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还记得你双手搂着我的脖子,对我说,萧逸好久不见。理智告诉我应该推开你,可我连一根手指头的力气都舍不得用。那几天我多开心啊,我以为,你是为了我回来,可你又走了,我也分手了。”
“后来我才反应过来,你就是故意的,你见不得自己不要的东西被别人当个宝。第二年你回来,说参加百年校庆,结束之后我送你回酒店,你在停车场里问我,能不能跟我回家。可我们哪里还有家呢?”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你又想干什么?你应该看过新闻了,我已经订婚了,婚期也快决定了。”
过去的种种恶行被萧逸一一揭露,我丝毫不觉得可耻:“是啊,你戴着的订婚戒指还是我当年的设计,不谢谢我吗?”
“我是该谢谢你,给我搭建了一场虚幻的美梦,再给了我一点摸得着的奢望。”萧逸哂笑一声,嘲讽道,“你明明最清楚这个戒指应该戴在谁的手指上,谁才是最适合它的。可你只给我留下来这个东西,唯一与你有关的东西。你送我的礼物,我不能做主吗?”
“你这么在意这个戒指?吃醋吗?那我告诉你,我的结婚戒指依旧会是这个样式,而且会比现在这对更漂亮更昂贵。”
我并非吃醋,只是觉得他很可怜。像一个小男孩在雨中哀哀地哭,可能是迷路,也可能是被抛弃,但他倔强地避开路人的伞,来证明自己并非走投无路。
“萧逸,为什么不肯放过自己呢?”
“这是你的真心话吗?如果你真的想让我忘记你,那就不会每次都玩这套藕断丝连的把戏。”
他一针见血,我装傻充愣,干脆起床梳洗,幸好有先见之明,在行李箱里准备了长袖衬衫和曳地长裙。
出门前我问萧逸要不要一起喝咖啡,他气鼓鼓地非要抱着我的枕头赖在床上,我只能独自下楼。刚在咖啡厅里落座就看见他女朋友走过来,我暗自庆幸,不是被捉奸在床,那种尴尬场面我实在懒得应付。
二人干脆拼桌,她率先开口:“你究竟回来干什么?”
萧逸也问过我这个问题。
昨夜我答他,我来攻城,来略地,来强取,来豪夺。可当她的面再用这套说辞,未免太过嚣张,人生在世,多点圆滑为好。我转开话题:“不如问我何时离开,就在明天。”
“你很傲慢。”她给我定性。
几年前好像也有人这么说过,我笑笑:“天性如此,吃过不少苦头。”
“我在萧逸身边,满打满算快两年,见过队友见过朋友,也见过他的养父。所有人都知道他身边人是我,可每次聚会闲聊,大家最爱谈论的依旧是你。他们提起萧逸,必定提起你,说你怎样伤透了他的心。他们总对我说,小嫂子还是你好,萧哥就靠你来拯救了。”
“可他们不知道,我和他在一起的前提,是必须容忍你的存在。哪怕你一年只和他见一次,我也怕得要命。”
我看见恐惧在她眼底慢慢绽出根芽,春生夏长,或许不日会成长为一株参天大树。但我相信她终有一日会懂得,如何将这棵大树连根拔起。
“我喜欢你,因为你没有那么像我。”
“我讨厌你。”她直言不讳,“你是恶劣传说。你与萧逸,萧逸与你,这两个名字缠在一起,一团乱麻,这辈子都不可能分开,除非所有认识你们的人都死掉。”
她说讨厌时气鼓鼓的模样,像极了小孩子,而我此生都无法再流露出如此天真的神情。她说的话也很小孩子气,没有故作成熟,也没有生硬模仿,是本我的真实流露。我喜欢这种原原本本的真实,天知道此前我在萧逸身边见过多少拙劣仿版,害我一度误会他是不是有什么收集癖。
有的女孩子难以避免地陷入了一个误区,以为萧逸喜欢我这个类型,纷纷尝试着靠拢。但画皮画骨难画我,倘若她们知道唯有痛苦才得以造就今日的我,还会如此前赴后继吗?
用艺术一点的语言来形容,应该叫影子。这世上最令我费解的一件事,就是原本能够直立行走的人,心甘情愿成为别人的影子,躺倒在脚底。一个人拥有一个影子就够了,那就是她自己,太多影子会让我以为我是个吃影子的怪物。
没有人想当怪物,我也不例外。
我们的座位在窗边,偏过头便能望见楼下车水马龙人潮如织,午后阳光极盛,街道都仿佛镀了金,闪闪恍人眼,我已经很久未能在这样的好天气里,以这样的角度俯瞰一座城市了。
曼哈顿的楼层很高,但每次望向窗外,迎接我的,不是灰蒙蒙的云,就是淅沥沥的雨。楼下永远在堵车,喇叭混杂着f**king的友好交流,仿佛穿透几十层空间与双层玻璃,清晰地落在我的耳边,再与我心中无数句f**king交叠融合,演绎一曲雨天二重奏。
我连视线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落,想找一处干燥之地,避免这潮湿拥堵缠绕着视线攀爬进我的眼眶。红绿灯闪烁转换,行人脚步匆匆,伞顶挨挤着遮住一张张麻木的脸,总令我想起庞德著名的那首诗——
「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
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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