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着便咬了一口,这麻薯,刚入嘴时有些硬,但很快,便变得酥脆软嫩起来,在口腔中荡漾出一种甜而不腻、极富弹性的可口味道,别有一种无法言说的风味。
萧宁再次大惊失色:“这是什么东西,为何有此欲罢不能之感?”
沈兰一一回答:“麻薯;你嘴馋。”
“……唔,少爷肯定爱不释手。”沈兰放在篮子里,正要端出去,萧宁眼疾手快,又顺走一个,美滋滋地跑到大堂区。
沈兰先拿了个与少爷吃。
白至秦从小虽染上不少纨绔气息,但好在为人大度、天性朴实,早就把沈兰对他的“挖苦”抛之脑后,只记得眼前这个卖相不太理想的麻薯面包。
萧宁巴巴地给小蕙送过去,直勾勾地盯着小蕙——手中的麻薯面包。
沈兰看了一眼,颇为无奈,便又递给萧宁一块。拿走两块,分给裴昭一块,两人坐在一起。
果不其然,小蕙和白至秦吃了一口后,眼睛都发直,几人便都大快朵颐起来。
她转回头,腿伸得很长,盯着自己绣鞋尖,问裴昭:“有何看法?”
裴昭仔细地尝了一口,认真道:“很好吃。”
“……”沈兰凉凉地看了他一眼,“我是说郭杰此人,你定然有事情瞒着我罢。”
裴昭眨了眨眼,笑意微露:“……比如?”
“比如——”沈兰收回视线,话音一转,“今天谢谢你。”
这街道繁华,所需之物一应俱全,沈兰早就买回许多盏油灯,把整个店装点得亮堂堂。
灯光打在两人脸上,灯芯呲出一下火花,有那么一瞬间,晶亮如流星般的光华擦身而过。这是极短的一瞬,也是极致的辉光。
白至秦很快便吃完了一个,快步走上前来,又拿走一个。
他偷看了一眼沈兰,这一眼却看愣了,沈兰侧脸明净而柔和,竟给人一种此人十分温柔的错觉。
错觉!绝对的错觉!白至秦没敢细看,坐下自吃去了。
沈兰笑:“我早先便说过,并非不信你过耳不忘的能力。只是,你若扯谎,凭空捏造,自是用不到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白至秦瑟瑟发抖:绝对是错觉!沈兰不发怒,母猪能上树(阅完即焚)
这几章实在写得太仓促,等我忙完这阵,写完这部分好好改一下。笔芯.jpg
第36章
裴昭抿嘴,脸色复又和缓。
沈兰道:“其实关键就在你这。你所给两条线索,其一孩子,其二郭杰,有一个不为真,便可以推翻我们先前的所有假设。”
“兰姐……是不信我?”
“当然不是。”沈兰不假思索道,“我先前是因为太过相信你,苦苦思索良久,终究不得其法。”
“郭杰猜想不到萧宁,这是必然。因此,二人在永丰酒楼,正好等到你到的时辰,完全情有可原,也对得上萧宁所说之话。
可,问题便在于,这酒楼,定然不似咱们味香园,地方有限。你去时正值午间,鱼龙混杂,自然人声鼎沸,又如何能准确分辨出,楼上那一间中,那只有一声的惨叫呢?”
裴昭认真发问:“若是许多声惨叫呢?”
沈兰哑然失笑:“傻瓜,俗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郭杰刚在味香园讹过人,又去永丰酒楼招摇撞骗,怕是此刻已然在城中有了名气了。
萧宁单独同我述说,这郭杰从咱们店中出去,七转八弯了许多条街,走的是条再隐蔽不过的小路,这便是他决计不是去永丰酒楼简单用饭之故。
他为何要走此路,一个自然是像少爷所说,掩人耳目,另一个,定是自尊心作祟。其人虽没有羞耻心,起码的脸皮还是要的。大张旗鼓,引人注目,此人断难做出。”
裴昭嫣然一笑:“有道理。不过人之行为殊难揣测,更何况刚结交几个时辰的陌生人。”
沈兰不以为然:“陌生人,有时比亲近之人更了解。故有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你可还记得徐木匠所言,那天将要打烊时,这位仁兄方才过来。你听他所作所为,可有异常之处?再者,他敢打包票,道店中绝没与东街菜市做生意,所凭何处?”
裴昭思索:“今日所看,此人较为谨慎。然观之木匠处行径,全然不似一人。”
白至秦又吃完几个,便凑过头听:“哎兰姐,你们两个说什么悄悄话呢?叫我也听听。”
“哦,对了少爷,”沈兰没什么情绪,“厨房中有我放在桌上的奶茶和炸鸡,你若是无事,烦请端过来。”
“……哦。”
萧宁看二人不知在嘀咕什么,早就想过来听,但苦于有贼心没贼胆。
此时一见少爷带头起了表率作用,脚步微抬,被小蕙拉住,摇头。
“不…我瞧你吃完,再去拿一个。”萧宁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
沈兰道:“不错。这还说明,他住处离这极近,至少不会很远。不然徐木匠打烊的时辰,他总不能再舟车劳顿赶回去。既住在附近,那……会是哪儿呢?”
“或许是有间客栈。”裴昭平静道,“此人便在那儿落脚歇息。”
“不错。”沈兰道,“可我早先便差小蕙去问过,道并无此人。”
“既住在附近,却无人可识,这……却是住在何处呢?”沈兰眼睛弯起来,“少爷方才画了一张街上店铺的布局图,也许你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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