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好疼!
宿醉的感觉并不好受,叶忘忧从陌生的酒店醒来,她一动,身侧的人也醒了,声音沙哑,温软:“还早,再睡一会儿。”
叶忘忧大脑宕机,整个人像是被吓到了,浑身僵硬的扭过头。
不是傅英!
如果说,宿醉醒来发现自己身侧躺着一个男人已经是晴天霹雳,那么这人不是她的白月光傅英更雪上加霜。
入眼的是俊朗的眉目,很年轻,俊美,眉眼隐隐约约的有点儿熟悉,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忘忧闭上眼,摁了摁太阳穴,试图回忆起昨晚发生的一切——
喜欢数年的白月光傅英要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他要与一个刚认识三个月的女人结婚。
忘忧在朋友圈看见朋友发的喜帖,红底金字,写得明明白白,手机从手里摔落,她的泪水一下子就不争气的涌了出来。
很早之前,她就知道,暗恋是一个人的喜怒哀乐。
卑微、低贱。
在吵杂的酒吧里,叶忘忧和闺蜜于白陶大吐苦水,不明白傅英为什么不喜欢她,明明她要颜值有颜值,身材也是一绝,用于白陶的话来说,就是“天使的面孔,魔鬼身材”。
于白陶面露沉痛表情,拍了拍叶忘忧的肩膀,一副与姐妹共担当的态度,骂道:“我懂,他眼瞎,他不配!”
“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得到傅英吗?”
于白陶嫌弃道:“傅英是给你灌了迷魂药吗?他有什么好的……何必要吊死在这一棵树上。”
“你看啊,你从初中起就喜欢人家,可人家呢,有正眼看过你吗?”
叶忘忧纠正:“是初三,初三。”
于白陶咬牙切齿:“有什么重要的。”
“你喜欢他什么?”
叶忘忧往后靠去,狭长妩媚的清瞳凝着夜场五光十色的灯光,陷入回忆——喜欢傅英什么?
中学时代,她从不缺异性追求,情书不断、告白不断。
人人都说,高中部的校草,被誉为“最难追求到手的高岭之花”傅英,与初中部艳丽无双的校花叶忘忧最配。
久而久之,叶忘忧起了好奇心,在一个平淡无奇的傍晚,叶忘忧与死党于白陶跑去了高中部,只为一睹高岭之花的神采。
安静的教室里,电风扇在头顶转动,教室里只剩下零星的几位学生。
不用于白陶指,叶忘忧一眼就注意到他,他低着头,安静的坐在座位上做题。
干净的白校服,傍晚的余晖透过窗户,笼罩在他的身上,与多数小麦肌的男生不同,他肌白如玉,低垂的眉眼透露出几分淡色,睫毛如蝶舞,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钢笔划过习题本,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他的睫毛好长,叶忘忧心想。
突然,教室内的傅英好似察觉了两道炙热的视线,他转过头来。
叶忘忧的跑掉了!
一个星期后,于白陶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咬着她的耳朵说:“忘忧,傅英有女朋友了。”
叶忘忧握着铅笔的手一用力,手下的铅笔芯断了,顺势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既毁了她手中的画作,又丑陋。
“我要得到他。”
“谁?”
“傅英。”
于白陶曾经问她,“得到傅英之后呢?”
叶忘忧沉思了一会儿,毅然道:“玩弄他,再抛弃。”
“出息了……”花季少女的于白陶松了一口气,还好,忘忧并不是很喜欢傅英。
数年后,傅英已经成为了叶忘忧心底的一道执念,像是一道丑陋陈旧的疤痕,时不时被掀开,伤她遍体鳞伤。
凝视五光十色的灯光太久,眼睛酸涩,她眨了眨眼,眼角渗出泪水,叶忘忧重复道:“喜欢傅英什么?”
于白陶心中酸涩,一把搂过忘忧,安慰道:“想哭就哭,不用忍着哈。”
叶忘忧倒在她身上,头枕着她的肩膀,闭上眼,有些疲惫的问:“我还有赢的机会吗?”
于白陶一合计,撮窜她去参加傅英的婚前单身派对。
两人坐在去往傅英婚前单身派对的出租车上,后车窗降下,夜风灌入。
夜风把于白陶的声音吹散,她有些懊悔的说:“忘忧,不如我们别去了,省得更伤心。”
“这男人啊,就像衣服,常换常新。”于白陶说。
忘忧不置与否,低声嗯了一声,扭头看了一眼S城的夜景,路灯飞快的往后疾驰,朗月疏星,孤寂无遗。
两人抵达傅英举办单身派对的酒吧时已经喝过一轮了,状态不太好,微醺。
忘忧穿着纯白色荷叶边立领的丝绸衬衫,搭着一条莫兰迪青的包臀鱼尾裙,虽然一丝不露,又处处透露诱惑。
来之前于白陶通过微信和忘忧的哥哥叶思若打过招呼了。
叶思若是傅英的高中同班同学,两个人还是好哥们。
傅英穿着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手臂肌肉,外套扔在沙发上,俊朗寡淡的眉眼,比中学时代多了几分成熟气息,一米八的身高让他鹤立鸡群,不少女人想过来搭讪,都被他手上耀眼夺目的订婚戒指劝退。
“学长——”叶忘忧喊他。
“忘忧。”傅英喝了酒,酒意上头,面颊染红,这让他素日冷淡的眼底多了几分温度,他扯了扯嘴角,对叶忘忧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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