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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1章 出发了(为盟主‘色如多’加更)

    府衙外,马车撞在那一队巡查的兵士身上。
    阿布林抢过一把长刀,大喝着与官兵们搏杀起来。
    张嫂愣了一会,眼见阿布林一以敌十,终于还是冲了上去。
    她也没办法,都已经被阿布林叫破了,只能强行突围。
    张嫂快步冲到乱阵当中,抢过一柄刀便劈。
    阿布林终于借机后撤一步,掠进车厢。
    “都别动!再动我杀了他……”
    当时山东瘟疫横行之时,正是宋文华陪傅青主前来治疫,又不惜将金针刺血法传世,因此他在莱州官民心里地位极高。
    阿布林正是知道这一点,才特意掳来宋文华作人质。
    此时官兵们目光看去,纷纷一愣,不敢再上前,持刀向后退去。
    “海拉苏首领,快上车!我们走……”
    ~~
    “该死!”
    远处,小柴禾恨恨骂了一声。
    ——怎么就能遇到一个这么蠢的细作,真觉得自己逃得掉?
    娘的,现在自己还要想办法让他们逃掉。
    小柴禾脚下飞快,嘴里吩咐道:“传我命令,放开城西道路,由他们过去。等等……别声张,先把西面的人调到那边救火,还有,去把城门放开,别让他们看出来我们是故意的……该死……”
    “指挥使大人,宋大夫怎么办?是否先向国公禀报?”
    小柴禾想了想,一边走一边道:“事关北面战局,你们先保证情报送出去,至于宋大夫,我想办法去救。等救回宋大夫再禀报国公。”
    他走到楼另一面,抬起千里镜观察了地形之后,招过两个手下,吩咐道:“你们赶到前面的那个路口,从侧面撞到马车上,把宋大夫救下来。”
    “是!”
    “速度快,绝不可失手。”
    “是!”
    两名手下跃下高楼,径直翻身上马,如离弦之箭般飞了出去。
    今夜事发突然,小柴禾其实不太放心,恨不能亲自去。
    但没办法。他年轻时也有一身武艺,当时与刘一口较量还能不分伯仲。但自从他开了赌场之后,一身技艺其实荒废了不少。后来入了锦衣卫,虽有心再捡起来,但更多的时候都是在打探情报。
    只盼着这两人能把宋大夫救回来吧……
    ~~
    黄小木脚步飞快,飞快跑到医馆,只见数不清多少人正在拿水桶救火。
    他快步冲上去,抬头一看,火已经灭得差不多了,不由颇为泄气。
    他看着不远处一个校将跑过,头盔上红缨招摇,银甲雕着狮头威风凛凛,脚下蹬着将军靴。再低头一看自己,光着的脚黑乎乎,脚底有血流了出来。
    黄小木只觉再也受不了这样活着了,他想做一些什么改一改自己。
    忽然,前面有哭声传来。
    他忙跑过去一看,只见一群救护队的女子正围着喜儿姑娘。喜儿姑娘哭着,嘴里嚷着:“宋哥哥……宋哥哥被捉走了……”
    黄小木一愣。心想,救了成千上万人的宋大夫被捉走了?
    我要把救了成千上万人的人救回来……
    他抬头一看,也不知道该往哪边去。但反正哪边喊声大他就往哪边去。
    这时候黄丁卯才跑过来,嘴里道:“我就说我们住得太远了,赶过来也没用……小木,你去哪里……”
    ~~
    孙三财今天晚上也没有睡。
    孙三财本是吴阎王麾下小将官,在德州一战被俘,被安排去挖战壕。
    等瑞军退走,德州的防御工事放缓下来,孙三财所在的这一批战俘因干活卖力,被编入德州的什么交通建设衙门,到处修建房屋。
    他们还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号,叫‘大楚建设第三工程队’,说的好听,其实就是服劳役,发些钱粮虽然够活,但哪有以前在大瑞军中当头领快活?
    孙三财做梦都想回瑞朝投奔吴大帅,吃香喝辣不用干活,想抢谁就抢谁。
    逃是很难的,但孙三财没有放弃,努力在战俘中找到了三个志同道合的同伴。都是镇南军当中的百户……
    这一次第三工程队到莱州是要在城北建了一个巨大的医馆,据说是用来准备接收之后从北面退回来的伤兵的;接着又在医馆旁边建了一个巨大的学堂,据说是用来教人怎么当大夫的……
    “楚朝这些官就爱瞎折腾。”孙三财对这事如此评价。
    没日没夜地建,这边大学堂才刚建完,一口气都还没歇,第三工程队又被调到登州去建一个一模一样的医馆。
    孙三财恨极这样辛苦服役的日子,他下定决心要逃。
    宁可死在报效吴大帅的路上,也要因为干活累死。
    这一天夜里,听到外面的动静,孙三财马上翻身起来,招呼了三个同伴,带上锄头,从事先挖好的墙洞中跑了出来。
    一路上到处都是官兵在呼喊,但官兵聚集起来之后,路上反而没有那么多巡查。孙三财等人小心翼翼地绕到城门附近便犯了难。
    怎么出城呢?
    “我们躲到那边,等明早开了城门再出去。”
    “但我们没有户籍证明,出不去的啊。”
    “再等等,今有人闹事,你看这动静这么大,也许有机会……”
    四人说着,在小巷中一堆泔水桶后面藏好。
    只见大街上官兵没头苍蝇一般,一队一队向城北跑去,也不知道到底在找什么。
    过了一会,马蹄声响起,两名骑士先后冲进小巷,勒马歇息,粗气喘个不停。
    “等等……等建奴细作来了,我先撞,你跟在我身后救宋大夫……”
    “好,气息匀些,注意听马蹄声……”
    两个骑士说着话,背对着孙三财他们,在巷子中驻马。
    孙三财咬了咬牙,向同伴使了个眼色。
    ——干掉他们,抢马……
    同伴们明白过来,自己也许能和建奴细作一起逃掉。
    四人都是在反贼当过百户的,不论武艺高低,都是心狠手辣之徒,二话不说,拿起锄头,悄摸着走过去。
    “杀!”
    一声大吼,四把锄头同时落下!
    两名骑士正在凝神注意长街那边的马蹄声,猝不及防便被打得头破血流。
    “快!抢马!”
    ~~
    长街上,马车奔得飞快。
    张嫂感受着迎面吹来的风,不知道事情怎么就闹成这样。
    自己是来捉王笑的,如今居然成了打探情报的探子。还莫名其妙地被揭破了身份。
    今夜闹到现在,她身上的伤口已经破开,心里也渐渐绝望。
    这样的守备森严的城池,要怎么才能逃得出去。
    “阿布林,你听我说,我受了伤,逃不掉了,你把这封情报送到济南交给萨马拉。”张嫂回过头说道。
    “我不认得萨马拉……”
    张嫂一想,也是。
    他们没功夫继续说话,顷刻间已经冲到莱州城西城。
    只见一条巷子里有四个人乘着两匹马冲出来,嘴里喊道:“两位壮士,我们一起逃吧……”
    张嫂正在驾车,头也不回就喊道:“阿布林,杀了他们,夺他们的马!”
    这是用满语喊的,孙三财虽听不懂,却也明白对方态度不善,忙又喊道:“自己人!自己人!大清万岁!”
    马车与两匹马并驾齐驱,阿布林回头喊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俘虏,被捉来干活,太累了,想逃,没有户籍。”孙三财大喊道,因担心对方听不懂。
    “杀了他们,抢马。”张嫂又喊道。
    阿布林却道:“我相信他们。”
    说着,他转头看了孙三财一眼,很有默契点了点头,喊道:“太累了!”
    两人眼中才露出惺惺相惜之色,“噗”的一声响,一箭袭来,将孙三财背后的同伴射死。
    马车已奔到城门附近。
    “不许放箭!不然我杀了他!”阿布林连忙将宋文华拉了出来。
    “噗”的一声响,又是一箭射来,毫不犹豫将孙三财的一个同伴射杀。
    “不许再放箭!”阿布林怒吼道,把手里的宋文华提高了些……
    “开城门!不然我杀了他……”
    乌云遮住了月亮,天瞬间暗下来。
    张嫂、阿布林、孙三财等人抬头看向城门,目光中隐隐透着期待。
    ~~
    小柴禾皱了皱眉。
    今夜,对他而言最难的不是拦住这些细作。
    相反,最难的其实是放跑他们。更难的是放跑他们、并且救回宋文华。
    小柴禾现在只要一下令,城墙这边就有几名火铳手能击毙这些细作,还能确保不伤到宋文华。但如此一来,情报就送不出去了……
    而要送出情报,现在开城门是最后的机会,再耗下去却要还让对方逃走的话,未免太假了。但如此一来,宋文华就要被带走了……
    换言之,小柴禾得要在‘放出情报’和‘救回宋文华’两件事当中做一个选择。
    他有些犹豫,后悔没有想禀报王笑。现在这个选择,只能由他做了。
    “开城门!”小柴禾挥了挥手。
    “大人!不可啊……”
    “听我的,开城门!”小柴禾吼道。
    这一刻,莱州西城城头,数不清多少官兵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这个锦衣卫指挥使是个大草包!”
    ~~
    “你知道就刚才,有多少人跑来告诉我,我新任命的锦衣卫指挥使是个大草包吗?”
    仅一刻钟之后,王笑已上了城头。
    他觉得有些荒谬。
    原本这一晚他处理着枯燥的公文,心里抱怨这热闹不属于自己。结果现在热闹来了,偏偏丢了宋文华。
    小柴禾跪在地上,抬头看着王笑不悦的脸色,低声道:“卑职无能,请国公治罪。”
    “你们都下去吧。”王笑向旁人吩咐了一声。
    等别人都下去,他亲手扶起小柴禾,道:“此事不是你的错,你做得很好。事发突然,还能保证把情报送出去。”
    “但卑职……”
    “别的不必多说,去把宋文华救出来。”
    话到这里,忽听城下有人争执,王笑转头看去。只见一对父女正在官兵面前哭求。
    “把他们带过来,问问什么事。”
    “是。”
    不一会儿,那对父女被带到。
    “草民黄丁卯,见过国公爷。”
    “说吧,何事在此哭闹?”
    “草民的儿子追着那奸细跑了过来,接着就不见了,草民为了差爷,都说没看见……”黄丁卯大哭起来,“要是小木已经死了,求官爷们告诉草民一声呐……这大活人怎么能突然就不见了啊……”
    ~~
    宋文华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又回到了竹溪县,父母健在……
    接着,他睁开眼,只见外面天光大亮,自己浑身被绑着,身处一个山洞。
    “阿布……”
    他抬头看向阿布林,问道:“喜儿救出来了吗?”
    “蠢小子,还不知道爷是谁吗?我是大清朝的勇士!”阿布林说着,伸手一巴掌抽在宋文华脸上,又骂道:“叫你在爷面前傲。”
    宋文华愣了一下,沉默下来。
    换成两年前,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也许会很气愤。但现在,只觉得人活着总有遇上坏人的时候,倒也能平静处之。
    只是还有些担心喜儿……
    他目光再一转,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张嫂。
    “她也是被你捉来的吗?”宋文华又问道,“她身上的伤口感染了,我给她治一治……”
    “蠢小子,这是我的首领,能让你治吗?”
    “你不说,我自然会治。为何又要说出来?”宋文华反问道。
    阿布林一愣。
    宋文华又道:“不过,现在我也能给她治。”
    “爷要是信你才是鬼了……”
    “要不治,她会死的。”
    阿布林大怒,骂道:“你少给我玩心眼。”
    “让他治。”张嫂忽然说了一句,努力支起身坐起来,嘴唇已然发白。
    ……
    过了一会,阿布林采了草药回来,宋文华烧了匕首,仔细地剃着张嫂腿上的烂肉,阿布林警惕地在一旁盯着他。
    张嫂痛得哼了哼,又问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医者仁心。”
    “呵……你再怎么样,我也不会放了你……”
    宋文华想了想,忽然道:“我问国公爷,为什么要打仗,他说打仗是为了和平。我不太理解,我觉得和平就是和平,打仗就是打仗。”
    他不是善言辞的人,说着说着,像是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只好轻声又说道:“我想不通这些通理,好在我不是官,我只是大夫,大夫治病救人,如此而已。”
    张嫂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宋文华说道:“好了。”
    他站起身,正要放下匕首。
    有人走进山洞。
    “两位壮士,小的去前面打了一只野鸡,好不容易……”
    宋文华面色一变。
    这一瞬间他愣愣看着走进门的人,浑身气质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宋文华瞳孔里映着孙三财的脸,他长得凶恶,脸上满是横肉、缺了一只耳朵……
    “大夫杀不得吗?大夫能把我的耳朵粘回去吗?”记忆呼啸而来。
    宋文华大吼一声,手中的匕首狠狠向孙三财捅去!
    “你还我爹娘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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