入陷阱?”
    这倒也是一个新思路。
    沈苫眨了眨眼,也歪过脑袋,和秦峥头挨着头依偎在一起。
    “虽然不太合时宜,也完全没有相似的可比性,但刚才有一瞬间,我把她代入成了我的母亲。”
    你好,沈宁。
    许久、几乎有我的一生这么久,我们很久都没有见过面了。
    不知你现在是否平安健康,是正在人间、天上,还是正在你于电脑隐藏文件夹里存了1GB照片的加州海岸悠闲度假。我不是非常想念你,也从来没有觉得你比我酷到哪里去,但在这一刻,我祝福你。
    希望你也能和某一个人一起,像这样,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相拥,无论他是谁。
    “你这么想很酷。”秦峥说。
    他也学会了沈家人的夸奖方式。
    沈苫失笑地垂下眼眸:“真的?”
    “嗯哼。”
    “那我就相信你了。”
    “本该如此。”
    这样宁静的时光可真是特别。
    明明那颗璀璨的、震撼人心的、吸引着全世界游人的布达佩斯之明珠——国会大厦就在二人身后,但他们就这样窝在人们无暇顾及的角落,一点也没有和大家一起去凑凑热闹的想法。
    而在这样独属于他们的春天的风里,沈苫忽然察觉到了一种奇妙的包裹感。
    好似波尔图的落日余晖重新拥吻他,好似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晚风从背后将他裹进臂弯。
    嗯,这里用到了汉语文法中的指代,落日、晚风,都是指某人。
    沈苫又想起刚才沈岁为他和秦峥拍的那张照片,一路走来,这好像也是他们两个的第一张合照,不知道构图如何,是否过曝,有没有把他们两个与布达佩斯的春日盛景完整地框于画中。
    一切都是未知,而这未知,第一次让他心中生出些许期待,甚至突然地,让他在心里不禁悄悄许愿,想着要再多活上一段时日。
    至少……要到看到那张照片为止吧。
    你说呢,亲爱的加百列?
    作者有话要说:
    加百列:人类。
    第21章 Ch21 故乡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吃芹菜。但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毫无预兆地突然就不喜欢吃了,直到今天,仍然是闻一下就想吐的地步。”
    已经完全不记得话题是怎么被扯到了这里,但在从河对岸过来,离开布达山丘、走在佩斯花团锦簇的平坦街道上时,沈苫还是在为秦峥介绍完墙面上那些二战时留下来的枪洞之后,突然便提到了对他这一转变甚为无辜的“芹菜”身上。
    “这很正常,”秦峥自然地将目光从建筑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移开,看向身边人,“无论是口味、审美还是爱好,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变化。”
    这种善变能让你探索更多的世界,也可能让你于世界都只是匆匆一瞥,而到底“善变”与“长情”究竟谁更难得,见仁见智。
    很有道理。
    沈苫想了想,顺口问道:“那你呢?你有什么曾经很喜欢但现在不喜欢的事物或人吗?”
    总感觉他好像在套什么话,但我们制琴师先生提问时的目光纯洁,仿佛真的只是随口聊到这里,好奇一问罢了。
    “彼得·潘。”秦峥平静回复。
    沈苫:“……是我也认识的那个彼得·潘吗?”
    秦峥眼底划过一丝转瞬即逝的笑意,“嗯”了一声:“是他。”
    二少爷可真狡猾,明明沈苫问的是人,他却回答童话里长不大的小男孩。
    “为什么?”沈苫也笑了起来,“你有的时候很像他,你不觉得吗?”
    就像沈苫在凯斯楚普机场调侃的那样,秦峥和彼得,他们都是任性的小男孩。
    “小时候的确这样感觉。”秦峥回答。
    童话里的Peter永远不懂得何为“爱”,他骄傲、任性,可爱的珍珠贝齿下是天真到残忍的笑容,总在伤害和遗忘着那些真正爱他的人。
    但他又很可怜。
    男孩在彻底变成仙子之前,曾因为贪玩离家出走很久,但他也曾因为想念母亲再次找回家中,可等待他的却是在窗外发现那个女人的怀里正抱着一个新出生的小婴儿——这个“被遗忘取代”的剧情,在二少爷年幼的心里造就了一些至今仍然不可磨灭的伤害。
    “你小时候也那么贪玩?”沈苫问道。
    “大约,”秦峥眯起眼睛,“我可能更恶劣一些,叛逆期漫长,为了和父母对着干,做了很多差劲的事。”
    而且在某些方面他可能还不如那个小鬼——至少有人真的爱过Peter。
    “差劲的事……比如?”
    秦峥顿了顿,谨慎回答:“暂时还是不告诉你了,我不希望你讨厌我。至少今天不要。”
    两人上了电车,沈苫捉着铁质的扶手找到座位,向秦峥伸了伸手:“这么严重?你欺负同学了?”
    车厢里人不多,他们对面坐着一位慈祥的本地老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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