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再少年,但他永远像个少年一样爱他。
陆雪朝抬眼:“你起不起?不起我一个人去城东了。”
谢重锦连忙抓起衣服:“起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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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都是等着领救济粮的百姓,看上去一眼望不到头。
放眼望去,灾民个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麻木已久的眼神因钦差队伍的到来,透出一点光亮。
朝廷拨款三百万白银赈灾,同时开仓放粮,严查地方官员,建设水利工程。水灾过后疫病流行,百姓无钱医治,赈灾队伍中还随行几名太医,在城门口义诊。
种种举措实施下来,使得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勉强有了希望。
比天灾更可怕的,是人心贪欲,君王无道,朝廷不作为。游戏设定很荒唐,某些方面又很现实,比如地方赈灾不力,民心下降,长此以往会有暴民起义,诛杀君王。国家动荡覆亡,除了敌国外患,内忧才是根本。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视众生为蝼蚁,千里之堤,亦能溃于蚁穴。
所以民生是头等大事。
陆雪朝和谢重锦站在人后,忽然闻到一阵食物香气,是从破庙里传出来的。
有人在此野炊?
城东有间破庙,原先供奉的是龙王,水灾时被大水淹了,是真——大水淹了龙王庙。
此后破庙无人修葺,没了香火,逐渐就成了一帮乞丐的栖身之所。
这鸡肉香味儿和普通的炒鸡肉不太一样,陆雪朝起了兴趣,循着味道而去,就见破庙里,一群蓬头垢面的叫花子围在一起生火,火上架着一块泥巴,香味就是从泥巴里传出来的。
几个乞丐边吸溜口水,边笑骂道:“大黄,你又去偷鸡摸狗了!”
“什么偷鸡摸狗,咱这叫劫富济贫!除了江大善人,那些个奸商有哪个不黑心的?偷只鸡怎么了?偷来还造福大家呢!”
几个乞丐也是起哄,没有真责怪的。都要饿死了,谁还讲究道德高尚,不偷不抢?
只见他们把泥巴拿下来剥开,里头露出一只熟透的烤鸡,撕开皮肉,外焦里嫩。乞丐们垂涎三尺,迅速把整只鸡瓜分了,狼吞虎咽起来。
吃着吃着,一名乞丐不经意抬眼望向门口,忽然呆呆道:“有,有人。”
其他乞丐闻言直直抬头,不约而同地咽了口唾沫。
只见一名白衣公子踏入庙里,长身鹤立,风流跌宕,帷帽垂落的纱帘掩住容色,无需一睹真容,便能感觉出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乞丐们下意识看了看庙里的龙王像,心想莫不是龙王显灵了?
这白衣公子,瞧着不似凡人……
陆雪朝有礼地开口:“在下是被庙中香气引来。”
连嗓音都好听得宛如仙音,也并不因面对的是一群乞丐,就透露出高人一等的倨傲。
一名乞丐立刻掰了一块鸡腿肉,殷勤地抬起手递上前:“给……给。”
食物对他们是很珍贵的东西,随意分给旁人是要被其他人打的,可当下没人提出异议。
陆雪朝美的不是皮,是骨。他的美色惑人,哪怕不露脸,一身风骨,也足以叫人心甘情愿地奉上一切。
陆雪朝没有去接,他锦衣玉食,何必去分乞丐的鸡。
乞丐有些局促,美人看着就是肤白貌美不染纤尘,自己手太黑太脏,握过的东西哪里配得上他。
“这菜可有名字?在下可以询问一下做法吗?”陆雪朝依旧温声细语,彬彬有礼。
他要做饭,自有最齐全的厨房炊具供他使用,乞丐们没有厨具,却能将鸡做得这样美味。这又是陆雪朝不曾见过的法子。
美人问话,乞丐们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们得了鸡,苦于没有炊具拔毛做熟,虽是乞丐,也没重口到茹毛饮血的地步,就想了个法子——把整只鸡裹上黄泥架在火上烤,等泥干了一剥,不仅鸡毛自动脱落,里头的鸡肉也熟了。
“这鸡没什么名字,就是咱们兄弟几个自己琢磨出来的法子,咱们吃了,就是叫花鸡。”乞丐乐呵呵道,“但若您吃了,就叫富贵鸡。”
陆雪朝若有所思:“多谢。”
他留下一枚金子,随即转身离开。
几个乞丐一愣,目送他离开,才争先恐后地爬向那枚金子,其中一个抢到后放嘴里咬了口:“是真的!”
“这是真遇上贵人了!”
……
陆雪朝出了庙,谢重锦就在外头等。
谢重锦道:“问到了?”
陆雪朝颔首。
陆雪朝不许谢重锦跟着进庙。不过是去询问鸡的做法,陆雪朝气质较为亲和,轻易就能问出来。谢重锦自带帝王的威严压迫感,怕是会吓到那几个乞丐。
谢重锦失笑:“真是大厨,闻见味儿就跑去问做法……”
“回去让厨房准备一只鸡。”陆雪朝道,“我想到新菜式了。”
上回花满楼吃过普通鸡肉,陆雪朝就在想新的鸡肉做法,这几名乞丐给了他灵感。
谢重锦:“才出来半日,这便回去了?”
陆雪朝摇头。
当下暂时是不会回行宫,去过了城东,陆雪朝还想去城西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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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百姓都去城东领救济粮,其余地方必然冷落。出乎意料的是,城西的人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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