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吉他。
没有任何的彩排,也没有音乐和服装道具。季翔穿着简简单单的黑色外套,抱着一把吉他就坐在台上的椅子上了。调了调音,用话筒对着,就准备开始了。
“激动人心的时刻,总不能少了我的宝贝。”姜菀菀从善如流地掏出了她的相机。
今天的内存有大半都是被季翔给占了,这男人简直就是神。做任何事情都像是在发光。
舞台上,一束较淡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侧颜朦朦胧胧的,看不清眼睛底下的情绪。
“安越学姐又没来吗?”童茜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姜菀菀语气微叹:“所以我才要录下啊。”
说不定,她来了,但又可能真的没来。女孩都是比较敏感的,有些东西不用说,大家似乎都能感觉得出来。
季翔今天做的这些事情,还真不是因为干妈想要那些奖品。而是,为了哄一个人开心。
他准备的是一首歌,弹着吉他,歌词一句一句,温柔地从嫣红如蔷薇的唇瓣中吐出:
“塞北山巅飞雪纯白的她
会不会眷恋江南的花
候鸟衔风沙琴声中回旋檐下
夕阳的醇香正透枝丫
我去向江南那软语里的家
她愿来煮一壶茶吗
……
想带着你南下
感受四季的变化
看着窗前的花
静静发芽
长成了牵挂
远离世俗的嘈杂
走过春秋又一夏
……
我穿越千山万水跋涉寻她
带着一朵温柔的花
风声中传来思念从远方的家
耳语着她的如诗如画
……”
夜里风声不止,季翔的嗓音都蒙上了一层沙沙的质感。他落寞地坐在台上,弹着一首温柔如耳语的民谣。
每一句歌词后面押的韵都是a。
他也在等他的a。
等她为他打开一扇窗。
歌圩节已经落幕。次日,大家都累得躺在床上不愿意起来。安越也没叫他们,嘱咐岑冬莲让他们多睡会儿,然后自己一个人去把最后的采风工作收尾。
季翔和安越两个人依旧一整天没见。到了晚上,嘹歌传承人农茂林邀请他们到家里吃饭,准备为他们这几个年轻的民俗小学者践行,季翔才看见了坐在餐桌上的安越。
两人在空气中对视了一眼,谁都没有先打招呼。但最后季翔还是坐到了她身旁。
安越是岑冬莲的干闺女,和农茂林也很熟。苏元夫、姜菀菀和童茜在做访谈时,安越带他们见过农茂林。因此一进门,他们三个就非常热情地喊他农叔。
季翔比较冷淡些,但也很礼貌地跟着叫人。农茂林看着他,满眼的欣赏:“小伙子,泅水的能手啊!你要是常来的话,估计没有一只鸭子能飞出那坡了。”
客厅内一群人哈哈大笑,气氛融洽又热烈。季翔语调轻慢地笑着,“早就听说那坡有八宝香:香蕉、香米、香猪、香芒、香鸭、香油、香料、香酒。这香鸭味甜皮脆,肉质鲜美,想要飞出去自是不大可能了。”
农茂林拍拍他的肩膀,竖起大拇指:“会品!今天农叔也拿了这八香招待大家,这香鸭你估计是吃过了,不如和我喝一杯这香酒?”
身旁的安越开口:“农叔,喝酒要唱敬酒歌,您这还没唱呢,就劝人家喝?”
农茂林拍拍脑袋,安越提醒得对,他刚才一下子给懵了。于是端起酒杯,准备开嗓。安越给姜菀菀使了个眼色。姜菀菀心领神会,立马掏出了相机录像。
这非遗传承人开嗓,是很重要的田野资料。农茂林也不介意他们拍,这些东西总是需要传承下来的。有史料,才能传承。
农茂林一开嗓,就有其他友人来合。歌罢杯举,大家一起将那辛辣的香酒一饮而尽。
这远道而来的客人啊,我们唱歌吧、喝酒吧,所有美好的祝愿都送给你。
……
那坡人热情又淳朴,晚餐准备得极为丰盛,还拿出了他们平时都舍不得喝的糯米酒和红薯酒,酿出来的味道纯正,度数也不低。
姜菀菀和童茜是女生,大家都很照顾,也就没让她们喝。但苏元夫躲不过,一杯酒下去,立马就上脸了。红通通的跟关公似的。
不到三杯,他就已经醉了。开始满嘴说胡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希望歌仙能保佑他逢考必过。
刚进门时,他还拘谨地喊农茂林他们叔叔。喝完酒后,农茂林送他们出门,苏元夫就已经醉得拉着人称兄道弟了,差点就要赖着不走要结拜。
最后姜菀菀气得不行,直接拽着醉如烂泥的苏元夫和童茜两人架在肩膀上,准备把人给拖回去。一路上骂骂咧咧的。
乌漆麻黑的村路其实有点恐怖,路灯光线微弱。所有事物都在隐藏,也有一些东西在黑夜里呼之欲出。
刚刚季翔也喝了几口,那味道确实辣,又苦。但是他却看到安越喝了四五杯,依旧面色如常。风蹭着人的皮肤,凉凉的贴在脸上,让人虚晃的步子走越来越不真实。
不知道是谁的手先碰到谁的,再抬眸时,两人已经脱离了队伍。季翔把人压在狭窄的巷子中,两只手撑在人的耳侧。眼神低低沉沉的像压着一片乌云,却又点着无名火,把她卷在里面,灼热得让人喘不过气。
浑身都在发烫。
鼻息交缠,还能闻到红薯酒的香气,熏得人有些上头,脑袋昏昏沉沉的。歌圩结束,宛若黄粱一梦。而他们两个,却好像才刚刚开始做梦。
季翔伏低了身子,安越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两只手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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