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保护小侄子病已!”
说完,史高的肚子咕咕的叫,连忙对平君说:“平君姐,我饿了!哥,我饿了。快给我做饭!”说完,又转念:“不对,侄媳妇,好侄子,快给小叔叔做饭!”
平君一听,从水中跳起来,就要下手打人:“小高,你这个小混蛋!你在摇篮里的时候,我就背着你,抱着你,敢管我叫侄媳妇,我今天就把你炖了!”
于是,平君又追着史高边跑边打。
病已尴尬地摇摇头:“这都是什么辈分!”
多年之后,病已回想起此地的时光,方知什么是幸福,可惜,幸福的时光总是太短暂,短暂到,他甚至能记得那时的一日三餐,和平君穿的衣裳。这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名字居然也叫杜,和他自京城移居到的地方名字一模一样。
“起床了,病已!我要教你学功夫!”
清晨,平君企图把病已从被窝里揪出来,病已却像木桩子一样倒了下去。
“我再睡会儿。”病已迷迷糊糊地说。
“病已快醒醒,追兵来啦!”许平君大喊一声。
病已却摆摆手,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手拄下巴,无意中摆出一副贵妃醉酒态:“平君莫吓我,我们好不容易偷得半刻闲暇……”
平君见病已衣冠不整,锁骨半露,甚是撩人,于是端起病已的下巴,调笑道:“来,给本少爷睁开眼,乐一个,我要你练好了身体,和我成亲!”
病已猛然间睁开双目:“平君你好直接,大夫说我有心疾,不宜习武,饶了我吧!”
平君却掀开被子,把病已邻到了屋外,还把一只新作好的木剑递给病已。
“我是用软剑防身,不用木剑……”病已往地上一躺,继续睡。
“软你个头,你的必杀招不能每次都用,你今天必须给我从头学起练剑!剑是君子的武器,何等潇洒和威风,你看霍禹,什么武器都擅长,舞剑时候真是威风八面……”
病已突然就清醒了,拿起了木剑:“我练便是。”
史高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醒来:“小侄儿,我侄媳妇的剑术太差了,我亲自教你,这都是霍禹教我的!”
史高话没说完,平君就追着去打:“死小孩,你再说一次!”
病已跟着史高开始从头练剑,一个时辰之后,他便昏沉疲惫,倒头就睡。
鸡鸣声嘹亮。
宁谧的乡间,地上皆是葱葱郁郁的青草,气味清香,可清晨露水重,他刚躺下就觉得风湿的腿不舒服,草丛中还有蚂蚱跳到他的脸上,可依旧头脑昏沉,拿着剑舞了一阵子,便继续睡。
平君灵机一动,随手揪了一把狗尾巴草,编成麻绳。
病已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手脚被捆住,挂在了木架子上,绑成了稻草人,头上还给他戴了一顶草帽。
一只乌鸦飞过来,停在病已的肩头哇哇的乱叫,一只鸬鹚飞过,踩在他的头顶的草帽上,然后一头扎进水里,抓鱼。
病已环顾四周,却见没有人,他使了些力气,绑住手脚的绳子却纹丝不动。
“平君!小高!”病已开始喊人。
喊了一阵,只觉得又饿又渴,忽然,见平君穿着一身锦绣的新娘红衣走到他面前,
喂他喝酒,病已大口大口的饮下了半坛,此酒甚烈,下肚之后,人已经如在云端。
平君饮下剩下的半坛,把坛子往地上一摔,一脸的无奈地坏笑:“臭病猫,死病猫,你嫌自己身体不好,不肯娶我,让你练武,你又不肯,既然这样,我许平君只好勉为其难,娶你了。”
病已无奈,继续奋力挣扎:“平君这我就不懂了,就算你要娶我,把我绑在这里作甚?快放我下来。”
“把你绑在这里,是生气你不肯学武,想教你。本来想让你看我练鞭,绑起你之后,突然又想呀,我为刀俎,你为鱼肉,干脆和你成亲了!”平君双手抱着手臂:“小高去借红蜡烛啦,等他回来,我们就成亲!”
病已使出全力挣扎,一会儿已然满头大汗。诚然,他自幼年时就认定了平君,然而,眼下两人尚在逃亡,成亲,又从何谈起。
平君身穿嫁衣,一手持一坛新酒,一手持鞭而舞。借着醉意,她的鞭法果然矫若惊龙,她的嫁衣上的金凤在阳光下闪耀着光华,整个人如火凤般燃烧,灼痛了病已的双目,平君又大饮了半坛酒,鞭法越发的如龙腾,如虎跃,如雁翔,她边舞边饮,双颊如桃花,人也越像花姿盛绽,一时,病已忘记了挣扎,已然看痴。
手脚的绳索不知何时已然松开,病已从十字木架上摔了下来,平君忙去接住病已,谁知她本就醉得步伐踉跄,病已摔倒在她身上,两人一同跌在了草丛中。
病已的唇不小心碰到了平君的嘴上,此时,他再也按耐不住,热烈拥住了平君,
上午的阳光热辣辣的,少年男女的心也热辣辣的,此时,病已再也顾不上什么仁义道德,血气方刚少年心,在这一刻燃烧如帜。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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