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内从众人瞩目的高峰跌到人生的低谷,让他对部落中所有的一切本能地感到怀疑。杜尔等人知道他心情不好,所以也不久坐。说了些今后再见的话,各自留下了一份礼物后,纷纷起身告辞。
“等将来你心情好了,别忘了到月牙湖边来看看大家!”哥撒那用力抱了抱李旭,低声叮嘱。第一次见到李旭时,对方比他矮了两头。如今,这个汉家少年已经顶到了他的鼻子尖儿上。就凭这副骨头架子,此人将来也是个了不起的豪杰。为了几根碎骨头赶走一头豹子,哥撒那相信,苏啜部的长老们总有一天会后悔他们今天所做出的选择。
“我家牧奴多,牛羊、马匹可以拿过来一块放。每年的羊肉、牛奶还有春天的小崽子,少不了你们的!”杜尔挥了挥空荡荡的衣袖,冲着张季和王可望两人叮嘱。李旭托他照顾货栈中留下的三人,凭借家族的实力,杜尔相信自己能完成朋友的嘱托。
“你今天那箭够准的。下次与人交手时千万记住了,箭离手后立刻俯身马侧,这样,万一射不中对手,你还有机会射下一次!”侯曲利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叮嘱。双方交情虽然不深,他却非常佩服李旭磊落的性格。
阿思蓝走在众人最后,临出帐门前,从发辫间解下一串银铃,放在了李旭手里:“咱们营地的栅栏年久失修,前天巴热阿家的公牛发了疯,居然把西南角上撞塌了一大片。我今晚还得带人巡夜,就不陪你喝酒了。你们中原人喜欢银子,这个铃铛送你。哪天想起来,别忘了你在草原上的兄弟!”
“这可不行!”李旭大声推辞。刚要替阿思蓝将银铃挂回头上去,却猛然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几分狡猾的味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阿芸抢上前,替李旭回答。巴热阿家的公牛发疯,原本不关附离大人的事。但今天晚上,却不得不说那头公牛发疯发得及时。
李旭的心暖暖的,握着阿思蓝的银铃坐回了火堆旁。善解人意的阿芸送上羊肉、点心和奶茶后,就拉着张、王两兄弟退了出去。此刻帐篷里就剩下了他一个人,跳动的火焰里,大半年来发生的一切又慢慢回到了眼前。
牧歌一般的宁静日子,酣畅淋漓的豪饮,危难之中的彼此照顾,还有血腥的杀戮,生死友谊,。一切一切,就像梦一般从眼前飘散。
冷静下来后,李旭知道自己并不恨牧人们的无情。老实地讲,在苏啜部的数个月来,他受到的照顾颇多。大多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把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另一个家。如果不是今天发生了陶阔脱丝这件事,他甚至希望把父母接来,永远在这里住下去。
这里没有贪官,没有税吏,牧人们的行为虽然粗鲁,但对自己的族人心肠却不坏。几个朋友各自有各自的性格,每个人不同,但彼此之间相处得很投缘。特别是杜尔和阿思蓝两个,他们可以说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李旭握了握手中银铃,感受到蕴藏在其间的温暖与真诚。
银铃中有一个纸条,已经被他用刀尖挑出,放在炭火上烧成了灰烬。那拙劣的笔迹肯定出自杜尔之手, ‘豁、平安!’, 为数不多了几个汉字还是夏天时李旭亲手所教。杜尔在纸上清楚地画出了被公牛撞坏的栅栏所在位置,栅栏另一侧,画了几个离开的武士。豁口外,一匹马驮着两个小人奔向远方。
远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城墙,这是杜尔心内对中原的全部概念。
“居然没骗过你们!”李旭翻检着朋友们送的临别礼物,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杜尔和阿思蓝送的另一份礼物里边塞满了肉干和奶酪,足够两个人路上消耗。作为苏啜部的武士,他们无力推翻长老们的决定。作为好朋友,他们却希望李旭能够获得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秋风从帐篷的缝隙中吹进,炭盆里的火焰跳暗了暗,紧跟着冒出一股幽蓝。李旭的心猛然一紧,快速把头转向了门边。他知道谁来了,他压抑着自己的剧烈的心跳站起。只有陶阔脱丝的脚步是这样悄无声息,帐篷被钻了无数次,只有这次李旭心中充满了期待。
陶阔脱丝的身影轻轻地飘进,无声无息地扑入李旭的怀中。李旭感觉到了胸口的湿润,感觉到了少女肩膀的抽动,他的手臂再度用力紧了紧,仿佛抱着的是无价珍宝。
这就是他的无价珍宝,无人能夺走,漫天神佛也不能。松开双臂,他用大手轻轻擦去陶阔脱丝脸上的眼泪,低声说道:“别哭,我们马上就走。跟我一起回中原去,做我的妻子。”
陶阔脱丝轻轻抬起了头,红肿的双眼中刹那间写满了笑意。她知道附离会带自己走,知道这个汉人伢子不会忘记对自己的承诺。慢慢后退了几步,她笑着解开了自己头上的银饰,瀑布般的长发瞬间飘散,映着身边的火光,再一次耀花李旭的双眼。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攒了一些钱,还有一张好弓,一把好刀!”李旭看着少女在自己面前轻轻转身,裙发飞扬。“栅栏的西南角有个豁口,我们从那里走,谁也不会惊动!”
突然,他的声音停住了,呼吸刹那间变得极其粗重。火光中,精灵一般舞动着的陶阔脱丝解开了丝绦。蜀锦落下,少女美丽的胴体遮断了所有光线。
火光中,陶阔脱丝的身体就像云中仙子一样圣洁。李旭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几步,心中里除了少女外,所有理智都飞到了天外。他感到心头有一把火在烧,感到湿热的脉搏中汹涌澎湃的冲动。他的手指本能地伸向前,伸向世间最美丽的山峰。
陶阔脱丝微笑着,拉住李旭的手,把它按在自己身体的柔软处。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两个年青人的身体都颤栗了起来,幸福的熏眩潮水般吞没了整个帐篷。
李旭低下头去,贪婪地吻向那张无数次走进他睡梦中的面孔。什么圣人教诲,什么良家门风,他统统不再想管。如果自己早就放弃心中的固执与陶阔脱丝比翼双飞,长老们今天根本不可能将陶阔脱丝献出去。
幸福伸手可得,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
“我们走,回,回中原!”李旭一边疯狂吻着陶阔脱丝的面颊,喃喃道。嘴唇处的幸福温润,此外,还附带着一丝微微咸。
是眼泪,理智慢慢地顺着咸味传遍全身,李旭的身体也慢慢开始僵硬。他楞住了,不解地张开了双眼,看见陶阔脱丝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从红肿的眼皮下慢慢滚落。
“附离!”陶阔脱丝双手死死揽住李旭的脖颈,吹气如火。
“我们走,马上走!”李旭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大声说道。不能在帐篷里耽误太多时间,走得越迟,被长老们发觉的风险越大。
“附离,我是西尔族长的女儿。”陶阔脱丝吊在李旭的胸前,声音低不可闻,却字字犹如惊雷。
“我把自己给你,但我,我毕竟是族长的女儿!突厥人,突厥人有二十万大军”抽泣声声如刀,刀刀切割着李旭的心脏。心中最后一点火焰被眼泪浇熄,李旭放开了手,感觉到了秋夜彻骨地寒。
“附离,抱我!”陶阔脱丝流着泪,低声祈求。
李旭抱起陶阔脱丝,缓缓走向了帐角的毡塌。臂弯间的身体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口上,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化。他轻轻地将少女放在毡塌上,贪婪的目光再度掠过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胴体。突然,他笑了笑,用绣花毛毯裹住了陶阔脱丝的全身。
“附离!”陶阔脱丝的身体猛然僵硬,哽咽着哭出了声音。
“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联姻,如果你跟了我,就不能嫁入突厥王族。否则,只会给你的族人带来灾难!”李旭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喘息着说道,万般艰难地站直了身躯。
尽量不看陶阔脱丝那如花容颜,他从帐壁上取下刀,挂在了自己腰间。拎起藏满财物和吃食的包裹,搭在了自己肩头。“我有刀,有弓,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如果你决定跟我走……”李旭回头,俯身,再度吻上了陶阔脱丝的前额。“我在帐篷外边等你,阿芸已经为咱们备好了马!”
说完,他微笑着挺直腰身,迈动双腿,把炭火和少女的抽泣声留在了身后。
毡帐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
注1、 一人敌,指武术。万人敌,指兵法。见于《史记.项羽本纪》
注2、 校尉,辖三百人。旅帅, 辖一百人。队正辖五十人,火长辖五人。
注3、 古人锻钢技术见《梦溪笔谈》,“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轻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宝之,则黯然青且黑,与常铁迥异。”
注4、 阮籍、嵇康,是晋朝竹林七贤中最有名的两个,后代隐者的楷模。王、谢两家是有名的望族,南北朝时由盛转衰。刘、陈两家是南朝皇族,后崛起的贵胄。
注5、 横刀,即后人口中的唐刀。起于隋,体直,马战步战通用。为现今骑兵马刀的鼻祖。
第一卷 《塞下曲》卷终
第五章 猎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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