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吃山珍海味的人,偶尔吃些清淡菜肴或是粗粮调济,会觉得新鲜可口,但对一个天天吃萝卜白菜的人来说,却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翎钧已经立府,在皇宫外居住,得隆庆皇帝赏赐和月俸的金银,全都置办了产业经营。
因他曾在西北大营里长大,对诸如马匹,铠甲,兵器之类多有了解,跟姜如柏又是交往密切,便藉此跟他讨了西北大营除粮草之外的物资供应权力。
一月往西北大营送七八趟物资,回来时,便跟营中兵将和当地的猎户手里拿些野味和皮料,归来帝都后,送去手底下的酒楼的皮货铺子,一趟下来,万八千两的纯利都是少的,有遇上军营里大量补充马匹的时候,一趟几十万,上百万两,都不是什么不可能。
换句话说,若不是李氏拒不肯收翎钧的孝敬,她跟翎戮的日子,也不至过得这么艰辛为难。
当然,翎钧手下有这么大的产业这事儿,是连隆庆皇帝,都不知晓的。
“翎戮喜欢吃肉和甜食,以后记着。”
弄明白了事情原委,知不是他府里的下人们瞎胡折腾,薄待了翎戮,翎钧便挥手遣散了一众厨子,让立夏也去了门外,只留了翎戮和他自己在屋里叙起话来,“你这笨孩子,不喜欢吃,怎不告诉给下人们知道呢?让他们重新做你爱吃的,不就得了?”
“还可以让他们重做?他们,他们会给我做么?!”
翎钧的话,让翎戮很是有些讶异,就好像,他从来都不知道,他是主子。下人们,都该是听他吩咐的一般,“可是,可是母妃说……我若是不吃,让下人去给我更换的话,这一顿。就会没得吃了的呐,这……”
“在皇宫里,有可能,但,在我这里,永远不会。”
听翎戮这么说,翎钧顿时便对他这个才只有六岁的弟弟,更加心疼了起来,“翎戮。记住,在这里,我是主子,你也是主子,凡是你想要的,不是有悖父皇命令,不是有害大明朝江山社稷的,下人们。都会听命去做……记得了么?”
“那,我想吃很多很多的点心。这个,可以么?”
翎戮还小,对翎钧所说的“有害大明朝江山社稷”这事儿,并不十分明了,他稍稍想了一下,便跟翎钧提了一个自己最想要知道答案的事情出来。让他作答,“还有,嗯,我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有一整天的时间。都不用练字,行么?”
“当然可以。”
翎戮的愿望很简单,确切的说,是简单的让翎钧有些心酸,他要的并不多,他只是想过寻常人家孩子能过的日子,但……都人出身,又性子怯弱的李氏,却是连这,都不能让他满足,“一会儿,我带你出门儿,去买好多好多的点心,然后,再去城外打猎,到庄子上,让下人给咱们烤着吃……今天你都不用练字,母妃那里,我帮你保密,如何?”
“好!”
翎戮快活的答应,高兴的就差一蹦三尺了,“咱们这就走罢!这就走罢!省得一会儿,你又反悔了!”
翎钧带翎戮出了王府,直奔城西的点心铺子而去。
另一面,携带了翎钧所写信件的谷雨,也在出了城之后,不足山里的路上,遇到了翎钧“意料之中”的拦路之人。
在前拦路的有十几个,虽都是穿着寻常百姓衣裳,但从身形和站姿,就能轻易瞧出,并非山野匪类,而是,至少在军营里,待过三年往上的“精兵”。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通过,留下买路财!”
为首的一个,也不知是跟什么学的劫道山匪才会说的词儿,只是不甚熟练,给什么人听着,也都是死记硬背下来,没用过几回的,“你!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信件什么的,也交出来!”
看了一眼劫道的这几个人,谷雨不禁脑门儿上青筋突了突,心想,你们就算是要装成是劫道的,也装得像一点啊,这开口就让人把身上的信件交出来,是不是也太……不敬业了点儿?
谷雨早得了翎钧交待,不要跟拦路的人硬拼,在优先保命的情况下,把那叠空白的宣纸送给柳轻心手上,所以这会儿,见着这些“意料之中”的人出现,假装的,也就分外逼真出彩。
一“愣”,“本能”的揪紧马匹缰绳,“不自觉”的捂住了自己的衣襟,就“打算”要跑,这动作,自然毫无意外的,就被几个扮作山匪的人看进了眼里,一拥而上,就把他给抓住了,七手八脚的搜起身来。
“找到了!信!”
一个假扮的山匪,很快就从谷雨的身上翻出了信来,面露兴奋的扭头,看向了他们的“头目”,“有蜡封的!”
“上面果然料事如神!”
见自己手下从谷雨的身上搜出了信来,为首的那个“山匪”也是忍不住脸上一喜,快步走到近前,把那封信抢在了手里,直接揣进了衣襟,“把他打晕,找棵树绑上,马也绑到树上,咱们没闲工夫耗费!”
谷雨乘骑的是军马,而对军营出身的人而言,军马,就是他们唯一可信的保命伙伴,若非逼不得已,绝不会做出手染己方军马鲜血这种“晦气”的事情,这几个假扮山匪的人,明显,也是此类。
而且,在他们看来,能得到上面要的东西,就是足足够了,万没必要,给自己招惹晦气和麻烦,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谷雨和马匹绑上,待时日长了,谷雨和马匹,都因为没了东西吃,没了水喝,被饿死渴死,也就不能算是他们下手害死的。
翎钧是个不好惹的人,这事儿,众所周知,将来,若是不慎落到了他的手里,耽误事情,大不了他们就把主使之人供给他知道,挨几鞭子的教训,被抹去军籍,也就是顶天了,真的都不至于没命,但要是……杀了他手下的人,那恐怕,可是不简简单单一个“死”字,就能解脱的了!
就这样,谷雨被几人拖进了道边的树丛里,结结实实的捆到了一棵碗口粗的大树上,为防他叫喊,引来路人搭救,又给他的嘴里,塞了一把干枯的野草。
“兄弟,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咱们也是没法子,才做这营生的,你若是被饿死渴死了,成了冤魂,可要明白冤有头,债有主的道理啊!”
捆绑谷雨的人,明显是个相信因果报应的,仔细的把他捆绑好了之后,又在他的面前念叨了一句,“你为你家主子做事,我为我家主子当差,咱们各为其主,别互相为难,别互相为难呐……”
“你在哪儿唠叨些什么呢!”
其他几个“山匪”已经准备好了离开,见那捆绑谷雨的人,还在那里磨叽个没完,便不悦的吼了他一嗓子,“耽误了事情,你担待的起么!”
被其他人吼了这么一下,那跟谷雨唠叨的人也不敢再继续耽搁,又瞧了谷雨一眼之后,就转身小跑着离开了树丛,翻身上马,跟了其他人离开。
这个人有点儿奇怪。
他不像是翎钧的人,也不像是翊釴的人。
谷雨不解的目送那些人消失了干净,心里念叨了一句之后,便朝着被拴在了他身边的马匹使了个眼神,扬了扬下巴。
马匹是得到过特别训练的,在看了谷雨的示意之后,就听话的走到了他的近前,咬住堵住了他最的野草,揪扯出去之后,不紧不慢的嚼着吃了个干净。
“追风,帮我把绳子咬开。”
谷雨吐了两口唾沫,把嘴里还剩的干草渣子清出了嘴去,便对追风下起了命令来。
他时间不多。
那些人拿了翎钧准备的那封假的信回去交差,肯定瞒不了太久,他一定要在他们回返来找他之前,摆脱这困境,骑上追风离开才行。
对一般的马匹而言,草绳,是一种非常讨厌的东西,硬,臭,难吃,但于追风,却不是如此……它是生于西北的马,牙口好,不挑嘴,别说是草绳,就是荆棘,它心情好的时候,都可以当成零嘴儿来吃……
听谷雨给它下了命令,告诉它,这草绳可以吃,它便快活的打了个响鼻,心情极好的对这它早就垂涎的草绳下了嘴去,三下五除二,啃断,叼了一端在嘴里,就大嚼了起来。
“好姑娘!干得漂亮!”
手被解放了出来的谷雨,由衷的夸了追风一句,便弯下身子,动手解起了绑缚住他脚踝的草绳来,“你赶紧吃,咱们得尽快出发,去个好地方,哎,我跟你说啊,你前些时候相中了的那匹种马,踏月,也在那儿呢!”
谷雨的这话,轻而易举的就让追风有了兴致,狼吞虎咽的几口,把那草绳给吃了个干净,就打了个响鼻,跟他表示,他们可以出发了。
一人一马扬尘而去,直往南方,柳轻心所在的小镇方向。
但谷雨不知的是,他们刚离开后不久,一个身穿白色锦袍的年轻男子,便缓步从更深处的树丛里,缓步走了出来,唇角微扬的打了个呼哨,招来一匹乌云盖雪,翻身而上,直往燕京方向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白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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